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条件
增值税留抵退税基本条件
2022年留抵退税新政延续了先进制造业增量留抵退税政策的基本退税条件,即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
(1)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2)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4)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这里需要说明三个问题:
第一,这四项条件对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和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同样适用;
第二,这四项条件对增量留抵退税和存量留抵退税同样适用;
第三,新政出台后,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的普遍性留抵退税政策,即老政策继续实施,相较于新政策,老政策除需同时符合这四项条件外,仍需要满足“连续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且第六个月不低于50万元”的退税门槛要求。
存量留抵税额,是指留抵退税制度实施前纳税人形成的留抵税额。在确定存量留抵税额时,以纳税人2019年3月底的期末留抵税额为标准值。如果纳税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2019年3月底的期末留抵税额,以2019年3月底数为存量留抵税额。
拓展资料:纳入进项构成比例计算的扣税凭证中,增加了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和纳入进项抵扣凭证范围的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作为进项构成比例计算公式的分子,且这一调整也同样适用于继续实施的老政策。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2、留抵退税条件
1.从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6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所谓的留抵税额,简单可理解为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即出现了留抵税额。进项税指的是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时候支付的增值税额。而销项税,则指销售时收取的增值税额。一般而言,形成留抵税额的原因有很多,比如集中投资、货物生产周期较长等。 [2]
留抵退税就是把增值税期末未抵扣完的税额退还给纳税人。增值税实行链条抵扣机制,以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其中,销项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是指购进原材料等所负担的增值税额。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会形成留抵税额。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或先征后返(退)政策。
3、留抵退税政策2022最新:哪些企业可以申请?需满足这4个条件!
在2022年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的时候就指出“今年安排了2.5万亿元的退税减税规模”。而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达了“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公告”。那留抵退税政策2022最新是怎样的?具体哪些企业可以申请?需要满足这4个条件!一、留抵退税政策2022最新
2022年3月21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明确表示,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蚂团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下面带来留抵退税相关介绍如下:
1.留抵退税什么意思?
留抵退税是对现在还不能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额退还。简单可理解为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即出现了留抵税额。
2.留抵退税实施的意义在哪?
是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的重要举措。留抵退税政策落地实施,有助于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支持企业扩大投资,促进技术装备升级,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2022留抵退税哪些企业可以申请?
1.一是小微企业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此外,符合条件的基枯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2.二是制造业等行业企业
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另外,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三、2022留抵退税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同时满足这4个条件即可
1.条件一: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闷锋橘B级;
2.条件二: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3.条件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4.条件四: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此外,今年大规模留抵退税主要原因是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的需要和有利于完善现代增值税制度。而今年继续将小微企业和制造业作为重点支持领域,就是直接给这些企业增加现金流,帮助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增强他们发展的底气、勇气和信心。
总得来说,2022留抵退税政策于3月21日发布,推出了大规模留抵退税。而可以申请的企业有小微企业和制造业,要想申请需要同时满足4个条件才行。
4、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条件
留抵退税的条件如下:
1、从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或先征后返(退)政策。
留抵退税,其学名叫”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惠”,就是对现在还不能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额退还。
所谓的留抵税额,简单可理解为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即出现了留抵税额。进项税指的是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时候支付的增值税额。销项税指销售时收取的增值税额。形成留抵税额的原因有很多,比如集中投资、货物生产周期较长等。
纳税人出口业务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可以在同一申报期内,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纳税人在同一申报期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或者在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时存在尚未经税务机关核准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的,应待税务机关核准免抵退税应退税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六条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5、增值税留抵退税条件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纳税人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节选)
八、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二)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三)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四)纳税人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五)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办理免抵退税后,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六)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按照本条规定再次满足退税条件的,可以继续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但本条第(一)项第1点规定的连续期间,不得重复计算。
(七)以虚增进项、虚假申报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八)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中央、地方分担机制另行通知。
6、2022留抵退税的5个条件
一、办理条件
按照规定办理留抵退税的小微企业、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2、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4、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二、办理对象
1、小微企业以及制造业
2、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对于小微企业,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微型企业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小型企业从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对于符合条件的六个行业,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中型企业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大型企业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