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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抵税额退税需要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 2023-04-14 06:47:28

1、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请留抵退税

1.从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6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蠢逗大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者虚带竖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5.自2019年指凯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或先征后返(退)政策。

2、存量留抵税额退税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存量留抵税额退税条件是什么:一共有五个条件。一是从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二是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三是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四是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五是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或先征后返退政策。留抵退税就是把增值税期末未抵扣完的税额退还给纳税人。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会形成留抵税额。留抵税额主要是纳税人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在时间上不一致造成的,如集中采购原材料和存货,尚未全部实现销售资期间没有收入等。此外,在多档税率并存的情况下,销售适用税率低于进项适用税率,也会形成留抵税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留抵税额退税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留抵退税就是把增值税期末未抵扣完的税额退还给纳税人。增值税实行链条抵扣机制,以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其中,销项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是指购进原材料等所负担的增值税额。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会形成留抵税额。 留抵税额主要是纳税人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在时间上不一致造成的,如集中采购原材料和存货,尚未全部实现销售;投资期间没有收入等。此外,在多档税率并存的情况下,销售适用税率低于进项适用税率,也会形成留抵税额。 国际上对于留抵税额一般有两种处理方式:允许纳税人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或申请当期退还。同时,允许退还的国家或地区,也会相应设置较为严格的退税条件,如留抵税额必须达到一定数额;每年或一段时期内只能申请一次退税;只允许特定行业申请退税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4、进项税额留抵退税条件

1.条件一: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漏升者B级;

2.条件二: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3.条件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4.条件四: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此外,今返源老年大规模留抵裂睁退税主要原因是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的需要和有利于完善现代增值税制度。而今年继续将小微企业和制造业作为重点支持领域,就是直接给这些企业增加现金流,帮助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增强他们发展的底气、勇气和信心。

5、留抵退税的5个条件

1、自上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自上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此外,

小规模纳税人主要有三种征收方式:查账征收、查定征收和定期定额征收。

查账征收: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提供的账表所反映的经营情况,依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税款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单位。

查定征收: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从业人员、生产设备、采用原材料等因素,对其产制的应税产品查定核定产量、销售额并据以征收税款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账册不够健全,但是能够控制原材料或进销货的纳税单位。

定期定额征收:税务机关通过典型调查、逐户确定营业额和所得额并据以征税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无完整考核依据的小型纳税单位。

6、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条件

增值税留抵退税基本条件
2022年留抵退税新政延续了先进制造业增量留抵退税政策的基本退税条件,即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
(1)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2)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4)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这里需要说明三个问题:
第一,这四项条件对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和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同样适用;
第二,这四项条件对增量留抵退税和存量留抵退税同样适用;
第三,新政出台后,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的普遍性留抵退税政策,即老政策继续实施,相较于新政策,老政策除需同时符合这四项条件外,仍需要满足“连续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且第六个月不低于50万元”的退税门槛要求。
存量留抵税额,是指留抵退税制度实施前纳税人形成的留抵税额。在确定存量留抵税额时,以纳税人2019年3月底的期末留抵税额为标准值。如果纳税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2019年3月底的期末留抵税额,以2019年3月底数为存量留抵税额。
拓展资料:纳入进项构成比例计算的扣税凭证中,增加了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和纳入进项抵扣凭证范围的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作为进项构成比例计算公式的分子,且这一调整也同样适用于继续实施的老政策。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7、增值税留抵退税条件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纳税人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节选)

 八、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二)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三)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四)纳税人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五)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办理免抵退税后,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六)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按照本条规定再次满足退税条件的,可以继续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但本条第(一)项第1点规定的连续期间,不得重复计算。

 (七)以虚增进项、虚假申报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八)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中央、地方分担机制另行通知。

8、留抵退税的五个条件

留抵退税,其俗称是”增值税留拍歼抵税代理出口退税特惠”换句话说,如今不能,仅有未来才袭槐冲可以扣减”进行”所得税,提早退还。

留抵退税的五个条件

1.自去年4月税款属期起,持续半年(月度纳税,持续2个月度)增加量税款小于零,第6个月增加量税款不明备少于50万;

2.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或B级;

3.申报退税前36个月无产生骗领代理出口退税、或者虚开发票的;

4.申报退税前36月已因逃税被税务部门惩罚2次以上;

5.自去年4月1日起不享受即征即退即退.先征后退(退)政策。

留抵退税的风险

1.没按规定核查企业出口退税资质,应发觉未找到公司分类不正确,造成多留抵退税。

2.不落实增值税留抵管理制度,未核查总资产的,理应核查、主营业务收入、行业类别等信息,应发觉未找到企业分为不正确,造成多代理出口退税。

3.中小型企业根据少报主营业务收入,按中小企业申报退税,进而多留抵退税。

4.不落实增值税留抵管理制度,未核查总资产的,理应核查、主营业务收入、行业类别等信息、应发觉未找到企业分为不正确、造成多代理出口退税。

5.根据现金交易、微信个人账号、个人银行卡扣减销售款等、减少销项税、虚假申报。

6.根据申请注册空壳子一般纳税人公司违法享有低税或免税特惠迁移销售额

7.企业通过将车辆运输租给本人,本人扣减车子房租,瞒报销售额,减少销项税,骗领留抵退税。

9、2022留抵退税的5个条件

一、办理条件

按照规定办理留抵退税的小微企业、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2、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4、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二、办理对象

1、小微企业以及制造业

2、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对于小微企业,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微型企业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小型企业从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对于符合条件的六个行业,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中型企业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大型企业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