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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根据报关单退税

发布时间: 2023-04-12 13:54:37

1、电子口岸中出口退税具体的操作流程是什么?

电子口岸出口退税操作指南:

1、传输出口报关单结关信

企业报关单审结后,海关系统自动向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发送报关单已结关信息。

2、查询结关信息

企业操作员登录本系统查询已结关报关单信息。

3、打印纸制出口退税报关单

企业根据已结关报关单信息,前往海关打印纸制出口退税报关单。

4、传输出口退税报关单数据

海关系统将所有已打印出口退税报关单的报关单数据传输至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5、确认报送

企业登录本系统查询出口退税报关单数据,并提交报送申请。

6、传输出口退税报关单数据

企业提交报送申请后,系统将企业确认的出口退税报关单电子数据传输至国税局。

7、出口退税操作

企业持相关纸面单据向主管国税局申请出口退税,国税局查询本系统传输的出口退税报关单数据,核对企业的纸面单据,进行出口退税操作。

(1)如何根据报关单退税扩展资料

电子口岸中的出口退税系统是针对出口退税报关单(即出口报关单退税证明联)的联网核查系统。系统将海关总署从各口岸海关采集的出口退税报关单电子底帐数据保存在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在企业确认后,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再将该电子底账数据传送给国税总局,国税总局收到后通过网络下发给各地国税局供具体操作人员查询。

为国税局进行出口退税操作提供了可靠的电子依据,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执法的准确性,为纳税人办理出口退税提供良好的外部数据环境,同时有效地杜绝了利用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实行骗税的不法行为。

2、出口退税的操作明细流程?

1、报关单向海关购买取得,出口货物纸质报关单为一式六联,分别是:海关作业联、海关留存联、企业留存联、海关核销联、证明联(出口结汇用)、证明联(出口退税用)。报关并经海关签证后退回出口企业两联—出口结汇联(白色)和退税证明联(黄色)。

报关单须在90天内申报出口退税,否则会计账务上按出口转内销处理。

2、核销单向外汇管理局取得,“出口收汇核销单”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发,核销单为一张三联式,核销单左第一联存根外汇管理局存,中第二联核销后企业留存,右第三联核销后撕下来做出口退税联报税务局使用。出口单位和受托行及解付行填写,海关凭此受理报关,外汇管理部门凭此核销收汇的有顺序编号的凭证(核销单附有存根)。

先进入出口收汇/核销单申领,申领成功后,去外管局领取纸质核销单。领完核销单进入出口收汇/口岸备案中进行口岸备案,备案成功后去海关报关,货物出口海关打印出报关单后进入出口收汇/企业交单中输入核销单号码查找出该核销单及对应的报关单,然后进行交单,交单成功后5天左右去外管局核销,交单同时也可以进入出口退税/数据报送中做报送,报送成功后5天左右可以去国税办退税。

(附:1.进入中国电子口岸,点击出口收汇,选择企业交单,输入核销单号,选择交单,报送到外管局,退出界面。2.进入出口退税,选择数据报送,输入相应的报关单号,选择要报送的数据,报送到国税局。这是一般出口在电子口岸基本的操作流程)。

出口收付汇核销单规定“核销日期”一般不超过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180天(远期结汇除外)。

3、出口货物退税的流程,出口货物的退税申请。出口货物在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处理以及经过退税机关的退税鉴定的基础上,出口企业按退税期限,可按照“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要求生成《出口货物退税进货凭证申报表》、《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并填写《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连同有关退税凭证及申报数据,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退税。

(2)如何根据报关单退税扩展资料: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中货物输出国对输出境外的货物免征其在本国境内消费时应缴纳的税金或退还其按本国税法规定已缴纳的税金(增值税、消费税)。这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的、并为各国所接受的一种税收措施,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进行公平竞争。

根据国际社会通行的惯例和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并参考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中国制定并实施了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以及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凭有关凭证按月报送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出口退税主要实行两种办法:

1.对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税和退税的办法,即对出口货物销售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出口货物在前各个生产流通环节已缴纳增值税予以退税;

2.对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对出口货物本道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出口货物所采购的原材料、包装物等所含的增值税允许抵减其内销货物的应缴税款,对未抵减完的部分再予以退税。

出口退税的税款实行计划管理。财政部每年在中央财政预算中安排出口退税计划,同国家税务总局分配下达给各省(区、市)执行。不允许超计划退税,当年的计划不得结转下年使用。

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全部实行计算机电子化管理。通过计算机申报、审核、审批,从2003年起启用了“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对企业申报退税的报关单、外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实现了与签发单证的政府机关信息对审的办法,确保了申报单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一张报关单不同供货商多个商品怎么申报退税?

您好,您这边是一张报关单几张发票呢
那么,就把报关单分开 :报关单号依然是报关单号+0001,只是数量先录入3(和相应的发票对应,金额也相应变化USD30-----USD100/10*3来计算)
第二次录入同上,数量录入7---(与第二张发票对应)
发票是两张,相当于进货是两张发票。进货就要录入两次,一次对应一张发票,但报关单号都是同一单号+0001
而且这个出口退税是根据报关单录入,在录出口信息时,出口发票号可以多个录一起

4、如何办理出口退税?

下面是必须的流程

一,核销和退税申报所需资料:
收汇核销所需资料:
1, 核销单
2, 报关单(出口收汇专用联),前提已以电子口岸交单
3, 银行结汇水单
4, 出口收汇核销表(一式两份)
退税申报所需资料:
1, 核销单(退税专用联,已核销过)
2, 报关单(退税专用联),前提是在电子口岸下的出口退税子栏目下已交单
3, 进项发票(已认证)
4, 出口发票(有些地方不用附此单证)
以上四种资料把报关单顺序,外加封皮封底装订
另外所需三表一盘:
此步操作,可看另外一置顶贴,外贸退税9。0系统的操作方法,操作完成后,可以打印出以后表格和导出U盘
1, 出口退税汇总表(一份)
2, 出口退税出口明细表(三份)
3, 出口退税进货明细表(三份)
4, 转为正式申报后生成的资料导入U盘
二,出口的大概流程
1, 申领核销单
2, 核销单网上进行口岸备案,做报关资料(箱单,发票,报关委托书,一般贸易的报关单,核销单等给货代,以便报关)
3, 拖箱,工厂装柜(在这里要特提一点,大多数的是FOB成交价,客户指定货代,一般情况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不要用指定货代来拖柜,他们的费用高的吓死人,你可以自行拖柜)
4, 起运
5, 在中间的这一段时间内,为了退税能及进行,可以让工厂及时开票,认证,催汇,催单等操作
6, 单证退回后,先进行核销单和报关单电子口岸交单工作(也可以不等退回,先行操作,企业可自行选择)
7, 核销
8, 退税
三,出口退税的时间和单证之间的联系
一般正常的操作流程是认证发票---银行结汇(出具水单)---核销----退税
但是在现实过程中总是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造成不能按这个步骤走,比如说:
1, 不能及时收汇
这里面有多种操作方法,大概说一下,
一个是没有及时收汇可以从别的水单进行拆借,
二个是大多数地方在没有核销的情况下,是可以在90天内先行进行退税申报,以免超期,这叫单证不全申报,等以后核销单核过之后再补上,也是可行的
要注意一点:核销的期限是报关出口后180天内,如果180天没有及时收汇,就算你前期进行退税申报,也是余事无补,也要视同内销征税,所以及时收汇,催汇也是比较重要的
时间关系:
1退税申报期:90天
2核销期:180天
3发票认证期:90天,但是外贸企业有个不成文的规定,是开票后30天内要进行发票认证
四,单证备案
退税申报后,在15天内要及时进行单证备案,所需单证如下:
1单证备案明细表
2提单
3托单
4场站收据
5购货合同
有些地方特别要求外加两样东西:一个是报关单复印件,出口明细表
然后外加封皮装订,放司备查

5、外贸企业如何申报退税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流程
一、外贸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日内,准备以下出口退税单证,用于出口退税申报。主要包括:
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2、出口形式发票(INVOICE);
3、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并应自开票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认证手续)或分批单;
4、外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联);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外贸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后,及时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并登录电子口岸,查询比对出口信息与纸质报关单是否一致。若一致,应在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00至下午16:00向国税局提交电子信息。

三、根据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使用指定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软件录入出口退税信息,生成出口退税申报数据,传递至软盘。

四、整理、装订出口退税报表、单证成册,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办理出口退税正式申报。若申报数据准确、单证无误、报表一致,则通过审核,转入审批环节;若存在需要调整、更正的数据或单证及报表,则应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处理。

五、对于已经审批完毕的出口货物,主管税务机关将按法定程序办理退库手续。外贸企业应根据银行退转的出口退税退付凭证进行账务处理,至此申报完毕。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录入的操作流程基本要求:
1、申报软件: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0.0版(该软件从本网站下载、安装,并进行系统维护,之后方可操作使用)
2、申报系统安装路径:c:/出口退税/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0.0版
3、拷取或下载认证发票信息的保存路径:A:/出口退税/认证发票信息
4、网上下载预审反馈信息的保存路径:c:/出口退税/审核反馈信息(注:以上内容可以根据个人习惯自行设置,出口退税税种仅指增值税,以下仅指出口退税申报而不包括单证申报,由于出口退税远程申报系统和出口退税申报软件的不断更新,以下内容可能会存在变动的地方,请注意查询最新通知。)

第一步:进入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0.0版,所属期为200901
第二步:录入出口退税出口明细数据:
选择“基础数据采集/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
点击“新增”,关联号:2009010001(共10位200901为年月00001为录入序号),
部门代码、部门名称:企业没有分部核算,则此为空
申报年月:当月申报的批次数。第1次申报为01(2位),也可输入1后回车生成
申报批次:当月申报的批次数。第1次申报为01(2位),也可输入1后回车生成
序号:同一关联号下多项进货的顺序号,0001(4位),也可输入1后回车生成
进料登记册号:非进料加工业务,此处为空
出口发票号:出口形式发票(INVOICE)的号码
报关单号:报关单上海关编号的后9位+0+报关单上列示的出口商品项号(01)共12位
出口日期: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
美元离岸价:出口商品的出口美元离岸价,币种及成交方式不一致的,需要换算。
核销单号:见报关单上的批准文号
商品代码:出口商品的商品编号
商品名称:系统根据以上商品编号自动生成
单位:系统根据以上商品编号自动生成
出口数量:报关单上出口商品的数量
实退税数量:系统自动生成
平均单价:同上
出口进货金额:同上
退税率:同上
退增值税税额:同上
退消费税税额:同上
代理证明号:“代理出口证明”的编号+01
远期收汇证明:远期收汇证明的编号

第四步:录入出口退税购进明细数据
选择“基础数据采集/进货明细申报数据录入”,点击“增加”
关联号:2009010001(10位)
税种:V(此处仅指增值税)
部门代码、部门名称:企业没有分部核算,则此为空
申报年月:系统根据所属期自动填,如2009年1月,则填200901(6位)
申报批次:当月申报的批次数。
第1次申报为01(2位),第2次申报为02,依次类推
序号:同一关联号下多项进货的顺序号,0001(4位),依次类推
发票号码: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右上角的数字(8位),回车后自动生成以下项目 发票代码:系统根据读入的认证发票信息自动生成
进货凭证号:同上 分批批次:同上供货方纳税号:同上.
发票开票日期:同上
商品代码:此票货物对应出口报关单上的编号,回车后自动生成以下项目
商品名称:系统自动生成单位:同上
数量:根据购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分批单位上本次申报数量来填写,注意保证单位同以上单位一致
计税金额:系统根据读入的认证发票信息自动生成,如果是分批单时,此处要填分批单上本次申报金额。
法定征税税率:同上税额:同上退税率:系统自动生成可退税额:同上专用税票号:无则空
第五步:初审

6、出口退税流程怎么操作

法律分析:出口退税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进出口贸易公司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进行退税申报,申报成功后另存入U盘备份;进出口贸易公司准备出口退税纸质材料(具体见出口退税资料封底)并带U盘到国税局申报;进出口贸易公司等国税局电话通知拿退税批复;进出口贸易公司等国税局电话通知,携带退税皮肤以及公司公章及印鉴章去国税局办理退税申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7、出口退税流程

出口退税操作流如下:

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出口退税条件有哪些

出口退税条件有: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二)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三)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四)转让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五)从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报关退税流程及步骤

一、正面回答
报关退税流程及步骤:
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二、分析详情
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作为国际通行惯例,出口退税可以使出口货物的整体税负归零,有效避免国际双重课税。一是退还进口税,即出口产品企业用进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产品出口时,退还其已纳的进口税;二是退还已纳的国内税款,即企业在商品报关出口时,退还其生产该商品已纳的国内税金。出口退税,有利于增强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为世界各国所采用。
三、报关退税需要具备的条件有什么
1、 必须经营出口产品业务,这是企业申办出口退税登记最基本的条件;
2、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简称,是企业或组织是合法经营权的凭证;
3、必须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单位,具有法人地位,有完整的会计工作体系,独立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资金平衡表,并在银行开设独立帐户,可以对外办理购销业务和货款结算。

9、报关退税流程及步骤

法律分析:一般出口报关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申报: 1.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在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备齐出口货物后,即应当向运输公司办理租船订舱手续。 准备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或委托专业(代理)报关公司办理报关手续。 2..需要委托专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的企业,在货物出口之前,应在出口口岸就近向专业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办理委托报关手续。 接受委托的专业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要向委托单位收取正式的报关委托书,报关委托书以海关要求的格式为准。 3.准备好报关用的单证是保证出口货物顺利通关的基础。 一般情况下,报关应备单证除出口货物报关单外,主要包括: 托运单(即下货纸)、发票一份、贸易合同一份、出口收汇核销单及海关监管条件所涉及的各类证件。 申报应注意的问题 报关时限是指货物运到口岸后,法律规定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的时间限制。 出口货物的报关时限限为装货的24小时以前。 不需要征税费、查验的货物,自接受申报起1日内办结通关手续。 2.查验: 验是指海关在接受报关单位的申报并已经审核的申报单位为依据,通过对出口货物进行实际的核查,以确定其报关单证申报的内容是否与实际进出口的货物相符的一种监管方式。 1.通过核对实际货物与报关单证来验证申报环节所申报的内容与查证的单、货是否一致,通过实际的查验发现申报审单环节所不能发现的有无瞒报、伪报和申报不实等问题。 2.通过查验可以验证申报审单环节提出的疑点,为征税、统计和后续管理提供可靠的监管依据。 海关查验货物后,均要填写一份验货记录。 验货记录一般包括查验时间、地点、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名称、申报的货物情况,查验货物的运输包装情况(如运输工具名称、集装箱号、尺码和封号)、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等。 需要查验的货物自接受申报起1日内开出查验通知单,自具备海关查验条件起1日内完成查验,除需缴税外,自查验完毕4小时内办结通关手续。 3.征税: 根据《海关法》的有关规定,进出口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均应征收关税。 关税由海关依照海关进出口税则征收。 需要征税费的货物,自接受申报1日内开出税单,并于缴核税单2小时内办结通关手续。 4.放行: 1.对于一般出口货物,在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如实向海关申报,并如数缴纳应缴税款和有关规费后,海关在出口装货单上盖“海关放行章”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凭以装船起运出境。 2.出口货物的退关:申请退关货物发货人应当在退关之日起三天内向海关申报退关,经海关核准后方能将货物运出海关监管场所。 3.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 海关放行后,在浅黄色的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上加盖“验讫章”和已向税务机关备案的海关审核出口退税负责人的签章,退还报关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