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外贸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的有关规定,结合山东外贸职业学院人才培养和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名称(国标代码):山东外贸职业学院(13010)
第五条 学院地址:
青岛北校区: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201号
青岛南校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江西路62号
泰安新校区: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金牛山路57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七条 学院简介
学院前身为始建于1964年的山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学校和1984年成立的山东省对外经济贸易职工大学,2002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学院紧密对接山东省开放型经济和涉外高端服务业,凸显“外”字办学特色,现有国际贸易实务、会计2个央财支持重点专业;商务英语、民航运输2个央财支持的实训基地;国际贸易、商务外语、财会金融3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报关与国际货运、国际金融、电子商务等青岛市高职重点专业6个;牵头商务日语、空中乘务等9个全省专业教学标准制定。学院设国际贸易系、财会金融系、商务外语系、经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国际运输与物流系、跨境电子商务系,开办21个专业。国际贸易实务、报关与国际货运、旅游管理、电子商务、商务英语、会计、国际金融、软件技术、保险、国际商务10个专业被评为国家级骨干专业。
学院是国家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学校、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教育部职业院校外语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外经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外经贸职业教育商务外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商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山东省外经贸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牵头单位、山东省外语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牵头单位、山东省国际商务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山东省跨境电商产教联盟牵头单位、山东省旅游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山东省重点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青岛市首批品牌职业院校。
学院办学50多年来,培育毕业生6万多名,广大校友在海内外创建了进出口1500万人民币以上企业3000多家,国际物流企业600多家,包括位居中国民营物流企业第1位、全球集装箱航运企业第19位的海丰国际控股集团公司,其领军人连续多年福布斯排名青岛首富,包括曾连续5年进出口总额山东省排名第一的新华锦集团;校友创办的企业诸多已经上市。“招生-人才培养-就业”实现良性循环,90%以上应届毕业生提前半年被预订,其中,2020届毕业生第一场招聘会有1100家企业来校送岗1.7万个。如隆集团、高阳国际物流等众多校友企业在学院设立了奖学金,诸多校友成为学院人才培养的校外专家,诸多校友企业成为在校生的重要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学院更是校友企业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和发展智库,学院与校友企业协同发展的生态系统已经形成。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相关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重大事项。
第九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
第十条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一条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四条 录取新生的健康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的规定执行。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除达到上述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年龄不超过20周岁;女生身高161—175cm;男生身高171—186cm;矫正视力不低于0.4,无色盲、色弱、斜视;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裸露处无明显疤痕、斑点等;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明显“X”形腿、“O”形腿;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1.录取批次、投档比例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2.对符合增加分数或降低投档分数要求的考生,按有关照顾录取政策录取。
3.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后续志愿(征集志愿)考生。
4.对于第一志愿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同一专业志愿内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安排专业。后续志愿(征集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只能在第一学校志愿录取完成后进行。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各专业相关科目和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5.当进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调录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退档产生的缺额按高、低分依次递补。
6.春季高考专业:按专业类别划定录取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技能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7.通过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信息网、查询电话、学院网站对外公布录取结果。
第五章 收费及其他
第十六条 考生体检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录取后我院组织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的统一标准。学费:空中乘务专业7000元/学年,其他各专业5000元/学年。如学费调整,按照省最新文件规定执行。住宿费: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804号)有关规定,学院公寓按住宿条件不同,收取 600到1300元/每生·年住宿费(安装空调的房间按每房间400元加收住宿费,每人具体加收费用标准按房间住宿人数分摊)。
第十八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院有一整套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规定和政策,已经形成了奖、贷、补、助、减、免的资助体系。家庭困难而又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得到多种资助,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
第二十二条 未尽事宜,以上级规定为准。本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201号
邮政编码:266100
咨询电话:0532-55761001 55761002
招生监督电话:0532-55761268
学院网址:www.sdwm.cn www.sdwm.e.cn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春季高考分数线
根据山东规划系统的院校库信息显示,2015-2019年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春季高考分数线如下:
2015年:最低投档线为435分,最高分为536分,省内投档分最低名次在1563746名,共录取762人。
2016年:最低投档线为445分,最高分为516分,省内投档分最低名次在1287643名,共录取953人。
2017年:最低投档线为435分,最高分为548分,省内投档分最低名次在124573名,共录取878人。
2018年:最低投档线为465分,最高分为535分,省内投档分最低名次在1527365名,共录取803人。
2019年:最低投档线为434分,最高分为518分,省内投档分最低名次在1736455名,共录取792人。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Shandong Foreign Trade Vocational College)位于山东省青岛市,是专门从事外经贸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入选山东省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第一批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
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64年的山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学校和创建于1984年的山东省对外经济贸易职工大学,2002年合并成立山东外贸职业学院,2014年山东省商务技校、山东省服务外包泰安基地并入学院,2015年山东省商务厅培训中心、山东省服务外包青岛基地并入学院,2016年学院在美国设立华盛顿分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