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口退税增值税附加税如何缴纳计算??
出口退税增值税附加税如何缴纳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其中: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一、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申报出口的货物,在国内所有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依法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以前纳税环节缴纳的税款予以退税。作为国际惯例,出口退税可以使出口货物的整体税负为零,有效避免国际双重征税。一般可分为两种:一是退还进口税款,即出口企业加工进口原材料或半成品出口时,退还已缴纳的进口税款;二是退还已缴纳的国内税款,即企业申报出口货物时,将退还生产该货物已缴纳的国内税款。
二、退税条件
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范围内的商品。增值税、消费税范围包括除直接从农业生产者购进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列入消费税的烟草、酒类、化妆品等11类消费品。之所以需要这个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用于已征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其已缴纳和应缴纳的税额的退(免)税。不征收增值税或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充分体现了“不征不退”的原则。这是需要申报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出口门户,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出口两种形式。区分货物是否申报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
出口退税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退税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填写《退税登记变更表》(生产企业填写一式两份,退税机关和企业各一份)。
2、出口退税企业免抵税额是否缴纳附加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规定: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按照下列规定实行增值税免抵退税或免退税办法。(一)免抵退税办法。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视同自产货物的具体范围见附件4)穗裂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具体范围见附件5)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核仔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五、增值税免抵退税和免退税的计算(一)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免抵退税,依下列公式计算: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2.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1)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2)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根据上述规定,该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应按上述规定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和当期免抵退税额,通过期末留抵税额与当期免抵退税额的比较,确定当期应退税额。从上述公式可知,当期免抵退税额不参与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第一条规定,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山东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鲁财综[2010]162号)第四条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抵的增值税额,按规定征收地方教改族汪育附加。根据上述规定,该生产企业的当期免抵税额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出口退税增值税附加税如何缴纳计算??
首先明确一个概念:出口退税是将已出口货物在国内缴纳的增值税退还给企业,商贸企业为购进货物的进项税,生产企业为购进原料的进项税;
附加税是交税的时候才会产生,比如每月交纳增值税时需要交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这些附加税,不交主税(增值税)是不用交纳附加税的;
出口退税是国家退税给企业,不是交税所以不用交附加税。
欢迎进一下探讨……
4、出口退税需要缴纳附加税吗
出口退税不需要交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但是出口免抵要交附加税费。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第一条规定,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都是根据纳税人实际应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和适用税率计算交纳的一种附加税。
5、出口退税退附加税吗?
出口退税退附加税吗?
根据税务机关规定,附加税有一个优惠政策,就是进口不征,出口不退,出口货物由于实行零税率,不仅是出口环节免税,而且可以退还以前环节货物负担过的增值税.城建税和附加税是出于为商品销售提供了城市职能而缴纳的税,出口产品因为出口前占用汪孙了城市资源,所以企业出口退还增值税,但是也不退城建和附加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几个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财税字[1985]143号)
三、对出口产品退还产品税,增值税的,不退还已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对由于减免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而发高盯生的退税,同时退还已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出口退税增值税附加税如何缴纳计算?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其中: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2、免抵退税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其中
(1)出口货物离岸价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
(2)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困念链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
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1)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
6、出口退税免抵额缴纳附加税计税依据?
是的,您的算法正确。应纳税额=-80,免抵退税额1200,那么退税80,免抵税额=1200-80,免抵税额作为计算附加税的计税依据。
7、出口退税没有留抵税额怎么办
您好,出口退税没有留兆盯抵税额的情况下,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 您可码猜州以向海关申请出口退税,海关会根据您提供的出口发票、报关单等资料,审核并确定您的出口退税金额,并将退税金额支付给您。
2. 如果您没有留抵税额,您可以向海关申请抵扣出口退税,海关会根据您提供的出口发票、报关单等资迟蔽料,审核并确定您的出口退税金额,并将退税金额抵扣您的进口税款。
3. 如果您没有留抵税额,您可以向海关申请抵扣出口退税,海关会根据您提供的出口发票、报关单等资料,审核并确定您的出口退税金额,并将退税金额抵扣您的进口税款,以及您在海关备案的其他税款。
4. 如果您没有留抵税额,您可以向海关申请其他形式的出口退税,例如抵扣其他税款、抵扣其他费用等。
希望以上回答能够帮助您解决您的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咨询我。
8、出口退税增值税附加税如何缴纳计算??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其中: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2、免抵退税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其中
(1)出口货物离岸价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
(2)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
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1)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8)出口退税没有留抵税如何计算附加税扩展资料:
企业免、抵、退税计算实例
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率为15%。2002年8月有关经营业务为: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进项税额为34万元,货已验收入库。
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100万元。上期末留抵税款6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100×(17%-15%)=2(万元)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200×(17%-15%)-2=2(万元)
(3)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2)-6=-21(万元)
(4)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100×15%=15(万元)
(5)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5%-15=15(万元)
(6)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即该企业应退税额=15万元
(7)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15-15=0(万元)
(8)8月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6(21-15)万元。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增值税出口退税
9、外贸企业免抵税额及附加税怎么计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版城市维护建权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经国家税务局批准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在此之前的已按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不再退还,未征的不再补征。”
您公司在2017年实现的“免、抵”税额,应当依据税法规定,生产型出口企业每月应当依据国家税务局退税机关已审批确认的当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所列的税额进行账务处理。同时,税务机关以此表中所列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