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口退税货物是不是一定要按fob价报关
出口货物不一定要用FOB价报关,用CIF价报关的也可以。只是要看你是外贸公司还是生产企业。申报出口退税的方式不同而已。
2、为什么出口时选择CIF价,进口时选择FOB价?
出口时选择CIF是因为这样是有卖方为买逗敏唤方代办的保险,这样可以促进我国的保险业发展;进口时选择FOB是因为FOB中不包山凯含保险费,当然业也有促进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原因了。
CIF的中文含义“成本加运费保险费”,运输手续办理及运费承担以及保险手续办理及何费承担都在卖方。使用CIF对于买方来说比较方便。
FOB的中文含义“装运港船上交货”,运输手续办理及运费承担以及保险手续办理及何费承担都在买方。使用FOB对于卖方来说比较方便。
通过以上比较不难看出出口最好用CIF,进口最好用FOB。不过由于FOB的风险比较大,近年来国家比较推荐使用FCA。在使用贸易术语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运输条件、货源情况、运费情况、运费途中的风险、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手续有无困难。只有充分考虑各种情况才能将风险降到最低,取得收益的最大化。
(2)出口退税为什么按fob价扩展资料
CIF;CIF术语的中译名为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其原文为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inser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按此术语成交,货价的构成因素中包括从装运港至拿尘约定目的地港的通常运费和约定的保险费,故卖方除具有与CFR术语的相同的义务外,还要为买方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按一般国际贸易惯例,卖方投保的保险金额应按CIF价加成10%。如买卖双方未约定具体险别,则卖方只需取得最低限度的保险险别,如买方要求加保战争保险,在保险费由买方负担的前提下,卖方应予加保,卖方投保时,如能办到,必须以合同货币投保。
FOB;船上交货价亦称“离岸价”。国际贸易术语之一。当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这意味着买方必须从该点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此外卖方必须办理货物出口相关手续。本术语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3、出口退税是按CIF还是FOB
退税是按照工厂增值税发票金额来的,退的是国内收取的增值税部分,跟你的FOB或者CIF报价无关。 比如工厂发票金额是10000 退税率15%,那么退税款为10000/(1+17%)*15%
4、外贸企业如何计算出口退税的,最好能举例说明?
一.出口退税金额,根据以FOB价格为基础的,国内生产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或消费税发票来计算。如果发票价格已经包含运费或保费的(C&F或CIF条款),必须首先减去运费或保费,再计算退税金额。退税额的计算方法:退税额=(增值税发票金额)/(1+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出口退税率要去看退税率表例如: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率为15%。2002年8月有关经营业务为:以FOB价格为基础出口货物增值税发票金额10万人民币,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退税额。退税额=100,000/(1+17%)×15%=12820.5如果是以美元报价销售的,请参照实时汇率换算后计算,汇率参见中国银行外汇牌价 二.出口退税:是指对出口商品已征收的国内税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出口商的一种措施,这也是国际惯例。1994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出口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为零,对于出口商品,不但在出口环节不征税,而且税务机关还要退还该商品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负担的税款,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货物出口后,税务部门应按照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为企业办理退税,由于税收减免等原因,商品的进项税额往往不等于实际负担的税额,如果按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退税,就会产生少征多退的问题,于是就有了计算出口商品应退税款的比率——出口退税率。
三.收汇核销所需资料:
1,核销单
2,报关单(出口收汇专用联),前提已以电子口岸交单
3,银行结汇水单
4,出口收汇核销表(一式两份)
退税申报所需资料:
1,核销单(退税专用联,已核销过)
2,报关单(退税专用联),前提是在电子口岸下的出口退税子栏目下已交单
3,进项发票(已认证)
4,出口发票(有些地方不用附此单证)
另外所需三表一盘:
1,出口退税汇总表(一份)
2,出口退税出口明细表(三份)
3,出口退税进货明细表(三份)
4,转为正式申报后生成的资料导入U盘
5、出口退税的问题为什么使用FOB价
因为做为生产企业来说,按原材料价格来计算退税存在很多不便,比如说,购腊或行进一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即可能是内销又可能是外销,而且生产某轮哗一种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可能会有很多种,所以计算起来很麻烦,所团闷以生产企业退税实行免抵退税政策是比较科学的。
6、出口销售收入应按哪种方法确认
1、根据出口退税的相关规定,收入应按FOB价(出口货物离岸价)确认收入,对于运费、保险费则列在往来科目。
2、税法对出口收入按FOB价确认是针对退税的需要,而对于其他税种,例如企业所得税来说,并没有规定企业一定要按FOB价确认收入,可按CIF价确认收入,运费、保险费不用单列。
根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的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应根据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退税率计算。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铅态委托代理出口的,出口发票可以是委托方开具的或受托方开具的),若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应扣除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赔偿金、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因此,CIF价包含的运保费属于价外费用,应列入收入中,而且出口退税本身就是对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退税,这价外费用的概念同样适用于出搭前口收入中。
(6)出口退税为什么按fob价扩展资料一、外销收入是企业出口退(免)税的主要依据。外销收入不管以何种方式成交,最后都要以离岸价为依据进行核算和办理出口退(免)税,因此,除正常的销货款外,外销收入的确认还与外汇汇率确定、国外运、保、佣的冲减、出口商品退运等密切相关。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
二、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计算(一)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应根据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退税率计算。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委托代理出口的,出口发票可以是委知激清托方开具的或受托方开具的),若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应扣除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
若申报数与实际支付数有差额的,在下次申报退税时调整(或年终清算时一并调整)。若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离岸价,企业应按实际离岸价申报“免、抵、退”税,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