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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个人收入退税什么时候

发布时间: 2023-04-09 13:26:55

1、2021年个人所得税退税什么时候开始

法律分析:今年个人所得税退税将于3月1日(星期二)开始,大家可以进入去年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题页面提前准备。个人所得税退税其实是针对上一年度的全部所得计入综合所得税之后(也就是你去年的全部收入),再扣除掉专享附加扣除等项目之后,就会产生一笔退税费用,是由用户在申请之后,由国家将退税金额退回至个人账户。另外,很多公司在发放年终奖的时候是属于单独计税的,这样一来也会产生一部分退税金。申请退税的要求:1.一是必须提供在中国办理的银行账户。2.二是经税务机关审查,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受理年度汇算的个税APP办理退税。一般先会对个人年度收入和缴纳税费等情况进行审查,若是有退税金额的,在条件申请后一周之内就会退税到留有的银行卡账户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2、个人所得税退税截止日期

2021年人所得税退税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截止。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 纳税人办理2019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2020年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3、2021年个税退税什么时候开始

2021年个税退税3月1日开始,退税截止时间是6月30号。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上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上年已预缴税额依据税法规定,上年度汇算仅计算并结清本年度综合所得的应退或应补税款,不涉及以前或往后年度,也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
(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四)纳税人申请退税。
纳税人申请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银行账户,并在汇算清缴地就地办理税款退库。
汇算清缴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4、个人所得税几月份可以申请退税

3月1日至6月30日,迎来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简单来说,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2021年度终了后,纳税人需要汇总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的收入让稿猛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年度汇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目前,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不同于去年,为提升办税效率,今年税务敬伍部门推出预约办税服务,纳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15日之间办理汇算,可在规定日期内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3月16日至6月30日无需预约,可随时登录办理。
退税是国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将纳税人去年上缴的税退还给纳税人,只要纳税人满足相应条件并且年收入达到一定标准,就会计算应该退给纳税人多少钱。
哪些人需要办理?
一是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二是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纳税年度内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年度汇算。
法律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坦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