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务发票丢失如何处理
遗失普通发票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三十五条规定,发票必须如实开具,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取得发票联的一方如丢失发票联,可向开具发票方申请出具该份发票存根联的复印件,加盖开票方的公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后入帐,一律不重复开具发票。
遗失专用发票的处理:若交购货方的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及抵扣联在邮寄过程中遗失,有关发票也已抄报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0号)的规定,处理如下:开票方如实申报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并及时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有关情况并开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税证明单》(以下简称《已抄税证明单》),再向购货方提供该发票的复印件及《已抄税证明单》(购方拿发票复印件到其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可凭该发票关于遗失普通发票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三十五条规定,发票必须如实开具,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取得发票联的一方如丢失发票联,可向开具发票方申请出具该份发票存根联的复印件,加盖开票方的公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后入帐,一律不重复开具发票。若交购货方的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及抵扣联在邮寄过程中遗失,有关发票也已抄报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0号)的规定,处理如下:开票方如实申报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并及时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有关情况并开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税证明单》(以下简称《已抄税证明单》),再向购货方提供该发票的复印件及《已抄税证明单》(购方拿发票复印件到其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可凭该发票的复印件及销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已抄税证明单》申报抵扣和入帐)。
2、买奢侈品退税票掉了怎么办
买姿搜腔奢侈品退税票掉了补办税票。退税单掉了,是很难退税迹衫的,要到原来买奢侈品东西的店铺的地方,需用购物票补办税票。漏旁
3、丢失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办理退税
丢失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办理退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八条规定:"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购进出口货物劳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规定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手续.进项税额已计算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在申报退(免)税时提供.
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经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明游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退(免)税.
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退(免)税."
发票因丢失,再重新开具发票:
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
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带搏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蠢槐祥机关同意后,可作为增值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3、一般纳税人丢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4、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到主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5、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可以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关于丢失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办理退税的内容我们就介绍到这里,经认证相符后携带相关资料到规定的地方办理,而且必须要严格按照步骤来操作,这就是所有内容,如果你在实际操作中遇到其他的会计问题,欢迎咨询本网得在线答疑老师.
4、发票丢失了要怎么处理
针对不同发票的丢失处理方法:
1、丢失空白发票
丢失空白发票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辖区内地级市报刊上登报声明作废。然后填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持税控设备到国税主管机关或自行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
2、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芦哪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手塌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3、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
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发票联,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于发票丢失当日在市州级以上党政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已登报声明作废的证明材料。
受票方需要用存根联入账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的,必须要取得开票方注明“此件是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陪薯码章的存根联复印件,与发票丢失登报声明一并作为原始凭证。
纳税人丢失普通发票全部联次的,按丢失空白普通发票处理。进行登报申明。
5、发票丢失了要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
不能。
发票丢了有以下两种处理方法:
1.增值税票丢失:把存根联复印,交客户当地主管税务局确认并出具未抵扣税证明,报本公司主管税务局后,开具红字发票冲原开发票,再重新填开发票给客户。如果已抵扣税不得重开。
2.普通发票丢失,复印存根凯肢敬联并盖章给客户入账。财务人员应该设置发票登记本,登记购入发票的数量、号码,开出的发票号码、日期、客户、金额、领取人,送给客户要客户回签,避免麻烦。
一般纳税人丢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到主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可以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未按规定保管发票,导致发票丢失,税务饥段机关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据此,发票管理相对人违盯慎反发票管理有关规定,造成发票丢失,将承担1万元以下罚款的法律责任。而法律责任是法律对过错行为予以否定评价的表现。可见过错行为是引起法律责任的前提条件。现实中造成发票丢失的原因较为复杂,但归纳起来不外乎丢失发票的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和主观上无过错两种。尽管两种情况都存在丢失发票这一客观事实,但其所负法律责任不可一概而论,而应区别对待。
6、丢失的增值税发票有救了!现在都是这样处理(2020最新版)
当前,企业丢失发票还需要开具“已报税证明单”吗?还用登报声明遗失吗?丢失后该如何处理?不需要开具“已报税证明单”
当前税务已经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报税信息的共享共用。纳税人丢失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后,无需前往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丢失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可凭相应发票的其他基本联次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解读。
不用登报声明遗失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附件1《取消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第一条,自2019年7月24日起,发票丢失登报作废声明不再提交,取消登报声明。
发票丢失后的具体处理方法
1、同时丢失“发票联、抵扣联”;丢失“发票联”或“抵扣联”
铅态 同时丢失“发票联、抵扣联”: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注意一般销售方的记账联不要求加盖发票专用章,如果受票方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需要对记账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后把复印件交付受票方使用),作为记账凭证、退税凭证或抵扣凭证。
丢失“发票联或抵扣联”:丢失“发票联”,纳税人可凭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丢失“抵扣联”,纳税人可用发票联复印件作为退税凭证或抵扣凭证。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1号)第四条。
2、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
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丢失怎么处理未做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可以用发票联或抵扣联等其他联次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注意:丢失记账联一方保存好提供发票复印件一方相关证明,证明要点:与原件一致、加盖原件保存单位公章或个人签章。
觉得丢失记账联,你直接记账就行了,没那么麻烦,未开票收入都能记账,丢失记账联没必要再找购买方要资料了,或者你系统打开在A4上再打印一张发票记账不就行了。
3、丢失普通发票“记账联”
丢失普通发票记账联,要取得发票联复印件,由提供发票联复印件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并由提供人签章。证明相关要点:与原件核对无误,加盖原件保存单位公章或个人签章。
当然,这个观点同上。
4、丢失普通发票”发票联”
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但实际操作中要取得原开票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且注明原来凭证号码、金额、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单位领导审批后作为原始凭证。
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字〔1996〕19号)第五十五条规定:(五)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郑激册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喊宏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注意:由提供发票联复印件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并由提供人签章。证明相关要点:与原件一致,加盖原件保存单位公章或个人签章。
提示:各省对于丢失普通发票如何入账规定不一。具体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执行为准。
5、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参照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
6、丢失空白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首先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然后填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持税控设备到主管税务机关或自行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
风险提示: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第二章第三节第二条。
电子税务局申报《发票遗失或毁损报告表》操作步骤
以河北省电子税务局填报流程为例:第一步:在“我要办税”模块选择“综合信息报告”
第二步:选择“特定涉税信息报告”
第三步:选择“发票遗失、毁损报告”
怎样避免发票丢失?
1、财务部门建立《发票管理台账》,规范发票交接手续、流程及追责机制;
2、建立发票开具审批流程,并在“发票开具申请单”注明经手人及具体经手时间;
3、合同条款中约定接收发票人。
7、发票丢失了怎么办?2022年最新处理方法来了,这2种行为禁止!
发票丢失了怎么办?不要着急,2022年最新最全的处理方法来了!发票丢失对很多朋友来说是一个困扰, 那么发票丢失该怎么处理呢?是重新开一张就可以轻轻松松解决了吗?当然不是了,丢失不同的发票有不一样的处理方式。
众所周知,专用发票有三个联次,分别是记账联、抵扣联和发票联
根据专用发票不同联次的丢失,有下面这些处理办法。
丢失专用发票的记账联
如果丢失的是作为销售方记账凭证的记账联,可将其他联次的复印件作为凭证记账,但是该复印件需要原件保存单位或者个人在上面标注“与原件核对无误,原件存于我处”等字样,并且还需要提供人签字盖章。
丢失专用发票抵扣联
丢失抵扣联可将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凭证,同样的,如果丢失发票联,可将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同时丢失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
如果同时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根据目前最新的文件规定,不再需要申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可以直接凭借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可将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记账凭证以及退税凭证。
普通发票丢失又该如何处理?
普通发票丢失的补办办法:
1. 首先要复印存根联,然后盖章;
2. 其次将其交给客户入账;
指数3. 财务人员应该设置发票登记本,登记购入发票的数量、号码,开出的发票号码、日期、客户、金额、领取人;
4. 最后送给客户要客户回签。
发票丢失后应该在第一时间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同时提交《发票唯脊首挂失损毁报告表》
注意,发票丢失无论有多么麻烦,都不要随野旅便胡乱处理
特别是这2种行为,千万不要再有了!
错误行为1:
如果发票当月丢失,且销售方直接将其系统作废,然后再重新开具一张新的给购买方,这样虽然省时省力,但是这其实是属于违规作废发票行为。
那么什么样的情形才可以作废发票呢?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作废发票需满足以下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只有符合上述这些条件的,才可以收齐联次后作废处理,如果没有收齐联次或没有确认对方是否勾选认证就将专用发票作废了,而对方又认证抵扣了,这样就属于违规作废行为。
错误行为2:
发票跨月丢失无法作废就直接开具红字发票冲销掉丢失发票,再将开具的新发票给客户。这样属于违规开具红字发票的行为。
红字发票是必须在特定的情况下才可以开具的,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
再者,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发票的情况,必须是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还没有交付给购买方,或者购买方还没有用于申报抵扣且将发票联和抵扣联退回。
没有收回联次就开具红字发票属于违规,红字发票并不能随意开具,各位会计朋友们要注意了。
8、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办理退税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办理退税
国税函[2010]162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规定精神,现对外贸企业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蚂橡腔办理出口退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外贸企业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
二、外贸企业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
三、对属于本通知第一、二条规定情形的,各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必须加强出口退税审核,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比对无误的情况下,按现行出口退税规定办理出口退税事宜.
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退税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是外贸企业用于申报出口退税与计算退税的主要凭证之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信息审核出口退税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3]995):一、出口企业(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同)自2003年8月1日起(以开票日期为准)取得的用于办理出口退税的增值闷衫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其征税机关认证,未经过认证或认证未通过的一律不予办理出口退税.
1、填写退税申请表,附上税票、原发票、红字发票、重开发票的复印件,交办税服务厅办税窗口.审批、退库的事是税务人员干的程序.
2、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经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退(免)税.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退(免)税.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办理退税?可凭增值税专如扮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但是前提是要与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后才可以,退税的流程及方法小编也分享到了上文中,大家可做为参考使用.
9、外贸企业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办理出口退税
外贸企业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办理出口退税
问: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如何处理?
答: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扒明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春则告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提醒:办理发票挂失报告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1份
2.发票遗失、损毁且发票数量较大在报告表中无法全部反映还需提供《挂失/损毁发票清单》1份
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如何处理
(1)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丢失发票,应当与发票丢失当日或次日(节假日顺延)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
纳税人丢失发票办理丢失声明的,必须在具有全国报刊号的报纸上刊登.
(2)开具发票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盯前,应重新开具发票交对方入账.
重新开具发票时,应在备注栏填写丢失发票的客户名称、发票种类代码和号码、金额,开票单位.开具发票方记账时附上丢失发票的其他联次作为合法入账凭证.
(3)取得发票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发票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做原始凭证.
外贸企业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办理出口退税上文进行了相关的分析,发票只有薄薄的一张,是很容易丢失的,因此大家要根据上文的办法,看如何能补救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税问题,对此大家还有其他的财税疑问,也可以点击窗口咨询我们的在线老师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