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型出口企业实行免抵退政策,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如何缴纳?是否考虑免抵部分?回答各种都有,真理是?
一、如果免抵退系统中有需缴纳增值税的话汇总表正常的话就不会出现免抵税额了。
二、按免抵税额50W*0.07计提城建税。
三、增值税附征按照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为计税依据缴纳,另外生产企业免抵退的还应该按照免抵退汇总表的第二十五栏金额缴纳附加税。也就是说,如当期既有内销也有免抵退的,应该缴纳的附征税就因该是上述两项的合计。
1、直接用汇总表25栏的免抵额乘以城建税税率即可。退税的那部分增值税实际应该已经缴纳了附加税。
2、如果是政策性减免的先征后退(或即征即退)的增值税的附加(城建税、教育附加)与增值税一起退。如果是出口退税,根据增值税完税证只退增值税,不退附加。
(1)免抵退税交城建税怎么计算扩展资料:
一、凭证条件
税法规定的扣税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或者部分实施“营改增”地区的运输业增值税发票)。
另外,根据财税[2012]15号通知,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因此,取得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税控软件维护费的地税发票也可以抵扣。
二、时间条件
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需要认证抵扣的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进口货物: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收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纳税人取得2009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原规定执行。
2、免抵税额要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吗
需要。免抵退税额当然需要作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当然,更加确定的说法是,免抵退税额当中的免抵税额部分需要作为计算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毕竟,免抵退税额里面除了免抵税额,还有当期应退税额。这里的免抵退税额,主要产生在进出口环节。由于一些企业在进出口环节,可以享受增值税退税的优惠,所以才会出现免抵退税额。免抵税额需要交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计算公式为当期免抵税额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减去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是指当期免抵退税额减去当期应退税额之后的余额,其反映的是“免抵退税”企业当期从内销应纳增值税税额中抵减的那部分出口免抵退税额,不是企业期末留抵税额,更不是企业次月的期初留抵税额。通俗地讲,是指企业的期末留抵税额小于应退税额所产生的余额,也就是说企业的留抵税额不够退,当期免抵税额应作为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基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3、免抵退税的具体计算方法案例
1、简单理解就是
免:对于外销的销项税额予以免除;
抵:外销的进项税额抵扣当期应纳税额;
虚让辩退:抵扣下来还有还有剩余,予以退还
计算公式: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2、举例:某生产企业2008年6月一般贸易出口货物折合人民币100万元,内销60万元,当期进项税额为16万元,适用征税率17%,退税率13%,计算应纳税款、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第一步: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外销收入×(征税率-退税率)=100×(17%-13%)=4万元。
第二步: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应纳税额=内销收入×征税率-(当期进项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差缺和抵扣税额 )=60×17%-(16-4)=万元。
第三步:计算“免滑罩抵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外销收入×退税率=100×13%=13万元。
第四步:取当期“留抵税额”与“免抵退税额”较小者作当期应退税额,则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
由于留抵税额万元
因此,该生产企业2008年6月应交增值税0元,应退增值税万元,免抵税额万元
3、概括一句,应纳税额的绝对值(因为是负数),和退税上限,哪个小退哪个
4、免抵退税的具体计算方法
第一步、剔税(相当于进项税额转出,即: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 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第二步、抵税(即: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应纳税额 = 当期内销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上期末留抵税额。
第三步:算尺度(即:计算免抵退税额)。免抵退税额 = 出口货物离岸价 * 外汇人民币牌价 * 出口退税率。
第四步、确定应退税额。若第二步中当期应纳税额为 正值,则本期没有应退税额,即 退税额为0。若当期应纳税额为负值,则比较 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 和 免抵退税额的大小,选择较小者为应退税额。
第五步、确定免抵税额。免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 - 应退税额。
免抵退税会计分录:
货物出口,实现销售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 - 外销。
月末,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算出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的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 外销成本。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 进项税额转出。
5、免抵退税的具体计算方法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应根据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退税率计算。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委托代理出口的,出口发票可以是委托方开具的或受托方开具的),若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应扣除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
若申报数与实际支付数有差额的,在下次申报退税时调整(或年终清算时并调整)。若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离岸价,企业应按实际离岸价申报“免、抵、退”税,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核定。
1
留抵税额:上期未抵完的进项税
2
进项税征退差:a有未实际征收(如向农业生产者收购农产品)b宏观经济调控(如应对人民币升值压力)
3
免:外销免销项税
抵: 所有的进项税对内销销项税的抵免
退:退还因出口而多交纳的增值税销项税
4
剔税:对进项税的修正(2)(其中退还的增值税进项税总额中免税部分应该扣除,此处离岸价与采购价无法直接对应)
A 应纳税额: 免、剔、抵
B 尺度: 计算当期因出口原因而应退的总额(即寻找出应纳税为负的真实原因)
比较: A>B 说明A-B的部分不是因为出口而出现的,而是其他原因如当期大量购进而使进项税剧增,相应的就应留待下期抵扣的部分,当期应退B
A<B 说明︱A-B︱部分是免抵的部分,应退为A
注:对于免抵部分,因其免抵的是内销应纳的销项税故而这一部分应补交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5
免抵退税的进项税组成:●计入外销货物的成本,进而影响企业所得税 ●免抵部分 ●退还的部分
先征后退的进项税组成:●计入外销货物成本的部分 ●退还的部分
6、城建税税率计算公式
一、正面回答
城建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实际缴厅哪氏纳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实行免抵退的生产企业的城建税计算公式应为:应纳税额=(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免抵税额+消费税)×适用税率。
二、分析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缓棚税人实际缴纳的流通转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纳税环节确定在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环节上,从商品生产到消费流转过程中只要发生增值税、消费税的当中一种税的纳税行为,就要以这种税为依据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三、营改增的企业,城建税如何计算
营改增的企业,城建税还是跟未改之前一样算,不过依据不一样,原来未改之前是按应交营业税款的7%缴纳,现在是按应缴增值税款的7%计算缴纳。具体计算方法:营改增前,城建税税额=应交营业税*适用的税率;营改增后,城建税税额=应交增值税*适用的税率扮散。
7、城建税增值税免抵税额怎么算
城建税等于(当月应纳增值税额+上月免抵激耐槐税额)*7%或5%城里亩谈7%乡下明友5%,免抵税额只有外贸生产企业才有,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当月应退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