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个人所得税退不了?
没有多缴税额,当然没有可退的。
从你的申报表来看,应交税数与已交数相等,没有可退了。
根据《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规定:
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2、4.1号起可以申请退2019的个税,但是发现需要补税,补税了之后还能申请退税吗?
不可以的。
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依据税法规定,2019年度汇算仅计算并结清本年度综合所得的应退或应补税款,不涉及以前或往后年度,也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
(2)19年交税为什么申请不退税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相关要求规定:
1、选择邮寄申报的,纳税人需将申报表寄送至任职受雇单位(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为户籍或者经常居住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告指定的税务机关。
2、纳税人以及代办年度汇算的扣缴义务人,需将年度汇算申报表以及与纳税人综合所得收入、扣除、已缴税额或税收优惠等相关资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
3、为什么有人申请退税却没有退税?
一、准确的说是在个税app是进行个人所得年度汇算,汇算的结果有可能退税也有可能补税。
二、首先你交过税了才有可能退税。
三、退税的情况。
(1)纳税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纳税年度有宏山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友尘除的。
四、补税的情况
(1)预缴时多扣了不该扣除的项目、费用或金额,年度汇算时需调减扣除额的。
(2)除工资薪金外,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各项综合所得收入汇总后导致适用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税率的。
(3)在两处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所得的,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基本费用(5000元/月)
(4)年中更换工作单位好绝禅,在预缴时分别适用较低税率,年度综合所得合并后需适用较高税率的。
4、2019年收入超过12万就没有个税退吗?
2019年收入超过12万没有个税退。
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其中,综合所得收入额、“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均为2019年度内发生的收入和支出。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为2019年度内符合条件的扣除。
个人所得税退税条件:
一是属于税法规定的中国居民个人。
二是在一个纳税年度内(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或者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的一项或多项。
三是按年综合计税后需要申请退税(自愿放弃退税除外),或者应当补税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1.综合所得年收入高于12万元且应补税金额高于400元;2.取得收入时,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综合所得包括4项: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仅汇算纳入其范围的四项所得,不包括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也不包括纳税人选择不计入综合所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
纳税人应当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2019年度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
以上内容参考闽南网-年收入多少能办理退税 少于6万或超过12万能申报退税吗
5、2019年扣了我七万多的个人所得税,为什么不能办理退税呢?
目前实行的综合税制,即平时预缴,年度汇算清缴,汇算清缴后可能会退税,也可能会补税。
那什么情况退税,什么情况补税,可以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规定
三、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包括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但已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预缴税款时,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或捐赠,以及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等情形。
(二)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包括取得两处及以上综合所得,合并后适用税率提高导致已预缴税额小于年度应纳税额等情形。
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