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契税退税是怎么回事
契税退税实测面积和预售面积误差导致多交契税的情况。
在办理房产证时会核对房屋的面积。
具体如下:
1、在办理房产证时会核对房屋的面积,若是实测面积和预售面积有一定的误差,导致房款发生变化,并且使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凭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开发商退款证明可在税务窗口申请退契税;
2、重交契税的情况可以退契税,房屋买卖权属转移,如同一户主同一房号交纳两次契税包括房改房、商品房、二手房重交契税的可以去税务局申请退契税。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2、烟台房贷退税是怎么回事
房贷退税是目前国家颁布的一项惠民政策,自首次还贷月起,满一年的为房贷申请退税的周期,并且在满一年后的次月开始的三个月内没有进行申请退税,那么就意味着自动放弃。
办理房产退税的手续有以下3点:1、提供首套房屋的证明,如果夫妻拥有两套或者两套以上的房屋,那么就不能进行申请。2、凭借购房合同以及首付款的发票,在单位的财务部门开具个人所得税缴款书,并且保存复印件以及原件,等待产权证书办理之后就可以进行登记,如果产权证在银行已经抵押,那么需要去银行开具相关的证明,并且提供房产证的发证日期以及共有人页,经过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3、贷款银行开具的房款证明,并且打印每月的还款流水。
交房贷是否可以退个税,需要满足两个个条件:1、由于个税的起征点为5000元,到达这个标准之后才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只有缴纳了个税才有退税的资格。2、夫妻双方必须在纳税城市仅有一套房产,并且该房为按揭买房。申请退税的金额是在以下三个条件中,取金额较低的情况:1、当期缴纳个税的45%。2、当期还款的总利息。3、累计退还的税费不能超过总房价的30%。
3、房产契税退税咋回事?
国家有退税的政策,只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就可以退税,具体条件看各省的规定。
房产契税退税有两种情况可以办理:
1、在房屋竣工后,该房实测面积小于原预测面积,其产生的总房价差额对应的契税差额部分,可以凭房屋交接书等资料,申请退还这部分多交的契税。
2、交完了契税后,该房屋买卖合同又被解除了。纳税人可凭交易所出具的解除合同登记受理单和最新的该房屋产权人信息表等资料办退税。
办理退税流程如下:
1、纳税人持退税要件到地税局窗口申请退税
2、窗口开具税收收入退还书并加盖退库印鉴
3、到市地税局契税分局查询当时纳税的缴款书(该缴款书需要提交复印件给人民银行)
4、到市地税局办公室加盖公章
5、到退税所涉区级财政局国库科审批并加盖退库印鉴
6、到市财政局国库科审批并加盖退库印鉴
7、到人民银行国库科审批
8、人民银行审批通过,通知地税局窗口,其后由地税局窗口专人电话通知退税申请人查询税款是否到账。
(3)烟台契税退税是怎么回事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现就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关于契税政策
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3、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
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属实的,这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
4、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及其细则的规定,现对购房单位和个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明确如下:
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_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