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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单证有什么特征

发布时间: 2023-03-24 04:37:28

1、外贸的海运提单有什么特点?

海运提单在国际贸易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这是由它的性质所决定的。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谁控制了提单,谁就拥有了该批货物的所有权。
确切的说有如下特点:
1、货物收据。
对于将货物交给承运人运输的托运人,提单具有货物收据的功能。承运人不仅对于已装船货物负有签发提单的义务,而且根据托运人的要求,即使货物尚未装船,只要货物已在承运人掌管之下,承运人也有签发一种被称为“收货待运提单”的义务。所以,提单一经承运人签发,即表明承运人已将货物装上船舶或已确认接管。提单作为货物收据,不仅证明收到货物的种类、数量、标志、外表状况,而且还证明收到货物的时间,即货物装船的时间。本来,签发提单时,只要能证明已收到货物和货物的状况即可,并不一定要求已将货物装船。但是,将货物装船象征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于是装船时间也就意味着卖方的交货时间。而按时交货是履行合同的必要条件,因此,用提单来证明货物的装船时间是非常重要的。
2、物权凭证。
对于合法取得提单的持有人,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功能。提单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在目的港以提单相交换来提取货物,而承运人只要出于善意,凭提单发货,即使持有人不是真正货主,承运人也无责任。而且,除非在提单中指明,提单可以不经承运人的同意而转让给第三者,提单的转移就意味着物权的转移,连续背书可以连续转让。提单的合法受让人或提单持有人就是提单上所记载货物的合法持有人。提单所代表的物权可以随提单的转移而转移,提单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也随着提单的转移而转移。即使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损坏或灭失,也因货物的风险已随提单的转移而由卖方转移给买方,只能由买方向承运人提出赔偿要求。
3、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成立的证明文件。
提单上印就的条款规定了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而且提单也是法律承认的处理有关货物运输的依据,因而常被人们认为提单本身就是运输合同。但是按照严格的法律概念,提单并不具备经济合同应具有的基本条件:它不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约束承托双方的提单条款是承运人单方拟定的;它履行在前,而签发在后,早在签发提单之前,承运人就开始接受托运人托运货物和将货物装船的有关货物运输的各项工作。所以,与其说提单本身就是运输合同,还不如说提单只是运输合同的证明更为合理。如果在提单签发之前,承托双方之间已存在运输合同,则不论提单条款如何规定,双方都应按原先签订的合同约定行事;但如果事先没有任何约定,托运人接受提单时又未提出任何异议,这时提单就被视为合同本身。虽然由于海洋运输的特点,决定了托运人并没在提单上签字,但因提单毕竟不同于一般合同,所以不论提单持有人是否在提单上签字,提单条款对他们都具有约束力。
参考:http://ke.360fob.com/sea/tidan/1158.html

2、请教何为外贸中的单证?

要想知道何为外贸中的单证,先了解一下何为外贸。所谓外贸,就是买卖一堆纸片。
对比一下外贸和咱们到楼下菜场买个西瓜的不同点:买西瓜的时候,现看现挑,八角块二地砍价,讲好选好,给钱抱瓜走人。外贸就不行。首先双方一般见不着面,也看不到货(可以看个样品,但毕竟不是真正交易的大货)。量又大,不管搁谁手里都得花一大笔的储藏费。路又远,运费贵----按外贸行业最便宜的海运集装箱运输方式算,一个集装箱从广州运到德国汉堡,光运费就上万。再加上国家贸易以中间商批发商居多,香港商人从大陆采购,也许是卖到美国。这么一堆货物在世界上搬来搬去,成本算下来大米都要变黄金了。怎么办?干脆,货尽量不动,用一套文件作为货物的代表与象征,贸易商之间就倒卖这套文件,最后谁拿到这堆纸片,这批货物就算谁的,方便省钱。
这样一来,货物在外贸中,基本上就在三点移动:出发地港口、远洋货轮、目的地港口。而代表货物的文件,则尽情折腾转手不碍事。
这套文件既然代表货物,那可就值钱了:如果货物价值100万,那么这叠纸片就值100万。
在外贸行业,这叠纸片统称“单证”,通常由下列文件组成:
1.提货单,简称提单,英文叫Bill of loading, 行话”B/L”。因为外贸中以省钱的海运为主,因此提单通常指海运提单。货物交给远洋运输公司后,由运输公司开具提单给发货人,发货人再根据交易情况交给买家,买家据以提货。提单是全套单据中最核心最重要的,因为它直接代表货物的所有权,有法律效力,官话称之为“物权证明”。
货运公司都有自己样式的提单,但大同小异, 一般一式六份,三份正本(打印有ORIGINAL字样)和三份副本(打印有COPY字样)。其中任何一份正本都可以提货,一经提货则另外两份就失效了。因此为避免混乱,在外贸单证转手中,一般都要求“全套提单”FULL SET OF B/L,意思就是三正三副了。
2.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跟咱们国内所说的发票概念完全不同,外贸中的发票,是货物的卖方自己编制的一份单据,上面写明了这批货物的品名、数量、单价、总值、买卖双方等。作用就类似于该批货物的身份介绍信。商业发票一般用英文书写。格式不拘,但必须包含上述内容。
3.装箱单(Packing List)。与商业发票一类,也是货物的卖方自己编制,主要用于描述货物的包装情况,包括品名、数量(个数或箱数) 、重量(净重毛重)、体积、买卖双方等。同样英文写成,格式不拘。
4.其它说明货物情况的文件,如证明货物品质的检验证书、证明产地的产地证书等。按照国家规定,部分类别的产品出口前要经过强制性检验,由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办理。产地证也由商检局出,因为咱们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不少国家对中国制造的东西进行减免税,或反过来进行限制,产地证就是为证明货物“出身地”用的。
全套单据中,发票、装箱单可以自己写。假如需要转手,中间商也可以自己另写一份代替原来的。提单自然是货运公司出具,检验证、产地证则一般由国家商品检验检疫局出具。
特别留意一点,上述单据中,只有商业发票透露了货物的价值。而商业发票是可以自行编制更改的。既然外贸实际上是在买卖单据,那么咱们不难领会到其中的重大意义。即便货物再好,单据没弄好也影响生意,甚至搞不好,货给人家了却收不到钱,血本无归。反过来,货物有问题,而单证做得干净漂亮,一样可以交易。
路人甲:“那么我们弄一堆破烂货再弄一套好单证,岂不赚翻啦?”——别这样,太邪恶了,纯粹是诈骗犯,在任何地方都会被警察抓的。我们是做正当生意的,不搞这一套。
了解到外贸凭单证交易的特点,我们就能一通百通,理解后面我们将谈到的外贸诸多环节手续的内情和道理,同时树立起外贸“单证第一”的观念,小心伺候。
事实上,单证如此重要,以至于外贸行业中专门派生出一个职位叫“单证员”——翻开报纸的招聘栏不难找到这个词。可说真的,单证员不是个好活儿:责任大,耗精力,也没多少钱。只适合于细致耐心又不大爱抛头露面的女孩子。
外贸单证交易导致的一个有趣现象,就是很多老牌的外贸商人,很可能从未真正见过自己买卖的东西。
【小结】外贸最大的特点就是单证交易。制作一套合格的单证,是外贸实务中最关键的工作。基本的单证包括提单、发票、装箱单以及其它说明货物情况的检验证、产地证。

3、外贸跟单员与外贸单证员有什么区别

外贸跟单员:在国际贸易过程中,根据签订的出口商品商业合同的有关要求,选择生产加工企业的人员,指导和监督其生产进度,确保货物按照合同的要求。

外贸单证员:在国际贸易结算业务中,根据销售合同和信用证条款,从事各种外贸结算单证的编制、签发、交银行议付手续或委托银行托收等工作。



根据业务流程,外贸跟单员可分为三类:准跟单员、中间跟单员和全跟单员:准跟单员是指出口货物到达指定出口仓库前的“跟单员”,中间商是指在装运和清关之前的“跟随”,完全商是指在付款到账和合同完成之前的“跟随”,根据业务性质,跟单员可分为外贸跟单员和订单跟单员(生产跟单员)。

外贸单证员的主要工作是一系列的业务活动,如证件审核、凭证制作、单证审核、单证提交和归档等,它贯穿于进出口合同履行的全过程,具有工作量大、覆盖面广、时效性强、要求高等特点,外贸单证是指进出口业务中使用的各种单证,买卖双方用这些单据办理货物的交货、运输、保险、商检和结汇等手续。

4、外贸单证跟物流单证有什么区别?

外贸单证:就是指在国际结算中应用的单据、档与证书,凭借这种档来处理国际货物的支付、运输、保险、商检、结汇等。
因此,狭义的单证指单据和信用证。
广义的,则指各种档和凭证。
就出口贸易而言,出口单据是出口货物推定交付的证明,是结算的工具。单证作为一种贸易档,它的流转环节构成了贸易程式。单证工作惯于企业的外销、进货、运输、收汇的全过程,工作量大,时间性强,涉及面广,除了外贸企业内部个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外,还必须与银行、海关、交通运输部门、保险公司、商检机构以及有关的行政管理机关发生多方面的联系,环环相扣,互有影响,也互为条件。
常见的外贸单证有:
1、资金单据:汇票、本票和支票、信用证
2、商业单据:商业发票、海关发票
3、货运单据:海运提单、租船提单、多式运输单据、空运单等
4、保险单据
5、其他单证:商检单证、原产地证书、其他单据(寄单证明、寄样证明、装运通知、船龄证明等)
物流单证(logistics
documents),是物流过程中使用的所有单据、票据、凭证的总称。

5、外贸单证的种类有那些?

提单、商业发票、汇票、装箱单、产地证等。

1、提单

作为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处理运输中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虽然一般它不是由双方共同签字的一项契约,但就构成契约的主要项目如船名、开航日期、航线、靠港以及其它有关货运项目,是众所周知的;有运价和运输条件,承运人也是事先规定的。

因此在托运人或其代理人向承运人定舱的时候就被认为契约即告成立,所以虽然条款内容是由承运人单方拟就,托运人也应当认为双方已认可,即成为运输契约

2、商业发票

卖方开立的载有货物名称、数量、价格等内容的清单,作为买卖双方交接货物和结算货款的主要单证,是进口国确定征收进口关税的依据,也是买卖双方索赔、理赔的依据。

商业发票没有统一规定的格式,每个出具商业发票的单位都有自己的发票格式。虽然格式各有不同,但是,商业发票填制的项目大同小异。

3、汇票

最常见的票据类型之一,我国的《票据法》第十九条规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是国际结算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信用工具。它是一种委付证券,基本的法律关系最少有三个人物:出票人、受票人和收款人。

4、装箱单

发票的补充单据,它列明了信用证(或合同)中买卖双方约定的有关包装事宜的细节,便于国外买方在货物到达目的港时供海关检查和核对货物,通常可以将其有关内容加列在商业发票上,但是在信用证有明确要求时,就必须严格按信用证约定制作。

出口企业不仅在出口报关时需要提供装箱单、重量单,信用证往往也将之作为结汇单据。实际上,装箱单、重量单和尺码单(Packing List, Weight List and Measurement List)是商业发票的一种补充单据。

是商品的不同包装规格条件,不同花色和不同重量逐一分别详细列表说明的一种单据。它是买方收货时核对货物的品种、花色、尺寸、规格和海关验收的主要依据。

5、产地证

一般产地证的全称是CERTIFICATE OF ORIGIN。C.O.产地证又称一般产地证,是原产地证的一种。C.O.产地证是用以证明有关出口货物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是货物在国际贸易行为中的“原籍”证书,在特定情况下进口国据此对进口货物给予不同的关税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