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跨境退税 » 出口退税的计量单位是什么
扩展阅读
国际贸易专业男女比例 2020-08-26 05:18:03
宁波外贸网站制作 2020-09-01 16:26:57
德驿全球购 2020-08-26 04:14:27

出口退税的计量单位是什么

发布时间: 2023-05-31 10:00:50

1、出口报关单上有两个数量单位,外贸出口退税申报系统里数量单位是填什么单位填哪个数量单位?

按照商品的法定单位来填写数量网页地址

2、算出口退税具体怎么算的啊?

算出口退税应用出口货物的离岸价乘以出口退税率再减去不得抵扣税额,加上上期留抵额,再减去本期进项税额。举例如下
出口退税涉税帐务处理
1.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销售额FOB*征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应退税额:
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应退税额)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应退税额)
3.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免抵额)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免抵额)
4.收到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货: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典型例题:
例1:某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对自产货物经营出口销售及国内销售。该企业2005年1月份购进所需原材料等货物,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85万元,内销产品取得销售额300万元,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2400万元。假设上期留抵税款5万元,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 15%,假设不设计信息问题。则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外购原辅材料、备件、能耗等,分录为:
借:原材料等科目 5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000
货:银行存款 5850000
(2)产品外销时,分录为:
借:应收外汇账款 24000000
货:主营业务收入 24000000
(3)内销产品,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3510000
货:主营业务收入 3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00
(4)月末,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2400 ×(17%-15%)=48(万元)
借:产品销售成本 480000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80000
(5)计算应纳税额
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51-(85+5-48)=9(万元)
结转后,月末“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贷方余额为90000元。
(6)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90000
货:银行存款 90000
(7)计算应免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2400×15%=360(万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3600000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600000
例2:引用例1的资料,如果本期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为140万元,其他资料不变,则(1)-(6)分录同上。其余账务处理如下:
(8)计算应纳税额或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300×17%-[140+5-2400×(17%-15%)]=51-97=-46(万元)
由于应纳税额小于零,说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46万元。
(9)计算应退税额和应免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2400×15%=360(万元)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6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360万元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6(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360-46=314(万元)
借:应收出口退税 46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3140000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600000
(10)收到退税款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460000
货:应收出口退税 460000

3、出口退税需要哪些资料?


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那么出口退税需要哪些资渣肆蔽料?
出口退税资料
1、报关单。报关单是指货物在进出口时,企业向海关办理出口的申报手如州雹碧续,方便海关来查验和验放而填写的单据。
2、出口销售发票。出口企业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凭证,是购货商购货的主要凭证,同时也是我们出口企业会计部门记账凭证的依据。
3、进货发票。主要时指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价格,方便划分和计算来确定进货费用等。
4、收汇通知书或结汇水单。
5、但凡是属于生产用于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产产品,是以到岸价结算的,应该附上其出口保险单和出口货物运单。
6、购进原料对货物加工出口产品的企业,应该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购进材料的成本金额和实际纳税的各种税金额等。
7、产品征税证明。
8、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
9、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
出口退税的条件及办理流程是什么?
1、须是消费税、增值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有除免税农产品以及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商品,以及木制一次性筷子、珠宝玉石等11类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2、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
3、须是在账务上做出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账务上做出出口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没有在账务上做出销售处理,则不能退(免)税。
4、须是收货汇款和已经核销的货物。

4、出口报关单计量单位与退税系统计量单位不一致应该如何去解决

1、这是因为海关报关单上一般采用两种计量单位,即第一计量单位和第二计量单位,而企业的出口退税申报软件中的商品代码库中单位只有一种,当两者出现冲突时,应该以出口退税申报软件中的单位为准,否则数量和单位就对不上了。
2、一般情况下,报关单上的第一计量单位和申报退税的计量单位是一致的,而电子口岸上有时显示的信息不全,这个等你们报关单原件回来就知道了,不会影响退税申报的。
拓展资料:
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对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做出书面申明,以此要求海关对其货物按适用的海关制度办理通关手续的法律文书。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对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做出书面申明,以此要求海关对其货物按适用的海关制度办理通关手续的法律文书。
2、它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地位。它既是海关监管、征税、统计以及开展稽查和调查的重要依据,又是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核销,以及出口退税和外汇管理的重要凭证,也是海关处理走私、违规案件,及税务、外汇管理部门查处骗税和套汇犯罪活动的重要证书。
3、出口退税系统是针对出口退税报关单(即出口报关单退税证明联)的联网核查系统。系统将海关总署从各口岸海关采集的出口退税报关单电子底帐数据保存在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在企业确认后,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再将该电子底账数据传送给国税总局,国税总局收到后通过网络下发给各地国税局供具体操作人员查询。
4、系统在全国推广后,累计处理出口退税报关单2800余万票,月均处理114万票,为国税局进行出口退税操作提供了可靠的电子依据,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执法的准确性,为纳税人办理出口退税提供良好的外部数据环境,同时有效地杜绝了利用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实行骗税的不法行为。

5、请问出口退税: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时,计量单位应该怎么更改?

出口货物的HS编码有的时候会有对应的两个计量单位,第一个计量单位为货物的法定第一计量单位,其对应的数量为法定第一数量,例如酒类、饮料有“升/千克”两个计量单位,其中“升”为法定第一计量单位,对应的数量为第一数量。我不知道你当时申报的HS编码是哪一个,如果你在申报的时候没有表明一定要显示双,自然海关就会以你所归的HS的第一个法定计量单位来打印单子,所以遇到这样的问题,如果有经验的报关行或者是客户,都会再特别申明一下的,现在遇到这样的问题,如果牵涉到你的工厂开票或者是退税,就必须要改单了.
改单的时间相对会有些长,所以你最好先去当地的外管局申请退税的延期,然后再办理相关的改单手续.

6、出口退税比对时,申报数量于海关数量不一致,海关使用的计量为"个",申报系统数据更新后为"千克",如何操

海关计量单位有多个,有法定计量单位、参考计量单位等,这主要是根据你报关时的HS号来确定的。它的第一计量单位(法定计量单位)是千克,第二计量单位可能是个,或者立方米等。

而出口退税系统里可能与海关的计量单位有冲突,可以向贵司主管的税务单位说明情况,一般会说一个书面的“情况说明”,重新修改再过单。

我以前在外汇管理局中办理业务时就发生过类似情况。

7、出口退税是什么,怎么算?

1、什么是出口退税?
答:出口退税是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对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它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的并为各国接受的、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公平竞争的一种税收措施。
2、享受退(免)税的出口货物范围有哪些?
答:《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规定:对出口的凡属于已征或应征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和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部分货物外,都是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货物范围,均应予以退还已征增值税和消费税或免征应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3、享受退(免)税的货物出口贸易方式有哪些?
答:享受退(免)税的货物出口贸易方式大致有: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易货贸易,补偿贸易,小额边境贸易,境外带料加工贸易,寄售代销贸易等。
4、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有哪些?
答:目前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具体有下列几类:第一类是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含外贸总公司和到异地设立的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第二类是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自营生产企业和生产型集团公司。第三类是外商投资企业。第四类是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企业。 第五类是特定退税企业。这类企业有:(1)将货物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对外承包工程公司;(2)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3)将货物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4)在国内采购货物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企业;(5)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通过国际招标方式中标机电产品的企业;(6)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所使用出境设备、原材料和散件的企业;(7)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方式下出口货物的企业;(8)对外进行补偿贸易项目和易货贸易,以及对港澳台贸易而享受退税的企业;(9)按国家规定计划向加工出口企业销售“加工出口专用”钢材的列名钢铁企业;(10)国家旅游局所属中国免税品公司统一管理的出境口岸免税店;(11)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12)为国外航空公司生产并供应航空食品的国内航空供应公司;(13)向国内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销售列明海洋工程结构物产品的国内生产企业。
5、享受退(免)税的出口货物一般应具备那些条件?
答:享受退(免)税的出口货物一般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2)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4)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6、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答:现行出口货物增值税的退(免)税办法主要有四种:(1)“免、退”税,即对本环节增值部分免税,进项税额退税。目前,外(工)贸企业、部分特定退税企业实行此办法。应退税额 = 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率 或 = 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单价×退税率其中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计算:应退税额 = [普通发票所列(含增值税)销售金额]/(1+征收率)×6%或5% (2)“免、抵、退”税,即对本环节增值部分免税,进项税额准予抵扣的部分在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中抵扣,抵扣不完的部分实行退税。目前,生产企业实行此办法。(3)“免、抵”税,即对本环节增值部分免税,进项税额准予抵扣的部分在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中抵扣。销售“以产顶进”钢材的列名钢铁企业实行此办法。(4)免税,即对出口货物直接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对出口卷烟企业、小规模出口企业等实行此办法。出口货物消费税,除规定不退税的应税消费品外,分别采取免税和退税两种办法:(1)对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对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的应税消费品,一律免征消费税。(2)对外贸企业收购后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实行退税。从价定率征收的,应退消费税=出口销售收入×消费税税率从量定额征收的,应退消费税=出口销售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8、外贸公司如何计算FOB价 ,退税

退税额=出口销售额乘征退税率之差”。外贸公司计算FOB价:

FOB美金价*汇率=成本+利润+其它费用(港口操作、报关报检费、银行手续费)。

成本=工厂人民币价-工厂人民币价*退税率/(1+增值税率)。

一般产品和一般纳税人 退税率为%13,增值税率为17%。

退税(Tax rebate)是指国家按规定对纳税人已纳税款的退还,即国家为鼓励纳税人从事或扩大某种经济活动而给予的税款退还。通常包括出口退税、再投资退税、复出口退税、溢征退税等多种形式。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我国大幅提高出口退税率。优惠退税是税收支出的一种形式。

(8)出口退税的计量单位是什么扩展资料:

在按FOB条件成交时,卖方要负责支付货物装上船之前的一切费用。但各国对于“装船”的概念没有统一的解释,有关装船的各项费用由谁负担,各国的惯例或习惯做法也不完全一致。

如果采用班轮运输,船方管装管卸,装卸费计入班轮运费之中,自然由负责租船的买方承担;而采用程租船运输,船方一般不负担装卸费用。

这就必须明确装船的各项费用应由谁负担。为了说明装船费用的负担问题,双方往往在FOB术语后加列附加条件,这就形成了FOB的变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FOB Liner Tenns(FOB班轮条件)

这一变形是指装船费用按照班轮的做法处理,即由船方或买方承担。所以,采用这一变形,卖方不负担装船的有关费用。

2.FOB Under Tackle(FOB吊钩下交货)

指卖方负担费用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船只的吊钩所及之处,而吊装入舱以及其他各项费用,概由买方负担。

3.FOB Stowed(FOB理舱费在内)

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承担包括理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理舱费是指货物人舱后进行安置和整理的费用。

4.FOB Trimmed(FOB平舱费在内)

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承担包括平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平舱费是指对装入船舱的散装货物进行平整所需的费用。

在许多标准合同中,为表明由卖方承担包括理舱费和平舱费在内的各项装船费用,常采用FOBST(FOB Stowed and Trimmed)方式。

简单的说,包括装船以前的所有费用,只是没有海运费,不过这样的话,国外通常会指定货代,而他们指定的货代收的港杂费、文件费、订舱费都高的离谱。而且指定货代有一定的收汇风险,在询价及合同的签署时应谨慎行事。

FOB的上述变形,只是为了表明装船费用由谁负担而产生的,并不改变FOB的交货地点以及风险划分的界限。《2000年通则》指出,《通则》对这些术语后的添加词句不提供任何指导规定,建议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加以明确。

退税流程:

出口退税的一般程序及附送资料 出口退税登记的一般程序:

1. 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 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 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 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二.出口退税附送材料

(1)报关单。报关单是货物进口或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以便海关凭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

(2)出口销售发票。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单证,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凭此记帐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3)进货发票。提供进货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以便划分和计算确定其进货费用等。

(4)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5)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6)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

(7)产品征税证明。

(8)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

(9)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

9、报关单上的“数量与单位”栏中,法定第一计量单位和法定第二计量单位以及成交计量单位怎么区别和填啊?

法定第一计量单位和第二计量单位在编码书后面都有,比如是“套/千克”那“套”就是第一计量单位,“千克”是第二计量单位。成交计量单位就是实际进口的数量和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海关总署公 告2008年 第52号)明确报关单数量及单位栏填报要求如下: 本栏目分三行填报及打印。

(一)第一行应按进出口货物的法定第一计量单位填报数量及单位,法定计量单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中的计量单位为准。 

(二)凡列明有法定第二计量单位的,应在第二行按照法定第二计量单位填报数量及单位。无法定第二计量单位的,本栏目第二行为空。 

(三)成交计量单位及数量应填报并打印在第三行。

(9)出口退税的计量单位是什么扩展资料:

备注栏的填报要求:

输入超出规格型号栏字符数限制的申报要素,并以句号结束。 输入除法定的监管证件以外的其他证件名称和证件号码,例如:原产地证书(除享受CEPA税率的商品外)、原厂商发票、AWTA(澳大利亚羊毛检验证明)、外商投资设备审批表等等,各证件之间用逗号分隔,并以句号结束。 

输入其他需要申报的要素。(例如:生产厂商、货物签约日期、工艺流程、旧设备的原价、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残值率等要素) 本栏目中共可以输入字符255位(即127个汉字),通过EDI及电子口岸预录入申报的本栏目字段长度为50个字符(即连续录入25个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