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1】根据出口退税办法,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必须单独设账核算购进金额和进项税额,如购进货物当时不能确定用于出口或内销,一律记入出口库存账,内销时从出口库存账转入内销库存账。
【政策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十条第六款规定,外贸企业发生原记入出口库存账的出口货物转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以及已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并转内销的,外贸企业应于发生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时,应填报《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报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进货分批申报单、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内销货物发票(记账联)原件及复印件;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外贸企业应在取得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纳税时,以此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使用。
举例说明
某外贸公司2014年8月25日购进一批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50万元,进项税额为8.5万元,尚不确定是用于出口还是内销。2014年9月20日将该批货物出口,出口收入按FOB价折合人民币60万元。该货物征税率17%,退税率13%。2014年11月20日,该批货物退运后转成内销,销售收入55万,税额9.35万
1、2014年8月确认采购,因不能确定用于出口或内销,一律记入出口库存账
借:库存商品-出口 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待抵扣税额 85000
贷:应付账款 585000
【税务处理】该批商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对应的进项税额85000元单独设账核算,在9月15日前作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也不得申报为当期进项税额,要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8栏“三、待抵扣进项税额-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中,不得与内销商品进项税额混淆。
2、2014年9月货物出口确认会计处理:
(1)确认出口收入
借:应收账款-外商 6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 600000
(2)确认出口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外销 500000
贷:库存商品-出口 500000
(3)确认征退税率差600000*(17%-13%)
借:主营业务成本—外销 24000
贷:应交税费—出口退税 24000
【税务处理】在10月15日前(国庆节可能顺延)作增值税纳税申报时,该出口收入600000元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8栏“四、免税——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第3列“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中。但进项税转出一定不要体现在申报表上,这个大白菜已经强调过多次。否则吃亏的是企业。因为你的进项已经在上月列入不抵扣进项(本身是退税凭证,不是抵扣凭证),你再作转出的话不更吃亏了吗?
3、出口货物退运后转内销。2014年11月,会计处理如下:
(1)冲减原销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外销 600000
贷:应收账款-外商 600000
(2)确认内销收入
借:应收账款-国内643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转内销5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内销-销项税额 93500
(3)冲减原出口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外销 -500000
贷:库存商品-出口 -500000
(4)冲减原确认征退税率差
借:主营业务成本—外销 -24000
贷:应交税费—出口退税 -24000
(5)原出口商品转成内销商品
借:库存商品-出口 -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待抵扣税额 -85000
贷:应付账款 -585000
借:库存商品-内销 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00
贷:应付账款585000
(6)确认转内销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转内销500000
贷:库存商品-内销 500000
【税务处理】外贸公司应在11月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并在取得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12月的申报期内)申报纳税时,以此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使用,进项税额85000元填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11栏“(三)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中,因此批货物视同内销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_进项税额,视同内销的销售额、销项税额分别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栏“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全部征税项目-17%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开具其他发票”处的第3列和第4列处。
【补充:】如果是出口货物因为申报的原因,被视同内销,上面的会计处理只有第1-2部分有变化,可以合并如下
(1)-(2)冲减原销收入,并转视同内销收入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视同内销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内销-销项税额
2、出口转内销损失退税多少
出口退税的税点不是统一的,不同的商品有不同的退税率。国家鼓励出口的产品,有较高的退税率,同样的,国家不鼓励出口的产品,退税率就很低。有些产品的退税率甚至为零。
出口货桐模物退税袜携,简称出口退税,指对出口商品已征收的国内税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出口商的一种措施,这也是国际惯例。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局好缓特别消费税。退税多发生在税务机关对各项税款进行汇算清缴时,发现有纳税人多缴纳了相关税费,按照规定,税务机关必须采取相关措施,退还多缴纳的税费给到纳税人或单位。
中国的退税比率:从2004年月1日起,中国对不同出口货物主要有17%、13%、11%、8%、5%等五档退税率。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出口准予退税的,规定出口退税率为5%的货物,按5%的退税率执行,规定出口退税率高于5%的货物一律按6%的退税率执行。
个税退税:个税退税退给个人的,不是退给公司。 按照目前的规定,汇算清缴退税的时间为从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到账,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三十个工作日。在纳税义务人填报的时候,会要求绑定自己的银行卡,如果可以办理退税的话,款项是退到绑定的银行卡里面的。
个人所得税退税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上年度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足6万,但平时预缴个人所得税的;
2、上年度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导致前后税收优惠政策不一致;
4、没有任何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汇算清缴办理各项税前扣除;
5、年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综合所得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为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税收优惠的;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等情形。
3、外贸公司出口退税,一条记录,部分转内销,补税怎么算?
报关的FOB金额*汇率/1.17*0.17,计算出来是销项税,减去进项税,就是要补的税金了。
4、出口退税转内销的。我们开的出口发票里显示税率为3%,那退税率是多少?出口收入这部分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转内销要交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
出口退税没有转内销的,开的出口发票里显示税率为3%,只要出口产品退税率高于3%,就是按3%退税.。
5、出口退税转内销补税财务如何处理?
(一)本年出口货物单证不齐,在本年视同内销征税。 x0dx0a冲减出口销售收入,增加内销销售收入。 x0dx0a借: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 x0dx0a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收入 x0dx0a按照单证不齐出口销售额乘以征税税率计提销项税额。 x0dx0a借:主营业务成本 x0dx0a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x0dx0a注意事项: x0dx0a① 对于单证不齐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在帐务上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同时,应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进行负数申报,冲减出口销售收入。 x0dx0a② 对于单证不齐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已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进行负数申报的,由于申报系统在计算"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时已包含该货物,所以在帐务处理上可以不对该货物销售额乘以征退税率之差单独冲减"主营业务成本",而是在月末将汇总计算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一次性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中。x0dx0a x0dx0a(二)上年出口货物单证不齐,在本年视同内销征税。 x0dx0a按照单证不齐出口销售额乘以征税税率计提销项税额。 x0dx0a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x0dx0a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x0dx0a按照单证不齐出口销售额乘以征退税率之差冲减进项税额转出。 x0dx0a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红字) x0dx0a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x0dx0a按照单证不齐出口销售额乘以退税率冲减免抵税额。 x0dx0a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红字) x0dx0a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红字) x0dx0a注意事项: x0dx0a① 对于上年出口货物单证不齐,在本年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在帐务上不进行收入的调整,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也不进行调整。 x0dx0a② 注意在填报《增值税纳税人报表》(附表二)时,不要将上年单证不齐出口货物应冲减的"进项税额转出"与本年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混在一起,应分别体现。 x0dx0a③ 在录入"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的〈增值税申报表项目录入〉中的"不得抵扣税额"时,只录入本年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不考虑上年单证不齐出口货物应冲减的"进项税额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