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留抵退税政策6大行业
留抵退税就是把增值税期末未抵扣完的税额退还给纳税人;2019年以来,我国逐步建立了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制度。今年,继续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优化征缴退流程,对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扩围以下六大行业;交通运输业;制造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仓储;邮政业。分析近年来,我国一直在持续推进增值税改革。4月1日起,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开始实施。今年,增值税留抵退税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扩大了范围。以往主要是在先进制造业企业实施全额增量留抵退税,今年则是扩大到所有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六大行业企业。留抵退税适用哪些企业小微企业。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将增量留抵税额退还比例由60%提高到100%,对存量留抵税额在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重点支持制造业等行业,将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范围扩大到全部制造业,以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行业,并在今年年底前一次性退还这些行业的存量留抵税额。
留抵退税六大行业是哪几个
1、留抵退税六大行业是指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六大行业。
2、六大行业企业是指以上述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其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50%以上的企业。
3、小微企业。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将增量留抵税额退还比例由60%提高到100%。
法律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 第五条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以及“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环境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2、提高钢铁出口关税是利好吗
中国经济新闻网讯(记者 周雪松)我国钢铁行业进出口政策出现重要变动,传递了怎样的信号,对行业影响几何?4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的公告》,自2021年5月1日起,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同时,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2021年5月1日起,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关税。
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大背景下,面对国内市场需求有增长、资源和环境有约束、绿色发展有要求的新形势,钢铁进出口政策调整凸显国家政策导向。本次取消出口退税共涉及146个钢铁产品税号,保留23个以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产品为主的税号。行业协会和有关专家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认为,进出口政策调整有利于促进钢铁业高质量发展。
进出口新政给钢铁业带来四大利好“我国钢铁行业一直以满足内需和支撑国家经济发展为主要目标,并保持一定的钢铁产品出口参与国际竞争。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国家调整了部分钢铁产品进出口税收政策,作为抑制铁矿石价格快速上涨、控产能、减产量的政策组合,是国家经过全局平衡后作出的战略抉择,是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
本次进出口新政调整了部分钢铁产品关税,对生铁、粗钢、再生钢铁原料、铬铁等产品实行零进口暂定税率;适当提高了硅铁、铬铁、高纯生铁等产品的出口关税,调整后分别实行25%出口税率、20%出口暂定税率、15%出口暂定税率。
以2020年我国全年出口钢材5367.7万吨为例,调整前,出口量的约95%(5111万吨)采用13%出口退税率;调整后,保留出口退税的约占25%(1358万吨),其余70%(3753万吨)取消出口退税。
上述负责人表示,进出口新政可以给钢铁行业带来四大利好。
一是有利于增加进口铁素资源。对生铁、粗钢、再生钢铁原料等产品实行零进口暂定税率;适当提高硅铁、铬铁等产品的出口关税,有利于降低初级产品的进口成本。预计后续这些产品进口量将有所增加,有助于减少对进口铁矿石的依赖。
二是有利于改善国内钢铁供需关系。此次取消出口退税的一般钢铁产品多达146个,2020年出口量3753万吨,将促进这些产品出口转回国内市场,增加国内供给,有助于改善国内钢材供需关系。
三是有利于树立我国钢铁产品高质量的国际品牌形象。长期以来,我国钢材产品出口结构中,一般产品占比较高,此次取消一般产品出口退税,保留电工钢、汽车和家电用钢等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钢材产品出口退税,有利于我国高端产品继续参与国际竞争,为世界提供优良的高端产品,树立我国钢铁产品高质量的国际品牌形象。
四是有利于压减粗钢产量和降能减排。钢铁进出口政策调整是压减粗钢产量和保证有效供给的重要补充,有助于促进降低能源消耗总量和碳排放量,更有利于减少环境污染。
新政推动下钢铁进出口格局有望扭转
兰格钢铁研究中心的王国清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碳达峰背景下,增进口、降出口成为钢铁业必然调控方向。在王国清看来,除了发展低碳冶金技术,控产量是行业实现低碳减排的最直接的方式。
从钢材需求来看,2021年中国钢材需求继续增长。出于对中国各项经济刺激措施及建筑业和机械业的强劲表现,世界钢协预计中国的钢铁需求将在2021年增长3.0%。兰格钢铁研究中心测算2020年粗钢表观消费量为10.48亿吨,同比增长11%,则2021年中国钢铁需求增量在3000万吨以上。
王国清表示,要实现粗钢产量同比下降,在产降需增下供需缺口显而易见。因此只能通过减少出口、增加进口的方式来弥补控产背景下国内资源不足导致的供需缺口。初级产品进出口关税调整,有助于提升国内资源保障,随着出口退税取消,资源回归有望缓解国内供需紧张局面,有助于稳定钢价。
2021年一季度,我国钢铁进出口均保持同比增长态势。1-3月,我国累计出口钢材1768.2万吨,同比增长23.8%;累计进口钢材371.8万吨,同比增长17.0%;累计进口钢坯量234.55万吨,同比增长35.26%。兰格钢铁研究中心测算,在海外需求明显增长下,今年一季度中国净出口粗钢量已占去年全年的73%。“通过钢铁关税调整及出口退税取消,将有利于降低相关钢铁产品的进口成本,扩大钢铁资源进口,另外缩减相关产品出口,有助于我国钢铁进出口格局转变,粗钢净出口增长步伐放缓,长远来看或扭转为净进口局面,增加国内资源供应,支持国内压减粗钢产量,引导钢铁行业降低能源消耗总量,促进我国钢铁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王国清说。
钢协负责人也表示,钢铁行业要将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满足国内需求上,充分发挥进出口的补充和调剂作用,适应钢铁从净出口向进出口平衡和向净进口转变的新发展格局。同时,全行业更要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全力做好压减粗钢产量工作,促进钢铁行业加快转型升级和低碳绿色高质量发展。
3、2021钢材出口退税调整
7月29日最新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取消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的公告》,公告称,自2021年8月1日起,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此外,自2021年8月1日起,适当提高铬铁、高纯生铁的出口关税,调整后分别实行40%和20%的出口税率。
其实该消息早在7月中旬已放出风声,如今终于尘埃落定。
法律依据
《关于取消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的公告》规定 自2021年8月1日起,取消本公告所附清单列示的钢铁产品出口退税。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4、留抵退税重点行业
2022年增值税留抵退税新政解读
大家好!欢迎来到税务讲堂。我是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副司长刘运毛。为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发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2022年3月21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简称“14号公告”),明确了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同时,税务总局相应配套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以下简称“4号公告”),对相关征管问题进行明确。为方便广大纳税人更好地理解和享受政策,在这里我就有关2022年留抵退税新政的重点内容以及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解读。
一、关于留抵退税新政的主要内容
今年的留抵退税新政有三大特点:一是聚焦“小微企业和重点支持行业”;二是“增量留抵和存量留抵”并退;三是“制度性、一次性和阶段性”安排并举。具体来说,新政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埋咐,即在2022年对所有行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并按月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二是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对“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弯帆纯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六个行业符合条件的企业,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并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这里着重说明和强调五个问题:
第一,将先进制造业按月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的政策范围扩大到所有小微企业和六个重点行业,并作为一项长期性政策。第二,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在2019年4月1日前形成的存量留抵税额予以退还。这项存量留抵退税政策是一次性政策。这里的“一次性”,是指纳税人在获得存量留抵退税后,将不再有存量留抵税额。第三,2019年开始实施的普遍性留抵退税政策,设置了“连续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且第六个月不低于50万元”的退税门槛,此次对小微企业阶段性取消这一退税门槛,14号公告第一条中规定,执行期限为2022年12月31日前。第四,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的适用主体不仅指企业,还包括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个体工商户。第五,从政策分类及条件看,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和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的适用主体可能存在重叠,也就是说,某个纳税人,比如制造业小微企业,既可以适用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也可以适用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适用,其政策实施的效果是一样的。
二、关于留抵退税新政适用主体的确定
一是关于制造业等六个行业的确定。对于适用制造业等六个行业留抵退税政策纳税人的确定,延续了此前先进制造业留抵退税政策“从主”适用原则,按照纳税人的主营业务来判断纳税人是否满足行业相关条件,而非以纳税人登记的行业确定。也就是说,只要纳税人从事制造业等六个行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合计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即符合制造业等六个行业的主体条件。这里需要着重说明三个问题:
第一,关于销售额比重的计算区间。销售额比重根据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计算确定。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在计算销售额占比时,计算公式的分子为六个行业项下增值税销售额的合计数。第二,关于行业登记信息。对于纳税人六类收入占比超过50%,但纳税人登记的行业信息不属于这六个行业的,特别是六个行业中某类收入为该纳税人各类收入的最高值时,建议纳税人及时按轿型规定办理行业登记信息变更。第三,关于先进制造业留抵退税政策停止执行。在先进制造业增量留抵退税政策扩大到制造业等六个行业,并对存量留抵税额实施退税后,制造业等六个行业留抵退税政策已经完全覆盖了此前的先进制造业增量留抵退税政策。因此,新政实施后,先进制造业增量留抵退税政策同时停止执行。
二是关于企业规模的划型标准。目前,相关部门对外公布的划型标准主要有两个:一是由人民银行等5部门发布的《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按照“资产总额”这1项指标对金融业企业进行划型;二是工信部等4部委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采用“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三个指标中的一个或两个指标组合,分别对16类行业进行划型。此外,还有“教育”“卫生”等6类行业未纳入该划型标准。
为切实保障留抵退税政策落地落实,坚持规范统一和全覆盖的原则,留抵退税政策中采用了上述两个标准中的“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两个指标来确定企业规模。同时,对这两个标准中未设置“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指标的行业,以及未纳入两个标准划型的行业,明确划型标准如下:微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小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中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
这里着重强调三个问题:第一,资产总额指标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年末值确定。第二,营业收入指标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增值税销售额确定。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第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在划型指标的运用上,有的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指标,有的只需要满足其中一个指标即可,纳税人应根据其所处不同国民经济行业适用相应的划型指标。
三、关于留抵退税基本条件
2022年留抵退税新政延续了先进制造业增量留抵退税政策的基本退税条件,即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1)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2)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4)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这里需要说明三个问题:第一,这四项条件对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和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同样适用;第二,这四项条件对增量留抵退税和存量留抵退税同样适用;第三,新政出台后,《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的普遍性留抵退税政策,即老政策继续实施,相较于新政策,老政策除需同时符合这四项条件外,仍需要满足“连续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且第六个月不低于50万元”的退税门槛要求。
四、关于留抵退税额的计算
一是关于存量留抵税额和增量留抵税额。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是以留抵税额的余额为基础进行计算的,留抵税额包括增量留抵税额和存量留抵税额。
存量留抵税额,是指留抵退税制度实施前纳税人形成的留抵税额。在确定存量留抵税额时,以纳税人2019年3月底的期末留抵税额为标准值。如果纳税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2019年3月底的期末留抵税额,以2019年3月底数为存量留抵税额。如果纳税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年3月底的期末留抵税额,以纳税人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为存量留抵税额。需要注意的是,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
增量留抵税额,是指留抵退税制度实施后,即2019年4月1日以后纳税人新增加的留抵税额。如前所述,如果纳税人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大于2019年3月底的期末留抵税额,则增加部分即为增量留抵税额。需要注意的是,一旦纳税人获得存量留抵退税后,不再需要与2019年3月底的期末留抵税额进行比较,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即为增量留抵税额。
二是关于进项构成比例的规定。为简化操作,减轻纳税人核算负担,此次留抵退税新政策不区分存量留抵退税和增量留抵退税,均设置统一的进项构成比例。同时,计算取数区间也与老政策相同,统一设置为2019年4月1日至申请退税前。
需要说明的是,纳入进项构成比例计算的扣税凭证中,增加了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和纳入进项抵扣凭证范围的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作为进项构成比例计算公式的分子,且这一调整也同样适用于继续实施的老政策。
三是关于可退还的留抵税额。以纳税人当期的增量留抵税额或者存量留抵税额,乘以进项构成比例,即计算出纳税人当期可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或者存量留抵税额。
五、关于退税申请时间
今年的留抵退税新政策,区分增量和存量,聚焦关键时间节点,实行梯次分步退税。具体时间安排是:
(一)关于增量留抵退税。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均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按月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二)关于存量留抵退税。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和大型企业,分别可以自2022年4月、5月、7月和10月纳税申报期起申请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这里需要强调说明以下几个事项:第一,纳税人在申请留抵退税前,应先完成当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第二,留抵退税申请时间的一般规定是,纳税人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请留抵退税;同时,考虑到今年留抵退税涉及众多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为更好地服务纳税人,2022年4-6月申请留抵退税的时间已从纳税申报期内延长至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自2022年7月开始,申请留抵退税的时间恢复为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第三,延长4-6月留抵退税申请时间的规定,不仅适用于此次出台的新政策,同时也适用于继续实施的老政策。第四,存量留抵退税和增量留抵退税申请时间存在一定差异,为避免给纳税人造成不必要负担,如果符合规定的退税申请时间,纳税人可以同时申请存量留抵退税和增量留抵退税。比如,微型企业在2022年4月既可以申请存量留抵退税,也可以申请增量留抵退税,因此,微型企业在4月份完成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只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一次退税申请,即可同时申请存量留抵退税和增量留抵退税。第五,上述时间为申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的起始时间,纳税人在当期未申请的,以后纳税申报期也可以按规定申请。比如,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申请存量留抵退税,如果4月份未申请,5月及以后也可以提出退税申请。
六、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衔接
按照现行规定,纳税人不能同时适用留抵退税政策和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也就是说,享受过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的,不得申请留抵退税;已获得留抵退税的,也不得再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此次留抵退税力度加大后,可能有此前选择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的纳税人,希望重新选择留抵退税;同时也有纳税人在申请留抵退税时未考虑全面,也希望给予重新选择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的机会。针对上述纳税人关切,14号公告明确规定,纳税人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第一,纳税人需在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已退税款的缴回。第二,纳税人必须在将需缴回的留抵退税款全部解缴入库以后,才能转入进项税额继续抵扣;未全部缴回入库的,不得转入继续抵扣。
七、关于留抵退税征管规定
2019年建立留抵退税制度时,税务总局配套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以下简称20号公告),对留抵退税申请、受理、审核、退库等全环节流程相关征管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此次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并未对现行退税办理流程作实质性调整。分环节看,具体规定如下:
一是关于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环节。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时,只需要提交一张《退(抵)税申请表》,这张申请表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当面提交,也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网上提交。结合新政策内容,《退(抵)税申请表》的填报内容做了相应调整,增加了部分栏次,调整了部分栏次表述,同时,为便利纳税人申请退税,各地电子税务局已实现《退(抵)税申请表》中大部分数据的预填功能,纳税人也可以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预填内容进行修改,最后进行确认,即可提交退税申请。
二是关于核准留抵退税环节。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的留抵退税申请后,将按规定进行退税审核,并根据不同情况出具审核结果。第一种情形是,纳税人符合全部退税条件,且未发现任何风险疑点及未处理事项,准予留抵退税。第二种情形是,纳税人不符合留抵退税的一项或多项条件的,不予留抵退税。第三种情形是,虽然纳税人符合留抵退税条件,但存在风险疑点或相关未处理事项的,将暂停办理留抵退税,并对相关风险疑点进行排查,对未处理事项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再按规定继续办理留抵退税。
三是关于开具税收收入退还书环节。当税务机关作出准予退税的决定后,将相应开具税收收入退还书,并发送给同级国库部门。
四是关于税款退库环节。国库部门收到税务机关发送的税收收入退还书后,按规定进行退库审核,审核通过后,将退税款退付到纳税人指定的账户上。 我今天讲解的全部内容,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