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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的退税金额怎么算出来的
个人所得税的退税金额怎么算出来的,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个人所得税的退税金额怎么算出来的。
个人所得税的退税金额怎么算出来的1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年度已预缴税额
计算结果大于0,税务局会退税,计算结果小于0,需要补税给税务局。
综合所得收入额=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
税退税的全称是“个税年度汇算”。
年度汇算是指一个居民个人在一个自然年内,把他的所有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收入做一次清算,在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个人所得税额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
2022年退税办理时间: 2022年3月1日-6月30日
个人所得税的退税金额怎么算出来的2个税起征点将从2018年10月1日开始,由3500元调整为5000元,而且全国统一为5000元。所以,2022新个税的起征点是5000元/月。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正确叫法是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或者免征额)是指国家为了完善税收体制,更好的进行税制改革,而制定的税收制度。具体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五险一金-扣除标准
2022个税税率表如何?
不超过3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超过3000元至12000的部分税率为10%,超过12000元至25000的部分税率为20%,超过25000元至35000的部分税率为25%,超过35000元至55000的部分税率为30%,超过55000元至80000的部分税率为35%,超过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
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比例税率。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昌滚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中,对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征税外,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个人所得税的.退税金额怎么算出来的3每个人应纳的税都是由个人的收入决定的,关于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有一套严格的法律规定,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个税免征额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也就是说你的工资如果达到了5000元,就需要向国家纳税了。
一、 综合所得适用税率表
1. 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 居民每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1)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指旅-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小贴士】
(1)减除费唯迅凳用,即“个税起征点”,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
(2)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3)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4)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二、经营所得适用税率表
1.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经营所得包括: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生产经营所得
三、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扣除预缴适用税率表
该表与综合所得税率表相同
四、劳务报酬预扣预缴税率表
劳务报酬每次扣减20%费用后,按次预扣预缴,适用预扣预缴税率表,年度并入工资薪金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清缴,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汇算清缴后,所缴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
五、非居民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税率表
1.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非居民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与上表同)
年终奖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七、其他所得
除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外,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2、个税退税计税方法
个税综合所得退税的计算方法为:应纳税额冲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若在个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公式中的应纳税额小于0的,则纳税人应当按照指引对小于0的部分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退税散迟瞎申请;公式中的旦指应纳税额大于0的,则纳税人应当按照指引对大于0的部分向主管税务机关补缴税额;公式中的应纳税额等于0的,纳税人在确认数据计算无误后可以直接提交年度汇算清缴申报。
3、个人所得税退税金额怎么算出来的
一、正面回答:
1、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年度已预缴税额。
2、计算结果大于0,税务局会退税,计算结果小于0,需要补税给税务局。
3、综合所得收入额=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
扩展内容:
二、个人所得税退税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上年度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足6万,但平时预缴个人所得税的。
2上年度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导致前后税收优惠政策不一致。
4.没有任何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汇算清缴办理各项税前扣除。
5.年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综合所得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为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税收优惠的。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等情形。
三、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4、个税退税计算公式
年度汇算是指一个居民个人在一个自然年内,把他的所有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卜顷碰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收入做一次清算,在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个税退税计算公式为:个人所得税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新个税法乎物实施之后,单位每月代扣的个税只是预缴,有可能多缴,也有可能少缴,一年终了要算总账,再多退少补。当计算结果大于0税务局会退税,计算结果小于0,需要补税给税务局。型谈 上一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以下称纳税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年度汇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电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个人所得税额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
满足三个条件的人就能退个人所得税:第一、纳税人的综合收入不足6万元,且平时缴纳个人税务。第二、纳税人的收入为劳务报酬稿酬所得,需要满足每年的预扣,预缴高出全年所得适用税率条件。第三、纳税人满足附加扣除条件,预缴税款没有扣除。
5、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退税?
1、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综合所得。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模燃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后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举租,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2、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应补/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正码兆×税率-速算扣除-减免税额-已缴税额,应补/税额如为负数,才可以申请退税。
6、退税怎么计算的?
个人所得税退税计算标准如下:具体计算方式为:个人所得税退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亏枝昌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综合所得收入额=年度取得的工资销扒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
个税退税条件具体如下:1、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搭雀就业、退职或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导致前后税收优惠政策不一致。
4、没有任何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等情形。
7、个人所得税的退税的金额怎么计算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退税公式计算方法: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个人所得税退税一般半个月左右到账,退税款最快三个工作日到账,最慢三十个工作日到账。如果超过三十个工作日,仍未收到退税款或系统仍未提度示退税失败,建议赶紧与税局联系,询问原因。可以申请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条件有:1、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2、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8、退税怎么算
具体计算方式为:个人所得税退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度取得的工资段含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州梁四项所得(以下称“综握山笑合所得”)的收入额。个唯散人所得税退税即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简称:年度汇算。对于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计算情况,应当结合实际的缴纳情况来进行处理,但相关情况的认定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认定,特别是个人年度的收入情况,应当如实上报,避免造成偷税漏税行为而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简单来说,年度汇算就是,明配居民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十五条 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 (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四)纳税人申请退税。纳税人申请退税,应当提供激迹指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银行账户,并在汇算清缴地就地办理税款退库。汇算清缴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9、个人所得税退税公式计算方法
法律分析:
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一)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二)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四)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五)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计算方法: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以下称留抵退税)制度。为方便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以下称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一)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二)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四)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五)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三、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应于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次月起,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下称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退(抵)税申请表》(见附件)。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可以在同一申报期内,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
五、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当按期申报免抵退税。当期可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销售额为零的,应办理免抵退税零申报。
六、纳税人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税务机关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办理免抵退税后,纳税人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再办理留抵退税。
七、税务机关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原则办理留抵退税。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是否符合留抵退税条件、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等进行审核确认,并将审核结果告知纳税人。
八、纳税人符合留抵退税条件且不存在本公告第十二条所列情形的,税务机关应自受理留抵退税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向纳税人出具准予留抵退税《税务事项通知书》。
纳税人发生本公告第九条第二项所列情形的,上述10个工作日,自免抵退税应退税额核准之日起计算。
九、纳税人在办理留抵退税期间发生下列情形的,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一)因纳税申报、稽查查补和评估调整等原因,造成期末留抵税额发生变化的,按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留抵税额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在同一申报期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或者在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时存在尚未经税务机关核准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的,应待税务机关核准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后,按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留抵税额,扣减税务机关核准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后的余额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税务机关核准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是指税务机关当期已核准,但纳税人尚未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15栏“免、抵、退应退税额”中填报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
(三)纳税人既有增值税欠税,又有期末留抵税额的,按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后的余额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十、在纳税人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和免抵退税申报后、税务机关核准其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前,核准其前期留抵退税的,以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留抵税额,扣减税务机关核准的留抵退税额后的余额,计算当期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税务机关核准的留抵退税额,是指税务机关当期已核准,但纳税人尚未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填报的留抵退税额。
十一、纳税人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不予留抵退税。税务机关应自受理留抵退税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向纳税人出具不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
十二、税务机关在办理留抵退税期间,发现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存在以下情形,暂停为其办理留抵退税:
(一)存在增值税涉税风险疑点的;
(二)被税务稽查立案且未结案的;
(三)增值税申报比对异常未处理的;
(四)取得增值税异常扣税凭证未处理的;
(五)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本公告第十二条列举的增值税涉税风险疑点等情形已排除,且相关事项处理完毕后,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税务机关继续为其办理留抵退税,并自增值税涉税风险疑点等情形排除且相关事项处理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向纳税人出具准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
(二)纳税人不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不予留抵退税。税务机关应自增值税涉税风险疑点等情形排除且相关事项处理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向纳税人出具不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
税务机关对发现的增值税涉税风险疑点进行排查的具体处理时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十四、税务机关对增值税涉税风险疑点进行排查时,发现纳税人涉嫌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增值税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终止为其办理留抵退税,并自作出终止办理留抵退税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纳税人出具终止办理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涉嫌增值税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核查处理完毕后,纳税人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可按照本公告的规定重新申请办理留抵退税。
十五、纳税人应在收到税务机关准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当期,以税务机关核准的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冲减期末留抵税额,并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相应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
十六、纳税人以虚增进项、虚假申报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七、本公告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