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退税比例怎么算
法律分析:退税额的计算方式:退税额等于(增值税发票金额)除以(1+增值税率)乘以出口退税率。出口退税就是指国家应用税收杆杠鼓励出口的一种对策。通常,分成两种情况,退回进口关税和退回已交的税金。退税就是指因种种原因或特殊情况,税务局工作人员对已缴的税款,按照相关的规定退还给原纳税人的一项税收业务。以下这些情况都是可以申报退税的:年综合收益还没有达到基础金额六万元的,但在预缴税款时,已缴纳过个人所得税的;享有专项附加扣减的,但在预缴税款时没有扣减的;预缴税款时没有享受或是没有全额享受综合性税收特惠的;慈善捐赠费用达到一定标准的,但纳税人在进行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但纳税人需要注意的是,年度需要补交个人所得税,但年收入不够十二万的、年度补交个人税额不超过四百元的,以及预缴税款和年度应交个人所得税额一致的,可以不申请办理年度退税业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 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2、退税率是怎么计算的?
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按企业的不同而有分类:
(一)、内资生产企业(含新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免、抵、退"税的计算:
(1)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 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2)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 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税率-退税率)。
当生产企业本季度出口销售额占本企业同期全部货物销售额50%及以上,且 季度末应纳税额出现负数时,按下列公式计算应退税额:
(1)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 ×退税率时:
当期应退税额=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
(2)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 退税率时:应退税额=应纳税额的绝对值
(二)生产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的,按如下公式 计算"免、抵、退"税:
(1)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 ×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税率-退税率)
公式所列的"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原则上以核销时海 关计算免征增值税的价格掌握。
(2)其余"免、抵、退"税公式按前述公式执行。查看原帖 参与讨论
上述公式中的"本期"是指"本半年(季、月)"或"本年", "上期"是指"上半年(季、月)"或"上年"。
(三)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
(1)当期出口货物不予退税部分=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 ×(征税税率-退税税率)
(2)当期累计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当期累计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累计外 销货物销售额÷当期累计全部货物销售额)
当期累计外销货物的应退税额=当期累计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当期出 口货物不予退税部分)
(四)对外修理修配的出口退税计算(外贸企业)
应退税额=修理修配金额×退税率。
(五)出口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货物退税计算:
应退税额=(购买加工货物的原材料等发票进项金额+工缴费发票金额)×退税率
(六)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应退消费税的计算
应退消费税税款=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出口数量)×税率(单位税额)
(七)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特准退税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应按下列 公式计算:
进项 普通发票所列(含增值税的)销售金额 = ----------------×退税率税额 (1+征收率)
尚有不明白之处 请提问本人!
3、FOB价格 =含税价格/{【退税率/(1+增值税率) +1】*汇率}, 这个公式请问谁能解释下?
先把右边的拆分, 如下:
含税价格/{【退税率/(1+增值税率) +1】*汇率}=【含税价格/(1+增值税率)*退税率+含税价格/1】/汇率
含税价格/(1+增值税率)*退税率 的意思就是:增值税票的总金额扣除要缴的税然后乘以退税率, 得到的是退税金额
含税价格/(1+增值税率)*退税率+含税价格/1的意思是:总收入是退税加含税价
退税加含税价=总收入, 总收入/汇率=FOB价格
以上等式只是书本问题, 不一定能应用到实际,因为这里没有考虑到报关商检进仓仓储等费用
就以上等式,举出具体数值说明:例如 含税价格是113元人民币,退税率是13% , 增值税率为13% , 汇率为7, 等式如下:
113/{【13%/(1+13%)+1】*7=【113/(1.13)*13%+113】/7 其中113/1.13*13%部分是获得的退税金额,加上开票总金额就是你实际获得的总收入, 再以这个总收入除以汇率7, 就是FOB价格了
为什么含税价格要除以1.13呢?这里牵涉到增值税票和退税的问题,比如13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构成是金额+税额=总金额,退税部分是按照金额这部分*13% 退税的, 所以退税部分=含税价/1.13
公式看着复杂,其实简单
FOB价格 =含税价格/{【退税率/(1+增值税率) +1】*汇率} , 实际是就是:FOB价=(含税价+退税)/汇率
4、什么是退税率
退税率就是退税的比例。是由财政部、税务总局核定的。
出口退税是指对出口商品已征收的国内税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出口商的一种措施,这也是国际惯例。1994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出口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为零,对于出口商品,不但在出口环节不征税,而且税务机关还要退还该商品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负担的税款,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产品出口后,税务部门应按照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为企业办理退税,由于税收减免等原因,商品的进项税额往往不等于实际负担的税额,如果按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退税,就会产生少征多退的问题,于是就有了计算出口商品应退税款的比率—————出口退税率。
5、退税率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退税率指出口产品应退税额与计算退税的价格比例,它反映出口产品在国内已纳的税收负担。我国现行出口产品的退税中,由于出口产品所属的税种和实际税负不同,分别运用以下六种不同的退税率计算退税:一是产品税的税率;二是核定的产品税的综合退税率;三是增值税的税率;四是核定的增值税退税率; 五是核定的营业税的综合退税率;六是特别消费税的单位退税额。退税率是计算出口产品退税额的关键,如出口企业将适用不同退税率的出口产品放在一起申报退税,一律按从低退税率计算退税。
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 1.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实际离岸价的,企业必须按照实际离岸价向主管国家机关进行申报,同时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