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今起去香港有了什么新规?
今起(7月17日)去香港携12万港元或等值外币、票据需申报,违反或坐牢。
常去香港的小伙伴注意了,去香港有新规!违反最高可被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两年。
携带大额现金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需提前申报
为打击不法分子及恐怖分子跨境洗黑钱及筹集资金,香港《实体货币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跨境流动条例》将于7月16日开始实施。
海关将会沿用“红绿信道”进行清关工作,旅客或港人如携带总价值高于12万港元(约合10.2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实体货币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包括支票、债券等),入境时需主动作书面申报,通过红色信道。
申报信道及无需申报信道
除此之外,在出境或过境方面,抵港人士或离港人士,如海关人员要求,也需如实披露出入境情况。跨境货运则需以电子方式预先申报。
最高被罚50万港元及监禁两年
旅客如携带总价值高于12万港元的实体货币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却无主动申报或行绿色信道,则违反申报规定。
如何处罚?
初犯者需向海关缴纳2000港元罚款,无需接受刑事检控,但如再犯则会被诉至法庭,最高可被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两年。
香港海关将于7月16日至10月15日,设定为期3个月的宽限期,如旅客无心初犯,海关将会对其作出书面警告。
海关出动搜钞犬 预计通关时间不受太大影响
香港海关助理关长何佩珊表示,应条例规定,海关增设了54个额外职位及4只从英国购入的钞票搜查犬,接受过特别训练的搜钞犬可分辨出钞票墨水的浓度,如有发现大量现金,海关人员就会上前检查。
香港海关强调,这项新措施并不是外汇管制,而是履行国际责任。一般旅客不会受太大的影响,而整个清关程序仅需2、3分钟,预计会简便快捷。
出入境香港,除了这次的新规,还要注意不要滥用护照过关!
很多人都知道,在香港过境去其他国家旅游,没有港澳通行证,只有护照也可以在香港玩七天,但前提是必须有前往第三国的机票。
日前,香港入境处开展“破影行动”,打击内地旅客滥用持护照的过境安排。5月24日,7名内地旅客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向入境处人员作虚假申述罪名成立,当中5名人士被判监禁5至6个月。
被拘捕的内地旅客于入境时持护照和无效机票,向入境处人员讹称过境香港前往其他国家。经调查后,他们承认到港的真正目的并非过境,而是到港旅游。
只是利用护照去香港旅游竟然还要坐牢?
没错!
根据现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向入境处人员作出虚假申述,即属违法。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15万元港币及入狱14年。
此外,如内地旅客滥用现行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人士的过境安排,未有依原定计划离境前往其他国家或地区,入境处会记录相关数据,当该旅客日后入境时,入境处人员会对该旅客作进一步讯问,决定是否批准其入境。
而入境处记录相关数据,就是记上DT记录。DT是Delete Travel的英文缩写,即取消行程。以同样的方式去澳门也一样,但护照上不会写DT,而是留下大陆边检的盖章。
也就是说,如果你用护照从深圳过关去香港,但并没有从香港再去其他国,返回大陆时,香港出入境处的蜀黍会在你的护照上手写"D.T"字母,记为不良记录。
DT1=取消行程1次
DT2=取消行程2次
DT3之后,这本护照不但再也不能用于入境香港,也很可能在申请其他国家签证时被拒签。
所以,出入境一定要严格遵守规定,不要有侥幸心理噢!
来源:中国新闻网
2、如何解决当今世界恐怖主义的严峻事实
据我们所知,恐怖主义是实施者对非武装人员有组织地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通过将一定的对象置于恐怖之中,来达到某种政治目的的行为。国际社会中某些组织或个人采取绑架、暗杀、爆炸、空中劫持、扣押人质等恐怖手段,企求实现其政治目标或某项具体要求的主张和行动。而恐怖主义事件主要是由极左翼和极右翼的恐怖主义团体,以及极端的民族主义、种族主义的组织和派别所组织策划的。 19世纪初,由于欧洲各国已经进入资本主义,导致贫富差距扩大,引起了底层知识分子不满,随之而来左翼思想在底层知识分子得到了广泛传播,随着巴黎公社的覆灭和无政府主义的活跃,各种恐怖活动随之欧洲各国活跃起来,连大西洋另一边的美国也未能幸免。到了20世纪20年代后由于欧洲各国爆发经济危机,各国政府不得不面对国内各种问题,在二战之后,随着欧美各国通过不同政策来提高本国底层民众生活,恐怖主义也随之消失了。然而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全球对石油需求不断扩大,恐怖主义活动又开始日益频繁,在西欧、中东、拉丁美洲和南亚等地区蔓延。 9·11”恐怖事件更是使恐怖主义成为全世界的热门话题。它是迄今为止规模最大、计划最周密、伤亡人数最多、造成恐怖气氛最浓烈的一次恐怖袭击。它突破了世界最为严密的防范,直捣当今世界头号大国的心脏,是当今震撼力最强,也是对世界政治、经济、军事格局影响最为深远的一次恐怖袭击。恐怖主义活动严重威胁着国际社会的安全和秩序,许多国家纷纷采取对策,先后颁布了反恐怖主义的法令,建立了反恐怖部队,并加强了国际间的合作。 21世纪以来,恐怖主义活动愈演愈烈,“伊斯兰国”现象折射出国际暴恐势力新的发展趋势,国际恐怖新生态大体成型。一方面,这种集暴恐势力与政治实体为一身的极端武装,有地盘、有资金、有人员,不仅割据一方建立政教一体的神权政权“哈里发”,还吸引世界各地的极端分子竞相投奔,成为国际暴恐势力的新山头。另一方面,“伊斯兰国”残忍成性,受其训练和影响的外国恐怖分子纷纷效仿,其危害更甚于以前。 更加值得警惕的是,扎瓦希里领导的“基地”组织并未被清剿干净,他们趁美国从阿富汗撤军之机重整人马,成立了“印度次大陆”分支,扬言要统辖缅甸、孟加拉国和印度的暴恐分子,大有与“伊斯兰国”分庭抗礼之势。加之“基地”组织在阿拉伯半岛、北非和索马里等地的分支仍然活跃,国际恐怖版图可能呈现交相为恶的难局。 因此,我们纵观30多年的国际暴恐发展史可以发现,目前国际社会面临的暴恐威胁尤为严峻。“基地”组织诞生于阿富汗抗击苏联的“圣战”时期,1979—1992年的13年间吸引了40余国的4000多名外国“圣战”分子加入其中。这批人后来成为该组织和各国恐怖组织的骨干,威胁延宕至今。美国发动伊拉克战争后,又有50余国的近5000人投奔,这也成为“基地”组织伊拉克分支和目前“伊斯兰国”壮大的基础。叙利亚内战3年后,该地区已聚集80多国的1.5万多名外国“圣战”分子,并且还有继续增多之势。可见,“伊斯兰国”和伊叙乱局吸引国际“圣战”分子的速度、规模和范围已远远地超过过去。 那么,针对如此状况,我们应如何防范和应对呢? 对国际社会而言,面对恐怖主义新回潮,我们应该坚持行之有效的做法,必须遵循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准则: 一是协调一致。国际反恐斗争必须发挥联合国及其安理会的主导作用。唯有如此,才能维护团结,才能有效协调,才可以一致行动。 二是多措并举。国际反恐斗争需要在政治、安全、经济、金融、情报以及思想领域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尤其是致力于消除恐怖主义产生的根源和滋生土壤。采取军事行动必须符合联合国宪章和安理会决议。 三是统一标准。恐怖主义不论以何种形式出现,不论何时何地,针对何人何事,都必须予以打击。不能采取双重标准,更不能与特定的民族或宗教挂钩。 另外,针对恐怖主义的新动向和新变化,我们同时必须拿出新思路和新举措。为此,在此建议: 首先,加大信息收集与分享。应充分发挥联合国及相关国际机构的优势,包括建立反恐数据库和信息交流平台,分享情报资源,强化情报分析。 然后,加强网络反恐。要坚决封堵利用社交媒介传播极端思想的渠道,特别是发布暴力和恐怖音视频。网络公司和网络运营商应当自律。为此,有必要尽快制定全球行业行为准则。中国将于年内在北京举行全球反恐论坛框架下共同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研讨会。 接着,切断流动和融资渠道。各国,特别是那些冲突周边国家应当承担国际责任,有效加强边境管控。要强化金融监管合作,打击地下钱庄等非法活动,阻断恐怖融资。 最后,推进去极端化。要依法打击、取缔散布和传播极端思想的场所和人员。同时,要保护正常宗教活动,普及大众教育,发挥社区作用,以此传播正能量。联合国应该及时总结有益经验,推广最佳做法。 而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更应以身作则。 中国面临的恐怖威胁主要来自境内外“东突”暴恐势力,当然也高度警惕和防范“伊斯兰国”所代表的新一轮国际恐怖威胁,以及这股威胁可能对“东突”产生的影响。中国可以在美国正努力构建的打击“伊斯兰国”反恐联盟和中国打击“东突”的反恐国际阵线中寻找交集,以我为主,集中打击“东突”暴恐势力,严防其内引外联肇事,采取措施维护中国的海外利益。 一是确立防止全球性恐怖组织再度滋生的战略共识。在应对新一轮全球性恐怖威胁的过程中,没有哪个国家可以独善其身,对此中美可引导大国形成共识。与此相对应,不打击与“基地”和“伊斯兰国”联系密切的地区暴恐组织,遏制全球性恐怖组织滋生的努力就很难奏效。因此,中美可在打击“东突”方面务实合作,即使不能认同中国打击“东突”的全部努力,也可在部分领域取得进展。 二是充分发挥联合国安理会和全球反恐论坛等国际性机制的作用。中国可以参与和合作建立防范国际恐怖分子跨境流动的合作机制,打击“伊斯兰国”的招募活动,在边境管控和堵截流窜方面下功夫,加强对网络暴恐音视频的清源,提前化解可能出现的国际暴恐潮。中国可以发挥在周边国家的影响力,推动中美与周边国家联手打击“伊斯兰国”。与此同时,也应高度警惕美国借筹建国际反恐阵线实现其地区战略私利的图谋。 三是协作打击重点恐怖组织的融资网络。资金正是“伊斯兰国”招兵买马的关键,面对资产多达数千万美元的恐怖组织,只有切断其源源不断的石油收益和捐款才能达到遏制目的。中美可与中东等地区国家密切合作,捣毁作为“伊斯兰国”主要经济来源的黑市石油贩卖网,截断其财源,如此反恐努力方可收效。 四是共同遏制极端主义意识形态的溢出和泛滥。“伊斯兰国”威胁的重要形式之一是向外输出暴恐意识形态,间接刺激世界各地的恐怖组织搞恐怖袭击,也是美欧境内穆斯林极端化的重要因素之一。为此,中国可与美国加强在反暴力极端主义方面开展合作,重点打击“伊斯兰国”及其关联组织在网上的暴恐宣传和招募,防止“东突”暴恐势力受感染。 面对恐怖主义威胁,各国休戚与共。共同应对是我们的唯一选择!每个国家都应该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恐怖主义,坚定地参与国际反恐合作,共同携手消除极端势力得以产生的土壤,让恐怖主义无所遁形。
3、从事追逃追赃行动应该注意哪些国际法规定
第五十二条国家监察委员会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一)对于重大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被调查人逃匿到国(境)外,掌握证据比较确凿的,通过开展境外追逃合作,追捕归案;
(二)向赃款赃物所在国请求查询、冻结、扣押、没收、追缴、返还涉案资产;
(三)查询、监控涉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及其相关人员进出国(境)和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在调查案件过程中设置防逃程序。
本条是关于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规定。
规定本条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明确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中的组织协调、督促落实职责,推动国内有关单位积极履行反腐败国际合作相关职责。
本条分为三项。第一项规定了“追逃”。“反腐败国际追逃”,是指对于逃匿到国(境)外的涉嫌重大贪污贿赂、渣信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在掌握证据比较确凿的情况下,通过开展境外追逃工作将其追捕归案。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引渡是利用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开展境外追逃的正式渠道和理想方式,遣返、劝返、异地起诉等是引渡之外的替代措施。
一是引渡,是指根据双边条约、多边条约或以互惠为基础,向外逃涉案人所在地国提出请求,将涉嫌犯罪人员移交给国内进行追诉和处罚。引渡有严格的限定条件,当前的主要原则有:政治犯不引渡原则;死刑不引渡原则;本国公民不引渡原则;双重犯罪原则;条约前置主义。
二是遣返,又称移民法遣返,是指由我国向外逃所在渗裤地国提供外逃人员违法犯罪线索和伪造护照等虚假身份情况,让所在地国根据移民法规,剥夺其居留地位并强制遣返至我国或第三国。
三是异地起诉,是指在我国无法行使管辖权时,通过让渡管辖权给外逃所在地国,支持外逃所在地国依据本地法律和我们提供的证据,对我国外逃人员进行定罪判刑。外逃人员被定罪判刑后,往往会被强制遣返,届时可将其递解回国接受法律制裁。
四是劝返,是指对外逃人员进行说服教育,使其主动回国,接受追诉、审判或执行刑罚。劝返是一项思想政治工作,主要手段是对犯罪嫌疑人说服教育,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承诺从轻处理条件,促使其心理上发生根本转变。
五是非常规措施。比较常见的有两种,(1)绑架,采用绑架的手段将在逃人员缉捕回国;(2)诱捕,将犯罪嫌疑人引诱到诱骗国境内、国际公海、国际空域或有引渡条约的第三国,然后进如喊轮行逮捕或引渡。由于未经主权国家的批准擅自开展调查活动,会触犯所在地国家刑事法律,构成非法拘禁罪或绑架罪,引发外交纠纷,因此,实践中,绑架或诱捕手段很少使用。
第二项规定了“追赃”。“反腐败国际追赃”,是指对贪污贿赂等犯罪嫌疑人携款外逃的,通过提请赃款赃物所在国查询、冻结、扣押、没收、追缴、返还涉案资产,追回犯罪资产。具体而言,开展追赃国际合作的手段主要有:
一是在开展引渡、遣返等追逃合作的同时,随请求移交赃款赃物。针对携款外逃的贪污贿赂等犯罪嫌疑人,我国依据双边引渡条约或多边含有引渡条款的国际公约或互惠原则,向嫌犯所在地国提出引渡请求时,一般情况下都会随提出“移交赃款赃物”的请求,或在引渡的同时开展追赃国际合作。
二是协助赃款赃物所在地国根据其国内法启动追缴程序,然后予以没收和返还。西方国家大多详细规定了犯罪所得没收制度和资产返还程序,美国除刑事没收外,还设有不以刑事定罪为前提条件的民事没收制度。实践中,没收返还的范围还可及于犯罪所得或价值相当的财产、犯罪资产、设备或其他工具。
三是受害人或受害单位在赃款赃物所在地国,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追回犯罪资产。根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大多数国家的法律,因贪污、挪用公款、侵占等犯罪遭受物质损害的受害人(或单位),针对其受到损失的财产部分,有权以民事原告的身份向法院对侵权人(以及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等)提起财产侵权或确权的民事诉讼,要求民事被告返还侵权之物或赔偿损失。
四是在我国国内启动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由法院作出没收判决后,请求赃款赃物所在地国予以承认与执行。刑事诉讼法设定了针对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的违法所得没收特别程序,规定犯罪嫌疑人逃匿或死亡,可由检察院提出申请,法院依法作出没收裁定,然后请求涉案资产所在地国予以承认和执行。
第三项规定了“防逃”。“防逃”,是指通过加强组织管理和干部监督,查询、监控涉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及其相关人员进出国(境)和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完善防逃措施,防止涉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外逃。“未雨绸缪”胜过“亡羊补牢”,要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在加大追逃力度的同时,做好防逃工作,建立健全不敢逃、不能逃的有效机制。
一是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关组织和单位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把功夫下在平时,关口前移,做好预防工作。要及时掌握公职人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了解最新动态,对关键岗位人员多警醒,对苗头性问题多过问,对有外逃倾向的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是完善防逃措施,筑牢防逃堤坝。要严格执行公职人员护照管理、出入境审批报备制度,认真落实对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相关管理规定,定期开展“裸官”清理,做好对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的抽查核实。监察机关、执法和司法机关查办案件要设置防逃程序,不能在立案前出现管控“真空”。对重点对象要及时采取监控措施,让企图外逃分子“触网”回头。要加强反洗钱工作,切断非法资金的外流渠道,冻结腐败分子在国内的动产不动产,堵住赃款外流渠道。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被调查人外逃、赃款赃物转移,监察机关及相关部门都有责任。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落实防逃各项任务部署。发现有严重职务违法犯罪情节的公职人员企图外逃要立即报告、迅速处置,该采取措施的就要及时采取措施,该立案调查的就要尽快调查。如果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了问题不报告或采取措施不及时,都是失职失责,必须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涉及面广、工作复杂,需要在国家监察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下,发挥相关单位的职能作用。尤其是防逃工作,国内各相关单位不能各自为战,要协调配合,加强分析研判,发现公职人员可能外逃蛛丝马迹的,应当及时启动防范措施。
4、为什么边检要密切关注出境人员动向
为了确保出境人员符合相关境滚粗竖外规定,维护境外国家安全,因此,边检部门要求密切关注凳迹出境人员的动向大大,在出境人员登船前进行审查检查,以确保出境人员符合出境规定,出境安全。
5、恐怖主义虽然无处不在,但恐怖袭击为何在法国屡屡得手?
因为法国对于人员自由跨境流动的管控不强,所以法国多恐怖袭击。法国可以说是恐怖主义最多的国家,恐怖组织的成员在法国的势力非常的强大,法国的司法部门对于这些恐怖分子是非常的不手软的,所以即使恐怖分子的进行了袭击,也会被人权主义化解。
按照“全球恐怖主义数据库”的统计,2000年以来至2015年,法国总计发生了360多起恐袭事件,超过100多人死亡。重大死伤案件主要发生在最近几年,尤其是去年11月发生在巴黎的恐袭事件,造成了136人死亡。在实施恐怖袭击的主要组织中,值得一提的是,有不少是来自距离尼斯较近的科西嘉岛,比如科西嘉民族解放阵线,其自2000年以来制造了122起恐袭事件,但所幸都没有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类似的组织还有科西嘉军、科西嘉抵抗组织等。其实,法国的这种恐怖主义的气氛,前几年已呈现出逐步升温的态势。独立智库“经济与和平研究所”2015年11月17日公布的“2014年度全球恐怖主义指数”显示,法国的恐怖主义指数在全球162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在第36位。
在这些数据中可以看出法国每年发生的恐怖袭击在世界范围上来说是非常多的。事实上法国也是通过各种制定不同的政策来说,法国也开始重视这些这些恐怖袭击的时间。
6、莫斯科恐怖袭击事件
1月24日,莫斯科多莫杰多沃机场遭遇恐怖袭击,造成35人罹难,约180人受伤。这是继去年3月莫斯科地铁连环爆炸后俄罗斯发生锋数的后果最惨重的恐怖事件。一时间,如何应对和防止恐怖袭击、如何根治恐怖主义顽疾,再度成为俄罗斯内外关注的焦点 “亡羊”不断“补牢”不停,近年来俄罗斯恐怖袭击频发,对机场安保非常重视,但重点放在杜绝武器或爆炸物带上飞机,却忽略了恐怖分子进入抵达大厅搞爆炸的危险。这次爆炸就是在抵达大厅出关检查口发生的。机场的监控录像显示,事发前确有三名形迹可疑分子毫无障碍地进入抵达大厅,当时正是多莫杰多沃机场到港航班最集中的时候,出站旅客、接站人员、揽客的出租车司机挤成一团,正中恐怖分子下怀。 俄罗斯国家反恐委员会认为,多莫杰多沃机场安全保卫工作的漏洞,是酿成这次惨剧的重要原因。该机场航站楼抵达大厅的出入口是开放的,安全门形同虚设。笔者去年9月从莫斯科到索契拜会普京总理时,来回都经过多莫杰多沃机场,当时还糊里糊涂地以为这个机场出入方便,非常“人性化”。 多莫杰多沃机场三年前升级过安保措施,设置了金属探测器,警察三小时一班,紧盯进出航站楼的所有人员。还不时派人带“炸弹”试探安保人员的警惕性,每次都被执勤人员“抓现行”。两个月后,机场嫌旅客进航站楼的速度太慢,安全门就成了摆设。 2010年3月29日,莫斯科两地铁站发生爆炸,死40人,伤160人。多莫杰多沃机场随即在每个入口处增设由三四名警察组成的岗哨,但一个月后便因人力不足而放弃。现在该机场又重新启用安全门,但旅客往往要多花20分钟。 梅德韦杰夫总统雷厉风行,恐怖袭击次日就开会研究对策,责成联邦安全局动用一切手段反恐,全力抓捕恐怖分子,遇到抵抗,就地击毙。为防止今后再发生恐怖袭击,下令对所有交通枢纽的乘客和行李实施全面检查。 梅氏对次事故还采取了组织和行政措施,将负责中央联邦区交通安全的内务局长和机场安全监控局长等四名官员撤职,责成国家审计署检查交通安全拨款去向(结果查出约两亿美元的专款未被落实到位),并责成政府两周内提出交通枢纽安全的整改计划。 机场反恐有何高招 相对来讲,莫斯科其余三个机场安保措施较为严密,进航站楼要通过金属探测器,但也有漏洞,例如,旅客乘机场快线能直接进入航站楼。 24日,在机场爆炸发生的当天,莫斯科警方电请反恐经验老到的美国和以色列安全专家来“传帮带”。 美国交通安全局早已向全国450个商业机场中的161个派驻了3000名行为识别专家,这些便衣警官不露痕迹地混在人群中寻找可疑对象,以便及早发现自杀式袭击者。 举凡漏绝世界各地机场,航站楼出入口都是不设防的。唯一的例外是以色列。该国安全形势严峻,对恐怖分子始终保持高度警惕。特拉维夫本古里安国际机场安保措施之严密,世界上无出其右者。在以色列通往机场的公路上,逢车必查,既查证件,也查车内。这是第一道防线。第二道防线设在航站楼入口,持枪的安全人员要检查身份证或护照,不厌其烦地询问到以色列的目的、居住点和出境方向等。人得过安全门,行李要经过透视,身份证或护照、行李总共要检查5次,手提行李要通过两次手检。航站楼里到处有便衣。 看到重新装修的多莫杰多沃机场航站楼采用大面积玻璃幕墙和隔断,以色列安全专家建议,航站楼尽可能少用玻璃,以免爆炸时碎玻璃形成次生伤害。 为防恐怖袭击,一要加强警力。发生爆炸时,多莫杰多沃机场航站楼本应有18名民警执勤,实际上为9名,在一层执勤的警察仅一人。二要做好情报工作,尽量在恐怖活动准备阶段予以防止,把恐怖分子消灭在巢穴里,把恐怖活动扼杀在萌芽状态。反恐不能仅靠特工和军警,俄罗斯安全问题专家普遍认为,这起袭击暴露出车臣恐怖分子的“手笔”,已被击毙的恐怖分子头目巴萨耶夫拼凑的瓦哈比武装团伙,可能是这次爆炸的策划者。因此,治本措施是铲除恐怖主义温床,彻底解决车臣地区的经济、民生、民族和政治问题。 俄罗斯车臣反恐十年,积累了不少经验,梅德韦杰夫总统归纳为四条:坚决、严厉、彻底、内行。 坚决就是不迟延,不间断,快速应对。车臣政权1994年就闹独立,对抗联邦中央。叶利钦首次车臣平叛打打谈谈,最后与反叛政权于1996年签订“和平协定”,联邦军队撤出,车臣对中央政府失去信任。后普京出动大军,铁腕镇银搜首压,十年成功, 严厉就是对恐怖分子头目严惩不贷。俄军通过卫星定位、境外暗杀、眼线引导等多种手法,于1996至2005年陆续歼灭车臣非法政权四任“总统”,反叛势力群狼无首;毒死哈塔卜、生擒拉杜耶夫(后很快让他在狱中“自然死亡”)、炸死巴萨耶夫,拔除悍匪三大头目,使恐怖组织陷入瘫痪。 彻底就是不仅消灭恐怖分子,而且改善当地经济和生活。俄罗斯在车臣反恐问题上的经验是:花钱打不如花钱养。打的代价是四千多军人牺牲、数万平民伤亡、数十万人流离失所、53%的家庭失去亲人、近千亿美元的军事开支和财产损失;而重建车臣的联邦开支,2001至2011年这11年的总和也远远不到100亿美元,却取得了社会经济形势好转、人民生活改善的效果。 内行就是依法、专业。俄罗斯把“宗教恐怖主义和原教旨主义在国内的传播、车臣冲突激化的可能性、穆斯林地区动乱的危险、中亚国家动乱的威胁和难民与移民问题”,并列为“对国家安全和稳定的直接威胁”。当局于2001年通过了《紧急状态法》和《反恐法》。根据《反恐法》,在反恐行动地区,无须检察官批准即可搜查房舍,这就大大方便了国防部、联邦安全局和内务部军人执行反恐任务,提高了军人的行动效率。 从2003年起至今的7年间,俄在南部联邦区共击毙非法武装分子2000人,抓获6300人。从2003年到2008年,国内恐怖袭击锐减90%,2003年551起,2008年仅40起。然而,近年来恐怖分子在车臣境外的袭击增多,多莫杰多沃机场爆炸案即是例证。短时间内,俄罗斯反恐仍未有穷期。
7、恐怖融资和洗钱犯罪涉案资金来源的区别
1、来源不同
洗钱资金往往来源都为非法所得,比如违法所得、涉黑所得等。
恐怖融资资金来源合法,比如企业经营、慈善机构筹款或者个人的储蓄。
2、行为目的不同
洗钱目的是为了隐藏资金的不合法,将不会合法的钱变成合法所得,规避法律风险。
恐怖融资资金通常是用于某种政治目的。
3、交易规模不同
洗钱资金量通常都很大,交易过程复杂,形式多样化。
恐怖融资资金量小,交易简单。
(7)跨境捕捉恐怖分子需要什么批准扩展资料
恐怖融资
从合法来源筹集资金
恐怖组织通过合法来源获得相当大的支持和资助,包括慈善机构、企业,或恐怖分子及其同伙通过就业、储蓄及社会福利自筹资金。这包括被称为“black—washing“的现象,即合法资金,例如资金源自慈善机构、政府补贴或从社会福利收集而来,转移服务于非法激进的目的,例如招募恐怖分子或从事恐怖活动。
政权支持
无论是通过司法管辖权有效控制的缺失,容忍恐怖组织及其活动,还是积极支持恐怖组织,某些政权创造有利的环境或以其他方式向恐怖组织提供支持。政权支持目前仍然是向包括来自索马里、伊拉克、阿富汗和巴基斯坦边境地区恐怖组织提供关键支持的来源。
其中一个典型例子就是阿富汗塔利班政权对基地组织恐怖活动的支持。除了筹资之外,避风港、管辖控制薄弱,国家容忍或支持恐怖组织也是恐怖分子转移和使用资金的关键支持。
洗钱
简明扼要来说,洗钱只指“通过合法的活动或建设将违法获得的收入隐藏、伪装或投资的过程”。
狭义的洗钱是指为了掩盖犯罪收入的真实来源和存在,通过各种手段使其合法化的过程。这些犯罪活动主要包括:贩毒、走私、诈骗、贪污、贿赂、逃税等。
洗钱行为一般具有方式多样、过程复杂、对象特定及国际化等特征。
8、意会大师
“下层军官没有资格讨论全球战略。”
这个剧情的道理是有多高的位置就有多高的灵活度,就应该考虑多大的局面。下层是执行者,应该多讲原则性;上层是决策者,才能讲讲灵活性。那灵活到底是怎么个灵活法,做事要怎么做才艺术呢?
谈判专家的故事
克里斯·沃斯(Chris Voss)是FBI专门负责跟中东恐怖分子谈判的谈判专家。
2006年,一个美国女记者在伊拉克被恐怖分子绑架。恐怖分子向全世界播放了一段视频,女记者跪在地上,两边一边一个持枪的蒙面人,中间一个人手里拿着一本经书讲话。
恐怖分子友铅链的条件是西方国家必须释放在中东地区的所有女战俘,否则就会把女记者斩首。美国陷入了人质危机,就赶紧让沃斯想办法跟恐怖分子谈判解决。
沃斯分析了视频之后,有一个洞见。沃斯说恐怖分子的目的根本就不是释放女战俘 —— 现在中东到底关着多少女战俘,连美军都搞不清楚,这根本就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条件。他说恐怖分子的真实目的,是想通过这个动作争取中东国家的普通人对他们的支持。
沃斯的谈判方法是捕捉到对手正面的情绪和负面的情绪,然后鼓励他的正面情绪。那既然恐怖分子是想在中东普通人面前争取一个为民请命的好形象,他就要利用这个正面情绪。
沃斯马上安排女记者的家人怎么反应。女记者家人最想跟媒体说的是他们有多着急、有多难过、有多愤怒,但是沃斯说,你们千万别说这些。沃斯最后定下来,其他人都不跟媒体说话,只让女记者的父亲宣读一份声明 —— 这份声明当然是沃斯写的。
女记者父亲在声明里只说了一个意思 —— 我女儿不是你们的敌人。我女儿去伊拉克,是为了报道伊拉克人民的苦难。如果你们释放她,她会继续这样的报道。
结果这几句话的效果特别好。恐怖分子看了视频,跟女记者说:“你父亲是个可敬的人”。在中东文化中,如果好孙对方说尊敬你的父亲,那你们的关系就没问题了。果然女记者就受到了比较好的对待。
恐怖分子公布的第二段视频中,女记者戴上了中东女性戴的头巾。第三段视频中,女记者全身上下都穿上了中东女性的服装。
沃斯一看到第三段视频就知道,恐怖分子肯定是不会杀害女记者了,他们只是想要一个能保全自己面子的方式释放这个女记者。结果过了一个多月,女记者果然被释放了。
沃斯能把这件事处理好,就是因为他不但善于捕捉对手的情绪变化,而且对中东文化有极深的理解。
我们可以体会一下这些高手是怎么做事的。他们不但有知识、有经验,而且有非常高的敏感度。他们决策的时候能考虑到各种因素,但又不是对什么因素都重视,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关注的重点。他们的手段可能是多变的,并没有一定之规,更没有标准答案,他们达到了艺术的境界。
高手是怎么做事的。他们不但有知识、有经验,而且有非常高的敏感度。他们决策的时候能考虑到各种因素,但又不是对什么因素都重视,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关注的重点。他们的手段可能是多变的,并没有一定之规,更没有标准答案,他们达到了艺术的境界。
麦兹伯格把这样水平的人,称为“鉴赏家” —— 他们在知识中自由穿行,他们做各种判断,简直就是在审美!
以前我们的刻板印象,可能觉得中国人做事比较灵活,西方人都是直来直去,有的人还特别推崇直来直去。可是从麦兹伯格这本书中,我们看到真正的高手从来都不是直来直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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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 业务,即科学 + 自由技艺,才是二十一世纪最高级的知识。
人活着的意义在于创造意义和解释意义。
你创造的意义以及对其解释越 “伟大”,你的人生就越有意义,你就越幸福。
人生最幸福的是什么呢激备?
——to be part of something bigger than yourself.
也就是活在伟大意义之中。
意会这种事情,能讲得这么清楚的人不多。可能很多高手获得了这种能力,但是总结不出来的。当然不是看到途径就学会了,一定是不断的实践,反馈,再实践的正向循环。
9、什么在其职责范围内开展反恐怖
在其职责悄轿范围内开展反恐怖主要是指政府机构、执法部门和安全机构等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方面所需要采取的措施。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加强边境管控,防止恐怖分子跨境活动。
2.加强情报收集和信息启燃肆共享段塌,及时发现并打击潜在的恐怖袭击计划。
3.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并对涉嫌从事恐怖活动的人员进行调查、审讯和惩处。
4.提高公众意识,鼓励民众积极参与反恐工作,并向公众传递有关如何预防和应对可能出现的危险事件的知识。
5.加强重点场所(如交通枢纽、商业中心等)的保护力度,增强监控设备、安检设备等技术手段使用效能以及培训专业人员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总之,在反恐工作中,各个部门都需要密切合作,形成联防联控体系。同时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前提下,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10、警察抓跑分需要什么证据
警察抓跑分需要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证据。跑分一般都会提供摄像头记录或者罚单。跑分不但是一种违法行为,而且严重影响用户账号的安全使用,侵害用户的合法权益,给用户带来押金被骗、信息泄露、为违法活动洗钱等重大风险。
参与跑分涉及洗钱罪,其后果为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山轿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警察抓人需要出示工作证和逮捕证。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书、决定逮捕通知书或者人民法院的逮捕人犯决定书以后,由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执行逮捕的人员对于抗拒逮捕的人犯,可以使用戒具。
法律依据
《中华人逗做肆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胡晌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