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许多国家对国际贸易施加限制,即使国际贸易可以获益
绿色贸易壁垒,也称环境壁垒、绿色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一国以保护环境、维护人类健康为由,通过立法和制订强制性的技术法规,对国外商品进行准入限制的贸易措施。它主要通过技术标准、卫生检疫标准、商品包装和标签等规定来强制性实施,其内容涉及产品研制、开发、生产、包装、运输、使用、循环再利用等整个过程有无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绿色贸易壁垒始于20世纪80年代,近年来大有盛行趋势。 绿色贸易壁垒作为一种非关税壁垒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90年代开始兴起于各国,其实质上是发达国家借环境保护之名,依赖其技术和环保水平,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的技术、环境标准,将发展中国家的一些商品拒之门外。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浙江的外贸出口再创佳绩。然而,出口持续快速增长的背后,却潜伏着一个巨大的隐患——国际贸易壁垒。浙江是一个出口大省,出口产品中劳动密集型产品占较大份额,技术水平低,出口市场过于集中,各类企业又盲目扩大出口,导致浙江成为了我国面临绿色贸易壁垒最多的省份之一。因此,面对日益增多的绿色贸易壁垒,浙江企业需要积极思考原因并采取有效的对策以减少损失。 一、绿色贸易壁垒兴起的原因 所谓绿色贸易壁垒是指进口国以保护自然资源、生物多样性,以及生态环境和人类的健康为由,对来自国外的产品实施苛刻的标准,以限制甚至禁止进口的手段和措施。绿色贸易壁垒形成和发展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 世界环境的恶化引起人类价值观念的变化。 随着工业化的加速,世界经济的高速增长,资源和环境的破坏和污染变得日益突出,如气候变暖、臭氧层破坏、生物多样性减少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人们的思维方式,消费行为和价值观念都发生了变化,注重生活质量、营造绿色文明的新的价值观念超越了狭隘的人类中心论;对不污染环境、人体健康无害的绿色产品的需求日益增长。发达国家消费者绿色价值观的形成,对绿色产品的需求偏好,也为发达国家绿色贸易壁垒的形成提供了条件和机遇。 (二)、 传统的非关税壁垒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谴责 各国为使本国的“幼稚”产业得到发展,“夕阳”产业减缓衰退,使具有规模经济的产业获取超额利润,都没有放弃过贸易保护。但是,随着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的运行,随着关税不断降低,非关税壁垒受到更多的限制,传统的贸易壁垒的运用空间也越来越小。在此种情况下,发达国家为了其自身的利益,开始寻求新的贸易保护措施。绿色贸易壁垒应运而生,成为在各国发展最快的一种贸易壁垒。 (三)、 各种绿色组织的存在及其政治影响 早在70年代,美国成立了两个青少年环保组织,发起了保护地球生态平衡的“地球日”活动。此后,各国绿色组织纷纷成立。这些绿色组织及绿色政党的不断涌现,逐渐成为一种不可忽视的政治力量,他们的言论和行动直接影响到政府的政策和有关政党及其领导人的政治地位和政治生涯。因此,许多政党开始把环境保护政策纳入自己的政策体系,使环境问题政治化,不可避免地涉及到经济和贸易领域。同时,发达国家的政府也受到国内有关产品生产商的压力,一同促进了绿色贸易壁垒的形成。 (四)、 各国环境标准的差异 由于各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同,经济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进行环境保护的能力和对环境质量的需求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各种环境问题在不同的国家的严重程度也不尽相同,由此决定了不同国家的环境标准参差不齐,难以协调。环境标准的不同,导致企业环保费用内在化的成本不同,直接影响到产品的生产成本,而生产成本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影响到一国的国际收支平衡和宏观经济的稳定性。因此,环境标准问题就成为各国广泛关注的一个国际性问题。 发达国家经过长期的经济发展,社会生产力和环境保护的意识远远高于发展中国家。虽然发达国家环境标准的规定和实施非常严格,但对其产品竞争力的影响却微乎其微;而对于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却产生巨大的冲击。因此为限制发展中国家产品的进口, 发达国家设置绿色贸易壁垒提供了借口,从而达到贸易保护的作用。 (五)、 现行国际贸易规则和协定不完善、缺乏约束力 贸易和环境问题是一个极为复杂且十分敏感的问题。长期以来各国从各自的经济利益出发,以求在与贸易有关的环境标准方面取得有利的地位,因此,虽经过许多探讨和谈判,但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由此产生的有关贸易规则含义较宽, 含糊,甚至处于两可之间。并且这些规定的弹性较大,其中一些重要的术语的含义非常不明确,例如,“武断”、“不合理”、“变相限制”、“所必须的措施”等等,都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这就为各缔约方以环境保护为名,实施绿色贸易壁垒提供了合法的借口。
2、蒙古国对外贸易的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哪些
3.1.1贸易主管部门
蒙古国主管贸易的政府部门是经济发展部。
3.1.2贸易法规体系
蒙古国与贸易相关的主要法律有《投资法》、《海关法》、《关税法》、 《特别税法》、《增值税法》、《公司法》等。
3.1.3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蒙古国主要使用关税和非关税两种基本手段在世界贸易组织的框架 内协调外贸政策。从1999年7月1日开始,除1996年与世界贸易组织商定 的9种零关税商品外,对其他所有进口商品征收57。的关税。
【出口许可证】蒙古国的出口需要许可证,由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出口 合同、计划,签发许可证。
【进出口单证】X才进出口的单证要求是:①承运者的3份发票,发票 中须写明货物名称、规范、买卖双方的姓名、地址、启运时间、货物数量、 毛重、净重、运输包裹或箱柜件数、价值等内容。②一般不需要商品产地 证明书,但如买方或信用证上提出要求,则需有商业管理部门正式印发的 证明书两份,并要附加公证证明。
对运货单无特别规定。但习惯上,运货单上必须写明发货方、承运方、 收货人及地址、到达港、商品种类、名称、运货单号码、承运方正式收据的日期和签名。
蒙古国规定,自1995年2月16日起,凡通过航空与铁路进人蒙古国境 内的进口货物均需持有货物清单。采取这一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使进口管理 与国际通行作法接轨,同时保障海关的检査,减少运输工具在边境口岸的滞留。
中蒙之间按1994年签订的《进出口货物质量认证协议》,对对方货物在各自口岸进行商品质量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相互认证,以书面文件为凭。在通过海关时,要进行报关,填写海关报税单,缴纳关税。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根据蒙古国《通过禁止出入境和非关税限制商品列表》,国家禁止麻醉品及使用、生产麻醉品的工具、麻醉植物出入境(医用麻醉品、植物的进口根据主管卫生的中央行政机关的批复放行),禁止各类酒精入境。
【限制进出口的商品】根据蒙古国《通过禁止出人境和非关税限制商品列表》,限制出口铀矿石及其精粉,种畜,牲畜、动物精液胚胎、微生 繁殖物,野生动物及其原料产品、与野生动物有关的研究用标本,普通历 史文化纪念品及用于动物、植物、矿物研究和解剖学、考古学、古生物学、种族学及钱币研究的采集品和收藏品;限制临时出口历史、文化珍贵纪念 品;限制进出口必需监控的医疗、预防用器官、捐助血,剧毒化学品,枪 支、武器,作战用品、装备及其配件、设备,爆炸品。
3.1.4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蒙古国国家技术监督总局将边境卫生、传染病研究部门,边境兽医、 植物检疫部门’边境质量、标准监督等部门整合建立了边境技术监督局。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需遵循的主要法律法规有:《边境法》、《动植物及 制品进出境检验检疫法》、《卫生法》、《牲畜基因库及健康保护法》、
《反烟毒害法》、《标准、规范评估法》、《食品法》、《植物保护法》、《反酗酒法》、《反艾滋病法》、《国防法》、《作物种子法》、《化学 有毒物质防护法》、《药品法》、《健康法》、《麻醉药物、刺激神经物质流通监督法》、《免疫法》。
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蒙古国食品农牧业部于2005年5月24日签署了《关于向中国出口马肉的检验检疫兽医卫生要求议定书》、《关于向中国出口羊毛、羊皮、牛皮、马皮的检疫卫生要求议定书》,2008 年6月19日签署了《关于中国向蒙古国输出牛冷冻精液的兽医和卫生要求 议定书》、《关于中国向蒙古国输出牛的兽医和卫生要求议定书》、《关 于相互输出种用比赛用及过境马的兽医和卫生要求议定书》、《关于相互输出屠宰马的兽医和卫生要求议定书》。
3.1.5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管理制度】蒙古国海关管理的主要依据是《海关法》和《海关税率关税法》。进口商品的海关税率分为一般税率和特别优惠税率,一般税率 是特别优惠税率的一倍。
【关税税率】蒙古国大部分商品的一般进口关税税率为57。主要商 品的税率分别如下:
表3-1:蒙古国主要商品进口关税率
资料来源:蒙古国海关
3、请问国际贸易中一个国家的贸易限制措施包括哪些? 谢谢了
一般分为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
贸易壁垒的表现形式繁多,各国适用的贸易壁垒也层出不穷,所以,以下的列举不是穷尽的。 以贸易壁垒影响的贸易种类为标准,可以把贸易壁垒分为以下五种:
货物贸易:关税壁垒(tariff barriers)
1、关税减让方面(tariff rection) 比如,WTO成员没有按照本国减让表承诺的减让水平进行减让。
2、关税税则分类方面(tariff classification) 比如,海关官员在对进口产品进行税则分类时拥有过多的自由裁量权,使得进口商难以预见未来对同一进口产品适用的关税。
3、关税高峰(tariff peaks) 尽管有关税减让表规定的减让水平,仍然在特定产品领域维持高关税。
4、关税配额(tariff quotas) 对一定数量(配额量)内的进口产品适用较低的关税税率,对超过该配额量的进口产品适用较高的税率。实践中,配额量的确定、发放和管理过程中的不适当做法常常成为贸易壁垒。
货物贸易:非关税壁垒(non-tariff barriers)
滥用以下措施,往往对货物贸易造成壁垒:
进口许可(import licensing)
出口许可(export licensing)
进口配额(import quotas)
进口禁令(import prohibition)
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出口限制(export restrictions)
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
补贴(subsidies)
自愿出口限制(voluntary export restraints)
当地含量要求(domestic content regulations)
国家专控的进出口贸易(the operations of import State Trading Enterprises)
卫生与动植物检疫措施(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measures)
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anti-mping, countervailing, safeguards and other trade remedy measures)
妨碍与贸易有关的投资的措施
1、投资准入范围的限制(access restrictions)
2、税收歧视(tax discrimination)
3、外国股权的限制(foreign ownership restrictions)
妨碍服务贸易的措施
1、准入限制(access restrictions)
2、外国股权的限制(foreign ownership restrictions)
妨碍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的措施
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等。 根据贸易壁垒的表现形式,可以把贸易壁垒分成以下四种:
1、立法(legislation):以法律、法规、条例的形式规定贸易壁垒;
2、行政决定(administrative decisions):以行政决定、行政命令、指令形式规定贸易壁垒;
3、政策以及舆论(policy or consensus):政府采取或者支持的以政策、舆论宣传来影响本国国民,比如使用国货、歧视进口产品等;
4、做法(practices):比如,短时间内不适当地频繁使用反倾销措施,地方保护主义,贪污,官僚主义等。
4、外贸收款风险有哪些来自哪些国家
受到美来国或联合国制裁的国家源都算外贸收款风险国家或地区。
联合国制裁国家清单:伊朗、刚果(金)、利比里亚、苏丹、伊拉克、科特迪瓦、黎巴嫩、塞拉利昂、厄立特里亚、朝鲜、索马里、刚果(民)、利比亚、几内亚比绍、中非共和国(新增)、阿富汗(新增)
美国制裁国家清单:巴尔干(BALKANS)、白俄罗斯(BELARUS)、缅甸、古巴、达尔富尔、朝鲜、刚果、伊朗、伊拉克、黎巴嫩、利比里亚、利比亚、索马里、苏丹、叙利亚、津巴布韦
5、发达国家采用这些技术法规和标准等措施来限制贸易的原因是什么
经过分析研究发现,在国际贸易中用来设置技术壁垒最为广泛的是技术标准和技术法规,主要是因为凭借技术标准、技术法规很容易达到使所实施的技术壁垒具有名义上的合理性,提法上的巧妙性,形式上的合法性,手段上的隐蔽纳岩性,从而使得出口国望之兴叹,其具体体现在:
1.技术标准、法规繁多,让出口国防不胜防。
为了阻碍外国产品的进口,保护本国市场,许多国家制定厅茄中了繁多严格的标准、法规,甚至用法律明确规定进口商品必须符合进口国标准。目前,欧共体拥有的技术标准就有10多万个,德国的工业标准约有1.5万种,据日本1994年3月调查的结果其就有8184个工业标准和397个农产品标准。美国是目前公认的法制、法规比较健全的国家,其技术标准和法规之多就不必多说了。
2.技术标准要求严格,让发展中国家很难达到。
发达国家凭借其经济、技术优势,制定出非常严格苛刻的标准,有的标准甚至让发展中国家望尘莫及,如西欧有些国家规定,面条内的鸡蛋含量要在13.5%以上,食盐含量不能超过1%,不准加颜色等。欧共体的OKO一生态纺织品标准100中对服装和纺织品中的某些物质的含量要求高达PPb级,如对苯乙烯的要求是不超过5PPb,乙烯环乙烷不超过2PPb,这无疑给发展中国家的纺织出口贸易造成很大的难度,一方面由于技术有限,很难控制到PPb级,另一方面由于经济、实验条件有限,而无法检测出PPb级的物质。如果让发达国家的检测机构检测,费扮山用相当昂贵,成本增高,从而起到了技术壁垒的作用。
3.有些标准经过精心设计和研究,可以专门用来对某些国家的产品形成技术壁垒。
如法国为了阻止英国糖果的进口而规定禁止含有红霉素的糖果进口,而英国的糖果普遍采用红霉素染色剂制造的;法国禁止含有葡萄糖的果汁进口,这一规定的意图就在于抵制美国货物,因为美国出口的果汁普遍含有葡萄糖这一添加剂。又如原西德曾制定过一部法律,规定禁止进口车门从前往后开的汽车,当时意大利生产的菲亚特500型的汽车正是这种形式,结果使其完全丧失了德国的市场。
4.利用各国的标准的不一致性,灵活机动地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标准。
如法国规定纯毛的服装含毛率只需达到85%以上,就可以算作纯毛服装了,而比利时规定的纯毛含毛率必须达到97%,联邦德国则要求更高,只有当纯毛的含毛率达到99%时,才能成为纯毛的服装,这样对于德国来说,它出口时就选择对方的标准,而防止纯毛服装的进口时就选择自己的标准,而使得法国的羊毛制品在德国和比利时就难以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