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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退税补贴是如何计算的

发布时间: 2023-06-02 00:57:32

1、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计算

软件收入税负超过3%部分享受即征即退。软件部分没有进项的话,就是退17%-3%=14%,如果有进项,就是退 实际税负-3%的部分。

例题:软件部分税负=7700/53000=14.53%

53000*3%=1590,

7700-1590=6110为即征即退可申请退税额。

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三)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1)软件退税补贴是如何计算的扩展资料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的计算公式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按照下列顺序确定:

①按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③按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10%)。

2、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软件产品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如何计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第四条规定,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
(一)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7%(自2019年4月1日起调整为13%。)
第五条规定,按照上述办法计算,即征即退税额大于零时,税务机关应按规定,及时办理退税手续。
第六条规定,增值档拍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照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行让羡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对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设备滑冲及工具的进项税额,不得进行分摊。纳税人应将选定的分摊方式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自备案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变更。
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的设备及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软件设计的计算机设备、读写打印器具设备、工具软件、软件平台和测试设备。

3、软件企业退税怎么计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税收政策的通知》:

一、自2002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产的集成电路产品(含单晶硅片),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和研究开发集成电路产品。

二、对生产线宽小于0.8微米(含)集成电路产品的生产企业,经认定后,从2002年开始,自获利年度起实行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政策,即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按照《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已经享受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政策的外资企业,不再重复执行本条规定。

按照《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可以享受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外商投资企业,如果2002年(不含)之前实际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政策期满的,不再重复执行“两免”政策,从2002年起执行企业所得税“三减半”的政策。

如果2002年(不含)之前实际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政策未满两年的,继续执行剩余的免税期限及“三减半”的政策。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1号〕的规定,执行自投产年度起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内资企业,改按执行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政策。

如果2002年(不含)之前已经获利并自获利年度起实际享受了企业所得税“两免”政策期满的,不再重复执行“两免”政策,从2002年起执行企业所得税“三减半”的政策。

如果2002年(不含)之前已经获利并自获利年度起实际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政策未满两年的,继续执行剩余的免税期限及“三减半”的政策。

投资额超过80亿元人民币或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继续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执行。

(3)软件退税补贴是如何计算的扩展资料: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税收政策的通知》:

三、自2002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对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的投资者,以其取得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直接投资于本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

按40%的比例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再投资不满5年撤出该项投资的,追缴已退的企业所得税税款。自2002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对国内外经济组织作为投资者,以其在境内取得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

作为资本投资于西部地区开办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或软件产品生产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按80%的比例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再投资不满5年撤出该项投资的,追缴已退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西部地区的范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3号)执行,即西部地区包括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内蒙古自治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比照西部地区执行上述政策。

4、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嵌入式软件产品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如何计算?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计算方法老生常谈,但还是得强调,多提并没什么坏处。019年8月份新出的税务总局48号令对软件产品的备案管理有些许变化:按照税务总局48号令,软件产品、动漫软件检测证明材料,纳税人办理该类增值税即征即退手续时,原来需提供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现在不必再提交。

可用工具软件增值税政策的解读与即征即退工具、模板分享

1.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3%

2.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13%

5、软件企业即征即退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软件企业即征即退政策:

享受主体:

(1)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软件产品界定及分类:

财税〔2011〕100号文所称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

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

优惠内容:

自2011年1月1起,对符合享受条件的一般纳税人按17%税率(调整后的现行税率13%)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享受条件:

(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计算方法: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3%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6、退税金额怎么算出来的

退税是指对于某些特定的消费者,政府部门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对其购买的某些商品或服务的税款进行返还的一种制度。那么退税金额怎么算出来的呢?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退税金额的计算方法




退税金额的计算方法一般分为两种,即按照商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和按照实际支付的税款金额进行计算。





按照商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


按照商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是指根据政府相携含斗关规定,针对辩磨某些特定的商品或服务,按照一定比例返还老棚销售额中的税款。例如,对于出口贸易企业,政府规定了一定比例的退税率,企业销售出口商品后可以按照这个比例返还部分销售额中的税款。


按照实际支付的税款金额进行计算


按照实际支付的税款金额进行计算是指根据购买者实际支付的税款金额进行计算。例如,在一些特定的消费场景中,政府部门可以对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或服务中的税款进行返还,返还金额为实际支付的税款金额。

7、软件产品退税

什么是软件产品即征即退?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2019年第39号公告已经调整为13%)税率申报缴纳增值税,税款缴纳入库后,再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申请退税。这是一种增值税先征后退的政策。
      举个栗子:当月销售100万(不含税)的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抵扣完进项后交了13万的增值税,增值税税负为13%,对超过3%的部分返还,即退还10万,最终增值税税负为3%。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第一条第一款: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该文件也是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的核心文件,后续出的财税2018年38号文关于延续动漫产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中第四条关于动漫软件也是上述文件规定执行。
什么软件产品能够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首先,软件产品是必须自行开发的,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的也可以享受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的政策。(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其次,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
      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例如,智能语音机器人芯片中的语音软件。
      ★审核条件:
      1 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上述图片来源均为网上图片,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作者)
      2 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上述图片来源均为网上图片,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作者)
如何计算即征即退税额?
      1)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3%-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2)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13%-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按照下列顺序确定:
      1 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
      2 按其他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
      3 按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10%)
      备注:此处的10%为成本利润率
如何正确开具发票?
      1 发票上应注明软件产品名称及版本号,且必须与《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相关内容一致
      2 销售嵌入式软件产品时,应在发票备注栏分别注明软件、硬件部分的销售额
      3 随同机器设备等硬件产品一并销售的软件产品,应单独开具软件收入部分发票;若不能单独开具,应在发票备注栏注明包括与登记证书一致的软件产品
提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照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对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设备及工具的进项税额,不得进行分摊。纳税人应将选定的分摊方式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自备案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变更。
办理流程?
      一、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的资格备案
      路径:网上办税服务厅->优惠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办理。
step1.填写表单:
step2.上传资料:
      点击“加号键”提交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step3.提交之后,在首页->事项进度查看办理结果。
(小提示:事项进度须显示“已办结同意”~如果是“申请中”,记得重新提交哦!)
      二、大厅申请退税
      符合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应在规定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如实申报并缴清税款,当月销售的软件产品时间税负超过3%的,于申报纳税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退税材料:
      1. 退(抵)税申请审批表
      2. 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报告
      3. 纳税人完税凭证复印件
      4. 多缴税费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8、嵌入式软件即征即退怎么算的,及会计分录

1、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立即退税=本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应缴的增值税-本期嵌入式软件产品的销售额×3%。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应支付的增值税=当前嵌入式软件产品营业税额-当前嵌入式软件产品可从进项税额中扣除。

嵌入式软件产品的当期销售税值=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的销售×13%。

2、增值税退税的会计方法如下:

借款:银行存款

贷款:超额收入-软件退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 100号)第十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软件公司销售自己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比率为17%。在此之后,增值税实际税负中超过3%的部分将受立即提款政策的约束。

(8)软件退税补贴是如何计算的扩展资料: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的计算公式:当前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当前嵌入式软件产品和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总额-当前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

计算机硬件和机器设备的销售按以下顺序确定:

1、根据同期纳税人同类商品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

2、根据同期其他纳税人同类商品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

3、根据计算机硬件,机器和设备组成的含税价格计算得出。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和应税价格=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