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外贸易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对外贸易亦称“国外贸易” 或“进出口贸易”,简称“外贸”,是指一个国家(地区)与另一个国家(地区)之间的商品、劳务和技术的交换活动。
这种贸易由进口和出口两个部分组成。对运进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进口;对运出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出口。
这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就开始产生和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发展更加迅速。其性质和作用由不同的社会制度所决定。
(1)对外贸易的任务和要求有哪些扩展资料:
我国对外贸易继续稳中向好 上半年货物贸易进出口14.12万亿元人民币
央视网消息:国务院新闻办1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黄颂平介绍了今年上半年我国外贸进出口相关情况。
根据海关总署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14.12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9%,对外贸易继续保持稳中向好势头。
海关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14.12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9%,其中出口7.51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9%。
进口6.61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5%;贸易顺差9013.2亿元,收窄26.7%。上半年,我国一般贸易进出口8.33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2%。
占我国进出口总值的59%,比去年同期提升2.3个百分点。贸易方式结构与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海关统计显示:上半年,西部12省市外贸增速为17.8%,超过全国增速9.9个百分点。
中部6省市外贸增速为13.2%,超过全国增速5.3个百分点;东部10省市外贸增速为6.7%;东北三省外贸增速为8.8%,超过全国增速0.9个百分点。我国外贸区域发展协调性继续增强。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黄颂平介绍,今年上半年,我国进口增速快于总体增速6.6个百分点,进出口更趋平衡。
总的看,上半年我国外贸稳中有进,结构进一步优化。下半年,国际环境不确定因素增多,但是随着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经济发展内生动力进一步增强。
进出口结构继续优化,市场多元化及贸易便利化继续取得积极进展,预计今年全年我国外贸稳中向好的势头能够得到巩固,质量和效益将有所提高。
2、做外贸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做外贸的条件:
第一:最起码外语(主流是英语)流利,能够进行一般的听说读写能力
第二:一般的国际贸易常识要了解;比如外贸流程,外贸专业术语等
第三:对船务及国际货运需要有一定的了解 比如货运方式,货运流程什么的,货运价格等;
第四: 就是对你所从事的行业专业英语要熟悉,以及你的产品相关知识;
有了以上条件,我认为足矣和老外开始做生意了;呵呵;
3、国际贸易从业员的主要任务是什么?你会选择这个行业吗?
国际贸易从业人员主要是要熟知公司的产品体系,了解产品的材质特点及加工过程,开展营销工作,努力完成公司制定的销售计划和任务。通过各种方式努力挖掘公司的潜在客户。及时掌握国际行业行情、行业网站和市场等相关信息,为公司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努力研究网络和电子商务,搞好电话营销和网络营销,有效拓展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做好公司产品进出口报关的操作及管理。维护好公司原有的客户,经常联系与沟通,搞好客户服务与客户资源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其次就是做一些国际贸易交流,包括一些业务员和跟单员。就业前景还是很好的,因为经济非常开放,国际贸易很多。打样,报价,联系客户和商家,并会计算价格验证单。这个前景还是很好的。工作有很多种。通常是按照国际惯例和国内法律,然后买东西,或者办理一些业务。就业前景还是很好的,工资高,福利高。具体的工作职责是负责专业外贸公司进出口业务、自营出口生产企业和科研机构进出口业务、各类外资企业进出口业务、报关、货物运输等国际物流业务、各类涉外企事业单位初级金融业务和业务管理、国际市场调研等。国际贸易纠纷策划调整的辅助工作是市场宣传工作介绍:企业可以通过媒体的引入和传播,与受众的沟通和互动,在公众面前树立和强化公司的品牌形象,从而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
在这一系列活动中,专业宣传是企业的好帮手。只要有产品和服务的销售,就有营销人员的销售岗位。电信、软件等科技型行业的销售需求将持续增长。在非技术领域,销售岗位也是市场上要求最高的岗位之一。行政/后勤行政/后勤部门是帮助上级行政领导进行行政管理,做好助手工作。关键是要善于分享心事,服务好领导,起到上传下达的作用!投资内容广泛,工资差距大,收入大部分与业绩有关。外国贸易商把“世界工厂”生产的产品卖给外国客户。为国内客户寻找国外来源。组织国际贸易、货物物流等。相当一部分外贸人员在经验成熟后,建立了自己的外贸公司。
国际贸易中“贸易”一词的来源是开塞,意思是“两者都以贸易闻名,易于观察”。他们外表相似,但实际上容易变好,所以不显眼。从商鞅的话中可以清楚地看出,他并不喜欢商人,但这种对商人的批评后来被缩写为“贸易”,失去了最初的轻蔑,成为一个中性词。那么为什么是贬义呢?早在《论语》年间,孔子就说过:“智也平凡而空。”如果不给订单,货运量会重复1亿”随着时代的发展,可以看出中国更不喜欢商人。
4、外贸业务员需要做些什么呀?
针对外贸业务人员日常工作,总结出以下十四个方面:
一、业务人员在国外采购商的询价,做出产品报价前,应了解客户基本信息,包括是否终端客户、年采购能力、消费区域,以及产品的用途、规格及质量要求,我公司是否能够生产等。
这项工作,随着外贸管理软件的研发应用,信息化工具的不断完善,已经能够自动化统计显示。外贸管理软件中,都具备这样的功能。
二、对于外商的邮件、传真,原则上在24小时内答复;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应及时向外商解释及大概需要的时间。外贸业务员工作繁杂,询盘邮件众多,难免有遗忘的时候。
但是随着外贸管理软件功能不断完善,系统能自动提醒业务人员:哪些邮件未回复?哪些邮件已经多时未跟踪?这很好地起到了一个提示的作用。
三、对于外商的产品报价,原则上按照公司财务部门经核算后的价格表(外销)执行;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市场状况及生产成本,定期进行核算,对产品价格进行调整。
四、对于定单数量较大,外商所能接受的价格低于我公司公布的价格的,业务人员应先上报部门经理批准实施;部门经理不能批复的,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五、对于C&F及CIF报价,需要我方办理运输、保险的或需要进行法定检验的等事项,业务人员应事先联系相关中介机构进行确定,选择中介机构应考虑业务熟练、服务效率高及收费合理。
六、对于外商的寄样要求,原则上要求到付;对于样品数额较大,原则上对方承担成本费用。在正式定单后,可以扣除成本及寄样费用。特殊情况,如关系比较好的老客户,我方可以预付并免收样品,报部门经理批准后执行。费用较大的,可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七、对于外商需要打样的,业务人员应和生产部门协调,确保样品的质量及规格符合要求;样品需要部门经理审核后寄出;外商对于产品有包装或唛头要求的,正式包装或印刷前需经外商确认。
八、付款方式上,原则上考虑前TT全部或部分作为定金,剩余见提单传真件付款,及全部短期信用证。收汇银行和业务员负责对信用证做形式和内容的检查,发现差异的,应及时通知外商修改。信用证审查无误后,报部门经理复核。
九、原则上,公司在收到外商的全部货款、部分定金及信用证经复核无误后,开始安排生产计划,组织货源,进行生产。
十、在定单生产阶段,业务人员应到生产车间会同生产主管对产品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由部门经理协调解决,或部门经理上报总经理解决。严格把握产品的规格、质量、包装、生产时间符合同外商的约定。
十一、对于C&F、CIF价格条款的,业务人员应在生产结束前一周,安排好货代,确定定舱事宜;一般在船期前二日,安排装柜、运输。
十二、需要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报关、商品法定检验、保险的,业务人员应及时准备相关资料交中介机构办理;办理过程中,业务人员可以协助。
十三、全部收汇后,业务人员请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将相关单据较财务部门及时外汇局、税务局办理核销、退税。并注意对外商的售后服务,进行跟踪,以建立长期的可信赖合作伙伴关系。
十四、收汇方式为信用证的,业务人员必须细心操作,谨慎处理,注意单证的一致性,做到安全收汇。
基本素质
1) 熟悉出口业务操作流程;
2) 书面英语过硬,口语良好,与客户能够进行业务沟通;
3) 熟悉常见的国际交往礼仪;
4) 熟悉日常的交际英文,接待客人显示出良好的修养和职业素质;
5) 熟悉常用的办公文件,例如:Word, excel, Photoshop, Powerpoint, Outlook, AutoCad等;能够使用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
6) 能够草拟标准的传真及信函,能够独立完成信用证的审核,根据信用证制定正确的出口单证;
7) 拨、接电话要显示良好的公司形象。
(4)对外贸易的任务和要求有哪些扩展资料:
(一)外贸业务员的概念
外贸业务员是指在进出口业务中,从事寻找客户、贸易磋商、签订合同、组织履约、核销退税、处理争议等进出口业务全过程操作和管理的综合性外贸从业人员。
(二)外贸业务员与外贸单证员、外贸跟单员的关系
从这三个岗位的工作任务来看,外贸单证员完成的是若干个业务点的工作;外贸跟单员完成的是其中一条业务线的工作;外贸业务员完成的是一个业务面的工作。
(三)外贸业务员的职业素质要求
外贸业务员应具备爱国精神、守法意识、忠诚品质、团队精神、诚信品质、敬业精神、责任意识、开拓精神等职业素质。
(四)外贸业务员的职业能力要求
外贸业务员应具备市场营销能力、商务谈判能力、函电处理能力、业务操作能力、综合管理能力、信息处理能力、人际沟通能力、持续学习能力等职业能力。
(五)外贸业务员的专业知识要求
外贸业务员除了要掌握好英语和计算机基本知识之外,还应熟悉和掌握商品基础知识、外贸业务知识、生产管理知识、国际营销知识、国际金融知识、外贸法规政策、国际贸易惯例、国际经贸地理、外贸业务礼仪
5、中国的对外贸易有哪些法律法规要求?
中国的对外贸易法律法规要求:现行外贸法包括总则、外贸经营者、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对外贸易秩序、对外贸易调查、对外贸易救济、对外贸易促进、法律责任和附则几部分。
6、中国的对外贸易有哪些法律法规要求?
现行外贸法包括总则、外贸经营者、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对外贸易秩序、对外贸易调查、对外贸易救济、对外贸易促进、法律责任和附则几部分。
(一)对外贸易经营权
2004年修订的对外贸易法放开了对外贸经营者资格的要求。其一,可以从事外贸的主体扩大到了自然人,外贸经营者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外贸法或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其二,外贸经营权的获得由原来的审批制改为登记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登记的除外。2004年6月25日,商务部发布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对依法需要登记的外贸经营者的登记程序作出了规定。该办法自2004年7月1日起实施。
(二)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
外贸法第三章是关于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的规定,依规定国家准许货物与技术的自由进出口。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对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实行目录管理,分为禁止进出口、限制进出口和自由进出口。对实行自由进出口许可管理的货物,也实行目录管理,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基于监测进出口情况的需要,可以对部分自由进出口的货物实行进出口自动许可并公布其目录。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合同备案登记。
在限制和禁止进出口方面,外贸法参照GATT第20条一般例外及第21条安全例外的规定,增加了限制和禁止进出口的范围,将有关的世贸规则转化为了国内法,也有利于充分保护我国的经济安全及国家利益。依外贸法第16条的规定,国家基于下列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关货物、技术的进口或者出口:
(1)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2)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3)为实施与黄金或者白银进出口有关的措施,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4)国内供应短缺或者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自然资源,需要限制或者禁止出口的;
(5)输往国家或者地区的市场容量有限,需要限制出口的;
(6)出口经营秩序出现严重混乱,需要限制出口的;
(7)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产业,需要限制进口的;
(8)对任何形式的农业、牧业、渔业产品有必要限制进口的;
(9)为保障国家国际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需要限制进口的;
(10)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11)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此外,国家对与裂变、聚变物质或者衍生此类物质的物质有关的货物、技术进出口,以及与武器、弹药或者其他军用物资有关的进出口,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维护国家安全。在战时或者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国家在货物、技术进出口方面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
在限制和禁止进出口货物与技术的管理上,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外贸法的规定,制定、调整并公布限制或者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技术目录。并可临时决定限制或者禁止前款规定目录以外的特定货物、技术的进口或者出口。国家对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实行配额、许可证等方式管理。对限制进出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国家对部分进口货物还可以实行关税配额管理。有关进出口货物的配额、关税配额,由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益的原则进行分配。
(三)国际服务贸易
外贸法第四章是关于国际服务贸易的规定。该章依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第14条的规定,就服务贸易一般例外和安全例外作了一般性规定。
依第26条的规定,国家基于下列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关的国际服务贸易:
(1)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2)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3)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服务产业,需要限制的;
(4)为保障国家外汇收支平衡,需要限制的;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6)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此外,国家对与军事有关的国际服务贸易,以及与裂变、聚变物质或者衍生此类物质的物质有关的国际服务贸易,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维护国家安全。在战时或者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方面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
(四)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其适用范围仅限于国内,对于在境外发生的侵犯本国知识产权的情况缺乏有效的救济。在借鉴他国有关规定的基础上,中国外贸法增加了“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一章。
该法第29条所针对的是对进口货物侵犯我国知识产权的处理。该条规定进口货物侵犯知识产权,并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在一定期限内禁止侵权人生产、销售的有关货物进口等措施。
第30条针对的是知识产权权利人在对外贸易中滥用其专有权或优势地位的情况,规定当知识产权权利人有阻止被许可人对许可合同中的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质疑、进行强制性一揽子许可,在许可合同中规定排他性返授条件等行为之一,并危害对外贸易公平竞争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危害。
第31条规定针对的是外国政府的行为,为我国政府保护我国的知识产权、我国经营者在国外的利益,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手段,规定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未给予中国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国民待遇,或者不能对来源于中国的货物、技术或者服务提供充分有效韵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依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依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对与该国家或者该地区的贸易采取必要的措施。
(五)规范对外贸易中的垄断或其他不正当行为
修订后的外贸法针对垄断行为、不正当行为等进行了规定,有关规定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并不矛盾,因为外贸法只调整进出口环节,新规定填补了我国外贸法中缺乏竞争规则的空白。
关于垄断行为,第32条规定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不得违反有关反垄断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垄断行为。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实施垄断行为,危害市场公平竞争的,依照有关反垄断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行为违法,并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危害。
关于进出口环节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第32条规定,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不得实施以不正当的低价销售商品、串通投标、发布虚假广告、进行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行为违法,并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禁止该经营者有关货物、技术进出口等措施消除危害。
第34条还规定了在对外贸易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伪造、变造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标记,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配额证明或者其他进出口证明文件;
(2)骗取出口退税;
(3)走私;
(4)逃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认证、检验、检疫;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六)对外贸易调查
对外贸易调查一章,是在原有条款的基础上扩充而成的。该章为对外贸易主管机关严格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执法手段,对相关利害关系方的利益提供了充分的保护。
补充:本回答引用网络http://ke.baidu.com/link?url=BBcjzb4M4NL7r3g-HdsraS_
7、外贸的具体工作内容是什么?
大家都知道外贸业务有在工厂和公司两种,我分别介绍一下。首先说工厂。贸易就是一个买卖的过程,工厂是将产品生产出来以后卖给国外采购商的一个过程,而国外的采购商其实也是进口以后卖给国外的零售商的。做为一个工厂的外贸业务员,其任务就是寻找国外的客户。对自己工厂的产品熟悉以后,通过技术人员以及你的老板知道你产品的最低价,然后加上一定的利润,通过自己的外贸平台将产品销售出去。这就是外贸业务员需要做的事。而外贸公司的操作,则是买进工厂的产品,然后卖给国外的进口商。外贸公司的操作在工厂的基础上,还有一个寻找配货工厂的一个步骤。这就需要对工厂数量及质量的一个积累。得到一个好的采购价格,同时又获得好的工厂报价,公司的利润就会比较可观。外贸SOHO的操作参照外贸公司,只不过SOHO一是需要挂靠一个外贸公司进行操作,二是会充当很多角色,非常辛苦。
8、什么是对外贸易?
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其他国家或地区进行的商品交换活动。从国际范围来看,这种经济活动就是国际贸易。对外贸易是一个历史范畴,其性质和特征受社会生产方式所制约。从历史上看,其产生的基本条件是:社会第三次大分工即商业成为独立部门和国家的形成。现代对外贸易活动的主要内容是交易条件的磋商以及交易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对外贸易的政策基本上分为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两大类,它反映着一个国统治阶级的利益。无论哪种贸易政策,只要它有利于促进生产关系的形成和巩固,有利于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它便具有进步性。掌握对外贸易的自主权是发展中国家争取经济独立的一项重要前提。
9、外贸业务员主要的工作任务有哪些?
其实最主要的就是开发客户了,你能找到客户买你产品,其他的都好说。其他的工作都是对于开发的客户的前期积累,比如了解产品知识啊,你才能更好的跟客户交流啊;熟悉外贸流程啊,才能在接到单子时不会素手无策。
10、如何开始做外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