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简并优化出口退(免)税报送资料和办理流程
【服务对象】
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
【服务措施】
1.纳税人办理委托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时,停止报送代理出口协议副本、复印件。
2.纳税人办理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免)税备案和申报时,停止报送融资租赁合同原件,改为报送融资租赁合同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印章)。
3.纳税人办理来料加工委托加工出口货物的免税核销手续时,停止报送加工企业开具的加工费普通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纳税人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停止报送代理出口协议原件。
5.纳税人申请开具《代理进口货物证明》时,停止报送加工贸易手册原件、代理进口协议原件。
6.纳税人申请开具《来料加工免税证明》时,停止报送加工费普通发票原件、进口货物报关单原件。
7.纳税人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时,停止报送《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简化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备案流程。
9.推行出口退(免)税实地核查“容缺办理”。
10.推广出口退(免)税证明电子化开具和使用。
11.推广出口退(免)税事项“非接触”办理。
12.纳税人因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出口报关单、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增值税进货凭证没有电子信息或凭证内容与电子信息不符,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或者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取消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停止报送《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待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退(免)税。
13.纳税人因未收齐出口退(免)税相关单证,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或者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取消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停止报送《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申请表》及相关举证资料。待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退(免)税。
14.纳税人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时,停止报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15.纳税人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时,在《出口退(免)税备案表》中仅需填报变更的内容。
16.生产企业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停止报送《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附表》《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扣除国内免税原材料申请表》;办理消费税退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消费税退税申报表》。
17.生产企业办理年度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企业获取的主管税务机关反馈数据与实际业务不一致的,报送简并优化后的《已核销手册(账册)海关数据调整表》。主管税务机关确认核销后,生产企业应根据《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确认的应调整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在首次纳税申报时申报调整。
18.外贸企业以及横琴、平潭购买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停止报送《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区内企业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区内企业退税入区货物明细申报表》《区内企业退税汇总申报表》。
19.纳税人办理已使用过且未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设备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退税申报表》,停止报送《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折旧情况确认表》。
20.纳税人办理购买水电气、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购进自用货物退税申报表》,停止报送《购进水电气退税申报表》。
21.纳税人办理跨境应税行为免抵退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停止报送《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附表》。其中,办理国际运输(港澳台运输)免抵退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国际运输(港澳台运输)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办理其他跨境应税行为免抵退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跨境应税行为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和《跨境应税行为收讫营业款明细清单》。
22.纳税人办理航天运输服务或在轨交付空间飞行器及相关货物免退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航天发射业务免退税申报明细表》;办理其他跨境应税行为免退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跨境应税行为免退税申报明细表》,停止报送《外贸企业外购应税服务出口明细申报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
【政策依据】
1.《税务总局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通知》(税总货劳发〔2022〕36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9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整合出口退税信息系统更好服务纳税人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15号)
持续加快出口退(免)税办理进度
【服务对象】
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
【服务措施】
在2021年正常出口退税平均7个工作日办结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2022年进一步压缩至6个工作日内。全面实现退库无纸化,进一步提高税款退付效率。
【政策依据】
《税务总局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通知》(税总货劳发〔2022〕36号)第二条第(八)项
2、如何解决跨境电子商务的出口退税问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96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执行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以下简称退免税)。从某种意义上讲,跨境电子商务网上“私人订制”的出口货物,真正让卖主实现了退免税。
何谓电子商务出口企业
根据财税〔2013〕96号文件规定,享受电子商务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是指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和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企业。如果是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提供交易服务的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不适用规定的退免税政策,可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什么条件下电子商务出口享受退免税
(一)享受退税的四种条件
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种条件,才能享受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不予出口退免税或免税的货物除外)。
一是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已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二是出口货物取得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且与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一致;三是出口货物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四是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外贸企业的,购进出口货物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分割单)或海关进口增值税、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且上述凭证有关内容与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有关内容相匹配。即外贸企业应当取得上述合法凭证,并且与报关出口货物的金额、数量、计量单位、出口企业名称等内容相一致。
注意,对上述规定可归纳为: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外贸企业实行增值税免退税办法;出口货物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向出口企业退还前一环节已征的消费税。
(二)享受免税的三种条件
如果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货物,不符合上述退(免)税条件的,但同时符合下列三种条件,可享受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一是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已办理税务登记;二是出口货物取得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三是购进出口货物取得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如出口企业只有税务登记证,但未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或未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以及出口货物报关单并非出口退税专用联次,购进货物出口时未取得合法凭证等,应当享受免税政策。
注意,在上述规定中,如果出口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均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免税政策。
如何操作电子商务出口退免税申报
根据财税〔2013〕96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电子商务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免税政策的,由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按现行规定办理退(免)税、免税申报。
(一)退(免)税申报要求
根据税法规定,出口企业出口并按会计规定作销售的货物,须在作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单证(凭证)与信息齐全,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正式申报增值税退(免)税及消费税退税。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退(免)税。主要分为两个步骤。
第一步,出口退(免)税预申报。出口企业在当月出口并作销售收入后,将收齐单证(凭证)及收汇的货物于次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预申报,如果在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中发现申报退(免)税的单证(凭证)没有对应电子信息或不符的,应当进行调整后再次进行预申报。
第二步,出口退(免)税正式申报。企业在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申报单证(凭证)的内容与对应的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无误后,应提供规定的申报退(免)税凭证、资料及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正式申报。
例如,某A外贸企业(符合退税条件)2月为境外客户购进一批服装,以电子商务方式进行交易。当月取得购进服装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税价格为15000元,进项税额为2550元,并在当月全部报关出口已收汇,其离岸价折合人民币为18000元。3月初,A企业将上月作账的18000元外销收入,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免税货物销售额”栏进行纳税申报。同时,凭收齐的单证(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免退税预申报,但却发现没有相关的电子信息无法实现退税。4月,A企业收到电子信息后,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了免退税正式申报。已知服装出口退税率为16%,征税率为17%,其应退税额为:
服装增值税应退税额=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15000×16%=2400(元);结转成本额=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适用税率)=15000×(17%-16%)=150(元)。
(二)免税申报要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5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出口企业出口适用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的货物,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申报时,采用备案制不再实行申报制,出口货物报关单、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等资料,按出口日期装订成册留存企业备查。
3、出口退税申报步骤
外贸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业务时,具体的申报步骤是什么呢?接下来进行具体说明,请见下文内容。1、退税发票勾选:
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点击发票退税勾选,在发票列表中勾选需办理退税认证的发票,点击提交。
2、退税发票认证:
点击退税确认勾选,系统弹出已勾选发票清单,点击确认,在弹出窗口点击确定,完成发票退税认证。
3、进入退税管理模块:
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页面搏拍,选择出口退税管理。
4、进入退税在线申报模块基型羡:
选择出口退税申报,在业务事项中选择出口货物劳务免退税申报,点击在线申报。
5、申报退税:
按系统提示的步骤正确录入各项退税申报信息,租槐点击提交即可。
4、2022年9号公告出口退税
为进一步助力企业纾解困难,激发出口企业活力潜力,更优打造外贸营商环境,更好促进外贸平稳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文件中这三条自6月21日起施行的政策,请您留意!
一、简化出口退(免)税办理流程
(一)简化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备案流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以下简称《公告》)简化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备案流程,自2022年6月21日起施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在生产企业办理委托代办退税备案后,即可为该生产企业申报代办退税,无需办理代办退税备案。原来在首次代办退税备案时,需报送的代办退税风险管控制度,改为留存备查。具体调整如下:
氏衫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下同)
(二)推行出口退(免)税实地核查“容缺办理”
胡漏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以下简称《公告》)推行出口退(免)税实地核查“容缺办理”,自2022年6月21日起施行。《公告》施行后,需实地核查通过后方可办理的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以及变更退(免)税办法后首次申报的出口退(免)税,在限额内“容缺办理”。按照“容缺办理”的原则办理退(免)税,既包括纳税人出口货物、视同出口货物,也包括企业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发生零税率跨境应税行为涉及的出口退(免)税。
1.对于纳税人按照现行规定需实地核查通过方可办理的首次申报的出口退(免)税以及变更退(免)税办法后首次申报的出口退(免)税,税务机关经审核未发现涉嫌骗税等疑点或者已排除涉嫌骗税等疑点的,应按照“容缺办理”的原则办理退(免)税:在该纳税人累计申报的应退(免)税额未超过限额前,可先行按规定审核办理退(免)税再进行实地核查;在该纳税人累计申报的应退(免)税额超过限额后,超过限额的部分需待实地核查通过后再行办理退(免)税。
上述需经实地核查通过方可审核办理的首次申报的出口退(免)税包括:外贸企业首次申报出口退税(含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首次申报自营出口业务退税),生产企业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含生产企业首次委托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申报代办退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首次申报代办退税。
上述按照“容缺办理”的原则办理退(免)税,包括纳税人出口货物、视同出口货物、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发生零税率跨境应税行为涉及的出口退(免)税。
上述累计申报应退(免)税额的限额标准为:外贸企业(含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自营出口业务)100万元;生产企业(含生产企业委托代办退税业务)200万元;代办退税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100万元。
2.税务机关经实地核查发现纳税人已办理退(免)税的业务属于按规定不予办理退(免)税情形的,应追回已退(免)税款。因纳税人拒不配合而无法开展实地核查的,税务机关应按照实地核查不通过处理相关业务,并追回已退(免)税款,对于该纳税人申报的退(免)税业务,不适用“容缺办理”原则。
3.纳税人申请变更退(免)税方法、变更出口退(免)税主管税务机关、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时,存在已“容缺办理”但尚未实地核查的退(免)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应当先行开展实地核查。经实地核查通过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变更、撤回事项;经实地核查发现属于按规定不予办理退(免)税情形的,应追回已退(免)税款后,再行办理相关变更、撤回事项。
二、简便出口退(免)税歼做腔办理方式
(一)推广出口退(免)税证明电子化开具和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以下简称《公告》)简便了出口退(免)税办理方式,优化调整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等6类出口退(免)税证明的开具和使用方式,自2022年6月21日起施行。
纳税人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代理进口货物证明》《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中标证明通知书》《来料加工免税证明》的,税务机关为其开具电子证明,并通过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网上渠道(以下简称网上渠道)向纳税人反馈。纳税人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涉税事项时,仅需填报上述电子证明编号等信息,无需另行报送证明的纸质件和电子件。其中,纳税人申请开具《中标证明通知书》时,无需再报送中标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纳税人需要作废上述出口退(免)税电子证明的,应先行确认证明使用情况,已用于申报出口退(免)税相关事项的,不得作废证明;未用于申报出口退(免)税相关事项的,应向税务机关提出作废证明申请,税务机关核对无误后,予以作废。
(二)推广出口退(免)税事项“非接触”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以下简称《公告》)简便了出口退(免)税办理方式,推广出口退(免)税事项“非接触”办理,自2022年6月21日起施行。
纳税人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证明开具及退(免)税申报等事项时,按照现行规定需要现场报送的纸质表单资料,可选择通过网上渠道,以影像化或者数字化方式提交。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网上渠道(以下简称网上渠道)提交相关电子数据、影像化或者数字化表单资料后,即可完成相关出口退(免)税事项的申请。原需报送的纸质表单资料,以及通过网上渠道提交的影像化或者数字化表单资料,纳税人应妥善留存备查。
税务机关受理上述申请后,按照现行规定为纳税人办理相关事项,并通过网上渠道反馈办理结果。纳税人确需税务机关出具纸质文书的,税务机关应当为纳税人出具。
《公告》“非接触”办理措施施行后,出口退(免)税备案、证明开具及退(免)税申报等事项做到了申报、审核、反馈的全程网上办。
三、完善出口退(免)税收汇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以下简称《公告》)完善出口退(免)税收汇管理要求,自2022年6月21日起施行。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一个减少”:减少事前申报事项。取消出口退税货物无法收汇时,需事前申报的要求,改为企业自行留存相关资料以备税务部门核查。
“一个增加”:增加视同收汇情形。对于为应对疫情等影响购买出口信用保险、无法收汇时获得保险赔款的企业,将未收汇则不能退税的政策,调整为将保险赔款视同收汇,予以办理退税。
“实施分类精准管理”:1.对于存在出口退税分类管理类别为四类、提供过虚假或冒用收汇材料等高风险情形的企业,强化风险防范,要求企业在申报退(免)税时提供收汇材料;2.对于不存在上述高风险情形的企业,在申报退(免)税时无需报送收汇资料,留存备查即可。
“区分情况进行处理”:1.对于未按规定收汇且不符合视同收汇规定的出口货物,不得办理出口退(免)税;待收齐收汇资料后,可继续按规定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2.对于确实无法收汇且不符合视同收汇规定的出口货物,则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视同收汇原因及举证材料清单
5、出口退税申报流程操作电子税务局
1、出口退税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页面中的出口退税管理。2、打开出口退税管理页面,选择出口退税申报。
3、打开出口退税申报页面,选择出口货物劳务免退税申报,点击对应的在线申报。
4、打开在线申报页面,在导航栏选择明细数据采集,在线填写出口明细申报表和进货明细申报表。
5、在导航栏选择退税申报,先做数据自检,自检成功后,点击正式申报。
6、在导航栏选择申报结果查询,具体查看出口退税的审核结果。
6、“一网通办”出口退税业务这样办——“单一窗口”操作指引
单一窗口 / 申报操作指引为了更好帮助出口企业复工复产,珠海市税务局推出了疫情防控期间出口退税“一网通办,快审快办”的政策组合,其中标准版国际贸易 “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平台就是“一网通办”的新途径,出口企业除了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出口业务,又多了一个办理渠道的搭裤选择。今天就向大家详细介绍通过“单一窗口”如何办理。
-“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平台介绍 -
珠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平台自2019年11月正式上线,实现退税申报流程一体化,申报功能面向外贸企业提供“一点接入、一次提交”。
- 适用对象 -
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的所有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均可通过网上提交电子数据的方式申报出口退(免)税。
- 办理业务功能 -
该平台包括出口退(免)税申报、跨境应税服务、代办退税、周边业务申报、出口退(免)税单证开具、出口退(免)税备案、其他申报等出口退(免)税业务办理功能。
- 系统准备 -
四步完成系统安装
第一步:”单一窗口”电脑环境配置
第二步:提前办理好电子口岸卡介质和税控设备
第三步:下载并安装“单一窗口”卡控件
访问珠海电子口岸官网www.zheport.com,点击右上角登录框中的“卡介质”,下载安装客户端控件。
安装“单一窗口”卡控件过程中,会弹出税务数字证书企业端安全组件安装,选择企业已办理的对应税控设备类型(金税盘或税控盘)进行安装对应安全组件。
第四步:提前在出口退税系统设置税盘密码
登录“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系统后请第一时间在“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中设置税盘密码才能正常使用。
- 出口退税申报-
以外贸企业免退税申报流程为例
十步完成退税办理
完成系统安装以后,登录
第一步:登录 “单一窗口”平台
使用电子口岸卡介质登录“单一窗口”,进入出口退税(外贸全国版)系统。
知轮简 单一窗口网址:www.zheport.com
第二步:报关单数据采集
完成报关单数据下载后,勾选将要申报的报关单,进行数据检查,检查无误后完成报关单信息采集。
第三步:发票信息采集
“发票采集”模块可选择手工新增发票信息或批量导入发票信息。
1手工新增发票信息:少量发票可选择点击“新建”手动单张添加发票信息,录入该张发票信息后点击保存该发票信息则添加完毕。
2批量导入发票信息:发票数量多的可选择点击“发票导入”通过Excel模板批量上传发票信息。本页面支持Excel格式模板下载
第四步:报关单和发票信息进行数据匹配
完成报关单和发票的信息下载和导入后,进入数据匹配模块,对出口报关单上的出口货物和其对应的进项发票进行快捷匹配,生成出口货物明细表、进货明细表数据。
在左侧选择已经进行数据检查将要申报的报关单。可以输入报关单号后四位或点击下拉菜单选择。
随后在右侧添加对应的发票。如果有连号的发票可以点击“发票连号添加”。
添加对应的发票后在左下角设置业务号和选择业务类型,添加完成对应的发票后在左下角设置业务号和选择业务类型,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完成数据匹配操作。
第五步:申报数据明细进行管理
点击退税数据管理,进入申报数据明细管理,已经提交的匹配数据会显示在申报数据明细管理界面。
勾选数据点击数据检查进行关联检查和换汇成本检查。
数据检查进行关联检查和换汇成本检查。数据检查通过无提示,检查状态一栏标识为绿色。
点击生成桐码待申报按钮,设置申报年月批次和关联号,将申报数据转入待申报环节。
第六步:待申报数据进行管理
上一步已经提交的数据会显示在待申报数据管理界面,本模块可以对同一申报年月的数据进行批次合并或修改批次;点击数据检查按钮可以对选中的年月批次数据进行数量关联检查和换汇成本检查;撤销数据把待申报数据撤回申报数据明细管理。
数据检查无误后,勾选需申报数据点击“转入申报”按钮将申报数据转入自检申报环节。
第七步:申报数据进行自检管理
点击申报数据自检管理,已经提交的数据会显示在申报数据自检管理界面。
四类企业需要填写收汇信息,在页面菜单选择“收汇”,点击添加后,填写正确的收汇信息。
勾选要申报的数据点击“数据自检”,选择远程自检。
注:远程自检时,无纸化企业需要连接税盘,并已经在“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中设置税盘密码。
第八步:查看自检审查结果
自检数据上传后在自检审查结果模块找到该条数据,点击自检结果查询即可刷新自检审核状态并自动将疑点反馈读入系统中。
若自检反馈有误,根据自检信息对数据进行修改,数据修改无误后重新进行数据检查,然后进行重新自检申报。若自检无疑点后(状态显示:可转已申报),选中数据点击“确认申报”即可转正式申报。
第九步:已确认申报的数据进行管理
完成确认申报后,进入确认申报数据管理模块可以查看正式申报的数据,税务局将接收企业的申报数据进行审核。点击报表打印可以打印相关的纸质资料。
第十步:查询正式申报数据税局审核状态,完成申报
确认申报后在自检审查结果模块找到该条数据,击申报状态查询可以刷新审核状态,并在正式申报审核通过后该按钮变为受理回执书下载按钮,可以下载税务事项通知书。
7、出口退税企业可以用电子专票么
近日,区税务局成功办理全市第一笔外贸企业使用增值税电子专票申请出口退税事项,有力推进出口退(免)税申报无纸化、电子化进程。
今年3月,广州番禺某进出口有限公司取得市内某电子专票试点企业开具电子专票,并申请办理出口退税。区税务部门按照增值税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相关要求,迅速落实一户式制度机制,认真做好网格化服务管理和风险识别工作,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出口退税全流程办理,该企业也成为全市首家使用电高租子专票办理出口退税的出口企业。
一是当好“政策辅导员”。加强电子专票网格化动态数据分析,及时跟踪外贸企业取得电子专票情况,成立链条式辅导小组,通过“税视通”连线详细讲解电子专票相关操作指引,实时辅导纳税人完成发票勾选、出口退(免)税申报报表的填报和数据提交,旦念腔确保纳税人应会尽会。
二是当好“退税审核员”。强化事前风险识别分析,做好事中优化退税审核,密切各环节的沟通衔接,进一步压缩退税办理时间,快速完成对该外贸企业的退税审核,仅三个工作日便完成从申报受理到发送国库的全流程办理,有效增强企业采用电子专票办理出口退(免)税的信心。
三是当好“动态监督员”。充分利用“一户式应用”、全链条智慧防控系统等信息系统,帮助企业分析研判接收电子专票办理出口退税的涉税风险。通过大数据动态监控出口企业接收和开具电子专票数据,并模衫做好网格化服务管理跟进。对首次完成电子专票票种核定和首次接收电子专票的纳税人及时做好网格化服务和定期跟踪服务,不断研究优化防控系统功能和风险指标模型,有效防范出口退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