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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消费者包括什么

发布时间: 2023-05-18 13:08:07

1、跨境电商有哪些业务

跨境电商业务如下:
1、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等。
2、供应链管理;货物运输代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明令禁止的除外);会议会展服务;电子商务;房屋租赁。
3、跨境电子商务;货物运输;包装服务;装卸;进出口贸易、国内贸易;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乳粉)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跨境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本文主要探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模式下的跨境电商平台以及跨境电商企业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下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义务。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以下称“境外商品”)的生产是依照原产国的质量、安全、卫生、环保等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可能与我国的各项标准存在差异,并且具有生产者位于境外的特点,使得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境外商品遭受人身、财产损害时维权出现一定难度。
      商务部、海关总署等部门于2018年11月28日发布的薯枯《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486号文”)中对于跨境电商平台、跨境电商企业的消费者保障义务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一定程度上完善了对消费者保护的制度保障。同时,《电子商务法》也从整个电子商务全局上对跨境电商平台、跨境电商企业提出了消费者保护的各项义务。

跨境电商平台的消费者权益保障义务
      跨境电商平台作为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的“基础设施”提供方,与跨境电商企业存在“入驻协议”关系,同时也是消费者购买境外商品的服务窗口,既承担着监督跨境电商企业履行消费者权益保障的义务,也担负着协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义务,也是消费者进行维权时率先寻求帮助的对象。486号文第4条规定了“政府部门、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平台、境内服务商、消费者各负其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跨境电商平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平台义务:
      1.建立平台内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制度。
      2.对平台内经营者进行资格审核、公示主体信息,签订入驻协议明确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消费者权益保障责任。
      3.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和非跨境商品予以区分,避免误导消费者。
      4.建立消费纠纷处理和消费维权自律制度,协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履行先行赔付责任。
      5.建立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督促跨境电商企业加强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敦促跨境电商企业做好商品召回、处理。
      此外,依据《电子商务法》为电商平台在消费者保护方面施加了更多的义务或责任:
      1. 保存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协助消费者维权(第31条);
      2. 区分自营业务和电商企业经营的业务,避免误导消费者(第37条);
      3.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应承担连带责任(第38条);
      4. 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和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不得删除消费者的评价(第39条);
      5. 电商平台可以与电商企业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双方应就保证金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作出约定(第58条)。

跨境电商企业的消费者权益保障义务
      依照《电子商务法》和“486号文”中关首答于跨境电商企业的消费者权利保障的规定归纳如下:
      1.跨境电商企业承担消费者权益保障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商品信息披露、提供商品退换货服务、建立不合格或缺陷商品召回制度、对商品质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赔付责任等。
(1)保障人身、财产安全
      《电子商务法》第十三条规定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应当符合保障数芹洞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
(2)商品信息披露义务
      《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规定了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的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了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跨境电商企业在486号文下除了需要将境外商品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地披露给消费者的义务之外,还应当在平台网站上提供商品的中文电子标签。
(3)提供商品退换货服务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模式下同样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规定。2020年10月23日施行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2020修订)》第二条规定了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通过网络购买商品,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退货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同时,各大跨境电商平台如“天猫国际”“京东国际”都有要求跨境电商企业在商品展示界面明示“7日无理由退款”,落实对消费者退货权利的保障。
      为了解决跨境电商企业处理被消费者退回货物的难题,化解退换货流程繁琐度高、成本高、制度不健全的缺点,海关总署2020年3月28日在官方网站发布《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45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退货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规定了跨境电商务企业境内代理人或其委托的报关企业(以下称“退货企业”)可向海关申请开展退货业务。具体规定为,“退货企业在《申报清单》放行之日起30日内申请退货,并且在《申报清单》放行之日起45日内将退货商品运抵原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原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相应的税款不予征收,并调整消费者年度交易累计金额。”
(4)建立不合格或缺陷商品召回制度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了经营者在发现产品缺陷时主动召回的义务。由于境外商品生产所依据原产国的质量、技术标准与我国标准不同,如存在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不符合我国《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跨境电商平台应该敦促跨境电商企业积极履行召回义务。实践中,早在2016年,阿里巴巴会同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实现了全国首例跨境电商缺陷消费品召回,全网召回一款蒸发残渣超标的进口奶瓶。阿里巴巴具体的做法是全网下架、通知商家自查并办理退货退款。

      3.建立健全网购保税进口商品质量追溯体系,追溯信息应至少涵盖国外启运地至国内消费者的完整物流轨迹,鼓励向海外发货人、商品生产商等上游溯源。同样以“天猫国际”为例,该网站为消费者提供了查询产品质量认证的链接:

3、跨境电商产品中国结所对应的外国(东南亚、美国、非洲)受众群体有哪些?

(接上)上两期小华带大家介绍了 美洲 和 欧洲、中东 市场发展特点,今天我们了解一下东南亚和非洲市场。
一、东南亚市场:发展态势迅猛

在东南亚,跨境电商呈迅猛发展态势。一方面,以阿里巴巴、京东为首的中国跨境电商巨头纷纷布局东南亚市场;另一方面,以亚马逊、eBay为代表的欧美电商巨头也在不断加大投入。数据显示,东南亚国家的GDP总和为中国的四分之一,人口数量和人均消费水平为中国的二分之一,平均经济增长率超过6.5%。从经济总量上看,东南亚各国总量是仅次于日本的全球第四大经济体。预计到2025年,东南亚地区网络经济将增长至2000亿美元,电子商务市场规模将达到880亿美元,增速远超实体零售业。
东南亚电商目前以阿里巴巴的LAZADA, RedMart, Shopee、京东印尼站和泰国站、亚马逊新加坡站和澳洲站、eBay等为主流平台,天猫出海、网易工厂店等国内电商也在纷纷试水东南亚消费市场。中国跨境电商企业在东南亚以平台卖家为主,也有企业尝试独立站、社交媒体分销以及线上线下融合等不同形式。
二、南亚市场:印度发展潜力大

印度已经成为世界上增速最快的电商市场,包括阿里巴巴在内的不同跨境电商巨头均已进入,印度市场正在成为下一个重要电商角逐场。目前,印度市场形成了亚马逊、flipkart、snapdeal三大电商鼎力格局,阿里巴巴则通过Paytm(印度最大移动支付和商务平台)布局支付市场。
2017年,印度社会零售额达到10822亿美元,其中来自电商的销售额为375亿美元;到2020年,预计两者将分别达到15990亿美元和794亿美元,电子商务占社会零售总额的比例将会从2017年的3.5%上升到2020年的5%。
政策层面,印度市场正在实施电商零售的严管政策,商家需要通过成立印度公民控股的公司进行进口清关和商品销售,或依托综合物流金融服务商,以类似虚拟子账号形式进行运营,两种形式都对跨境电商企业发展带来很大的局限性。此外,印度贫富差距巨大,不同阶层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的认知也存在着较大差异,需要较长的市场磨合过程。基础设施建设层面,印度物流基础设施较差,直接限制了跨境电商在本地的发展。
三、非洲市场:下一个“金矿”
位于东半球西部,紧邻两大洋的非洲,土地面积占全球陆地总面积的20.4%,是世界面积和人口第二大洲。据多家外媒消息称,面对非洲如何庞大的数据基群,未来非洲市场的发展潜力可谓一发不可收拾。
就非洲的零售市场而言,目前线上零售占比不到5%,线下零售还处在一个品类极度匮乏的阶段,且不论是非洲的国内电商还是跨境电商,二者都还处在刚刚起步且持续上升的阶段。而相对于其他欧美的成熟市场来看,非洲无论是支付、物流还是在其它配套设施领域中,都处在一个初始阶段。
值得注意的是,从2017年非洲及中东国家消费者购买纯电商的数据反馈来看,有近56%的非洲及中东市场消费者从纯电商零售店购买产品,有28%的消费者从零售商的网站购买,这使得卖家坚信随着互联网普及和物流水平的持续优化,跨境电商也将逐渐演变成非洲消费者的一种重要购物方式。同时介于中非国家之间的战略合作关系,未来中国卖家入驻非洲市场掘金的机会也会大大增加。
总结
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电子商务市场,也成为世界最大跨境电商市场,中国无疑是全球跨境电商市场的风向标,跨境电商的交易对象也遍布全球各个国家,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开发更多的新兴市场如拉美、中东、东南亚,发掘更多具有潜在消费能力的人群。跨境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要想做大做强,离不开企业核心竞争力。企业首先需要了解自己的产品,了解国际市场的规则,在开发制造生产过程中,确保自己的产品达到要求并且满足客户的需求。并且需要创新思维,在满足硬性要求之外,在产品设计理念、功能定位上有独到之处,为客户带来更多的超乎产品自身的附加值体验。
写在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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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为什么跨境电商的消费者主要集中在25-35岁的人群中呢?

因为消费者普遍具有工作压力小。
跨境电商消费者普遍具有工作压力小、收入稳定、工作稳定的特点,因此他们有更多的时间上网浏览或选择自己需要的东西。此外,由于家庭环境稳定,大多数消费者倾向于购买家居用品或母婴用品。这是生活的必需品,所以购买率会比较频繁。
消费者指的是不能利用无机物质制造有机物质的生物,其不能直接利用太阳能来生产食物,只能直接或间接地依赖于生产者所制造的有机物质的异养生物。

5、跨境电商是做什么的

跨境电商,简单来说就是把我们国家的商品通过跨境电商平台,跨境物流发到国外客户手里。

跨境电商又分为跨境出口和跨境进口,跨境出口是从中国到国外和地区,跨境进口是从国外和地区到中国。常说的跨境电商指的是跨境出口。

由于中国的制造业发达,生产的产品物美价廉,国外客户就愿意使用中国制造的产品,他们会选择通过跨境电商平台购买,交易流程简单安全。

业务模式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主要分为企业对企业(即B2B)和企业对消费者(即B2C)的贸易模式。B2B模式下,企业运用电子商务以广告和信息发布为主,成交和通关流程基本在线下完成,本质上仍属传统贸易,已纳入海关一般贸易统计。

B2C模式下,我国企业直接面对国外消费者,以销售个人消费品为主,物流方面主要采用航空小包、邮寄、快递等方式,其报关主体是邮政或快递公司,目前大多未纳入海关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