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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外贸政策有哪些

发布时间: 2023-06-05 10:18:23

1、新一轮稳外贸政策

“六保”与“六稳”是密切联系的。
从“六稳”到“六保”凸显了底线思维,做好“六保”工作,“六稳”才有扎实的基础。稳中求进是经济工作的总基调,只有“稳”了,才能进。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离不开“稳”,而基础工作在“保”。
“六保”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较大冲击的背景下提出的,是解决短期突出问题的重要措施。“六稳”与“六保”一脉相连,如二者都将“就业”作为首要工作,“六稳”的第一项是“稳就业”,“六保”的第一项是“保就业”。
中国的对外贸易法律法规要求:现行外贸法包括总则、外贸经营者、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对外贸易秩序、对外贸易调查、对外贸易救济、对外贸易促进、法律责任和附则几部分。
1、关税制度
关税制度是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海关对其征收税赋的一种制度。主要有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为目的的财政关税和主要以保护本国相关产业为目的而征收的保护性关税。我国在征收荚税时.从保护本国产品与外国产品的竞争的目的出发,实行保护关税政策。这一政策主要是通过我国的海关税则政策以及体现这种政策的海关税则来体现的。
2、货物进出口许可制度
进出口许可实际上是国家对进出口的一种行政管理程序.既包括进出口许可证制度本身的程序,也包括u国家许可为前提条件的其他行政管理手续。货物进出口许可制度作为一项非关税措施.是地界各国管理进出口的一种常见手段,在国际贸易中长期存在,并广泛运用。
3、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其适用范围仅限于国内,对于在境外发生的侵犯本国知识产权的情况缺乏有效的救济。在借鉴他国有关规定的基础上,中国外贸法增加了“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一章。
该法第29条所针对的是对进口货物侵犯我国知识产权的处理。该条规定进口货物侵犯知识产权,并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在一定期限内禁止侵权人生产、销售的有关货物进口等措施。
法律依据
《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
 六、进一步推动稳外贸稳外资
(十四)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确保外资企业平等享受各项支持政策。支持外资企业更好参与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优化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完善企业登记系统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功能,加强填报指导,减轻企业报送负担。(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持续推进通关便利化。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同港口、铁路、民航等信息平台及银行、保险等机构对接。优化海关风险布控规则,推广科学随机布控,提高人工分析布控精准度,降低守法合规企业和低风险商品查验率。深入推进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模式改革,积极推进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制度化建设。鼓励理货、拖轮、委托检验等经营主体进入市场,促进公平竞争。(海关总署、交通运输部、银保监会、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清理规范口岸收费。加快修订《港口收费计费办法》,进一步完善港口收费政策,减并港口收费项目。定向降低沿海港口引航费标准,进一步扩大船方自主决定是否使用拖轮的船舶范围。完善洗修箱服务规则,清理规范港外堆场洗修箱费、铁路运输关门费等收费。实行口岸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制度,做到清单外无收费。对政府依成本定价的收费项目,开展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及时调整收费标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及对应的收费主体,开展典型成本调查,为合理规范收费提供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什么是对外贸易政策?对外贸易政策由哪些内容构成

一、对外贸易政策:

对外贸易政策是指一国政府根据本国的政治经济利益和发展目标而制定的在一定时期内的进出口贸易活动的准则。它集中体现为一国在一定时期内对进出口贸易所实行的法律、规章、条例及措施等。它既是一国总经济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一国对外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对外贸易政策的内容构成包括:

1、对外贸易总政策;

2、进出口商品政策;

3、对外贸易国别政策。

三、对外贸易政策的目的:

1、促进经济发展与稳定。

①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②实现经济增长;

③达到外部均衡;

④稳定经济,加强适应能力。

2、加强和完善经济体制。

经济体制不同,贸易政策随之不同。科学的外贸政策,能促进一个国家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同时又能加强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

3、获取良好的国际经济与政治环境。

贸易政策在调整、改善、巩固国与国之间经济与政治关系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3、中国现阶段采取的是什么贸易政策

一、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处理好规模与效益的关系
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是中国建立新的发展模式的核心内容之一,它意味着中国要从过度依赖资金、自然和环境资源投入的扩张实现增长,转向更多依靠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术进步来获取经济增长。
今后,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融合将达到空前的广度和深度,中国选择什么样的发展模式将对世界产生极重大的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实现了科学发展,才可能实现对内的“和谐发展”和对外的“和平发展”。
面对经济全球化的一系列挑战,我们只有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和效益,才能立于不败之地。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做到将外贸增长方式从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化经营转变,还要做到充分发挥我国固有的静态比较优势和发掘动态的竞争优势。
加快出口增长方式转变,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应该继续深入实施“以质取胜”、“市场多元化”和“科技兴贸”战略,支持和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加快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出口产业,全面提升传统出口商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扩大引进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加强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创新;支持企业进行自主研发,切实保护知识产权;发展以技术外包为代表的服务贸易。形成以技术为核心的质量效益型增长模式。
二、提升国际分工地位,优化产业和贸易结构
目前我国出口产品在总体上处于国际分工价值链的低端,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都不高。预计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中国外贸增长速度都将高于GDP增长速度。在这种情况下,切实转变贸易增长方式是一项紧迫的任务,高科技自主品牌是实现中国贸易增长方式转变的核心环节。要抓住新一轮全球生产要素重组和产业转移的机遇,实现我国产业的升级换代,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优化出口产品结构。遵循“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提供明确的政策导向。重视技术创新投入,提高研发水平、积累技术专利,鼓励企业创造知名品牌,扶持自主品牌产品的出口,建立海外营销渠道。延伸加工贸易上游研发和零部件、下游服务业的产业链,将附加值和科技含量高的环节掌握在自己手中。形成适度增长、梯度合理、经济效益好、可持续发展的商品和服务贸易结构。
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迟缓,外贸的迅速增长主要是靠数量扩张实现。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其意义不仅在于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又在于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将带动整个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如果我们实现产品结构优化和质量的提高,与发展中国家形成错位竞争,我国的发展空间就会更为广阔。既能避免低层次竞争,减少摩擦,又能够有效实现向贸易强国的转变。
三、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加快创新体系建设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必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明确要求把自主创新作为制定“十一五”规划的着力点,强调科技发展要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不断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科技创新能力是一个国家科技事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是国家竞争力的核心,是强国富民的重要基础,是国家安全的重要保证。发展中国家要实现后发优势和经济赶超战略,缺乏科技创新能力是无法实现的,而没有政府坚强而有效的引导,也是无法实现的。我国已经进入经济起飞阶段,正朝技术创新阶段前进,建立和完善国家创新体系,是加快我国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提升国际竞争力的战略举措。
主要措施应包括以下方面:国家在政策上给予引导和支持,提高全民族的科技创新意识;加强贸易政策、科技政策和产业政策的相互协调,形成协调一致和分工合作的良性机制,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鼓励企业成为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的主体;以国际国内市场为导向,提高企业自主创新的主动性和紧迫感,打造知名品牌,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重视和加强基础研究;建立军民结合的科技体制,将军工技术向民用技术转移;完善专利制度,保护知识产权,坚决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对外贸易的发展要能够推动国家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同时将科技创新作为改善我国外贸进出口结构的主要内在力量,推动我国对外贸易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提升我国的国际竞争力。
四、完善制度建设,加快市场经济改革,进一步解放生产力
虽然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但许多制约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仍然存在。我们要加快市场化取向的改革,改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和公共服务环境,特别是要增强政府服务意识,强化对市场主体的服务,改善企业发展的生态环境,焕发企业的生机与活力,进一步解放生产力。
转变政府职能应解决和处理好三个关系: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和政府与管理经济的关系。减少政府对企业微观活动的干预,充分发挥企业竞争主体的作用;加大政府对市场环境的治理,维护企业的正当权利,创造一个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依法行政,规范和界定政府的权力和义务,用经济和法律的手段进行宏观调控。
完善法律环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有效竞争机制的形成,为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从制度上保障我国国际竞争力的提高。
五、从保护转向鼓励竞争,并进一步鼓励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根据波特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政府对外贸易政策的重点应该是制定具体政策措施,鼓励竞争机制的发育和完善,把企业和市场纳入国际国内竞争体系当中,通过有效竞争逐步提高其竞争力。
长期以来,通过关税和非关税措施对国内市场提供保护是我国对外贸易政策的基本措施。其结果是国内企业和市场严重缺乏竞争机制,整个国民经济处于低效率的运行状态。随着关税的降低和各种行政性垄断的逐步减少,国内外企业将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我国的外贸政策应从保护企业转为鼓励竞争,以实现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和社会有限资源向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转移,严厉制止和打击各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鼓励我国具备到海外投资的实力的企业 “走出去”,是新形势下我国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重大举措。要想培育出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企业,就必须走向国际市场参与竞争、经受磨练,以提高我国商品国际化、企业国际化和产业国际化的程度,逐步建立我国的国际经营体系和国际生产体系,形成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和生产要素全球配置的发展格局,在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上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明确政策导向,改善政府服务环境,在政策上鼓励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培育中国的跨国企业,实现我国国际竞争力的全面提升。
六、结束语
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部署是到二十一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按照这个部署,我国将用100年左右的时间,走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用了200多年走完的路程。从中国现在所取得的成就和发展趋势看,这个任务是完全能够提前实现的。2004年,我国人均国民产值达到1000美元,西方国家用了100多年的时间达到的水平,我国仅用了二十多年。世界银行专家说:“中国只用了一代人的时间,就取得了其他国家用了几个世纪才能取得的成就。”
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实现2010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胡锦涛主席在2005年10月15日第七届二十国集团(G20)财长和中央银行行长会议开幕式上表示,我国将用15年时间,把GDP提高到40000亿美元左右,人均GDP提高到3000美元左右。在这一发展阶段,我国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将加速变化,高新技术产业和对外贸易将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决定性的作用;我国与世界经济发展的融合度将显著提升,对世界市场供求关系影响力大幅增强,对世界经济和贸易增长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参与国际分工的能力将进一步增强;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带来的效应将进一步显现,经济发展将日趋向国际规则靠拢,贸易管理方式将进一步规范。对外开放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对外贸易也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历程。
二十一世纪是中国崛起的世纪,这一过程充满了机遇和挑战。提高国际竞争力是我国的发展目标,“和平崛起”是我国的国家战略,对外贸易的发展是实现这一目标、实施这一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平、发展、合作是当今世界的主旋律,中国在发展自己的同时,将成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加强区域合作的主要推动力量。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不仅提高了我国的国际竞争力、推动了世界经济的繁荣和发展,还将成为维护世界和平的重要力量,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和作用。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中国将以一个繁荣的、和平的、倍受尊重的大国的形象屹立在世界的东方。

4、中国的对外贸易政策是什么

中国的对外贸易政策有出口退税,出口补贴,一带一路,自贸区等等,都是为了企业能更好的发展外贸采取的政策措施

5、对外贸易政策主要有()两种类型。

从国际贸易的历史考察,以国家对外贸的干预与否为标准,可以把对外贸易政策归纳为三种基本类型:自由贸易政策、保护贸易政策和管理贸易政策。管理贸易政策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国际经济联系日益加强而新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的双重背景下逐步形成的。
具体为:
1、自由贸易政策
自由贸易政策是指国家对商品进出口不加干预,对进口商品不加限制,不设障碍;对出口商品也不给以特权和优惠,放任自由,使商品在国内外市场上自由竞争。自由贸易政策产生的历史背景是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18世纪至19世纪),主要在英国、荷兰等首先进入资本主义,在经济上和竞争上居优势的国家实行,其主要代表人物是英国的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
2、保护贸易政策
保护贸易政策是指国家对商品进出口积极加以干预,利用各种措施限制商品进口,保护国内市场和国内生产,使之免受国外商品竞争;对本国出口商品给予优待和补贴,鼓励扩大出口。保护贸易政策,在不同的历史阶段,由于其所保护的对象、目的和手段不同,可以分为:
重商主义。
幼稚工业保护政策
超保护贸易政策
新贸易保护主义
3、管理贸易政策
管理贸易政策,又称协调贸易政策,是指国家对内制定一系列的贸易政策、法规,加强对外贸易的管理,实现一国对外贸易的有秩序、健康的发展;对外通过谈判签订双边、区域及多边贸易条约或协定,协调与其他贸易伙伴在经济贸易方面的权利与义务。管理贸易政策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国际经济联系日益加强而新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的双重背景下逐步形成的。在这种背景下,为了既保护本国市场,又不伤害国际贸易秩序,保证世界经济的正常发展,各国政府纷纷加强了对外贸易的管理和协调,从而逐步形成了管理贸易政策或者说协调贸易政策。管理贸易是介于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之间的一种对外贸易政策,是一种协调和管理兼顾的国际贸易体制,是各国对外贸易政策发展的方向。
制定一个国家对外贸易政策应当遵循以下依据:
1、一国在世界经济中所处的地位,经济发展战略.
2、一国的资源状况,产品,产业结构,市场经济地位。
上述两个因素是一个国家制定中长期对外贸易政策,应当参政的主要因素,决定一个国家选择自由贸易政策,还是保护贸易政策。
3、在总政策(即自由贸易或保护贸易政策)指导下,一个国家工业发展水平,技术水平,产品的竞争能力等,又决定一国在不同时期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的依据。
例如:鼓励出口、限制出口、限制进口、保护民族工业、幼稚工业等政策。
4、国家之间因政治环境变化,经济和外交关系发生重大改变时,也可引能起一国对贸易政策的局部或重大调整。
5、一国对外贸易政策应当与国内经济政策相适应。例产业调整政策,金融政策,外汇政策,外资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贸易法》第四条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依法维护公平的、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

国家鼓励发展对外贸易,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保障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促进和发展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关系。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对外贸易方面根据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给予其他缔约方、参加方或者根据互惠、对等原则给予对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

第七条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贸易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该地区采取相应的措施。

6、国际贸易政策可分为几大类?

国际贸易政策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对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所实行的政策。国际贸易政策一般可分为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

(1)自由贸易政策。自由贸易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对国际贸易活动采取不干涉或少干涉的基本立场,取消对进出口贸易的限制和障碍,取消对本国进出口商的各种特权和优惠,关税税率逐步降低,纳税商品项目减少,税法简化,使商品自由进出,在国内外市场上自由竞争。

(2)保护贸易政策。保护贸易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对国际贸易活动采取干预和管制的基本立场,国家采取各种限制进口的措施,以保护本国的工业和市场免受外国商品的冲击,并采取各种政策手段,对本国的出口商品给予津贴和优惠,鼓励出口,以刺激本国工业的迅速发展。

7、现在做外贸有哪些好的政策?

1、支持外贸企业用好出口信用保险,加大对外贸企业风险保障的力度。同时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等新业态的发展,提供更有针对性、更加具有差异化的信保服务。
2、支持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目前,人民银行正在完善涉及跨境电商等新业态的跨境人民币业务的政策,促进外贸新业态发展。
3、推动跨境电商加快发展。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挥出带动作用,从而推动跨境电商与其他业态联动互促、融合发展,不断拓宽贸易渠道,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助力外贸保稳提质。

8、国家对于出口企业的政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助力外贸企业缓解困难、促进进出口平稳发展,更好发挥出口退税这一普惠公平、符合国际规则政策的效用,并从多方面优化外贸营商环境,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助企政策支持力度
      (一)强化出口信用保险与出口退税政策衔接。企业申报退税的出口业务,因无法收汇而取得出口信用保险赔款的,将出口信用保险赔款视为收汇,予以办理出口退税。(商务部、税务总局、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知派凳负责)
      (二)完善加工贸易出口退税政策。为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发展,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对出口产品征退税率一致后,因征退税率不一致等原因而多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企业转入进项税额予以抵扣。(财政部、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挖掘离境退税政策潜力。进一步扩大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羡核策覆盖地域范围。优化退税商店布局,推动更多优质商户成为退税商店,形成更大规模集聚效应。积极推行离境退税便捷支付、“即买即退”等便利措施,促进境外旅客在华旅游购物消费,推动离境退税规范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文化和旅游部、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进一步提升退税办理便利程度
      (四)大力推广出口业务“非接触”办理。优化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电子税务局等信息系统,积极支持引导出口企业采用“非接触”方式办理口岸和跨境贸易领域相关业务。原则上出口企业通过网上渠道提交申报电子数据后,即可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申报等事项,无需提交纸质资料。税务等部门审核电子数据无问题的,即可办结业务,并通过网上反馈办理结果。(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交通运输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精简出口退税环节报送资料。强化海关、税务等部门间数据共享与衔接管理,进一步精搭旅简委托出口货物退税申报、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申报、来料加工免税核销申报环节的报送资料。(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积极推行出口退税备案单证电子化。支持出口企业根据自身实际,灵活选择电子化或者纸质化的方式留存保管出口货物提单等出口退税备案单证,提高单证收集整理效率。进一步优化完善税务信息系统功能,为电子化方式核查备案单证积极创造条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大幅提升出口退税智能申报水平。进一步提升出口退税申报便利水平,实现企业通过税务信息系统申报出口退税时自动调用本企业出口报关单信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报出口退税时自动调用本企业购进的出口货物的发票信息。持续扩大出口退税申报“免填报”范围,为企业高效申报退税创造便利条件,进一步提升申报效率。(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不断提高出口退税办理质效。在2021年正常出口退税平均7个工作日办结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2022年进一步压缩至6个工作日内。全面实现退库无纸化,进一步提高税款退付效率。(税务总局牵头,商务部、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进一步提高出口货物退运通关效率。深化海关、税务部门合作,积极推动《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信息共享,在办理出口货物退运通关时,凡可查验信息的,不再要求企业报送纸质证明,改为查验共享信息,帮助企业加速办理退运通关。(税务总局牵头,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优化简化出口退税事项办理流程。对于风险可控的出口退税申报,采用“容缺”方式先行办理退税,事后再补办实地核查手续。进一步精简出口退税证明开具申请环节需要报送的资料,积极推动实现出口退税证明全流程无纸化。企业出口货物申报出口退税,受自然灾害、疫情等因素影响无法按期收汇的,取消事前报送举证资料,企业留存备查相关资料即可,同时按照包容审慎、风险可控原则适当放宽举证资料范围。(税务总局牵头,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一步优化出口企业营商环境
      (十一)帮助企业提高出口业务办理效率。丰富宣传渠道及精准提醒内容,让出口企业及时获知报关、结关、退税等事项办理进度,引导企业提高内部管理效率,进一步压缩出口单证收集、流转时间,加速申报出口退税。(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支持跨境电商健康持续创新发展。便利跨境电商进出口退换货管理。鼓励并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出口企业积极适用出口退税政策。加快推动各地跨境电商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规范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税收管理,引导出口企业在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商品信息并进行免税申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贸易健康发展。(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外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引导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健康成长。深化落实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集中代办退税备案及实地核查效率。鼓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采用无纸化方式申报出口退税、电子化方式管理出口退税备案单证。加大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信用培育力度,指导企业优化内部风险管理,提升集中代办退税风险管控水平。(商务部、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强信息共享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强化海关、税务、外汇等部门信用评级信息共享,积极引入市场化信用评级机构,提供高质量的评级服务,提升出口退税企业管理类别动态调整及时性,依法依规深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引导出口企业及时、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提高诚信意识、规范健康发展。(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外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强化税务、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等部门协作,推动实现对虚开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从事后打击向事前事中精准防范转变。对虚假出口、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联合打击力度,为出口企业营造更优的营商环境。(公安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外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凝聚共识,加强政策统筹协调,切实落实工作责任,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税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协商解决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