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次出口退税,税务局发函是什么意思?
因为出口退税企业首次出口退税(2014年将废止此条例)和厂家为关注企业的理应是都应该发函的。
1.发函的程序是由退税专管员将此批退税册子内的关注企业所给购货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内部系统里传递给对方税局,对方税局收到函调后在1个月之内处理,内容包括检查厂家出货情况,出库单,原材料单据,内销合同,打款情况等来进行核实。
若1个月之内并未有回复,你方可以要求发函税务局核实未回复原因,如调查未解决的,对方税务局可以延期复函,最长延期期限为3个月。
2.需要做的就是通知对方厂家准备该批出口退税册子中发函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审查资料,国税局会在收到函调之后现要求厂家自查,然后再下点审查。审查后复函。
3.关注企业发函一次一般一年之内不会再发第二次,次年再发。
2、什么是出口退税函调,具体要怎样做呢?
退税函调: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到目前为止,仍然采用函调的方式,来对该笔出口退税业务的真实性稽核,还没有其他更好的方法。
一般外贸企业出口每一批次货物,尤其是初次收到采购发票的企业,都会逐一发函进行函调,具体做法是:由出口企业申报退税时,当地主管退税部门函调(原来都是纸质函调,通过邮寄,现在一般都用电子形式的,分地区要求也不同)到你的供货方的主管国税局,通过供货方国税局对供货企业实地调查,查看是不是业务真实,是否如实做了销售及交税等,然后再将信息反馈给发函方税务局,完成此次货物的函调手续。
对出口企业申报的出口退(免)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11号)提出函调要求,向出口货物供货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发函调查。
(1)出口业务涉及国家税务总局预警信息,包括国家税务总局预警出口企业、国家税务总局预警供货企业、国家税务总局预警出口商品等。
(2)税务系统内部提供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线索的。
(3)税务系统以外部门提供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线索的。
(4)出口企业及供货企业均属关注企业,且出口关注商品的。
(5)关注企业首次出口关注商品的。
(6)出口企业首次从关注企业购进关注商品出口的。
(7)有下列情形,且出口企业盖有公章的书面理由不充分的:
A出口货物换汇成本高于合理上限的。
B出口关注商品,且关注商品出口数量月度增幅超过20%或出口单价与上次申报相比超过10%。
C出口关注商品,且关注商品进货单价与上次申报相比超过10%。
D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经分析异常的。
3、如何办理出口退税?
下面是必须的流程
一,核销和退税申报所需资料:
收汇核销所需资料:
1, 核销单
2, 报关单(出口收汇专用联),前提已以电子口岸交单
3, 银行结汇水单
4, 出口收汇核销表(一式两份)
退税申报所需资料:
1, 核销单(退税专用联,已核销过)
2, 报关单(退税专用联),前提是在电子口岸下的出口退税子栏目下已交单
3, 进项发票(已认证)
4, 出口发票(有些地方不用附此单证)
以上四种资料把报关单顺序,外加封皮封底装订
另外所需三表一盘:
此步操作,可看另外一置顶贴,外贸退税9。0系统的操作方法,操作完成后,可以打印出以后表格和导出U盘
1, 出口退税汇总表(一份)
2, 出口退税出口明细表(三份)
3, 出口退税进货明细表(三份)
4, 转为正式申报后生成的资料导入U盘
二,出口的大概流程
1, 申领核销单
2, 核销单网上进行口岸备案,做报关资料(箱单,发票,报关委托书,一般贸易的报关单,核销单等给货代,以便报关)
3, 拖箱,工厂装柜(在这里要特提一点,大多数的是FOB成交价,客户指定货代,一般情况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不要用指定货代来拖柜,他们的费用高的吓死人,你可以自行拖柜)
4, 起运
5, 在中间的这一段时间内,为了退税能及进行,可以让工厂及时开票,认证,催汇,催单等操作
6, 单证退回后,先进行核销单和报关单电子口岸交单工作(也可以不等退回,先行操作,企业可自行选择)
7, 核销
8, 退税
三,出口退税的时间和单证之间的联系
一般正常的操作流程是认证发票---银行结汇(出具水单)---核销----退税
但是在现实过程中总是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造成不能按这个步骤走,比如说:
1, 不能及时收汇
这里面有多种操作方法,大概说一下,
一个是没有及时收汇可以从别的水单进行拆借,
二个是大多数地方在没有核销的情况下,是可以在90天内先行进行退税申报,以免超期,这叫单证不全申报,等以后核销单核过之后再补上,也是可行的
要注意一点:核销的期限是报关出口后180天内,如果180天没有及时收汇,就算你前期进行退税申报,也是余事无补,也要视同内销征税,所以及时收汇,催汇也是比较重要的
时间关系:
1退税申报期:90天
2核销期:180天
3发票认证期:90天,但是外贸企业有个不成文的规定,是开票后30天内要进行发票认证
四,单证备案
退税申报后,在15天内要及时进行单证备案,所需单证如下:
1单证备案明细表
2提单
3托单
4场站收据
5购货合同
有些地方特别要求外加两样东西:一个是报关单复印件,出口明细表
然后外加封皮装订,放司备查
4、出口退税预申报中出现的疑点反馈该怎么解决呀?是不是不解决就不能正式申报了?
问题的关键是来:申报出口货物源免抵退报表,明细资料必须按照报关单、外汇核销单真实资料填写,如果没有真实资料,可以按照税务要求填写。因此:
1、商品代码属实吗?对照报关单再检查一遍
2、报关单电子信息还没有上传,和负责报关的人员(部门)联系,说明情况。
3、外汇核销单还没有核销。赶紧核销。(网上下载有关程序,网上核销)
5、国税局函调后,对方国税局回复说货物流常,请问能否让对方二次复函,这样的情况能否退税?
可以二次复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1号
第十四条对复函类型为“经调查有疑点尚未核查完毕”的,待核查完毕后,必须再次复函,将处理情况及时函告发函机关。复函后发现有与原复函内容不一致的新情况的,也应及时再次函告发函单位。复函以最后一次内容为准。
(5)如何回复出口退税风险提示函扩展资料根据《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此前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税收函调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5〕03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出口退税审核加强出口货物税收函调工作的通知》(国税明电〔1996〕5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税收函调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8〕40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加强广东省潮汕地区购进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0〕51号)等文件停止执行。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出口货物税收函调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165号)指出,从12月1日开始,税务机关将按照新的函调管理办法办理出口退税。
退税部门发现出口货物货源存在疑点,经退税评估分析发现存在异常情况,对供货企业生产、经营及纳税情况有疑问或者发现认为有需要调查的其他情况的四种情形下,将向出口货物供货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发函调查,并依据回函情况进行处理。
未收到回函前,对于尚未办理的退(免)税款,退税部门暂不办理。按照新的规定,回函地税务机关在收到出口货物税收函调后,须派两人以上到出口供货企业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其生产经营能力和纳税等情况,并在收到来函后1个月内回函。此外,税务机关对函调涉及的企业特别是多次函调涉及的企业要纳入重点监控企业的范围。
对回函确认存在无生产能力、该批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为虚开发票、该批货物中非自产货物的购进业务不真实等情况的供货企业,退税部门不得办理出口退税,对已办理出口退税的,应将出口退税款追回。需要立案查处的,退税部门应及时将有关资料移交稽查部门。
对存在销售的全部货物与其生产能力明显不符,以前有虚开发票行为并正在查处,增值税进项发票是虚假的并正在查处,欠缴增值税、消费税税款及其他需要进一步核查情况的供货企业,退税部门应作为疑点进一步调查核实,在调查核实清楚以前暂不办理出口退税。
6、出口退税流程中的“函调”是指什么?
函调,是指为加强出口退税管理,有效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国家税务总局根据骗取出口退税活动的特点,制定了《出口货物退税函调管理办法》,由出口退税部门向出口企业的供货商所属税务机关发函,调查其是否有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接收函件的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核查,进行回复,达到协助发函方进行退税业务的目的;
7、2019年外贸企业如何办理出口退税?
一、申请流程:
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二、退税在税务局办理退税。
三、出口退税所需资料
1、报关单。报关单是货物进口或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以便海关凭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
2、出口销售发票。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单证,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凭此记帐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3、进货发票。提供进货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以便划分和计算确定其进货费用等。
4、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5、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6、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
7、产品征税证明。
8、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
9、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
(7)如何回复出口退税风险提示函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4个时限
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要特别注意申报程序,注意时间观念,以免造成损失。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应注意四个时限规定:
一是“30天”。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后,应及时向供货企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属于防伪税税控增值税发票,必须在开票之日起30天内办理认证手续。
二是“90天”。外贸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手续,生产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三个月后免抵退税申报期内办理免抵税申报手续。
三是“180天”。出口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
四是“3个月”。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申报期限内向退税部门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
8、我司出口额度较大,但没有收汇,人民银行下达贸易风险提示函,我公司该怎么处理?
商品出口之后,必须有相应的外汇货款汇入你们的外汇账户,否则外汇管理局就会找你氏友知们谈话,惩罚你们。而且没有收取外汇货款,也不能告毁退税。如果未能收汇的数额歼消太大,可能会停止你们的外贸资质。
9、请告诉我,我是外贸门外人想知道当被问外贸流程时该如何回答,才能算是一个领人满意的答复.
1。合同成立
2。按照合同规定选择付款方式(涉及L/C,TT,D/P等)L/C比较麻烦,TT有风险,D/P折中但我专们不常用
3。制作相属关单据(箱单,发票等等)要遵循“单证相符,单单相符”原则,保单(与保险公司联系),仓单(与货运代理联系),原产地证等,其他客户要求的单据(产品质量证明,相关部门证明等)
4。按时发货
5。办理出口退税(无退税产品则省)
6。收款(根据合同规定,可前收)
以上是出口流程
小妹我没有做过进口
所以只能帮你这么多
祝你好运!^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