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贸企业免抵税额及附加税怎么计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版城市维护建权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经国家税务局批准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在此之前的已按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不再退还,未征的不再补征。”
您公司在2017年实现的“免、抵”税额,应当依据税法规定,生产型出口企业每月应当依据国家税务局退税机关已审批确认的当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所列的税额进行账务处理。同时,税务机关以此表中所列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税费。
2、免抵退税的具体计算方法案例
1、简单理解就是
免:对于外销的销项税额予以免除;
抵:外销的进项税额抵扣当期应纳税额;
虚让辩退:抵扣下来还有还有剩余,予以退还
计算公式: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2、举例:某生产企业2008年6月一般贸易出口货物折合人民币100万元,内销60万元,当期进项税额为16万元,适用征税率17%,退税率13%,计算应纳税款、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第一步: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外销收入×(征税率-退税率)=100×(17%-13%)=4万元。
第二步: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应纳税额=内销收入×征税率-(当期进项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差缺和抵扣税额 )=60×17%-(16-4)=万元。
第三步:计算“免滑罩抵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外销收入×退税率=100×13%=13万元。
第四步:取当期“留抵税额”与“免抵退税额”较小者作当期应退税额,则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
由于留抵税额万元
因此,该生产企业2008年6月应交增值税0元,应退增值税万元,免抵税额万元
3、概括一句,应纳税额的绝对值(因为是负数),和退税上限,哪个小退哪个
3、免抵退税额怎么计算
一、正面回答
免抵退税额的计算方式是:
1、剔税相当于进项税额转出。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2、抵税即: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上期末留抵税额。
3、算尺度即:计算免抵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退税率。
二、分析详情
免抵退税额就是名义应退税额或者免抵退制度下的可抵顶进项税额。出口货物退免税是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出口货物退还或免征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对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三、退税流程是怎样的
1、确认所属期,也就是确认申报的是什么时候的出口业务;
2、导入、处理认证发票信息;
3、把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和进货明细申报数据进行录入;
4、审核三项信息的关联检查,三项信息即进货出口数量、换汇成本和申报数据一致性;
5、将明细申报数据确认清楚;
6、录入退税汇总表、生成退税申报数据;
7、打开客户端进行预申,通过后就可以打印申报文件,再去到税务大厅申报。
4、出口退税增值税附加税如何缴纳计算??
出口退税增值税附加税如何缴纳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其中: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一、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申报出口的货物,在国内所有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依法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以前纳税环节缴纳的税款予以退税。作为国际惯例,出口退税可以使出口货物的整体税负为零,有效避免国际双重征税。一般可分为两种:一是退还进口税款,即出口企业加工进口原材料或半成品出口时,退还已缴纳的进口税款;二是退还已缴纳的国内税款,即企业申报出口货物时,将退还生产该货物已缴纳的国内税款。
二、退税条件
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范围内的商品。增值税、消费税范围包括除直接从农业生产者购进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列入消费税的烟草、酒类、化妆品等11类消费品。之所以需要这个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用于已征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其已缴纳和应缴纳的税额的退(免)税。不征收增值税或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充分体现了“不征不退”的原则。这是需要申报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出口门户,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出口两种形式。区分货物是否申报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
出口退税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退税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填写《退税登记变更表》(生产企业填写一式两份,退税机关和企业各一份)。
5、免抵退税的具体计算方法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应根据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退税率计算。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委托代理出口的,出口发票可以是委托方开具的或受托方开具的),若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应扣除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
若申报数与实际支付数有差额的,在下次申报退税时调整(或年终清算时并调整)。若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离岸价,企业应按实际离岸价申报“免、抵、退”税,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核定。
1
留抵税额:上期未抵完的进项税
2
进项税征退差:a有未实际征收(如向农业生产者收购农产品)b宏观经济调控(如应对人民币升值压力)
3
免:外销免销项税
抵: 所有的进项税对内销销项税的抵免
退:退还因出口而多交纳的增值税销项税
4
剔税:对进项税的修正(2)(其中退还的增值税进项税总额中免税部分应该扣除,此处离岸价与采购价无法直接对应)
A 应纳税额: 免、剔、抵
B 尺度: 计算当期因出口原因而应退的总额(即寻找出应纳税为负的真实原因)
比较: A>B 说明A-B的部分不是因为出口而出现的,而是其他原因如当期大量购进而使进项税剧增,相应的就应留待下期抵扣的部分,当期应退B
A<B 说明︱A-B︱部分是免抵的部分,应退为A
注:对于免抵部分,因其免抵的是内销应纳的销项税故而这一部分应补交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5
免抵退税的进项税组成:●计入外销货物的成本,进而影响企业所得税 ●免抵部分 ●退还的部分
先征后退的进项税组成:●计入外销货物成本的部分 ●退还的部分
6、出口退税免抵额缴纳附加税计税依据?
是的,您的算法正确。应纳税额=-80,免抵退税额1200,那么退税80,免抵税额=1200-80,免抵税额作为计算附加税的计税依据。
7、外贸企业附加税怎么算?
外贸企业附加税怎么算?
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出口退税增值税附加税计算说明:
1、当期局樱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其中: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2、免抵退税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其中
(1)出口货物离岸价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
(2)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
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1)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亏腊并额当期免抵税额=0.
出口企业印花税怎么计算?
一、进出口企业需要交印花税吗
对出口业务购销合同应按其采购与销售总额的100%核定征收印花税.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为购销金额.
印花税是根据购销合同的万分之三计算.针对这种情况税务局征收合同印花税就直接根据经济业务的金额计算,具体的计算方式,不同的地方会有所不同.
方式有两种:一种按企业的全部销售收入作为合同金额,另一种是按采购商品的成本加上销售收入之和的70%作为合同金额
二销迹、计税方法
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数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的件数×适用税额标准
8、免抵退税的具体计算方法
目前,企业出口货物退税办法包括"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先征后退"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先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征税率征税,然后由主管出口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在国家出口退税计划内按规定的退税率审批退税。
(一)计税依据。"先征后退"办法按照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乘以外汇人民币牌价计算应退税额。"离岸价"(英文编写为FOB价)是装运港船上交货价,但这个交货价属于象征性交货,即卖方将必要的装运单据交给买方按合同规定收取货款,买卖双方风险划分都是以货物装上船为界限。因此,FOB价是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办理保险支付运保费。最常用的FOB、CFR和CIF价的换算方法如下:FOB价=CFR价-运费=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运费因此,如果企业以到岸价格作为对外出口成交的,在货物离境后,应扣除发生的由企业负担的国外运费、州薯保险费佣金和财务费用;以CFR价成交的,应扣除运费。
(二)计算方法册悔者
1、一般贸易
(1)计算公式: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
(2)以上计算公式的有关说明:①当期进项税额包括当期全部国内购料、水电费、允许抵扣的运输费、当期海关代征增值税等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②外汇人民币牌价应按财务制度规定的两种办法确定,即国家公布的当日牌价或月初、月末牌价的平均价。计算方法一旦确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更改。③企业实际销售收入与出口货物报送但、外汇核销单上记载的金额不一致前耐时,税务机关按金额大的征税,按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金额退税。④应纳税额小于零的,结转下期抵减应交税额。现行“免、抵、退”税办法,执行税法规定的退税率,并按照出口货物的离岸价计算“免、抵、退”税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条例规定的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2)计算应退税款当外商投资企业本季度出口销售额占本企业同期全部货物销售额50%及以上,且季度末应纳税额出现负数时,按下列公式计算应退税额:①当期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时,应退税额=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②当期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应退税额=应纳税额的绝对值③结转下期抵扣的进项税额=本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应退税额
(2)以上计算公式中的有关说明:①当期进项税额包括当期全部国内购料、水电费、允许抵扣的运输费、当期海关代征增值税等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②外汇人民币牌价应按财务制度规定的两种办法确定,即国家公布的当日牌价或月初、月末牌价的平均价。计算方法一旦确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更改。适用“免、抵、退”办法的企业,月度申报退税时使用的人民币外汇牌价在季度汇总填报时不再重新折合计算。③企业实际销售收入与出口货物报关单、外汇核销单上记载的离岸价不一致时,税务机关按关单金额计算免抵退税,对关单金额与金额大的差异部分应照章征税。④“当期应纳税额”是指“月度应纳税额”。⑤各月计算的应纳税额为正数时应在税务部门规定的征收期内照章纳税。⑥“应退税款”计算公式内“季度末应纳税额”和“当期应纳税额”均是指“季度末最后一个月的应纳税额”。⑦只有当季度末最后一个月的应纳税额为负数时,才适用“应退税额”计算公式,其他月份的应纳税额出现负数时,只能结转下月继续抵扣。⑧当外商投资企业本季度出口销售额占本企业同期全部货物销售额50%以下,且季度末应纳税额出现负数时,结转下期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纳税额的绝对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五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