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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新国16条

发布时间: 2023-06-06 16:03:07

1、中国的对外贸易有哪些法律法规要求?

现行外贸法包括总则、外贸经营者、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对外贸易秩序、对外贸易调查、对外贸易救济、对外贸易促进、法律责任和附则几部分。

(一)对外贸易经营权
2004年修订的对外贸易法放开了对外贸经营者资格的要求。其一,可以从事外贸的主体扩大到了自然人,外贸经营者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外贸法或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其二,外贸经营权的获得由原来的审批制改为登记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登记的除外。2004年6月25日,商务部发布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对依法需要登记的外贸经营者的登记程序作出了规定。该办法自2004年7月1日起实施。

(二)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
外贸法第三章是关于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的规定,依规定国家准许货物与技术的自由进出口。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对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实行目录管理,分为禁止进出口、限制进出口和自由进出口。对实行自由进出口许可管理的货物,也实行目录管理,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基于监测进出口情况的需要,可以对部分自由进出口的货物实行进出口自动许可并公布其目录。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合同备案登记。

在限制和禁止进出口方面,外贸法参照GATT第20条一般例外及第21条安全例外的规定,增加了限制和禁止进出口的范围,将有关的世贸规则转化为了国内法,也有利于充分保护我国的经济安全及国家利益。依外贸法第16条的规定,国家基于下列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关货物、技术的进口或者出口:
(1)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2)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3)为实施与黄金或者白银进出口有关的措施,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4)国内供应短缺或者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自然资源,需要限制或者禁止出口的;
(5)输往国家或者地区的市场容量有限,需要限制出口的;
(6)出口经营秩序出现严重混乱,需要限制出口的;
(7)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产业,需要限制进口的;
(8)对任何形式的农业、牧业、渔业产品有必要限制进口的;
(9)为保障国家国际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需要限制进口的;
(10)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11)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此外,国家对与裂变、聚变物质或者衍生此类物质的物质有关的货物、技术进出口,以及与武器、弹药或者其他军用物资有关的进出口,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维护国家安全。在战时或者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国家在货物、技术进出口方面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

在限制和禁止进出口货物与技术的管理上,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外贸法的规定,制定、调整并公布限制或者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技术目录。并可临时决定限制或者禁止前款规定目录以外的特定货物、技术的进口或者出口。国家对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实行配额、许可证等方式管理。对限制进出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国家对部分进口货物还可以实行关税配额管理。有关进出口货物的配额、关税配额,由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益的原则进行分配。

(三)国际服务贸易
外贸法第四章是关于国际服务贸易的规定。该章依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第14条的规定,就服务贸易一般例外和安全例外作了一般性规定。
依第26条的规定,国家基于下列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关的国际服务贸易:
(1)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2)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3)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服务产业,需要限制的;
(4)为保障国家外汇收支平衡,需要限制的;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6)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此外,国家对与军事有关的国际服务贸易,以及与裂变、聚变物质或者衍生此类物质的物质有关的国际服务贸易,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维护国家安全。在战时或者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方面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

(四)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其适用范围仅限于国内,对于在境外发生的侵犯本国知识产权的情况缺乏有效的救济。在借鉴他国有关规定的基础上,中国外贸法增加了“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一章。

该法第29条所针对的是对进口货物侵犯我国知识产权的处理。该条规定进口货物侵犯知识产权,并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在一定期限内禁止侵权人生产、销售的有关货物进口等措施。

第30条针对的是知识产权权利人在对外贸易中滥用其专有权或优势地位的情况,规定当知识产权权利人有阻止被许可人对许可合同中的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质疑、进行强制性一揽子许可,在许可合同中规定排他性返授条件等行为之一,并危害对外贸易公平竞争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危害。

第31条规定针对的是外国政府的行为,为我国政府保护我国的知识产权、我国经营者在国外的利益,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手段,规定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未给予中国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国民待遇,或者不能对来源于中国的货物、技术或者服务提供充分有效韵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依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依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对与该国家或者该地区的贸易采取必要的措施。

(五)规范对外贸易中的垄断或其他不正当行为
修订后的外贸法针对垄断行为、不正当行为等进行了规定,有关规定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并不矛盾,因为外贸法只调整进出口环节,新规定填补了我国外贸法中缺乏竞争规则的空白。

关于垄断行为,第32条规定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不得违反有关反垄断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垄断行为。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实施垄断行为,危害市场公平竞争的,依照有关反垄断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行为违法,并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危害。

关于进出口环节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第32条规定,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不得实施以不正当的低价销售商品、串通投标、发布虚假广告、进行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行为违法,并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禁止该经营者有关货物、技术进出口等措施消除危害。

第34条还规定了在对外贸易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伪造、变造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标记,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配额证明或者其他进出口证明文件;
(2)骗取出口退税;
(3)走私;
(4)逃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认证、检验、检疫;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六)对外贸易调查
对外贸易调查一章,是在原有条款的基础上扩充而成的。该章为对外贸易主管机关严格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执法手段,对相关利害关系方的利益提供了充分的保护。

补充:本回答引用网络http://ke.baidu.com/link?url=BBcjzb4M4NL7r3g-HdsraS_

2、论述国家实施贸易政策的措施有哪些

对外贸易政策有自由与保护之分,纵观各国对外贸易政策的历史,基本上都经历了由保护到自由再到保护的过程。中国外贸政策的发展演变过程也始自保护贸易政策。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际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中国对外贸易政策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存在不同的特点,理论依据也在不断地更新,具体的贸易措施在不断改进和完善,对外贸易的国别和区域政策开始逐渐得到重视。

根据经济发展阶段以及面临的国内外形势的不同,中国的对外贸易政策划分为四个阶段:(1)1949-1978年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家统制型的封闭式保护贸易政策;(2)1978-1992年改革开放后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下的国家统制型的开放式保护贸易政策;(3)1992-2001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入世前具有贸易自由化倾向的保护贸易政策;(4)2001年中国正式加入wto后的逐渐与wto规则相适应的规范的公平与保护并存的贸易政策。

一、建国后改革开放之前的国家统制型的封闭式保护贸易政策(1949-1978年)

1949年9月通过的政协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国对外贸易政策是“实行对外贸易的管制,并采用保护贸易政策”,明确指出中国对外贸易政策的保护倾向。同时,由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对中国的经济封锁和禁运政策,使得自力更生和自给自足成为中国发展经济的指导思想。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选择了在资金短缺的经济中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工业化战略,使对外贸易成为调剂余缺的手段,对外贸易政策的目标就是换取进口必要机器设备所必须的外汇,基本上忽略了对外贸易的效率原则。

在这个阶段,中国执行的是国家统制型的封闭式保护贸易政策。具体而言,在对外贸易体制上建立了传统的“高度集中、独家经营、政企合一”的形式,完全由政府来取代市场进行资源配置;在政府的对外贸易管理手段上,基本以行政计划为主,主要靠计划和数量限制来直接干预进出口,不参与世界性的贸易组织,很少进行双边经济贸易合作(除了早期与苏东国家之间的经济来往);同时对外贸易的目的主要是创汇,为满足必须的进口对外汇的需求,而采取人民币币值高估以及外汇管制的汇率政策(从中国对外贸易的数据来分析,人民币币值高估实际上鼓励了进口,抑制了出口,导致建国后20年中出现进口赢利,出口亏损的局面)。

在对外贸易战略方面,中国此时基本上采取的是“进口替代”战略。在1960年之前选择的进口替代行业基本上是重工业,这与中国当时的工业化战略是相辅相成的,随后才开始有计划地引进部分基础工业。但是,与拉美国家的经历相同,完全的进口替代政策也导致国际收支状况日益恶化,外汇收不抵支;引进的技术和设备消化吸收不良;企业缺乏发展的动力,即使是先进技术设备的引进,一段时间后,又成为落后。

在此阶段,政府也采取进行进出口管制、征收关税、海关监管和商品检验等具体的贸易措施。制订关税政策的目的是“保护国家生产”和增加财政收入,保护国家生产就是用较高的关税税率加重进口商品的成本,以保护中国已有一定基础的手工业和轻工业产品以及其它新兴工业产品的正常生产和发展,不致遭受外来商品的竞争。

二、改革开放后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下的国家统制型的开放式保护贸易政策(1978-1992年)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对外贸易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和指导思想。由于经济体制从严格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商品经济体制,使得中国对外贸易政策开始变化。这一阶段对外贸易政策的主要标志有两个,一是1982年1月党中央书记处会议,它为对外经济工作确定了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二是1986年“七五”计划的公开发表,为对外贸易战略设计了明确的蓝图。此外,中国在1986年7月正式向关贸总协定(gatt)递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制度备忘录》,提请恢复中国在gatt的创始缔约国地位。

根据外贸体制改革的力度,可以把这一阶段区分为1978-1987年、1988-1992年两个时期。前一时期是改革初期,对外贸易体制改革主要体现在下放对外贸易经营权,开始工贸结合的试点,简化对外贸易计划的内容,并实行出口承包经营责任制度。后一时期的对外贸易体制改革的重点则体现在外汇管制制度的放宽、出口退税政策的实行、进出口协调服务机制的建立、开始鼓励发展加工贸易。

对外贸易政策着重体现在奖出限入的政策上:(1)采取出口导向战略,鼓励和扶持出口型的产业,并进口相应的技术设备,实施物资分配、税收和利率等优惠,组建出口生产体系;实行外汇留成和复汇率制度;限制外资企业商品的内销;开始实行出口退税制度;建立进出口协调服务机制等一系列措施。(2)实施较严格的传统进口限制措施,通过关税、进口许可证、外汇管制、进口商品分类经营管理、国营贸易等措施实施进口限制。(3)鼓励吸收外国直接投资的政策,鼓励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和引进先进技术。

比较优势理论逐渐成为中国开展对外贸易的理论基础。中国对外贸易国别结构和进出口的商品结构明显地体现了这一点。中国出口的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产品,进口的主要是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产品。与改革开放前相比,这一阶段的对外贸易政策更注重奖出与限入的结合,实行的是有条件的、动态的贸易保护手段,因此称此阶段的对外贸易政策为国家统制下的开放型保护贸易政策。

三、入世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有贸易自由化倾向的保护贸易政策(1992-2001年)

1992年10月后中国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对外贸易政策开始进行广泛的改革。

中国在进口限制方面的改革包括:(1)对关税政策进行调整,1992年1月1日采用了按照《国际商品名称和编码协调制度》调整的关税税则,并降低了225个税目的进口税率。其后进行多次的关税下调,到1996年中国的关税总水平已经下降到23%。(2)减少、规范非关税措施,包括进口外汇体制的改革,实行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大量取消配额许可证和进口控制措施,配额的分配也转向公开招标和规范化分配制度。(3)依据gatt/wto的规则对中国的涉外法律体系进行完善,其中包括建立了大量的技术法规、反倾销条例等。

在出口促进方面的改革包括:(1)继续执行出口退税政策;(2)成立中国进出口银行,扶持企业的对外出口;(3)采取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4)成立各类商会和协会,并积极组织和参与国际性贸易博览会和展览会等;(5)大力发展出口援助等。

在这个阶段,中国政府干预对外贸易的目的尽管与改革开放前不同,但是依然受到古典重商主义观念的影响,奉行“顺差就是成绩,顺差就是目的”的“顺差至上”的重商主义思想,不遗余力地从事赔本出口创汇。这种观点应该说没有脱离中国的传统经济思想——“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等保守的观念。但是,长期的越来越大的贸易顺差虽然给中国带来了某种程度的“放心”,也为中国“创造”了越来越多的贸易摩擦。

这10年中,中国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的基本指导理论实际上就是比较优势理论,而且从静态比较优势理论开始向动态比较优势理论转移。根据静态比较优势理论,或者说是外生比较优势,中国是劳动力丰裕的国家,有数字表明,中国劳动力的年均工资大约为1371美元,是美国劳动力年均工资的2.2%。所以中国大力发展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并鼓励出口劳动力密集型产品。自1996年开始中国的机电产品出口取代了传统的纺织品成为最主要的出口产品,表面上看中国已经走出了劳动力密集型产品的出口这个圈子。但是,因为90年代全球经济增长,以及经济全球化和跨国公司的全球生产链的转移,使得中国成为全球生产中的一环,跨国公司进入中国主要进行的资源配置就是利用中国的廉价劳动力。这里所说的廉价劳动力不等同于简单劳动力,它包括跨国公司廉价地在中国雇佣高级技术人员和知识人员。这一点表现在两点上:一是中国的出口贸易方式主要是以加工贸易、代工贸易为主,二是三资企业出口比重逐年在上升。

四、入世后中国对外贸易政策的走向(2001年以后)

2001年12月中国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为履行入世的承诺,以及适应新的国际经济环境,中国的对外贸易政策出现了大幅度的调整。对外贸易政策目标已经成为: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构造有利于经济均衡发展的产业结构,实现产业的持续升级,推动中国经济在适度内外均衡基础之上高速发展。由中国对外贸易商品结构、国别结构以及所处的国内外政治经济关系,决定着对外贸易政策的取向。

自1996年开始,机电产品的出口就已经占据中国对外贸易商品结构的第一位,但主要的出口方式是加工贸易或代工贸易,而且三资企业在进出口总额中所占的比重在逐年上升,再加上出口产品的附加值仍然不高,所以对外贸易政策的选择应倾向于出口商品结构的优化,或者中国国内产业结构优化。

中国主要的贸易对象是美国、日本、欧盟、东盟和韩国,吸引的外商直接投资也主要来自这些国家或地区,因此,中国对外贸易政策必须根据这些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情势的变动而有所变动。例如,在美国、日本以及欧盟对中国的汇率制度提出质疑和责难之时,为了保持国民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可能从其他的对外贸易措施上进行协调。

另外,针对国际社会中区域集团化的倾向,中国在近年也开始逐渐通过双边和多边磋商参与到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之中,为中国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发展创造良好的周边环境和国家环境。例如中国与东盟国家签订自由贸易区意向协定,积极开展湄公河流域经济合作等等。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固然能够给中国经济发展和中国企业的成长带来相当大的好处,但是获得好处的同时必须付出一定的代价——也就是中国对世界贸易组织及其成员的承诺。从现有的资料和两年的发展来看,中国议定书中有三方面的内容将对中国产生相当大的影响:第一是特别产品保障措施条款,印度和美国已经对中国使用过此条款;第二,在进行反倾销调查等程序时,在中国入世15年内wto成员依然可以将中国等同于非市场经济国家看待;第三,入世后8年内每年对中国的贸易政策进行审议。

这些都意味着中国对外贸易政策会出现大幅度调整。例如农产品贸易方面的政策,中国入世议定书中规定“中国应该执行中国货物减让和承诺表的规定,以及本‘议定书’中具体谈到的农产品的那些规定。在这方面,中国不得保持或采取对农产品的任何出口补贴。中国应按‘过渡期内审议机制’规定将农业部门的国有企业(不论是国家级还是地方级)与农业部门用作经办国家垄断贸易的其他企业之间,或者上述各企业相互之间的财务或其他转移,做出通知。”从这些条款可以看出,中国农产品的出口补贴政策已经无法使用,根据wto农业协定,中国对农业的扶持政策只能从国内支持上出发,或者说只能采取“绿箱措施”和“黄箱措施”。对于农产品的进口,中国已经约定关税税率和关税配额,但是,根据wto的若干例外条款——如国家安全例外、环境例外和国际收支例外等,可以采取一些临时性的限制措施,但前提是符合wto的例外规定。

各国制定对外贸易政策时主要考虑国内的政治经济状况,国际经济环境以及各主要贸易对象国的政治经济状况,和本国参加的国际或区域性经济组织的要求。对于中国来说,国家安全、可持续发展应该是考虑对外贸易政策的重要因素。由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中国已经成为“世界工厂”,纳入了全球生产链、资本链、产品链的环节,中国依靠传统的劳动力比较优势已经不能维持长久的优势,因为劳动力比较优势极容易为它国取代,或被机器节约。从美国、德国、日本、韩国的经验出发,中国对外贸易政策的指导理论应该从传统的外生比较优势理论转移到内生比较优势,从静态比较优势转移到动态比较优势。

简而言之就是:首先,认识到比较优势不是天生的,而是可以通过后天的培养形成的,所以政府可以采取各种措施来扶持比较优势产业的形成;其次,比较优势不是静止的,而是不断发生变化的,在整个的生命周期中,产品和技术会从知识密集型转移到资本密集型再到劳动力密集型,所以一国在某种产品和技术的生产上是不可能永远具备比较优势的。这就意味着,每个国家都必须在产品和技术的创新与模仿上做文章,而且根据波特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可以知道,要素越是高级、专业,其带来的竞争优势或比较优势就越持久,企业自身管理和竞争情况也可以带来强大的竞争优势。因此,中国的对外贸易政策的选择就应该围绕培养更持久的竞争优势或比较优势,换句话说,就是斟酌采取某些战略性贸易政策。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日本、欧盟等发达国家开始从自由贸易或贸易自由化倾向逐渐转向“公平贸易”政策的实行。所谓“公平贸易”主要是指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必要时采取反倾销、反补贴或保障措施等一系列的贸易救济措施以恢复市场的可竞争性。wto的规则在很大程度上是依照了美日欧的这些做法,因此,中国在入世之后的对外贸易政策必须加强这方面政策措施的改进与完善,防止本国产业和企业或产品在遭受类似的损害之时无法可依,在遭遇贸易对象国的指责时无以回应,当然首要的还是《反垄断法》出台。

综合来说,中国对外贸易政策的趋向应该是依据wto的基本原则以及例外条款,以国内经济发展要求为基础,在兼顾区域经济发展的利益上进行完善,倾向于采取开放型的公平与保护并存的贸易政策。

3、对外贸易战略有哪些,中国现阶段适合哪种战略,理由是什么

一、中国对外贸易发展战略情况
建国至今,我国对外贸易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转变,1949年开始主张闭关自守战略,1972年主张进口替代战略,1978年主张进口替代战略与出口导向战略并存,1994年主张出口导向战略,2005年主张完全开放战略。

2010年,商务部发布《后危机时代中国外贸发展战略研究》,该研究提出要在2030年之前分阶段实现贸易强国目标,即2020年之前,巩固中国的贸易大国地位,并不断向贸易强国奋进;2030年前后基本实现贸易强国目标。这份研究报告明确指出了中国向贸易强国发展的决心与策略,并指出了相对应的政策;2010年,“第二届贸易强国论坛”在北京工商大学成功举办,该论坛提出要成为贸易强国必须具备六个条件:一是经济高度发达,二是参与国际分工,三是拥有大规模货物贸易,四是对外开放力度大,五是可大规模对外直接投资,六是服务产品的贸易额占有较高比重。

此外,在中国对外贸易发展战略的相关研究综述中,有两个值得重视的高潮阶段,一是在2008年爆发全球金融危机之后,贸易保护主义的大范围开启对中国外贸造成了较大影响。当时的外贸战略研究多围绕反对贸易保护主义进行,如耿丽萍于2008年提出调整中国对外贸易战略的急迫性,张连成于2009年探讨中国当前宏观经济政策应如何选择,刘芳于2010年指出实施出口导向贸易战略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苏汾于2010年分析了中国对外贸易中大国效益的影响等;二是在2013年美欧自由贸易区的谈判开始之后,中国地区主义的大范围开启又再次对中国外贸造成了影响,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如翁爱云于2013年强调要实施自由贸易战略与贸易保护主义的前提条件是中央政府享有独立主权,胡鞍钢于2013年提出要打造一个能在和平发展的基础上,互利共赢的战略。

二、英美对外贸易战略的回顾及对中国启发

随着部分国家资本主义的快速发展,外贸发展愈加迅速,现阶段几乎已经成为了各国之间相互联系的主要渠道。在资本主义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对外贸易战略最具代表性的国家有英国与美国。因此,深入研究英美对外贸易战略对于中国转变外贸发展策略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与意义。

(一)英国对外贸易战略回顾

两百多年前,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之后,航海时代随之开启,此时欧洲开始流行重商主义,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也是在当时发表。在重商主义的影响下,英国在制定外贸战略时更加重视出口贸易,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进口贸易,并且通过外贸管制对外贸活动进行控制。英国渔业与航运业逐渐成为其后备海军力量,殖民地成为了宗主国的资源被不断剥削。当时的英国对外贸易战略不仅将重商主义特点发挥得淋漓尽致,更是全面启用军事力量对外贸进行护航。英国逐步稳定了自己在海上霸主的地位,奠定了其在国际贸易中的领导地位。英国工业革命的爆发,预示着其将全面开展自由贸易战略,将自由贸易作为对外贸易的主要手段。《国富论》中强调了经济与贸易的自由,亚当·斯密虽然并不支持国家对经济的干预,但是却从未对军事力量保护外贸的行为作出否定。他认为,保护社会安全,防止其他独立社会的入侵与暴力,是国家政府的主要职责,如果有必要,就必须依靠武力手段进行。由此可见,英国之所以成为了海上霸主,并进一步成为了世界经济大国,离不开其军事力量给予外贸战略的全力支持。

(二)美国对外贸易战略回顾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在美国建国初期制定了相关外贸政策,他认为美国属于年轻国家,无法直接与实践经验丰富的制造业国家竞争,因此十分支持李斯特的贸易保护观点,主张进口关税的实施与原材料出口的限制,并且出口企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获得相应的补贴与赞助。虽然当时美国支持贸易保护主义,但是也具有其鲜明的特点:其一,美国式贸易保护战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即该保护战略仅针对英国等老牌制造业国家,而在面对美洲国家时更体现出自由贸易战略,这一行为带有浓重的门罗主义色彩,将美洲作为自己的势力范围,重视与美洲国家的合作,反对欧洲对美洲事务的干预;其二,在主张贸易保护主义的基础上,重视“区域合作”与“进口替代”,这一特点并非取决于其经济情况,而是受到美国的国土面积与地理位置影响;其三,重视军事力量与法律力量。在这一点上,与英国相同,汉密尔顿十分看重美国的海军和商船队。但是同时,他主张利用法律力量为外贸战略保驾护航。汉密尔顿希望能在西印度群岛及周围海域展示美国海军力量。虽然最后,这一想法并不是由汉密尔顿亲自完成,但是这些思想仍旧在很长一段时间对美国的外贸战略造成影响,并在极大程度上影响了美国的外交战略。美国的外贸战略与外交战略都将军事力量与法律力量并重,这不仅是美国的进步,同时也值得作为中国外贸战略的参考依据。

经过两次世界大战之后,欧洲许多城市、人才、工业、农业等都被摧毁,美国几乎在一瞬间成为了超级大国。之后,美国经济实力的发展极为快速,不仅将外贸战略范围扩大,同时还彻底转换为自由贸易战略。美国利用北约在军事方面对西欧进行控制,利用国际货币基金会与世界贸易组织在金融方面对世界经济进行控制,甚至全球金融体系的建立都将美元作为中心。美国不仅是国际贸易规则的主要制定国家,也是在世界贸易中获益最大的国家之一。虽然在许多领域美国都主张“自由贸易”,但一旦涉及高科技等与美国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美国又会主张“保护主义”。新世纪以来,美国对外贸易战略主要有两个较大的特点:一是转移自己主导的部分产业及控制产业两端。受到产业升级等客观因素的影响,美国为继续维护自由贸易战略,主动放弃了电视制造、锅碗瓢盆、衣裤鞋帽等产业,并将其转移到中国、日本、东南亚等地区。从中可以发现,美国放弃的主要是制造业,但是对于农业、能源、资源及高科技等产业,美国仍旧掌握在自己手中,因为只要将产业两端控制好,即使某些产业需要转移,美国仍旧可以控制整个产业链条;二是高度重视利率、汇率等金融手段的运用。美国在1992年采用汇率手段提升了自己的贸易竞争力,在1998年继续采用金融手段控制了东南亚的经济命脉,在2008年再次采用一系列金融手段将美国次按危机转化为欧洲经济危机。

三、中国的新外贸战略内涵及政策建议

(一)新外贸战略内涵

在中国对外贸易发展的历程中,出口导向型战略延续时间较长,给中国后续经济发展带来了长久的影响。虽然由于受到出口贸易快速增长的推动作用,中国的整体经济较为繁荣,但是在经过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之后,许多问题被暴露出来。中国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制定新的战略目标,在不断调整与改善贸易条件的过程中,实现国际贸易的利益最大化。中国的新外贸战略内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一,确定目标。中国外贸战略的首要目标是“国强民富”,即外贸不仅要促使“国强”,还要惠及到中华13亿人民,这两者之间是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只有使“国强”与“民富”都实现,才能进一步推动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之梦;其二,选择方式。在一般情况下,若各国的经济发展正处于繁荣时期,则贸易战略会具有较强的自由性,若处于衰退时期或萧条时期,则贸易战略会具有较强的保护性。由于中国属于生产大国,并且中国经济与全球经济已经形成相互促进作用,中国经济离不开全球经济,全球经济也由于中国经济的发展而加速发展。因此,中国应侧重于自由贸易战略,在充分发挥WTO规则的基础上,反对利用环保、低碳等绿色旗帜实施保护贸易行为;其三,选择手段。任何一个发达国家、经济大国在外贸战略上都会选择自由贸易战略,即使一开始会由于条件限制选择贸易保护战略,但是随着经济的繁荣发展,最终还是会转变为自由贸易。中国外贸发展在转变策略的过程中,需要获得自由贸易政策的支持,将金融力量与法律力量相结合,才能获得更好的发展。

(二)政策建议

首先,应当根据中国的实际经济情况与外贸情况建立完善、有效地市场经济体系,以及相关的法律政策;有关部门应摒弃以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不合理政策,并进行市场秩序的重新制定,引导产业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得到良好发展;同时地方政府也需对相关产业给予足够支持,使其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产业集群,例如美国的硅谷与意大利以机械生产闻名的摩德纳,在初始阶段由于缺乏政府主导而表现出一定的混乱状态,经政府引导后恢复积极发展。此外,还应从多方入手进行协调,使产业政策与贸易政策求同存异,达到更好的配合效果。

其次,要重视跨国公司的强大作用,并同时发挥金融作用,通过调控人民币汇率及相关工具,将外贸战略从根本上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应对银行及其他资本市场进行科学、合理的优化配置,使企业投资所获得效率得到显著提高,并对实力强大跨国公司予以政策支持,鼓励其在国内积极进行投资活动,以便为对外贸易发展提供更充足的资金来源。

再次,要实现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的均衡发展,营造有利于贸易发展的国内环境。可通过不断落实加工贸易升级战略,延长贸易产业链,使我国的对外贸易事业并不局限于少数沿海地区,而将其与内陆地区的产业结构改革相结合,讲传统的加工贸易产业向内陆转移,使沿海地区更侧重于产品的优化升级。

最后,重视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性,将对外贸易的竞争优势落实在技术、质量、品牌及服务等方面。时代的发展使高技术导向产业得到飞速发展,我国对外贸易实现技术革新与品牌创新将进一步促进贸易事业的发展、增大对外贸易量及经济效益。应通过加大对重要科技的研发、在环境科学、信息科技等基础学科方面积极应用新技术等策略,为我国对外贸易事业的更好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结语

综上所述,战略性贸易对于中国而言是具有可行性的,但是作为一种干预贸易政策,在中国加入WTO的前提下,自由贸易战略与贸易保护主义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可调和性。现阶段,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虽然在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行方面具有必要性,同时也存在许多的制约因素。笔者认为,应结合中国经济与世界贸易等实际情况,谨慎地选用局部性的战略性贸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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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国对外贸易发展战略

(一)我国对外贸易发展战略应树立可持续发展战略。外经贸可持续发展战略追求用最小的稀缺资源成本获得最大的福利总量。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所追求的福利,不仅包括商品和劳务的消费,也包括环境的改普或避免环境的恶化。中国可持续发展建立在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上,着重谋求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体到外经贸领域,要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和国际经济通行规则,初步建立统一规范的对外经济体制,以促进我国经济增长和提高质量效益为目标,扩大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实现向规范的新型外经贸体制的转变和由粗放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的转变。外经贸领域实现两个转变要达到双重目的:一是建立外经贸发展主要依靠质量、效益提高和结构优化的机制,实现本身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目标;二是提高外经贸发展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度,更好地为促进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服务。
(二)我国应注意产业政策与贸易政策的配合。从总体上来说,我国的产业政策运用的并不是很好,原因是,其一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业政策没有也不可能体现市场经济按市场机制引导产业发展的要求;其二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实施措施来支持产业政策的运用;其三产业政策与贸易政策未能很好地配合且由于产业政策和贸易政策共有明显的地区和部门偏向使两者在一定程度上相悖。
(三)我国应提高境内外加工贸易的水平,以拉动出口增长。实施加工贸易升级战略,增强结构优化带动作用,延长加工贸易的加工链,使加工贸易与当地经济的产业关联程度趋向紧密。为了发挥比较优势,传统产业加工贸易应向广大的中西部地区转移,沿海地区加工贸易则重点在于优化升级。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可以带动国内技术、设备、原材料和零部件出门,是扩大出口的新增长点。从发展条件来看,我国有一些产业和一批产品及许多企业具备了向外开拓业务的条件。很多产品包括机电产品和轻纺产品因物美价廉而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倍受欢迎,一些产品如我国的传统食品及工艺品也在发达国家有一定的市场。

5、如何理解我国面临的外贸新常态

应该说经济全球化是一个必然的趋势,不论如何影响中国的经济建设,中国都应敞开大门,适应这一趋势,在世界经济的舞台上发挥自己的优势,把握其中机会,面对各种挑战,至于现在的影响是如果可以看一下这篇文章:

经济全球化的代价

经济全球化在给各国带来经济利益的同时,也付出了相当的代价。

代价之一:全球经济的不稳定将成为一种常态。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性空前加强。在这种环境下,经济波动和危机的国际传染便成为经常性的而且是不可避免的事情。

代价之二:各国经济主权的独立性正面临日益严峻的考验,跨国企业常常是大规模货币投机的主要责任者,随着一体化程度的逐步提高,各成员国经济主权独立性不断下降。

代价之三:全球范围内的贫富差距正进一步扩大。作为资本和先进技术的主要拥有者,发达国家总是处于全球化的中心地位。竞争创造了效率,同时也使财富越来越向少数国家或少数利益集团集中,导致贫富差距扩大。

经济全球化是一种必然的趋势,中国应主动参与

经济全球化具体表现为生产和消费的全球化。生产全球化就是企业不只在本国而是在世界范围内寻找资源,消费全球化则指消费者不只在本国市场而是在世界范围内买东西。在全球范围内从事生产和贸易,也就必然有统一的全球规则,WTO是一种多边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多边是优于双边的,至少有一个比较权威的仲裁机构解决反倾销和贸易纠纷。

人们通常只看到加入WTO将给中国出口带来的利益,但中国的贸易得利还应反映在进口上,进口可以使消费者买到更多优质的东西,以更少的钱购买一些商品,消费者所得应是衡量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更重要的是,贸易和投资还带来许多外部效应,使中国的服务质量和态度大大改善,这在经济学上叫做技术外溢,它不同于技术转让,是不用付费的所得。

中国参与经济全球化需做四件事

第一,必须搞活市场经济,使中国成为世界经济体制中一个组成部分。

第二,必须开放市场。只有开放市场,才能成为世界经济的组成部分,但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市场不能马上无条件地全面开放,而是要有条件、有步骤地,在适应自身发展水平的情况下开放,这样才能产生对贸易双方都有利的效益。

第三,必须遵守国际贸易规则。因为市场经济从某种程度上讲是法制经济,所以中国必须遵守规则并参与规则的制定。

第四,必须发展资本市场。任何一个想要让企业家大展宏图的国家,都必须发展其资本市场。但中国虽然拥有高储蓄率,却只有很小一部分流进了私人企业,流入高科技公司的储蓄更是少之又少。

中国参与经济全球化必须正确处理好三组关系

第一是实行对外开放与参与全球化的关系。我们必须按国际上共同的规则来办事,不能总把希望寄托在国家的保护措施上,尽早参与全球化贸易,就是要逼着我们的企业改革进取,只有这样才能使其竞争力真正得到提高。

第二是缩小国内地区间差距与缩小国际间差距的关系。

第三是扩大内需与增加外贸出口的关系。中国是一个大国,国内市场很大,要将扩大内需作为根本,但不能因此而忽视外贸的重要性。

中国在制定经济全球化战略时,应考虑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必须以发展本国的经济为基础。作为发展中国家和世界贸易大国,中国理应积极参与国际多边经济组织的活动和国际多边经济规则的制定,加强多双边经贸合作,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进程中发挥积极、稳定和建设性的作用。

中国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提倡和遵循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承认不同国家间的差异,注意处理好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全球化中的利益关系。

科技的不断创新和进步,是经济全球化的基础和条件。中国将坚持科教兴国的战略方针,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科技兴贸,不断提高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的科技含量和国际竞争能力,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中国只有加速科技创新,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运用先进技术和高新技术改造、提高传统产业技术含量,才能不断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实现中国技术发展的跨越。

只有不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才能不断从生产关系方面为中国生产力的发展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6、中国的对外贸易政策是什么

中国的对外贸易政策有出口退税,出口补贴,一带一路,自贸区等等,都是为了企业能更好的发展外贸采取的政策措施

7、做外贸跨国贸易海外交易应该注意什么?

做外贸最应该注意的就是各种出口细节,避免把货卖出去了,钱没收回来。说白了就是怎么降低跨国贸易的风险

一个完整的外贸流程是:客户开发——议价——确定合作并签合同——付定金——生产——验货商检——发货——付尾款,如果面对买方不付款的话,最后又要面临尾款的追讨。

从国际贸易全流程中的风险拆分大致可以分为交易前的风险识别、交易中的风险监控以及交易后的风险应对

所以在外贸全流程中,风险是时时刻刻存在的,必须对这些风险加以知晓并提前应对。

首先在客户开发时,面对新客户,由于宗教文化上的差异以及语言障碍,在与海外企业的沟通上会存在一定程度的难度和偏差。由于距离原因,很难或者无法做到亲自到当地企业进行考察,因此对客户的认知度只能通过不确定的信息进行确认,对新客户的认知度偏低,那么在客户开发时,我们会面对钓鱼邮件、骗取样品等欺诈行为,给企业带来或大或小的损失,那么我们要如何做到在交易前就能核实交易方的真实性,调查企业的基本信息呢?这时候就需要确定客户是否真实存在,并确定交易方声称的信息与调查结果是否一致,例如,如果通过看到对方公司是新成立的,那么就需要提高警惕;如果查看到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家具,那么交易方想要进口大量的汽车配件,这时候交易方就是有问题的,我们要多留一个心眼。

在议价的时候,我们需要考虑汇率的风险,汇率的变动对外贸出口的影响极大,为了减少企业因汇率变动带来较大的损失,外贸人可以通过实时关注汇率变动,来制定并完善外汇风险管理机制

在议价的时候,我们还需要决定采用什么样的付款方式,现在市面上最常见的三种付款方式即电汇、托收以及信用证,这三种付款方式都会面临一定的信用风险,我们能做的就是利用《企业征信报告》查看交易方的信用情况,根据对方的信用情况,决定采用什么样的付款方式。

在确定合作并签订合同时,常常会发生书面文件风险,合同细则不完善常常也会导致纠纷的发生,这个我们需要提前出口合同制定的细则,从而制定无漏洞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