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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型企业退税最后如何交税

发布时间: 2023-05-07 18:30:55

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如何缴纳?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要看当月,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显示的是免抵,还是退税。如果是退税说明企业当月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企业增值税申报有留抵,不需要交增值税,所以也就不需要交城建税和教育附加。因为城建税和教育附加都是附加税。如果退税系统显示只是免抵当月没有退税则要关注税务申报系统中增值税是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企业要交增值税,那么城建税和教育附加就要根据所交增值税额计算出来。有些所得税代征企业所得税是按照销售收入的0.1%交的。

2、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流程及账务处理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账务处理流程
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出口退税的条件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闭察衫。也就是说,出口退(轿腔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
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
国家规定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必须要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下同)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加一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才能办理退(免)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
第二十五条 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进口货物目录,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经济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第二十六条 属于关税配额内进口的货物,按照配额内税率缴纳关税;属于关税配额外进口的货物,按照配额外税率缴纳关税。
第二十七条 进口配额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9月15日至10月14日公布下一年度的关税配额总量。
配额申请人应当在每年10月15日至10月30日向进口配额管理部门提出关税配额的申请。
第二十八条 关税配额可以按照对所有申请统一办理的方式分配。
第二十九条 按照对所有申请统一办理的方式分配关税配额的,进口配额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12月31日前作出是否发放配额的决定。
第三十条 进口经营者凭进口配额管理部门发放的关税配额证明,向海关办理关税配额内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
国务院有关经济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年度关税配额总量、分配方案和关税配额证明没告实际发放的情况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 关税配额持有者未使用完其持有的年度配额的,应当在当年9月15日前将未使用的配额交还进口配额管理部门;未按期交还并且在当年年底前未使用完的,进口配额管理部门可以在下一年度对其扣减相应的配额。
第三十二条 进口配额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制定有关关税配额的具体管理办法,对申请人的资格、受理申请的部门、审查的原则和程序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并在实施前予以公布。
受理申请的部门一般为一个部门。
进口配额管理部门要求关税配额申请人提交的文件,应当限于为保证实施关税配额管理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不得仅因细微的、非实质性的错讹拒绝接受关税配额申请。

3、生产企业出口退税计算方法以及具体账务处理

我国对出口企业施行的政策包括出口退(免)税政策、出口免税政策以及出口既不退税也不免税政策。出口退(免)税政策是对外出口相应的销项免税,同时对出口货物、劳务以及服务对应的采购环节支付的进项税额给予退还;出口免税政策只是针对出口环节销项免征增值税;出口既不退税也不免税就同国内销售一样,正常纳税。那么,实务中,生产企业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具体退税金额如何计算呢,账务上又应如何处理?
      出口退税可以分为享受“免抵退”税办法和享受“免退”税办法。“免抵退税”办法是指免征出口环节对应的销项税额,并且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境内销售应纳增值税,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主要适用于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免退税”办法是指免征出口环节销项税额,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适用于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
      出口退税实际上退的就是出口货物、劳务、服务对应的采购环节支付的进项税额,如果出口企业不仅有外销还有内销,那么先用应享受的免抵退税额抵顶内销环节的应纳的增值税,一般是生产型企业;而外贸型企业一般只销答斗做出口,就不存在抵顶内销环节应纳税额,而是直接把出口对应的进项退还给企业。
      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计算
      实务中,生产型企业大部分施行的是“免抵退”税办法,因为一般情况下,生产型企业既有内销部分,也有出口部分。
      1、计算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主要是由于出口货物适用税率与退税率不相等造成的,由于出口免抵退税额是以对外出口货物的销售额为计税依据,并不是以实际生产对外出口货物采购的进项为计税依据,如果退税率和出口货亏磨物适用税率相等,那么相当于国家多退税了。对于生产型企业,由于既有内销又有出口,采购的原材料等取得进项不容易分开核算,所以采用统一核算的方式,那么在退税率上就会有所体现。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其中,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的价格×(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的价格包括当期从国内购进的无进项税额且不计提进项税额的免税原材料价格和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价格。
      出口退税率根据对应的货物、劳务、服务不同,退税率也不同,主要分为13%,10%,9%,6%和0%。
      当期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计入到当期的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举灶额转出)
      2、计算当期免抵退税额
      计算出当期总共的可以免抵退的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3、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底税额=当期内销不含税销售额×实用税率+当期外销不含税销售额×0-(当期进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转出金额)-上期留抵税额
      出口环节免税,所以出口对应的销项税为0。
      4、计算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税额
      具体税局退到企业账户的税款,需要看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和当期免抵退税额的大小。
      如果当期应纳税额大于0(即当期没有期末留抵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0,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如果当期应纳税额小于0,即为当期存在期末留抵税额,具体应退税额以及免抵税额需要拿当期期末留底税额和当期免抵退税额进行比较,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采购进项比较多),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为0,当期有留抵税额;
      当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此时无留抵。即为当期有留抵无免抵;有免抵无留抵。
      确认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税额(这两部分实际上都是享受的退税,只是形式上一部分抵顶了内销环节的应纳税额),相关分录如下:
      确认当期应退税额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确认当期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企业收到出口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
      而享受“免退”税办法的外贸企业,就无需计算免抵税额,因为没有内销环节,不会产生内销应纳税额,也就谈不上抵顶的问题。
      应退税额=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
      享受“免退”税办法的外贸企业退免税计税依据为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完税价格(进口后出口)。
      外贸企业当期出口退税会计分录:
      确认退税款,借: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企业实际收到出口退税款,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

4、退税款还要再次缴纳增值税吗,怎么计算,为什么退税之后要再交税,下边得最后一句实在不理解

首先,出口产品是未开具发票的,所以未记销项税额,这就是所谓的“免税”,然后,税务局又将出口产品对应的增值税退给企业了,对企业来讲,是享受了两重的税收优惠,所以,在申报纳税计算销项税额时,要加上从税务机关取得的出口产品退税款,既可以理解是保证企业出口产品比正常内销产品只优惠一重税,也可以理解是将出口产品对应的进项税额用增加销项税额的做法来转出。

5、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

1、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时,按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原材料/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2、出口货物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3、计算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埋亩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当期应退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侍圆税额)(当期免抵税额)

主营业务成本(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当期免抵退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4、收到出口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5)生产型企业退税最后如何交税扩展资料

税法上,对“免、抵、退”税办法有三步处理公式:

1、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售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不得免弯谈森征和抵扣的税额)-当期留抵税额;

2、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

3、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会计上,实行“免、抵、退”政策的账务处理也相应有三种处理办法。

6、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流程及账务处理


外贸公司出口退税账务处理如下所示:
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的销售实现时间的确定
出口货物的销售实现时间,不论是何种运输方式(海、陆、空、邮),均以取得运单并向银行办理交单后,作为出口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
2、外贸公司出口退税(增值税)核算
外贸公司出口货物必须单独设账核算购进金额和进项金额,如购进货物当时不能确定用于出口或内销,一律记入出口库存账,内销时从出口库存账转入内销库存账。
出口退税财务处理流程,具体如下:
1、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时,按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
2、出口货物;
3、计算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
4、收到出口退税款。
(1)购进出口货物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出口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2)货物出口后,根据征税率与退税率的差率,计算征退税差额及应收出口退税额是的会计分录如下所示:
借:主营业务成本(征退税差额)
应收出口退税
贷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移)
——应付增值税(出口退税)
(3)收到出口退税时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方:应收出口退税
3、外贸公司出口退税(消费税)的核算
对外贸易公司自行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应当在应税消费品申报出口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消费税。
(1)出口退税的会计分录,可以登记为:
借: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
信用:主要业务成本
(2)会计分录可以以下列方式记帐:
借:银行存款
贷项: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
进口是出口:出口退税是指已对出口商品征收的国内税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出口商的一种措施,这也是国际惯例。
出口退税是什么:
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7、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操作流程是什么?

1.税款的退还,税务局得到出口退税的批复之后,将数据上传到税网,同时系统自动发送电子邮件,生产企业点击某条批复的数据,显示注意事项,点击“下一步”,会显示“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税收退还申请书”的内容,企业应仔细核对开户行与账号否准确,打印3份,报关员考试根据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在打印出的表单中盖章,交到退税部门,由退税机关办理退库;

2.查看退税最新通知和最新政策登录出口退税网,点击通知公告,可以查看退税发布的最新通知,点击最新政策,可以查看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相关出口退税政策规定生产企业如有问题,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功能,给退税部门或税务公司发送邮件,另外,可以通过在线交流论坛,讨论相关出口退税中遇到的问题。

8、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的税负

法律主观:

在我国可以进行出口退税的企业不多,一般就是外贸企业和生产刑企业,而且这两种企业对于出口退税额的计算方式是不同的。一、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第一步:计算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然,如果出口货物退税率等于征税率,则不用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直接计算应纳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第二步:计算应纳税额,如果应纳税额是正数,则缴纳增值税,没有退税。如果应纳税额是负数,也就是有留抵税额,这时才有退税的问题。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将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从进项税额中扣除。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第三步:计算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败磨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第四步:比较免抵退税额和留抵税额的大小,哪个数小,哪个就是应退税额。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等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等于0。二、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材料1、报关单。报关单是货物进口或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以便海关凭察历斗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2、出口销售发票。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单证,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凭此记帐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3、进货发票。提供进货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以便划分和计算确定其进货费用等。4、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5、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6、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7、产品征税证明。8、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9、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三、可以出口退税的范围下列企业出口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货物可办理出口退(免)税,除另有规定外,给予免税并退税:1、有出口经营权的内(外)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2、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3、生产企业(无进出口权)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4、保税区内企业从区外有进出口权的企业购进直接出口或加工后再出口的货物;5、下列特定企业(不限于是否有出口经营权)出口的货物;(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2)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3)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4)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5)援外企业利用中国政府的援烂者外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方式下出口的货物;(6)外商投资企业特定投资项目采购的部分国产设备;(7)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国外政府贷款,采用国际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8)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企业的出境设备、原材料及散件;(9)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官员购买的中国产物品。以上“出口”是指报关离境,退(免)税是指退(免)增值税、消费税,对无进出口权的商贸公司,借权、挂靠企业不予退(免)税。上述“除另有规定外”是指出口的货物属于税法列举规定的免税货物或限制、禁止出口的货物。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生产企业出口退税计算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计算应纳税额,如果应纳税额是正数,则缴纳增值税,没有退税。如果应纳税额是负数,也就是有留抵税额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9、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操作流程是什么?

生产型出口企业,增值税计算实行免抵退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免,指出口商品免征增值税,如果是内销的产品,就要按不含税销售额*17%或含税销售额/1.17*17%计算增值税销项税。

2、抵,指国内采购商品(包含原材料和其他国内采购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一般贸易进口材料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票,经认证后相关增值税形成的增值税进项税,可以用于抵扣内销产品产生的增值税销让虚项税。

3、退,指出口商品并实际收取外汇后,按出口退税率计算免抵退税额,并与增值税进项税留抵额比较后得出的出口退税,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计算增值税留抵额,
增值税留抵额=当月增值坦枯燃税进项税+上月留抵进项税—当月增值税销项税—当月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当月增值税进项税转出=当月出口额*(17%—出口退税率)—当月保税进口额*(17%—出口退税率)
(2)、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当月实际收汇额*出口退税率—当月免抵退税额抵减额—上月留抵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当月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月进口额*手册退税率

如果当月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大于当月实际出口收汇额*出口退税率,大于部分留抵下月。
(3)、判定出口退税情况
当月应退税额要通过比较当月增值税留抵额和当月免抵退税额得出,另外还需要进一步计算免抵税额,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1、如果当月增值税留抵额小于等于0,免抵退税额为0,当月应退税为0;
2、如果当月增值税留抵额小于等于0,免抵退税额大于0,当月应退税为0,当月免抵税额=当月免抵退税额;
3、如果当月增值税留抵额大于0,免抵退税额为0,当月应退税为0;
4、如果当月增值税留抵额大于0,免抵退税务大于0,取两者间较小金额为退税额。
(1)如果增值税留抵额大于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免抵税额=0
(2)如果增值税留抵额小于免抵退税额败镇,应退税额=增值税留抵额,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
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百度HI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