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对于出口企业的政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助力外贸企业缓解困难、促进进出口平稳发展,更好发挥出口退税这一普惠公平、符合国际规则政策的效用,并从多方面优化外贸营商环境,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助企政策支持力度
(一)强化出口信用保险与出口退税政策衔接。企业申报退税的出口业务,因无法收汇而取得出口信用保险赔款的,将出口信用保险赔款视为收汇,予以办理出口退税。(商务部、税务总局、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知派凳负责)
(二)完善加工贸易出口退税政策。为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发展,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对出口产品征退税率一致后,因征退税率不一致等原因而多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企业转入进项税额予以抵扣。(财政部、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挖掘离境退税政策潜力。进一步扩大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羡核策覆盖地域范围。优化退税商店布局,推动更多优质商户成为退税商店,形成更大规模集聚效应。积极推行离境退税便捷支付、“即买即退”等便利措施,促进境外旅客在华旅游购物消费,推动离境退税规范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文化和旅游部、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进一步提升退税办理便利程度
(四)大力推广出口业务“非接触”办理。优化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电子税务局等信息系统,积极支持引导出口企业采用“非接触”方式办理口岸和跨境贸易领域相关业务。原则上出口企业通过网上渠道提交申报电子数据后,即可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申报等事项,无需提交纸质资料。税务等部门审核电子数据无问题的,即可办结业务,并通过网上反馈办理结果。(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交通运输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精简出口退税环节报送资料。强化海关、税务等部门间数据共享与衔接管理,进一步精搭旅简委托出口货物退税申报、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申报、来料加工免税核销申报环节的报送资料。(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积极推行出口退税备案单证电子化。支持出口企业根据自身实际,灵活选择电子化或者纸质化的方式留存保管出口货物提单等出口退税备案单证,提高单证收集整理效率。进一步优化完善税务信息系统功能,为电子化方式核查备案单证积极创造条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大幅提升出口退税智能申报水平。进一步提升出口退税申报便利水平,实现企业通过税务信息系统申报出口退税时自动调用本企业出口报关单信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报出口退税时自动调用本企业购进的出口货物的发票信息。持续扩大出口退税申报“免填报”范围,为企业高效申报退税创造便利条件,进一步提升申报效率。(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不断提高出口退税办理质效。在2021年正常出口退税平均7个工作日办结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2022年进一步压缩至6个工作日内。全面实现退库无纸化,进一步提高税款退付效率。(税务总局牵头,商务部、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进一步提高出口货物退运通关效率。深化海关、税务部门合作,积极推动《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信息共享,在办理出口货物退运通关时,凡可查验信息的,不再要求企业报送纸质证明,改为查验共享信息,帮助企业加速办理退运通关。(税务总局牵头,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优化简化出口退税事项办理流程。对于风险可控的出口退税申报,采用“容缺”方式先行办理退税,事后再补办实地核查手续。进一步精简出口退税证明开具申请环节需要报送的资料,积极推动实现出口退税证明全流程无纸化。企业出口货物申报出口退税,受自然灾害、疫情等因素影响无法按期收汇的,取消事前报送举证资料,企业留存备查相关资料即可,同时按照包容审慎、风险可控原则适当放宽举证资料范围。(税务总局牵头,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一步优化出口企业营商环境
(十一)帮助企业提高出口业务办理效率。丰富宣传渠道及精准提醒内容,让出口企业及时获知报关、结关、退税等事项办理进度,引导企业提高内部管理效率,进一步压缩出口单证收集、流转时间,加速申报出口退税。(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支持跨境电商健康持续创新发展。便利跨境电商进出口退换货管理。鼓励并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出口企业积极适用出口退税政策。加快推动各地跨境电商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规范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税收管理,引导出口企业在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商品信息并进行免税申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贸易健康发展。(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外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引导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健康成长。深化落实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集中代办退税备案及实地核查效率。鼓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采用无纸化方式申报出口退税、电子化方式管理出口退税备案单证。加大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信用培育力度,指导企业优化内部风险管理,提升集中代办退税风险管控水平。(商务部、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强信息共享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强化海关、税务、外汇等部门信用评级信息共享,积极引入市场化信用评级机构,提供高质量的评级服务,提升出口退税企业管理类别动态调整及时性,依法依规深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引导出口企业及时、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提高诚信意识、规范健康发展。(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外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强化税务、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等部门协作,推动实现对虚开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从事后打击向事前事中精准防范转变。对虚假出口、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联合打击力度,为出口企业营造更优的营商环境。(公安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外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凝聚共识,加强政策统筹协调,切实落实工作责任,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税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协商解决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2、遇到外贸诈骗,拖欠货款要如何防范
如果当您遇到涉嫌外贸诈骗人员,或者拖欠货款的采购商时,应该怎么办呢?
给您支支招
1.如采购商有合同诈骗嫌疑时,尽量减少扭送等行为,请及时拨打110报警或向就近公安机关报警,由警方将嫌疑人带回依法处置,避免与嫌疑人发生冲突;
2.如遇到需扭送到公安机关的情况,请市场经营户在扭送过程中避免强制或暴力扭送等情况,如不配合,请及时拨打110,义乌市公安局“135快速反应”处置警力会第一时间赶至现场进行处置;
3.到外贸公司或向拖欠货款对象催讨货款时,应当保持理性,严禁以殴打、非法拘禁、哄抢办公设备等手段进行暴力催讨,如涉嫌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将予以打击处理;
4.对于明确无法构成合同诈骗的行为,应当及时到法院进行诉讼,限制其出境,最大化挽回损失。
如何防范外贸诈骗?
1.诚信为本,但也要常怀警惕之心。不管你是否曾经被骗,都要时常警惕,因为外贸欺诈不会局限于几种形式,会不断地翻新;
2.注意核对登记信息。在订购时查看采购商、翻译有效身份证件,让客户在订货单上签字。如果对方是外商,要登记护照上的英文名和护照号;
3.掌握一定法律知识,懂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3、中小微外贸企业如何应对挑战?
中小微外贸企业在面临全球化和市场竞争的挑战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
加强市场调研和开拓新市场:中小微外贸企业要了解国内外市场动态和需求变化,加强市场调研并通过多渠道开拓新的市场。
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产品的品质、环保等特色,加强售后服务,增强客户满意度,推动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多元化产品和服务:在原有的产品和服务基础上,不断扩大产品线,满足更多消费者的需求,并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定制服务。
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加胡销明强自主研发,注重技术创新,提高产品附加值,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率:优化生产流程,降低生产和运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加强人才培养和管理:培养和留住具有多语言、跨文化背景和国际视野的人才,建立有效的员工激励机制,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加强合作和联盟:与其他企业形成合作斗亮伙伴关系,建立产业联盟、跨国联盟等裤告,共享资源、技术和市场信息,增强企业的综合实力。
通过以上措施,中小微外贸企业可以增强自身的竞争力,应对市场挑战,并在全球化的经济环境下实现可持续发展。
4、如何加强外贸风险管理
导语:全面风险管理理念的形成和在中国的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面临的经营风险主要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于企业经营目标的影响,常见于经济形势、市场状况、财务安排、生产运营等诸多方面。
(一)提高出口退税风险管理意识,积极预防管理风险
防范出口退税管理风险,主要是防范出口骗税风险。首要的是提高出口退税风险防范意识,增强对出口退税风险危害性和加强风险防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多次发文,要求各级国税部门要重视并加强出口退税预警分析评估工作,防范出口退税管理风险。并把开展出口退税风险防范、预警分析、核查评估写进了《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各级国税部门要在做好出口退税政策宣传的同时,开展出口退税风险防范教育,使税务人员充分认识到出口退税风险的危害性,认真做好出口退税风险防范、预警分析、核查评估。引导出口企业建立风险内控机制,确保政策允许、程序合规、行为合法,杜绝不法行为,向着合法经营、严守税法、健康发展的路子前进。
(二)进一步完善退税政策法规,提升法规层次
2012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以前零散发布的出口退税法规进行梳理整合,归类形成了《退税政策》、《退税管理办法》,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布了《出口退税管理工作规范》,2016年又进行了修订。近两年,全面实行“营改增”后,又增加了一些出口劳务退免税的政策规定。这些法规有许多不全面、不完善之处。有些政策明确度不够,难以操作,在执行时困惑不解。为此,建议从国家层面上进一步整合、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及管理法规,提升法规层次。国家税务总局应提请全国人大或国务院以法律或行政法规的方式,制定比较全面、系统、完善的出口退税管理办法,对与退税相关的部门和企业提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准则,有效规范出口退税管理行为。
(三)完善增值税管理制度,构建完整的增值税链条
增值税管理制度是出口退税管理的根基。只有完善增值税管理制度,构建完整的增值税链条,加强增值税征管,才能从根本上防范出口退税风险。一是规范增值税优惠制度。取消造成增值税链条断裂的优惠政策,确保增值税链条的完整性。对确需扶持给予增值税减免的,应采用不影响增值税链条完整性的政策措施,如实行先征后返等。二是规范增值税抵扣凭证。统一增值税抵扣凭证,取消农产品收购凭证等其他增值税抵扣凭证,企业只能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彻底解决收购农产品等进项抵扣难以控制和管理的问题,遏制骗取进项税抵扣情况的发生。三是完善增值税及专用发票管理。提高增值税政策执行的规范性和统一性,强化增值税征收管理,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改革出口退税管理机制,防范退税管理风险
改革传统的就单审单、就票审票的管理方式,以计算机自动比对替代人工审核,把工作重点转到出口退税风险防控上来,强化反骗税监测分析工作。一是全面实施计算机自动比对审核。明确出口企业退税申报实行自核自报及其法律责任,完善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采集,由计算机比对审核出口退税申报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口报关单、外汇核销、货物运单等相关信息。二是建立完善风险预警监控管理体系。建立出口退税风险管理团队,优化预警监控运作流程,完善出口退税预警监控指标体系,快速识别出口退税风险点和监控点,形成总局、省、市、县四级监控网络。三是实行专业化管理。开展出口退税风险应对,对较低风险级别的出口企业,由纳税服务部门督导企业自查和整改;对较高风险级别的出口企业,由退税部门和税源管理部门通过案头审计、约谈、举证、分析、实地核查等方法进行退税评估;对高风险的出口企业,交由稽查部门进行检查。
(五)健全部门间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
出口退税的管理,主要是通过对企业申报的退税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出口与购进业务是否真实来进行审核判断。在审核过程中需要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后才能判断其业务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政策规定,而这些信息需要海关、外管、商务、商检、货代、承运等部门提供,也就是说出口退税的管理需要取得相关部门的配合与协助,否则难以完成。为此,应从国家和省级层面上健全部门间的协调机制,以法规的形式予以明确。一是应明确各部门的配合职责。海关提高出口商品查验率,严厉查处空箱闯关、虚假出口、虚假报关、买单做业等违法行为,并及时准确的为税务部门提供结关信息;外管和银行部门要加强对出口企业的收结汇管理,严厉打击并向税务部门通报不正常收结汇行为;商务部门要严密关注外贸出口发展动向,加强出口经营资格管理,并适时向税务部门通报企业备案及出口动向情况;报关行、货代、承运单位及时、真实、准确的向海关、税务部门提供货物装运情况及单证信息;海关、商务、外管等部门在做好对出口企业监管的同时,及时向税务部门通报出口企业注册登记情况。二是应实现部门间的信息共享。相关部门之间建立注册登记信息、报关出口信息、货物装运信息、收汇结汇信息、信用等级信息、违规查处信息的定期交换机制。三是应建立规范的协作机制,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通报、交流、分析相关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六)深化征退一体化管理,推行“四位一体”的互动管理机制
市、县(区)国税局应通过完善并坚持退税审核、预警分析、核查评估、函调管理和征税与退税管理、分析评估、稽查相结合的出口退税“四位一体”的互动管理机制,堵塞出口货物税收管理漏洞,严厉打击偷骗税不法行为。征收、管理、退税、稽查等部门要通过及时互通信息,衔接征退税管理,使退税预警分析、评估与检查制度化、经常化。退税管理部门在日常管理和退税审核、预警分析及评估中发现的疑点或偷骗税嫌疑与线索,要及时通报给管理部门由其进行调查核实或移交稽查部门进行查处。稽查部门在接到征管和退税管理部门提请检查的要求和移交的`案件时,要迅速安排进行全面深入检查,并在检查结束后及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向主管局和退税管理部门反馈,以便相互协调改进。
(七)建立科学严密的信息监控网络,完善出口退税预警分析系统
由于全国各地税务部门之间以及与出口退税业务有关的海关、外汇管理、银行、商务、货物运输等各部门之间,没有实现计算机联网,因而还无法充分运用税务部门征退税、海关查验结关、外管收汇、银行结汇、承运装货、商检验货等信息来对货物出口的真实性和退税情况进行综合监控,以致有的企业利用假出口货物报关单、假出口货物专用税票、虚假备案单证和个别税务部门的虚假复函来骗取出口退税。就国税部门而言,目前使用的税收征退税管理系统有金税三期征管系统、防伪税控稽核协查系统、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出口退税预警评估系统、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系统,这些系统既有不完善之处,又没有进行有效整合应用。为加强出口退税预警分析评估,国家税务总局委托大连龙图公司开发了“出口退税预警评估系统”,该系统从运用的情况看,还不太理想,既未能与金税三期征管系统、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出口货物函调系统、防伪税控稽核协查系统进行全面顺畅的对接,又没能实现重点突出、疑点准确、分析确切的预警分析,而且可操作性、实用性不佳。
为此,建议通过立法,建立全国性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实行退税机关与海关、外管、银行、工商、商检、外贸主管部门以及征税机关之间的计算机联网,形成政府出口退税电子执法管理系统,实现各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包括注册登记备案信息、结关信息、货运信息、收结汇信息、专用发票开具与认证稽核信息、专用税票信息、征退税信息),适时准确互换信息。进一步规范并完善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通过整合金税三期系统、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系统、出口退税信息传输系统、出口退税预警分析评估系统,与外部相关部门联网,信息共享,构建高度统一、功能强大相互融通的税收管理信息平台,打破地区、部门和各信息管理系统间信息不融通、征退税信息不畅的状况,实施征、退税和外部信息的自动比对、提示和在全国范围内共享,促进日常监控管理,有效防范出口货物税收管理风险。
5、外贸企业如何应对经济危机?
美国的次贷危机的爆发,严重打击了我国的出口贸易。
而美国人从这次危机中得到的教训也许会彻底改变美国人大手大脚或是今天花明天钱的习惯。这是长期对我国出口贸易的最大影响。
但伴随欧洲以及非洲对我国进口数量的增加,这让我们的外贸企业似乎又看到了春天的来临。
但是,在这里不得不提的是,我国的出口长期依赖低廉的劳动力去制造低附加值的产品。这将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
一:企业相互竞争压低价格,从而难以形成有效的企业转型。
二:大量低附加值的产品外销实际是把中国的资源拱手让给别国。
三:伴随印度市场的崛起,印度比我国更为低廉的劳动力将对我国的低价值出口贸易形成长期的打击。
那么,我们国家的出口企业该如何着眼于未来呢?
那就是转型。从一味的追求低廉的劳动力,转成及研发,提高科技含量与一身的优质企业。这样就会带动产品的附加值的提升,增加企业的利润。
事实证明这也是可行之策。
就拿温州‘虎’牌打火机来说,若干年前,温州生产打火机的厂家多如牛毛,而各厂家相互压价导致了产品的质量越来越差。但‘虎’牌打火机却临危不乱,始终坚持高品质。在研发新产品上加大力度。从而赢得了世界市场的认可,销量猛增。企业也摆脱了长期低附加值的困扰。
质量提高,新产品的投放使得企业在产品销量与产品的利润上都得到了大幅的增加。虎牌打火机也成为了世界打火机的品牌。
那么,我们的出口企业不妨利用这次危机实现转型,打造自主品牌。
可是话又说回来,真正带动企业转型的是国家配合的政策,而非普通人力所能及的。我国之所以成为不了强国,就是有这些所谓的经济专家经济智囊团的其实就是一群草包。国家领导人又不懂经济。。。 哎,实在是我国的悲哀啊!
6、欧元汇率变化波及外贸企业,外贸企业该如何应对?这将对民众造成哪些影响?
自欧元问世以来,曾经历过长达10年的升值历程,便开始持续贬值。欧元对人民币已经下滑14%。欧元人民币的升值,欧元的下降,已经对中国的出口企业造成的影响,就目前来看,欧元的下降已经对中国出口企业造成了不可磨灭的伤害。而且中国对欧洲的出口也受到了负面影响,中国出口企业将会承受更大成本的压力。有多位专家学者接受采访时表示短期来看外贸进出口的影响都是会有的。我国下半年应该持续落实好各项稳定外贸政策的措施,确保企业实现利益最大化。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束钰婷此前曾表示我国将会从三个方面重点发力,保稳旗帜,首先要降低成本,稳住外贸市场主体,然后要强化外贸的流通,最后要开拓市场。
为了缓冲欧元持续下跌对我国企业和民众的影响,我们应该通过金融操控,对冲欧元汇率的风险,如果欧元还在继续贬值,可以通过购买一些欧元的期货或者是期权来减少欧元贬值的影响。不断的开拓市场,通过规模优势弥补单个订单价格与利润的损失,从而减少损失最小化。无论怎样都应该把控好品质,品质好了质量也不会差,也会受更多人的欢迎,价格自然也不会低。这一次欧元的下降,其实对出口产业来说冲击最大,但是我们可以从原料和零部件的投入方面压低成本,进而减少汇率波动对成本的影响。
国内通货膨胀形势复杂。由于欧债危机的爆发,造成全球能源与大宗商品的价格涨幅变缓,之后石油的降低一定会对中国造成极大的通过膨胀压力。
现在正值全球经济最动荡的时期,投资者可以选择美元和黄金来进行避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