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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运输即征即怎么退税

发布时间: 2023-05-27 19:20:44

1、即征即退增值税2021最新规定

一、适用对象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以及“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二、政策内容

(一)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二)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三)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四)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喊蚂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仿渗基。

三、操作流程

(一)享受方式

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应提交《退(抵)税申请表》。

(二)办理渠道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三)申报要求

1.纳税人应在纳税申报期内,完成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申请留抵退税。2022年4月至6月的留抵退税申请时间,延长至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2.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可以在同一申报期内,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报办理留抵退税。

3.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当按期申报免抵退税。当期可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销售额为零的,应办理免抵退税零申报。

4.纳税人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税务机关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办理免抵退税后,纳税人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再办理留抵退税。

5.纳税人在办理留抵退税期间,因纳税申报、稽查查补和评估调整等原因,造成期末留抵税额发生变化的,按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留抵税额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6.纳税人在同一申报期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或者在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时存在尚未经税务机关核准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的,应待税务机关核准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后,按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留抵税额,扣减税务机关核准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后的余额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税务机关核准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是指税务机关当期已核准,但纳税人尚未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15栏“免、抵、退应退税额”中填报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

7.纳税人既有增值税欠税,又有期末留抵税额的,按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后的余额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8.在纳税人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和免抵退税申报后、税务机关核准其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前,核准其前期留抵退税备谨的,以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留抵税额,扣减税务机关核准的留抵退税额后的余额,计算当期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税务机关核准的留抵退税额,是指税务机关当期已核准,但纳税人尚未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填报的留抵退税额。

9.纳税人应在收到税务机关准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当期,以税务机关核准的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冲减期末留抵税额,并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相应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

10.纳税人按照规定,需要申请缴回已退还的全部留抵退税款的,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缴回留抵退税申请表》。纳税人在缴回已退还的全部留抵退税款后,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将缴回的全部退税款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填写负数,并可继续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四)相关规定

1.申请留抵退税需同时符合的条件

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2.增量留抵税额

增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3.存量留抵税额

存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

4.划型标准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中的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额指标确定。除上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外的其他企业,属于大型企业。

资产总额指标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年末值确定。营业收入指标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增值税销售额确定;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增值税销售额(年)=上一会计年度企业实际存续期间增值税销售额/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

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对于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银发〔2015〕309号文件所列行业以外的纳税人,以及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所列行业但未采用营业收入指标或资产总额指标划型确定的纳税人,微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小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中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

5.行业标准

“制造业等行业”,是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上述销售额比重根据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计算确定;申请退税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满3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确定。

6.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

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允许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在计算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的进项构成比例时,纳税人在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无需从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中扣减。

7.出口退税与留抵退税的衔接

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免抵退税办理完毕后,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8.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与留抵退税的衔接

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9.纳税信用评价

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个体工商户,可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4号)发布之日起,自愿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参照企业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参加评价,并在以后的存续期内适用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管理相关规定。对于已按照省税务机关公布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参加纳税信用评价的,也可选择沿用原纳税信用级别,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办理留抵退税。

10.其他规定

纳税人可以选择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留抵退税,也可以选择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纳税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同时申请增量留抵退税和存量留抵退税。

同时符合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相关留抵退税政策的纳税人,可任意选择申请适用其中一项留抵退税政策。

四、相关文件

(一)《财政部_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

(二)《财政部_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2022年第17号)

(三)《财政部_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持续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2022年第19号)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4号)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20号)

2、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条件

即征即退条件项目包括:
1、注册在洋山保税港区内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国内货物运输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
2、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照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
3、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即征即退是指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的一种税收优惠。与出口退税先征后退、投资退税一并属于退税的范畴,其实质是一种特殊方式的免税和减税。

一、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条件:
1、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
2、对外购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价格中消费税部分对应的增值税额退税。
3、符合条件的大型客机和新支线飞机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
二、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上海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在规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期内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免)税;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的,纳税人应当依法补缴已退的税款。

3、增值税即征即退会计分录如何做?


我国财政收入大部分来自税收收入。增值税是我国主要税种之一,对于企业发生的增值税即征即退业务,该如何做账务处理?
增值税即征即退的账务处理
一、根据正常销售,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前洞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缴纳增值税时
本月上交本月应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本月上交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三、计提应收的增值税返还
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液数外收入——政府补助
收到即征即退退税款计入什么科目?
收到的退税收入应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里的,所以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什么项目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1、软件开发企业,按13%的税率征收税款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政策。
2、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3、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慧埋枯退的政策。

4、企业即征即退政策

一、软件手察段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按照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软件缴纳增值税,税负超过3%部分可销售增值税即征即退。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计算公式为: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7%
      要提醒大家的是享受退税的软件销售,软件需至税务局备案,备案所需材料如下:
      1、《软件著作权证书》或《软件产品证书》
      2、软件测试报告
      二、动漫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已进行资格备案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动漫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纳税人应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办理。
      动漫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按照政策的规定,资源综合利用设置的四档退税比例分别为100%、70%、50%、30%,如以废弃的动物油和植物油为原料生产的废油;利用废渣资源生产的微晶玻璃、U型玻璃等,详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项目》。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公司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2、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为非禁止类、限制类项目;
      3、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为非“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
      4、如果做的是危险废物利用,必须取得省级以上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验许可证》,而该危险废物的利用在许可经验范围内;
      5、资料必须齐全,这个不用说大家应该都知道,但是因为很重要,淘钉财税我还是给大家说一下。
      6、如果不符合规定条件以及不满足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
      从次月起就不能再享受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这一点希望大家能够重视起来。
      7、违反税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自处罚决定下达的次月算起,三年内不等再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所以淘钉财税我还是劝大家爱好好遵守法律法规,要不然后果你承担不来。
      8、纳税人应当单独核算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四、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五、水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
      装机容量超过100万千瓦的水力发电站没键销售自产电力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8%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到2017年12月31日就截至了,大家一定要注意时间,过了时间这个政策就不适用了,至于以后适用啥政策,具体的看税务局是怎么规定的。
      六、光伏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
      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七、管道运输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八、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按照财税文件的规定,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毕誉准的4倍规定。
      当然享受安置残疾人就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可不是随便就可以享受的,它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具体来说要满足以下条件:
      1、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纳税人信用级别为B级(含B级)以上。

5、即征即退项目包括什么

一、正面回答:
即征即退项目包括:
1、注册在洋山保税港区内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国内货物运输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
2、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照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
3、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二、详情分析:
即征即退是指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的一种税收优惠。与出口退税先征后核辩拦退、投资退税一并属于退税的范畴,其实质是一种特殊方式的免税和减税。
三、即征即退如何申报
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应当在首次申请增值税退税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退税申请材料和相关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从2021年4月1日起,纳税人后续申请增值税退税时,相关证明材料未发生变化的,无需重复提供,改胡仅需提供退税申请材料并在退税申请中说明有关情灶银况。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变化后首次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6、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是否仍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015年12月31日前,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下列项目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1、2015年12月31日前,注册在洋山保税港区和东疆保税港区内的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国内货物运输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

2、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氏行吵关按照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

上述政策仅适用于从事原营业税“服务业”税目(广告服务除外)范围内业务取得的收入占其增值税和营业税业务合计收入的比例达到50%的单位。

3、2015年12月31日前,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4、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在2015年12月31日前,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2013年12月31日前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自2013年8月1日起,按照上述规定执行;2014年1月1日以后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从达到该标准的次月起,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6)管道运输即征即怎么退税扩展资料

下列项带游目免征增值税

1、个人转让著作权。

2、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

3、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洒农药服务。

4、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5、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提供的应税服务

6、自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试点纳税人提供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7、台湾航运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

8、台湾航空公司从事海峡两岸空中直航业务歼侍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

9、美国ABS船级社在非营利宗旨不变、中国船级社在美国享受同等免税待遇的前提下,在中国境内提供的船检服务。

10、随军家属就业。

11、军队转业干部就业。

12、城镇退役士兵就业。

13、失业人员就业。

14、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15、世界银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投产后的应税服务。

16、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特殊服务。

17、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含各级分支机构)代办速递、物流、国际包裹、快递包裹以及礼仪业务等速递物流类业务取得的代理收入,以及为金融机构代办金融保险业务取得的代理收入。

18、青藏铁路公司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

7、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适用范围

增值税即征即退范围:
(一)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
优惠内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退税比例有30%、50%、70%和100%四个档次。
(二)飞机修理修配劳务
对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即征即退。
(三)软件产品的增值税优惠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基本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提示】软件开发服务、软件咨询服务、软件维护服务、软件测试服务,适用税率为6%。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3.嵌入式软件
嵌入式软件可以享受即征即退,但不包括硬件和机器设备的销售额。
硬件和机器设备的销售额按自己或其他纳税人同类价计算,无同类价的需要组成计税价格。
组价=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10%)
应当分别核算嵌入式软件产品和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部分的成本,否则不得享受此政策。
(四)动漫产业
自2018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动漫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基本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五)安置残疾人
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按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六)黄金期货交易
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和客户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知梁发生实物交割但未出库的,免征增值税;
发生实物交割并已出库的,由税务机关按照实际交割价格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七)铂金交易
1.对进口铂金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2.国内铂金生产企业自产自销的铂金也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八)管道运输服务
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九)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售后回租服务
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十)风力发电
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搭液运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埋毕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8、什么是增值税即征即退?

一、什么是即征即退?
即征即退是由税务机关先足额征收增值税,再将已征的全部或部分增值税税款退还给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享受增仿态裂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照常计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纳税人准确核算即征即退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的销售额、应纳税额、应退税额,正常进行纳税闭颂申报后,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资料申请办理退税,也就是说纳税人要先上交增值税后再取得返还额。
二、那些增值税可以享受即征即退?
现行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主要有(非全部):
1.自2011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其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2. 自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动漫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3.自2007年7月1日起,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按实际安置残疾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
4.“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国内货物运输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限注册在洋山保税港区内试点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单位、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等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等。
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备闭录 > 的通知 》 ( 财税 [ 2015 ] 78号 ) 规定,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的劳务( 以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 ) ,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9、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是什么意思?应退税额如何计算?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以及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享受即征即退政策,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应如何理解呢?
      首先需要明白税负的含义,增值税税负率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与企业取得的不含税销售收入的比率,即增值税税负率=(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100%
      比如,某一般纳税人企业11月对外销售其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为100万,企业当月抵扣进项税额为6万,则该企业当月增值税税负率=(100×13%-6)÷100=7%
      即征即退是指税务机关先足额征收增值税,再将已征的全部或部分增值税税额依法退还给纳税人。所以纳税人需要正常纳税申报后,先上交增值税之后税务机关即时(时间很短)退还。
      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税额是指按照正常适用税率计算的正常应纳税额扣除实际税负3%的税额后余额。
      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是指应纳税额大于税负3%计算的税额部分即征即退陆竖,先全额上交,多的部分即时退还给企业,即退税之后企业的实际税负率为3%。
      实际税负3%对应的税额=不含税销售额×3%
      当实际税负率超过3%时,应退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3%=不含税销售额×适用税率-进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3%=不含税销售额×(适用税率-3%)-进项税额,实际退还后,企业的实际税负就为3%,扣除退税额后的实际税额=不含税销售额×3%
      以上面的例子,企业实际税负率为7%,超过3%,则对超过部分可以享受即征即退,应退税额=100×13%-6-100×3%=4万。
      即征即退账务处理:
      即征即退属于政府补助的范畴,应按照政府补助的戚悉陆规定,计入“其他收益”。
      计提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其他高顷收益——政府补助
      实际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