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的中德税收协定为什么还没生效
2014年3月28日,国家主席在柏林同德国总理默克尔举行会谈。会谈后,在中德两国领导人的共同见证下,国家税务总局局长代表中国政府与德方签署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以下简称新协定)。
德国目前是我国在欧洲最大的贸易伙伴,也是欧盟成员国中与我国相互投资最多的国家。为了加强中德两国税务合作,正确反映两国经济关系以及国内相关税法发展变化情况,国家税务总局与德国财政部自2007年开始对现行协定进行重谈,修订原协定中的有关条款。双方经过多轮艰苦谈判,最终就新协定文本所有条款达成了一致。新协定在现行协定的基础上降低了跨境投资者的税收负担,将促进中德相互投资。新协定还列入了防范协定滥用的若干规定,体现了两国在G20共同声明框架下携手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合作意愿。
在协定签署前,王军与德国联邦议会财政国务秘书梅斯特先生进行了会谈。双方介绍了彼此的国内税收政策及其改革进展情况,对G20项下的税收国际治理、中德新协定的生效与执行,以及目前中德双方税收合作情况交换了意见。双方表示,将努力促进新协定尽快生效执行,以期在新协定的推动下加强两国税务合作,消除重复征税,促进两国经济关系进一步向前发展;防范与遏止恶性税收筹划,打击跨境逃避税,共建良好的国际税收秩序。
在德期间,代表团在中国驻德使馆的安排下召开了在德中资企业座谈会,向中资企业宣讲中德新协定,并回答了企业关心的跨国投资税收热点与难点问题。
2、跨国公司在中国投资的动因?
有以下几点动因。
一、市场
(一)中国市场的地位日益重要。近几年来,世界经济发展速度放缓,发达国家的市场相对成熟和饱和,很多发展中国家的市场相对较小,而中国经济近10年来持续增长,据国家统计局的初步核算表明,
2009年我国经济增长速度为8.7%。中国市场总规模不断扩大。以提高国际竞争力为核心的跨国公司自然不可能忽视中国这一最具前景的市场。
二)消费
中国面临的国际环境有利于宏观经济的发展,世界经济进入新一轮增长的周期,而且随着各项宏观调控措施的逐步到位,我国经济运行朝着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
二、资源
(一)、廉价劳动力中国人口众多,劳动力资源丰富,且同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中国的劳动力受教育水平排在前面,而在美国每小时工资约为16美元,在墨西哥约为4美元,在中国约为0.5美元。所以,廉价劳动力的优势,也是吸引大量外国企业在华投资的原因之一。在华设厂投资,利用当地人力资源,既符合市场需求,又节省了劳动力方面的投资。
(二)、自然资源,以往东道国吸引对外直接投资的最重要因素是丰富的自然资源。而中国地大物博,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有利于外国企业利用国外先进的科学技术对中国的资源加以利用。从而达到双赢的局面。
3、浅谈中德贸易关系的现状及展望
近几年来中美经贸关系总体上呈现了不断发展的态势。一方面在中国加入WTO的新形势下,双方都高度重视中美经贸发展的加深与扩大,两国高层战略对话及部门间的接触频繁,增进了理解与信任。另一方面,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以及美国经济的复苏也为中美经贸发展创造了宽松的外部环境。 一、双边经贸合作与发展继续扩大 据中国《海关统计》,2002年1-7月,中美贸易额为510.31亿美元,其中对美出口362.99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3.8%和21.3%。 自美进口147.33亿美元,同比下降1.2%。今年以来,美国对华直接投资仍保持了高速的增长,继续居各国对华投资的第一位。1-6月,美国对华直接投 资项目数为1457个,合同金额43.57亿美元,实际使用美资24.54亿美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8.7%、17.4%和19.7%。美国对华投资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实际投资额高;二是单项投资额高;三是在制造业的投资比例大。美国对华投资的强劲趋势出于两个原因:中国巨大的市场空间、经济的健康发展和投资环境的改善以及美商对中国加入WTO后的良好预期。 二、制约中美经贸关系发展的不利因素 (一)美国贸易保护主义回流,加强了对其国内产业的保护美国自2001年经济增长减速以来出口持续下降。2002年经济虽然开始缓慢复苏,其全球贸易 颓势仍未根本好转,1-7月,美国商品和服务出口同比下降了7.4%。加上今年国会举行中期选举,为了党派利益,共和党需要争取国内产业界的支持。因此,布什政府在贸易政策上逐步退缩并加强了贸易保护主义倾向,先后实施了限制钢铁进口的“201”条款,颁布了新的农业补贴法案。虽然此次钢铁保障措施并非专门针对中国,但也直接影响了我国每年3.7亿美元的钢铁出口。种种迹象显示美国的贸易保护有愈演愈烈之势,并将采取措施在未来签订的贸易协定中更多地加入保护本国工人权益的条款,扩大钢铁、纺织、汽车、造船业等国内制造业部门的利益。美国扩大保护钢铁与纺织等业界利益将对我出口产生不利影响。 (二)用跨机构监督程序和中国执行评估报告对中方施压今年是中国加入WTO第一年,美国政府将监督和促使中国执行WTO承诺作为其贸易政策的长期首要目标。目前已建立起了由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协调,布什政府贸易政策工作组委员会监督的跨政府部门机构。该机构包括三个层次:工作组和小组委员会;贸易政策审议小组;国会国家经济委员会。主要依靠商务部、农业部、国务院、财政部、劳工部、美国专利与商标办公室收集信息和作出评估。2002年6月,美中安全审议委员会发表了一份《美中经济关系对美国家安全影响》的报告,认为中国在税率安排方面有些拖延和不协调,颁布了不科学而影响贸易的生物技术法规、没有严格遵守有利于外国保险公司的规定以及在快递服务领域存在限制措施等。美方表示在 年底WTO中国过渡审议机制中提出讨论,可以预见在今后的双边经贸谈判中我方将面临较大的压力。 (三)美国对华贸易逆差将继续成为敏感问题 关于贸易不平衡问题,双方都认识到存在贸易统计上的差异。从长期来看随着中国自美进口逐步增长,中美间贸易不平衡状况将得到改善。但是在短期内,由于中国市场开放循序渐进以及名义关税率较高实际关税率低的事,期待美国商品和服务一下子大量地进入中国市场是不现实的。美国出口商却不愿正视这个现实,因此当出口并非像他们想象那样快速增长时,各种各样的压力随之而来,甚至演变成贸易战。在美国贸易逆差是敏感的话题,衍生出许多的辩论,包括对强势美元政策的质疑等等。其中的主流又是认为贸易逆差中以对华贸易逆差最甚,原因是中国市场不开放,应严厉限制中国对美国的出口。据美方统计,2002年美国贸易逆差持续攀升,1-7月其贸易逆差达2533.17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5. 5%,其中对华贸易逆差524.72亿美元,同比增长17.6%,居各国第一。 (四)中美反倾销、反补贴斗争不容忽视 美国无视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的现实,多年来始终援引美国《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案》第1316条规定,即“在行政当局做出取消的决定之前,已确定的任何一个外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结论仍保持有效”以及调查中“行政当局的任何决议都是不容司法审议的”。由于美国歧视性地坚持对中国“非市场经济国家”的认定,严重损害了中国企业和产品的利益。截止2001年9月,美国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