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可以在同一申报期内,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
第六条凡从事生产、经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其他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税务机关规定不需办理税务登记者外,应当在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第八条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应提出申请登记报告和有关批准文件,同时提供有关证件。主管税务机关对前款报告、文件、证件审核后,予以登记,发给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只限纳税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税务登记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地址、所有制形式、隶属关系、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以及其它有关事项。
2、境外劳务派遣有什么规定
依据《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
第四条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的企业须经商务部许可,依据本办法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并在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后,方可开展对外劳务合作经营活动。 境外企业、自然人及外国驻华机构不得直接在中国境内招收劳务人员。
第十三条经商务部批准具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的企业,可向其对外签约的境外承包工程项目派遣所需劳务人员。
(2)如何管理跨境劳务扩展资料:
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的申请报告。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验资报告、财务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复印件,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原件。
(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固定场所租赁证明复印件。
(五)公司章程、经营管理制度、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六)本办法第五条第六项规定的相关专业人员证书复印件。
(七)拟开展对外劳务合作的国别及地区可行性报告。
(八)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出具的提供外派劳务人数证明原件。
(九)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材料。
3、非居民企业提供跨境劳务纳税应如何纳税
凡其提供的服务同时发生在中国境内外的,应以劳务发生地为原则划分其境内外收入,并就其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劳务收入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务机关对其境内外收入划分的合理性和真实性有疑义的,可以要求非居民企业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并根据工作量、工作时间、成本费用等因素合理划分其境内外收入。如果非居民企业不能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税务机关可视同其提供的服务全部发生在中国境内,确定其劳务收入并据以征收企业所得税。
4、境外劳务输入公司如何办理
法律分析:1.企业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应向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2.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在收到企业全部申请材料后,并将初审意轿搏见连同企业全部申请材料一并报商务部。3.商务部收到后内作出是否许可的批复,并抄送相关部门,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运铅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闭悄祥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