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专项扣除怎么退税
法律分析: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一)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由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扣缴义务人进行书面确认,补充提供其2019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二)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扣缴义务人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橘知毁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申报信息存在圆备错误的,可以要求扣缴义务人或受托人办理更正申报,也可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 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猛世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2、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步骤有哪些?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 步骤:
第一步: 剔税(相当于进项税额转出,即: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 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第二步: 抵税(即: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 = 当期内销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上期末留抵税额
第三步: 算尺度(即: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 = 出口货物离岸价 * 外汇人民币牌价 * 出口退税率
第四步: 确定应退税额
若第二步中当期应纳税额为 正值,则本期没有应退税额,即 退税额为0
若当期应纳税额为负值,则比较 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 和 免抵退税额的大小,选择 较小者 为 应退税额。
第五步: 确定免抵税额
免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 - 应退税额
总结上五步:1. 剔税 2. 抵税 3. 算尺度 4. 确定应退税额 5. 确定免抵税额
3、外贸工厂抵扣发票不够怎么可以拿到退税
一、正面回答
外贸退税流程及方法:
1、下载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和出口退税网,安装后通过系统维护进行企业信息设置;
2、通过退税系统完成出口明细申报数据的录入、审核;
3、取得增值税发票后在发票开票日期30天内,在国税局进行发票信息认证;
4、打印出口明细申报表、进货明细申报表、出口退税申报汇总表各2份;并生成退税申报软盘,软盘中应该有12个文件,并在生成好的退税软盘上写上企业的名称和海关代码;
5、准备退税申报资料,到退税科正式申报退税。
二、分析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是指外贸企业以及实行外贸企业财务制度的工贸企业收购货物出口,其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免征。外贸企业先征后退的计算方法,外贸企业以及实行外贸企业财务制度的工贸企业收购货物出口,其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免征等。
4、如何申请留抵退税
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应于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次月起,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退(抵)税申请表》。留抵退税指的是在现在不可以抵扣的税,可以留着在将来进行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部退还。简单来说就是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的时候,就会出现所谓的留抵税额。而本期扣除额指的是符合优惠减免政策的销售额,就是本期实际可以抵扣的一个金额。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应于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次月起,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退(抵)税申请表》。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当按期申报免抵退税。当期可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销售额为零的,应办理免抵退税零申报。
一、办理退税的流程如下:
1、由纳税人携带有关证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登记表;
2、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申报;
3、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4、批准后,核发给企业退税登记。
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二、个税退税的条件如下:
1、上一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上一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