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留抵退税如何账务处理,留抵退税影响加计抵减额及附加税费吗?
小微企业及制造业等六大行业可以享受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具体包括增量留抵退税以及存量留抵退税,那么企业收到留抵退税时,账务上应该如何处理,同时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留抵退税额会影响加计抵减额吗?留抵税额对附加税费又有什么影响呢?留抵退税额账务处理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及制造业等六大行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可以享受留抵退税政策,企业申请留抵退税后,收到留抵退税账务上应如冲源何处理呢?
参考《财税2011年第107号》文的规定,企业收到退税款的当月,应将退税额从增值税进项税额中转出,即收到退税款的当月: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留抵退税额影响加计抵减额的计算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第11号)文规定,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照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的政策延期到2022年12月31日,即生产、生活性服务业2022年依然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加计抵减税额×10%或15%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根昌灶据加计抵减政策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了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的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那么由于留抵退税转出的进项税额是否需要调减加计抵减额呢?
留底退税是否需要调减加计抵减额,我们需要弄明白加计抵减政策的原理以及留底退税的概念。
首先加计抵减额是对企业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的一项加计抵减政策,不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自然不得计算加计抵减额。
比如企业采购相关货物用于免税项目、简易计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同时这部分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如果对进项税额已经认证抵扣了,则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同时这部分进项税额计提的加计抵减额业需要调减,调减额=转出进项税额×10%或15%
其次,我们需要明白留抵退税的概念,留底退税即将未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完进项税额形成的留抵税额退还给企业,未能抵扣完的进项税额本身是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只是本期未产生足够的销项,所以企业收到的留抵退税额,不属于不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即无需调减相应的加计抵减额。
从反面我们也可以明白留抵退税额无需调整加计抵减额,即纳税人如果选择不进行留抵退税,而是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增值税,这种情况下,不会影响加计抵减额;如果选择进行留抵退税,而影响加计抵减额(加计抵减额会切实降低应纳税额,实际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加计抵减额)的情况下,纳税人在预计后期能够产生足够销售的情况下,则不会选择留抵退税,那么国家出台留抵退税政策,则起不到较低税款占用企业资金,缓解企业现金流散迅态短缺的问题。
留抵退税对附加税费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年第80号)文固定,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即当期缴纳的附加税费=(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当期留抵退税额)×综合附加税费率
2、增量留抵退税政策
1、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2、申请留抵退税的条件: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3、增量留抵退税计算公式:一般企业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1)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2)进项构成比例=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
4、如何申请办理: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应于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次月起,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退(抵)税申请表》。
(2)留抵退税是怎么影响城建税扩展资料
申请期限:纳税人应于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次月起,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退(抵)税申请表》
留抵退税抵减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离境超过30天的,其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的连续年限重新起算。
第五条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超过90天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3、留抵退税为什么不交城建税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财政部规定,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悔粗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冲衫教育附碧判镇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80号)第一条 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4、增值税留抵退税为什么要退城建税和二个附加
没袭团弯有相应政策。增值税留抵退税为要退城建税和二个附加是没有相应的政策,是没有进行征收的政策。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或禅过程中产生拍闷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5、留抵退税城建税计税依据
法律分析:为保证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有效落实,现就留抵退税涉及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问题通知如下: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法律依据:《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第一条 为保证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有效落实,现就留抵退税涉及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问题通知如下: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6、留抵退税是否退还城建税
3、各个击破一、增值税出口退税企业出口商品发生的增值税退税,根据《财政部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几个具体业务问题的补充规定》(财税字〔1985〕143号)第三条规定:“对出口产品退还产品税、增值税的,不退还已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这个政策年代很久远了,还出现了一个大家非常不熟悉的旧税种产品税。但这个政策目前依然是有效的,忽略了产品税,我们要关注到,出口产品退增值税是不退城建税的。关于进出口商品的城建税有一句话总结得很到位也便于记忆: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二、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
【小链接】先解释一下这几个词,它们都是在增值税正常缴纳之后的退库,这都是增值税享受税收优惠的形式表现, 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的税款由税务机关退还;先征后返的税款由财政机关返还。这三种方式,即征即退最快,先征后退次之,先征后返最慢。有人可能会觉得奇怪,这样是不是多此一举。直接减免了不就行了吗?其实不是的。如果是直接减免,你开的票,别人就不能抵扣进项税了。而如果采取先几种方式,你开的票别人是可以抵扣,不会影响增值税计算抵扣链条的完整性。
在这种情况下,城建税是否可以退还呢?根据《关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实行先征后返等办法有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72号)文件规定, 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三、增值税减免退税
财税〔1985〕143号第三条规定:对由于减免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而发生的退税,同时退还已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说实话,我觉得这条规定是个傀儡,因为我找不出它的适用范围。
因为增值税享受优惠的形式包括税款返还和直接减免。如果企业属于直接减免增值税的,就可以直接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存在退还城建税的情形。
如果是采取增值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进行优惠的。按照财税[2005]72号: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所以仅存的一个适用范围就是:另有规定的增值税减免。
四、增值税多缴退税
如果企业因为各种原因多缴纳的增值税,需要退税。那是否可以退还多缴纳的城建税呢?这是没有问题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所以不管是增值税、城建税还是其它什么税,只要确实是多交了税,在规定的时间内都是可以申请退税的。
4、小结
7、留抵退税后期缴税怎么处理
一、正面回答
留抵退税后期缴税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额仅允许在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确定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计税征依据中扣除。
二、分析详情
纳税人自收到留抵退税额之日起,应当在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从城建税计税依据中扣除。留抵退税额仅允许在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确定的城建税计税依据中扣除。当期未扣除完的余额,在以后纳税申报期按规定继续扣除。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更正、查补此前按照一般计税方法确定的城建税计税依据,允许扣除尚未扣除完的留抵退税额。
三、留抵退税要交所得税吗
留抵退税不需要交所得税。留抵退税是对当期未抵扣进项税额部分的退付,并不是实际意义上已抵扣过的进项税额,其与出口退税的性质相同,类似于其他应收款项或应收出口退税款,既不属于政府补贴,也不是其他收益,不需要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8、留抵退税为什么不交城建税
因为它已经包含在内。
【拓展资料】
所谓的留抵税额,简单可理解为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即出现了留抵税额。进项税指的是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时候支付的增值税额。而销项税,则指销售时收取的增值税额。一般而言,形成留抵税额的原因有很多,比如集中投资、货物生产周期较长等。2019年3月21日晚间,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其中提到,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2018年,山东在实施一次性留抵退税71亿元基础上,2019年按照国家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有关规定,建立起常态化留抵退税制度。
2019年10月,绝大部分纳税人迎来第一个留抵退税期,山东全省共有509户企业申请退税,退还税款39亿元。退税企业主要集中在建筑、制造和房地产三个行业,分别获得退税款14.24亿元、9.59亿元、9.45亿元。其中,有124户先进制造业企业获得退税款2.39亿元。
增值税留抵退税是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的重要举措。留抵退税政策落地实施,有助于缓解山东省企业资金压力,支持企业扩大投资,促进技术装备升级,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税款专款专用,具有受益税性质
按照财政的一般性要求,税收及其他政府收入应当纳入国家预算,根据需要统一安排其用途,并不规定各个税种收入的具体使用范围和方向,否则也就无所谓国家预算。但是作为例外,也有个别税种事先明确规定使用范围与方向,税款的缴纳与受益更直接地联系起来,我们通常称其为受益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专款专用,用来保证城市的公共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和建设,就是一种具有受益税性质的税种。
(二)属于一种附加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其他税种不同,没有独立的征税对象或税基,而是以增值税消费税“二税”实际缴纳的税额之和为计税依据,随“二税”同时附征,本质上属于一种附加税。
(三)根据城建规模设计税率
一般来说,城镇规模越大,所需要的建设与维护资金越多。与此相适应,城市维护建设税规定,纳税人所在地为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或建制镇的,税率为1%。这种根据城镇规模不同。差别设置税率的办法,较好地照顾了城市建设的不同需要。
(四)征收范围较广
鉴于增值税、消费税在我国现行税制中属于主体税种,而城市维护建设税又是其附加税,原则上讲,只要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中任一税种的纳税人都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这也就等于说,除了减免税等特殊情况以外,任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这个征税范围当然是比较广的。
9、留抵税额退税城建税如何处理
留抵退税额仅允许在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确定的城建税计税依据中扣除。当期未扣除完的余额,在以后纳税申报期按规定继续扣除。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以下简称两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一、 留抵退税类型:
1.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即在2022年对所有行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并按月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2.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
二、关于留抵退税的条件
1.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2.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4.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法律依据:《财政部_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一、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一)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在2022年12月31日前,退税条件按照本公告第三条规定执行。
(二)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