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缴税款如何退?
预缴税款退税流程:预缴税税款需要退税时,根据企业具体情,向预征税务机关提出退税依据,纳税资料,写出书面材料,并声明退税后出现问题由企业自行负责任。经税务机关审核后符合条件可以退税。预缴税款可以直接退到企业提供的合法帐户。
2、小规模纳税人,本月多交了增值税,如何办理退税?专管员要求带什么资料?
除了符合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外,已经缴纳的增值税都进入了国库,很难退税的,如果多缴纳了增值税,写个说明或者申请报告给主管国税局,多交增值税从下月应交增值税中扣除,或者不跟税务局沟通也行,下月申报的时候,自行扣除。但是要是税务局发现了,解析清楚就行。
1、递交退税申请;
2、提交多交税款附列资料,如涉及的申报表、税票等;
3、由税务局进行审核批准后办理退税;
纳税人因多缴税款申请抵顶当期应纳税款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征收窗口提出申请(当月抵顶的,征期届满前5日),填报《多缴税款抵顶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并提供相关资料。
纳税人需要税款退还的,填报《退税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税收缴款书复印件并附报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2)如何更换退税专管员扩展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十条及税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八十条、八十一条和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现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享受再投资退税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税法第十条所说“经营期”应按下列原则计算: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本企业或已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的,
应从再投资资金实际投入之日起计算;再投资开办新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应从新办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起计算。
二、根据细则第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外国投资者在申请再投资退税时,应提供能够确认其用于再投资利润所属年度的证明。
凡不能提供证明的,税务机关可就外国投资者再投资前的企业帐面应付股利、或未分配利润中属于外国投资者应取得的部分,从最早年度依次往以后年度推算再投资利润的所属年度,并据以计算应退还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外国投资者将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清算所得用于再投资,不得享受再投资退税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