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留抵退税怎么填增值税申报表
近期不少纳税人来电咨询增值税留抵退税申报表填写流程,今天小编就大家较为关心的填报流程梳理了操作指南,快来看看吧~问:4月办理了留抵退税且当月已收到税款,本月申报4月所属期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时,如何申报填写留抵退税税额?附加税费计税依据可以扣除该部分退税吗?
答:纳税人自收到留抵退税之日起,应当在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计税依据中扣除。以税务机关核准退还的留抵税额冲减期末留抵税额,并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相应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并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需要提醒的是留抵退税额仅允许在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确定的计税依据中扣除。当期未扣除完的余额,在以后纳税申报期按规定继续扣除。详细操作流程如下↓
操作流程
1.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的待办】-【申报】,确认所属期等信息无误,进入申报。
2.进入申报主界面后,点击【数据初始化】。
3.填报《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项税额明细)》,点击【保存】。
4.切换报表,打开《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5.填报《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填列或通过数据准备区,导入当期勾选抵扣进项税额。
注意:税务机关核准的已退还的留抵税额,会自动列示在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做进项转出。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
6.根据经营情况如实填列《附列资料(三)(四)》、《应税服务减除项目清单》、《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等附表并保存。
7.填列《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可以看到 “上期结存可用于扣除的留抵退税额”自动填列已退还的留抵税额,允许纳税人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
注意:当期的附加税费的计税依据不足以抵扣全部留抵退税额,当期未扣除完的余额,在以后纳税申报期按规定继续扣除。
8.切换至主表,核对无误后保存,最后点击【申报】。
THE END
2、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怎么填
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填制报送《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那你知道增值税申报表怎么填呢?下面Sara我给大家分享了增值税申报表填表要求,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增值税申报表怎么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填制报送《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见附表2-1及附表2-2),增值税申报表怎么填呢?增值税申报表填表说明如下:
(1)"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2)"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的具体日期。
(3)"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4)"所属行业栏,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最细项进行填写。
(5)"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6)"法定代表人姓名栏,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7)"注册地址栏,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所注明的详细地址。
(8)"营业地址栏,填写纳税人营业地的详细地址。
(9)"开户银行及账号栏,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账户号码。
(10)"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栏,按税务登记证填写。
(11)"电话号码栏,填写纳税人注册地和经营地的电话号码。
(12)"一般货物及劳务是指享受即征即退的货物及劳务以外的其他货物及劳务。
(13)"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
(14)"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
(15)"应税货物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
(16)"应税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17)"纳税检_调整的销售额栏数据www.cyoNe.com.cn/,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适用税率计算调整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但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经税务稽_发现偷税的,不得填入"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部分,而应将本部分销售额在"一般货物及劳务栏中反映。
(18)"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的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包括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调整的销售额。
(19)"其中:纳税检_调整的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_、并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调整的销售额,但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经税务稽_发现偷税的,不得填入"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部分,而应将本部分销售额在"一般货物及劳务栏中反映。
(20)"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执行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21)"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直接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
额用负数表示),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
(22)"免税货物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直接免征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
(23)"免税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直接免征增值税劳务的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劳务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
(24)"销项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征的销项税额。该数据应与"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方"销项税额专栏本期发生数一致。
(25)"进项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该数据应与"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进项税额专栏本期发生数一致。
(26)"上期留抵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留抵税额数,该数据应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月初余额一致。
(27)"进项税额转出栏数据,填写纳税人已经抵扣但按税法规定应作进项税转出的进项税额总数,但不包括销售折扣、折让,销货退回等应负数冲减当期进项税额的数额。
(28)"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栏数据,填写退税机关按照出口货物免、抵、退办法审批的应退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29)"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栏数据,填写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_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30)"应抵扣税额合计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应抵扣进项税额的合计数。
(31)"实际抵扣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实际抵扣的进项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32)"按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算并应缴纳的增值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33)"期末留抵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在本期销项税额中尚未抵扣完,留待下期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该数据应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月末余额一致。
(34)"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并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纳税检_应补缴税额。
(35)"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36)"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37)"应纳税额合计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应缴增值税的合计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38)"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
(39)"实收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退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实际收到税务机关退回的,因开具《出口货物税收专用缴款书》而多缴的增值税款。该数据应根据"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方本期发生额中"收到税务机关退回的多缴增值税款数据填列。"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40)"本期巳缴税额栏数据,是指纳税人本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本期人库的_补税款。"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41)"分次预缴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分次预缴的增值税额。
(42)"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销售出口货物而开具专用缴款书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增值税额。
(43)"本期缴纳上期应纳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上缴上期应缴未缴的增值税款,包括缴纳上期按简易征收办法计提的应缴未缴的增值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44)"本期缴纳欠缴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欠税额,但不包括缴纳入库的_补增值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45)"期末未交税额(多缴为负数)栏数据,为纳税人本期期末应缴未缴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纳税检_应缴未缴的税额。"本年累计栏与"本月数栏数据相同。
(46)"其中:欠缴税额(>0)栏数据,为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已形成欠税的数额。
(47)"本期应补(退)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本期应纳税额中应补缴或应退回的数额。
(48)"即征即退实际退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符合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规定,而实际收到的税务机关返还的增值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49)"期初未缴查补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未缴_补税额。该数据与"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栏数据之和,应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期初余额一致。"本年累计栏数据应填写纳税人上年度末的"期末未缴查补税额数。
(50)"本期入库查补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而实际入库的增值税款,包括:①按适用税率计算并实际缴纳的_补增值税款;
②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并实际缴纳的查补增值税款。"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51)"期末未缴查补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纳税检查本期期末应缴未缴的增值税额。该数据与"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栏数据之和,应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期初余额一致。"本年累计栏与"本月数栏数据相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第六条凡从事生产、经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其他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税务机关规定不需办理税务登记者外,应当在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第八条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应提出申请登记报告和有关批准文件,同时提供有关证件。主管税务机关对前款报告、文件、证件审核后,予以登记,发给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只限纳税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税务登记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地址、所有制形式、隶属关系、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以及其它有关事项。
3、增值税申报表及其附加税申报表怎么填写?
填表说明:
1、“发票起止号码”是指填写在本张表格中的发票(包括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起始及截止号码。
2、“(共 页、第 页)”分别是指《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共有几页,本张表格是其中的第几页。
3、《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明细表》的“发票类别”栏: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机稽核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4]134号文件)规定的编码填写。
即:第一位代表发票版本的语言文字,分别用1、2、3、4代表中文、中英文、藏文、维文;第二位代表是几联发票,分别用4、7表示四联、七联;第三位代表发票的金额版本号,分别有1、2、3、4表示万元版、十万元版、百万元版、千万元版,第三位为0表示电脑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的“发票类别”栏空格不填。
4、“购货单位名称”栏应填写全称。
5、“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应按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具体名称填写。
6、“销售额”栏填写用不含税价格计算的销售额。纳税人如果使用普通发票,在填写本栏时应将其票面上的销售额价税分离,分别填写相应栏目。
7.“不开发票销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栏填写内容包括视同销售及价外收入等不开发票销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
申报办法:
新申报办法主要调整内容:
1 、不改主表格式,通过重新设计、调整或增加附表的方式,实现营改增的相关政策,不影响地方收入。
2 、按货物劳务与应税服务销项税额比例直接划分应纳税额、从而间接划分本期应补退税额的方法,实现会统部门的税款分别开票、分别入库需要。
3、调整的内容充分满足营改增业务申报的实际需要。
4、试点地区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均按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办法进行纳税申报。
5 、附表一、二相关栏次的填报不再实行报税系统,认证信息系统数据直接导入,必须由企业自己填报。
4、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怎么填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以下简称“20号公告”),明确自2021年8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下简称“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启用新版申报表。笔者以增值税申报表为例,提示相关填报要点。
一般纳税人申报表,新增“附加税费”行次
将增值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并将申报表改名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是一般纳税人申报表最明显的变化。在新版增值税申报表中,主表增加“附加税费”第39~41行,分别为“城市维护建设税本期应补(退)税额”“教育费附加本期应补(退)费额”和“地方教育附加本期应补(退)费额”,并增加了一张附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
纳税人填写完增值税主、附表后,系统会根据纳税人填写的增值税申报信息,自动在《附加税费情况表》栏次生成本期附加税费申报信息。纳税人只需查看有关信息是否有误,如有误需要及时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更改。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80号)规定,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因此,有留抵退税的纳税人,附加税费的计算要减去退还的留抵税额。
举例来说,甲企业为按月申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位于市区,2021年7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80万元,6月办理留抵退税30万元,那么,甲企业当期缴纳附加税费=(80-30)×(7%+3%+2%)=6(万元)。
填报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关注附加税费优惠
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变化类似,《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适用)》主表增加了第23~25行,行次名称同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同时,增加了一张附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二)》(附加税费情况表)。
需要注意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在填报申报表时,应关注税费优惠的规定。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因此,小规模纳税人最高可以享受减半征收附加税费的优惠。笔者建议小规模纳税人,结合所在地区关于附加税费的优惠,准确填报申报表。
例如,乙企业为按月申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位于市区,2021年7月应缴纳增值税为1万元,且乙企业所在地区的附加税费按50%减半征收,那么,乙企业当期缴纳附加税费=1×(7%+3%+2%)×50%=0.06(万元)。
乙企业在申报时,需要先完成增值税申报信息填报,然后系统会根据纳税人填写的增值税申报信息,自动在《附加税费情况表》有关栏次生成本期附加税费申报信息,包括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征政策”栏第6列和第7列相关栏次填列减征比例和减征额。其中,第7列“城市维护建设税”栏填写减征额350元;“教育费附加”栏填写减征额150元;“地方教育附加”栏填写减征额100元。
关注“异常凭证转出进项税额”填报要求
新版增值税申报表,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3行“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拆分为第23a行“异常凭证转出进项税额”和第23b行“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以下简称“76号公告”)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以下简称“38号公告”)规定,走逃(失联)企业存续期间开具的符合特定条件的发票纳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以下简称“异常凭证”)范围。
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列入异常凭证范围的,尚未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暂不允许抵扣;已经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因此,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已经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填报第23a行“异常凭证转出进项税额”。
同时,76号公告和38号公告都规定,纳税人对税务机关认定的异常凭证存有异议,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实,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或出口退税相关规定的,纳税人可继续申报抵扣或者重新申报出口退税。对应到申报表填报,异常凭证转出后,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允许继续抵扣的,纳税人重新确认用于抵扣的,在第23a行填入负数。
值得注意的是,38号公告规定,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且已申报抵扣的,可自接到税务机关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实,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也就是说,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在等待核实期间,可以暂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也不需要将对应专用发票已抵扣税额填入第23a行。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若逾期未提出核实申请,或者提出核实申请但经核实后,确定需要转出相应进项税额,则应在第23a行填写相应数额。
5、附加税申报表怎么填写
法律分析:1.登陆进入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申报,再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2.之后点击地方教育附加、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三大报表中任意申报表后面的填写申报表。3.进入报表填写界面,在第1列中填写增值税税款。4.填写好之后,第7列会自动计算出附加税税款。5.然后点击右上申报。6.页面弹出提示,点击确定。7.页面弹出申报成功,点击缴款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6、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怎么填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的填写如下:
1、“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2、“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纳税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
3、“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名称全称;
4、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填写本期销售货物及劳务、发生应税行为适用3%征收率的不含税销售额,不包括应税行为适用5%征收率的不含税销售额、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下同)和销售旧货的不含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出口免税销售额、查补销售额,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7、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怎么填
自2021年8月1日起,增值税模局败、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启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接下来对小规模纳税人附加税费申报表的填报方法进行说明,请见下文内容。1、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页面,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
2、选择按期应申报,在申报列表中选择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点击右腊伏侧的填写申报表。
3、进入申报页面,首先在主表中完成本期应补税额的填列。
4、选择附加税费情况表,表中计税依据由主表数据自动导入,本期应纳税额由系统自动计算。
5、如果企业可以享受附加税减免事项,需选择减免性质代码,由系统自动计算附加税减免税。
6、系统自动旦颤计算附加税本期应补税额,附加税费情况表填写完成。
7、最后,附加税费情况表中的计算结果自动导入到主表中,点击申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