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企业出口退税计算方法以及具体账务处理
我国对出口企业施行的政策包括出口退(免)税政策、出口免税政策以及出口既不退税也不免税政策。出口退(免)税政策是对外出口相应的销项免税,同时对出口货物、劳务以及服务对应的采购环节支付的进项税额给予退还;出口免税政策只是针对出口环节销项免征增值税;出口既不退税也不免税就同国内销售一样,正常纳税。那么,实务中,生产企业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具体退税金额如何计算呢,账务上又应如何处理?出口退税可以分为享受“免抵退”税办法和享受“免退”税办法。“免抵退税”办法是指免征出口环节对应的销项税额,并且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境内销售应纳增值税,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主要适用于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免退税”办法是指免征出口环节销项税额,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适用于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
出口退税实际上退的就是出口货物、劳务、服务对应的采购环节支付的进项税额,如果出口企业不仅有外销还有内销,那么先用应享受的免抵退税额抵顶内销环节的应纳的增值税,一般是生产型企业;而外贸型企业一般只销答斗做出口,就不存在抵顶内销环节应纳税额,而是直接把出口对应的进项退还给企业。
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计算
实务中,生产型企业大部分施行的是“免抵退”税办法,因为一般情况下,生产型企业既有内销部分,也有出口部分。
1、计算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主要是由于出口货物适用税率与退税率不相等造成的,由于出口免抵退税额是以对外出口货物的销售额为计税依据,并不是以实际生产对外出口货物采购的进项为计税依据,如果退税率和出口货亏磨物适用税率相等,那么相当于国家多退税了。对于生产型企业,由于既有内销又有出口,采购的原材料等取得进项不容易分开核算,所以采用统一核算的方式,那么在退税率上就会有所体现。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其中,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的价格×(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的价格包括当期从国内购进的无进项税额且不计提进项税额的免税原材料价格和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价格。
出口退税率根据对应的货物、劳务、服务不同,退税率也不同,主要分为13%,10%,9%,6%和0%。
当期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计入到当期的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举灶额转出)
2、计算当期免抵退税额
计算出当期总共的可以免抵退的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3、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底税额=当期内销不含税销售额×实用税率+当期外销不含税销售额×0-(当期进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转出金额)-上期留抵税额
出口环节免税,所以出口对应的销项税为0。
4、计算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税额
具体税局退到企业账户的税款,需要看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和当期免抵退税额的大小。
如果当期应纳税额大于0(即当期没有期末留抵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0,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如果当期应纳税额小于0,即为当期存在期末留抵税额,具体应退税额以及免抵税额需要拿当期期末留底税额和当期免抵退税额进行比较,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采购进项比较多),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为0,当期有留抵税额;
当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此时无留抵。即为当期有留抵无免抵;有免抵无留抵。
确认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税额(这两部分实际上都是享受的退税,只是形式上一部分抵顶了内销环节的应纳税额),相关分录如下:
确认当期应退税额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确认当期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企业收到出口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
而享受“免退”税办法的外贸企业,就无需计算免抵税额,因为没有内销环节,不会产生内销应纳税额,也就谈不上抵顶的问题。
应退税额=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
享受“免退”税办法的外贸企业退免税计税依据为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完税价格(进口后出口)。
外贸企业当期出口退税会计分录:
确认退税款,借: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企业实际收到出口退税款,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
2、出口退税如何账务处理
出口退税纳税人根据企业类型分为执行“免、抵、退”税办法的纳税人和执行“免、退”税办法的纳税人,两种出口退税政策,适用的主体,具体退税金额计算,以及账务处理存在一定的差异。“免、抵、退”税政策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增值税应纳增值镇派税额。
“免、抵、退”即出口环节免税,采购环节已经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进项税额)给予退税,实际退税前,先抵减内销环节的应纳税额,所以对于执行免抵退税政策的纳税人,需要有的税额抵扣,出口环节免税了,那么能够抵扣的就是内销环节的应纳税额,所以生产型企业才会适用“免抵退”税政策,而仅出口的外贸型企业执行“免退”税办法。
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流程,理解整个出口退税分录:
企业采购原材料等:
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货物出口并确认收入结转成本: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计算“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实际离岸价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免税原材料成本)×(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原材料成本包括出口货物所含的国内购进困橡的免税原材料以及出口货物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由于免税,对应的进项税额为0,需要扣除这部分。
计算出“应退税额”: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计算出“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计算“应退税额”以及“免抵税额”需要先计算本期应纳税额以及“免抵退税额”,本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其中,当期销项税额出口部门免税,实际为内销环节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既包括内销又包括外销商品对应的采购原材料等取得的进项税额,同时需要扣除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即扣除当期做进项税额转出的部分。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免税原材料成本)×出口退税率
若本期应纳税额大于0,则本期应纳税额就是实际需要缴纳的应纳税额,则应退税额为0,“免抵退税额”=“免抵税额”,即退税额全部用来抵减当期应纳税额了。
若本期应纳税额小于0,则本期有留抵税额,需要拿留抵税额与“免抵退税额额”比较,若“免抵退税额”小于留抵税额,则“应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免抵税额”=0,即当期没有产生足够的销项税额,内销环节的进项税额尚存在未能全额抵扣。若“免抵退税额”大于留抵税额,说明免抵退税额抵减了部分应纳税额,“应退税额”=“留抵税额”;“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
实际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执行“免退”税政策的商贸企业,不存在抵减内销环节应纳税额,账务处理更加简单: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应退税额=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御尺贺×出口货物退税率
这里的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为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实际收到出口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