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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免税要办理手续吗

发布时间: 2023-03-15 15:01:00

1、我们是一家新办的外贸企业,请问如何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应于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资料,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手续:
1.内容填写真实、完整的《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其中“退税开户银行账号”须从向税务机关报告的银行账号中选择一个填报;
2.未办理备案登记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协议;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免税证明的外贸企业

1、加工贸易备案
从事来料加工贸易的外贸企业应持以下资料到主管退税机关备案:
①《加工毁坦乎贸易业务批准证》;
②《来料加工登记手册》;
③进、出口合同;
④主管退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来料加工免税证明的办理
3、来料加工贸易的核销
货物出口纤悉后,外贸企业应持下列资料向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办理核销手续:
①来料加工出口货物报关单;
②海关已核销的来料加工登记手册或结案证明;
③出口收汇核销单;
④主管退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逾期未核销的,主管退税机关将会同海关和主管信敬征税的税务机关及时予以补税和处罚。

3、小规模纳税人外贸公司出口免税操作流程,求大神指点

免税申报:

外商投资企业生产货物直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应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按月向主管机关报送下列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出口产品免税申请表;

2、出口货物报关单(原件);

3、出口商品发票;

4、出口收汇核销单(原件);

5、结汇水单(复印件);

6、为生产出口货物购买国内原材料所发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

7、出口销售明细帐。

对于经省外经贸部门批准收购货物出口的,申请免税时,还应提供省外经贸部门的正式批文。

对于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代理出口协议和《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免税审批:

主管国税机关接到企业的申请免税材料后,经初审符合规定的,报送市地国税局涉外税收管理机构审核审批。

出口免税—— 进料加工免税

小规模纳税人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后,须在次月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提供《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申报表》(格式见附件1,以下简称《免税申报表》)及电子申报数据。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申报时,应对《免税申报表》“出口货物免税销售额(人则败喊民币)”合计数与同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中“出口货物免税销售额”进行核对。

经核对相符后,在《免税申报表》(第一联)签章并交小规模纳税人。

如核对不符,或者《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申报了出口货物免税销售额而未报送《免税申报表》,主管税务机关应将申报资料退回小规模纳税人,由其补正后重新孙野申报。

(3)外贸企业免税要办理手续吗扩展资料

出口免税:

1、退回货物退税。已征收出口关税的出境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纳税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书面形式向海关申请退还关税。

2、安家物品免税。获准出境定居的旅客携运出境的安家物品,除国家禁止或限制出境的物品外,可免税放行。

3、铝材废料免税。从1997年11月1日起,对易拉罐生产列名企业使用进口铝材生产内销易拉罐所产生的废品和边角余料,出口时免征出口关税。

4、出口产品免税。

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沿海、沿江、内陆开放城市、洋浦开发区、苏州工业园区、福州马尾台商投资区、保税区区内的企业生产枯谈的出口产品,免征出口关税。

5、转口货物免税。转口货物按保税货物处理或存入保税仓库,复出口的,免征出口关税。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范围:

在我国现行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主要有:

一是经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及其授权单位备案登记后赋予出口经营资格的外贸企业;

二是经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及其授权单位备案登记后赋予出口经营资格的自营生产型企业和生产型集团;

三是外商投资企业;

四是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企业,包括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有进口权的外贸企业和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无进口经营权的内资生产企业;

五是特准退(免)税企业。

出口退(免)税的货物范围:

在我国享受出口退(免)税的货物以海关报关出口的增值税、消费税应税货物为主要对象,对一些非海关报关出口的特定货物也实行退(免)税。

(1)一般退(免)税货物范围。

对出口的凡属于已征或应征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和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部分货物外,都属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货物范围。

享受一般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是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二是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

三是必须是财务上做销售处理的货物;

四是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此外,若为生产企业出口或代理出口,享受退(免)税政策的货物还必须是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的外购货物。

(2)特准退(免)税货物范围。

是指虽然不具备一般退(免)税货物的四个条件,但由于其销售环节、消费环节、结算办法等特殊性,国家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

(3)出口免税货物的范围。是指按税法规定实行免税不退税办法的出口货物。

主要有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避孕套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花生果仁、油画、雕饰板、邮票、印花税票等。

出口享受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其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等支付的进项税额,包括准予抵扣的运输费用所含的进项税额,不能从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应计入产品成本处理。

(4)不予退(免)税的货物范围。

是指税法列明的不能享受出口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目前主要有:原油、木材、纸浆、山羊绒、鳗鱼苗、稀土金属矿、磷矿石、天然石墨等货物。

4、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免税申报流程

外贸企业应在货物劳务免税业务发生的次月,填报《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申报手续。外贸企业出口后申报出口免税的最迟出口免税申报时间是于出口之日的次年5月31日之前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您公司2012年出口的货物最迟申报出口免税时间是2013年5月31日之前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

外贸企业办理免税申报手续时,应将以下凭证按《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载明的申报顺序装订成册,留存企业备查:

(1)出口货物报关单(如无法提供出口退税联的,可提供其他联次代替);

(2)出口发票;

(3)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4)属购进货物直接出口的,还应提供相应的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及其他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

(5)以旅游购物贸易方式报关出口的货物暂不提供上述第(2)、(4)项凭证。


外贸企业出口免税录入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流程,进入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1)基础数据采集-免税出口申报数据录入;

(2)数据加工处理-生成预申报数据-退免税申报-已用旧设备退税及免税出口申报表前的小方框内打上√,在进货/出口申报表前的小方框内去掉√;

(3)预审反馈处理-确认正式申报数据;

(4)退税正式申报-查询已使用设备及免税出口申报数据-打印已使用设备及免税出口申报数据-选择免税出口明细表;

(5)退税正式申报-生成退(免)税申报数据-已用旧设备及免税申报表。

5、一般外贸公司,要办理退税,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出口退税需要的资料有,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口发票、收汇凭证、出口合同等,网页地址,这个平台可以实现一键申报出口

6、简并优化出口退(免)税报送资料和办理流程

【服务对象】
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
【服务措施】
1.纳税人办理委托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时,停止报送代理出口协议副本、复印件。
2.纳税人办理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免)税备案和申报时,停止报送融资租赁合同原件,改为报送融资租赁合同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印章)。
3.纳税人办理来料加工委托加工出口货物的免税核销手续时,停止报送加工企业开具的加工费普通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纳税人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停止报送代理出口协议原件。
5.纳税人申请开具《代理进口货物证明》时,停止报送加工贸易手册原件、代理进口协议原件。
6.纳税人申请开具《来料加工免税证明》时,停止报送加工费普通发票原件、进口货物报关单原件。
7.纳税人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时,停止报送《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简化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备案流程。
9.推行出口退(免)税实地核查“容缺办理”。
10.推广出口退(免)税证明电子化开具和使用。
11.推广出口退(免)税事项“非接触”办理。
12.纳税人因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出口报关单、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增值税进货凭证没有电子信息或凭证内容与电子信息不符,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或者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取消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停止报送《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待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退(免)税。
13.纳税人因未收齐出口退(免)税相关单证,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或者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取消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停止报送《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申请表》及相关举证资料。待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退(免)税。
14.纳税人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时,停止报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15.纳税人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时,在《出口退(免)税备案表》中仅需填报变更的内容。
16.生产企业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停止报送《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附表》《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扣除国内免税原材料申请表》;办理消费税退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消费税退税申报表》。
17.生产企业办理年度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企业获取的主管税务机关反馈数据与实际业务不一致的,报送简并优化后的《已核销手册(账册)海关数据调整表》。主管税务机关确认核销后,生产企业应根据《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确认的应调整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在首次纳税申报时申报调整。
18.外贸企业以及横琴、平潭购买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停止报送《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区内企业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区内企业退税入区货物明细申报表》《区内企业退税汇总申报表》。
19.纳税人办理已使用过且未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设备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退税申报表》,停止报送《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折旧情况确认表》。
20.纳税人办理购买水电气、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购进自用货物退税申报表》,停止报送《购进水电气退税申报表》。
21.纳税人办理跨境应税行为免抵退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停止报送《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附表》。其中,办理国际运输(港澳台运输)免抵退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国际运输(港澳台运输)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办理其他跨境应税行为免抵退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跨境应税行为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和《跨境应税行为收讫营业款明细清单》。
22.纳税人办理航天运输服务或在轨交付空间飞行器及相关货物免退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航天发射业务免退税申报明细表》;办理其他跨境应税行为免退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跨境应税行为免退税申报明细表》,停止报送《外贸企业外购应税服务出口明细申报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
【政策依据】
1.《税务总局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通知》(税总货劳发〔2022〕36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9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整合出口退税信息系统更好服务纳税人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15号)
持续加快出口退(免)税办理进度

【服务对象】
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
【服务措施】
在2021年正常出口退税平均7个工作日办结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2022年进一步压缩至6个工作日内。全面实现退库无纸化,进一步提高税款退付效率。
【政策依据】

《税务总局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通知》(税总货劳发〔2022〕36号)第二条第(八)项

7、商业企业符合什么样的条件才能办理出口免税?应如何办理?

准予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必须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增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

(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

一般情况下,出口企业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免)税的货物,必须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但是,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下同)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中一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外商投资企业经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收购出口的货物除外。

如何办理:
首先要到外经贸(商务部)主管部门办鼓励项目确认书,再到主管海关办理减免税额度。
公司注册在哪里就到当地的主管部门办理,夸地域是不受理的。
内资企业的减免税比较难批,还要申请进出口经营权,如果是外资企业的话本来就有进出口权,不过先要到商务主管部门做项目审批。

8、外贸企业出口免税在电子口岸里需要做什么操作?

一、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适用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申报时,不再报送《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及其电子数据。
但对该类业务仍然需要开通电子口岸,在电子口岸出口退税子系统中点击报送报关单信息,办理免税时需要在申报系统中录入免税信,之后提交报关单信息,打印出来即可进行办理了。
二、外贸企业出口免税录入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流程
进入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基础数据采集-免税出口申报数据录入;
(2)数据加工处理-生成预申报数据-退免税申报-已用旧设备退税及免税出口申报表前的小方框内打上√,在进货/出口申报表前的小方框内去掉√
;(3)预审反馈处理-确认正式申报数据;
(4)退税正式申报-查询已使用设备及免税出口申报数据-打印已使用设备及免税出口申报数据-选择免税出口明细表;
(5)退税正式申报-生成退(免)税申报数据-已用旧设备及免税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