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口退税系统中,退运要开未退税证明,该做哪些?
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出口企业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并携其到海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运手续,退税系统里做相应冲减
2、请问一下 我司有一批退运货物,但未申报退税及开票,那要如何开未退税证明
进入企业出口退税系统中,进入-单证申报录入-退运补税证明申请表,填完表后,打印,同时生成一份单证申报软盘,。带退运补税证明申请表和软盘、公章交退税科,
3、未退税证明怎么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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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出口货物退运 解决方案?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并携其到海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运手续。出口企业发生退货,需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退运证明录入,生成电子数据,持纸质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等资料去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商品退运证明。外贸企业发生退运的,已申报退税的,需先补税,未申报退税的,不需补税。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时应填报《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
①出口货物报关单(退运发生时已申报退税的,不需提供);
②出口发票(外贸企业不需提供);
③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退运发生时未申报退税的不需提供);
④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录入退运证明的操作说明:
进入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入向导-单证申报向导,
(1)第二步-单证申报数据录入-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录入数据后‚点击“设置标志”;
(2)第五步-生成正式申报软盘-打印单证申报数据-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
(3) 第五步-生成正式申报软盘-生成单证申报数据。
(2)外贸企业退运时的账务处理:
冲减退运收入:
借:应收外汇账款(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红字)
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
贷:库存商品(红字)
借:主营业务成本(征退税率之差)
贷:应交税费清和-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征退税率之差)
对已办理申报退税的出口货物,根据其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应补交税款,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主营业务成本(消洞携费税退税)
贷:银行存答颤盯款
5、出口退税红冲负数申报怎么操作
出口退税红字冲减怎么操作,在会计行业经常会遇到此类问题,下面由我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出口退税红字冲减怎么操作?
答、1、在录入数据的时候,因为使用复印件或者录入疏忽,出现录入数据与报关单数据不符的情况;
2、在出口货物发生退运时,需要对已经申报的数据进行红字冲减处理,也就是在系统中录入负数,将错误数据进行更正。具体操作步骤、1、点击向导,选择“第一步、免抵退税数据采集”,“生成出口货物冲减明细”,在索引窗口选择想要重建的记录;
2、点击“冲减出口”红色按钮,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冲减所属期,并将“单证收齐后冲减”前面的√去掉。
需要注意的是,做红字冲减的数据,不能在冲减当期作单证收齐处理,否则在数据一致性检查的时候,系统不允许通过。 并且在进行冲减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必须在单证收齐的月份进行红字冲减,必须在当期出口销售额大于冲减销售额的月份进行冲减,否则在生成明细申报数据的时候,系统也会提示数据一致性检查出错。
外贸企业出口发生部分退运如何申报出口退税?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并携其到海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运手续。出口企业发生退货,需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退运证明录入,生成电子数据,持纸质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等资料去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商品退运证明。外贸企业发生退运的,已申报退税的,需先补税,未申报退税的,不需补税。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时应填报《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
1出口货物报关单(退运发生时已申报退税的,不需提供);
2出口发票(外贸企业不需提供);
3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退运发生时未申报退税的不需提供);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录入退运证明的操作说明:
进入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入向导-单证申报向导,(1)第二步-单证申报数据录入-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录入数据后,点击“设置标志”;(2)第五步-生成正式申报软盘-打印单证申报数据-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3) 第五步-生成正式申报软盘-生成单证申报数据。
6、出口货物退运怎样填写未退税证明
单证证明采集--其他单证业务--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
填好后拷盘.打印出来.到国税去开具证明。
需要带的资料:出口专用发票 报关单 退运提单 打印出来的表格 加盖公章。
7、如何办理未退税证明
“未退税证明”只是习惯性叫法,主要用在出口到国外的货物退运回来时,海关审批退运申请时。正规来说不是叫《未退税证明》,应该叫《完税证明》!到税务局去开就可以了!税务局会在《完税证明》上批注是“已退税”或“未退税”,如果没有这个批注意见,海关是不认可的!!!
这个完税证明一般到你们递交退税申请的税务局去开!仅针对退运回来的这票报关单开完税证明,跟其他的报关单没有关系。如果你们已经办理了退税手续,那就要补交回退税款,税务局批注“已补税”;如果还没有退税,税务局批注“未退税”。
首先,你要确定这批退运货物是不是用你们的抬头报关的(不排除是你们买单报关出去的!),不是你们的抬头报关的,系统里没有记录,当然不可能给你出证明啦。
其次,如果的确是以你们的抬头报关出口的,你要了解你这批货物对应的 出口报关单 是否已经 签发了
出口退税联和出口收汇核销联,即是否已经结关?没有结关的税务局系统里也是没有记录的。
正常是要求出口后90天内办理完海关签发和结关手续,企业向税务局提交电子数据的,税务局系统里才有相关数据。但你们没有按期完成以上流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24号第十条第(三)项规定:“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出口企业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附件34),并携其到海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运手续。委托出口的货物发生退运的,由委托方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并转交受托方。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时应填报《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见附件35),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
1.出口货物报关单(退运发生时已申报退税的,不需提供);
2.出口发票(外贸企业不需提供);
3.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退运发生时未申报退税的、以及生产企业本年度发生退运的、不需提供);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另外,丢失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