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跨境退税 » 残疾人退税包括什么
扩展阅读
国际贸易专业男女比例 2020-08-26 05:18:03
宁波外贸网站制作 2020-09-01 16:26:57
德驿全球购 2020-08-26 04:14:27

残疾人退税包括什么

发布时间: 2023-04-04 10:13:20

1、残疾人退税政策

法律分析:残疾人个人所得退税减免政策 1、减征幅度 a.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残疾人。 b.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等级为一至六级的伤残军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不超过5000(含)元的减征100%,超过5000元至20000(含)元的部分减征50%,超过20000元的部分减征0%。 c.残疾程度为轻度,即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级为四级的残疾人。 d.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等级为七至八级的伤残军人,其个人所得税减征幅度按中度残疾人的50%计算。 2、申请时间 符合减免政策的残疾人可在纳税年度终止后办理上一年度减免申请。 提示各位的是申请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就是可申请三年之内的个税。 3、减征原则 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征实行“先征后退”原则。就是先按规定缴税,之后办理退税。 4、减征对象 a.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 b.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 5、减征范围 a.工资薪金所得 b.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c.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d.劳务报酬所得 e.稿酬所得 f.特许权使用所得。 二、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免退税申请材料 1、申请减免年度个人完税证明 2、身份证、残疾人证(两面)各复印四份 3、银行卡复印三份 4、退税申请一式三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2、残疾人退税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1、申请减免年度个人完税证明. 2、身份证、残疾人证 (两面)各复印四份. 3、银行卡复印三份. 4、退税申请一式三份. 在残疾人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的优惠下,持有残疾人证明的残疾人只需要提交一些相关的材料就可以进行残疾人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了。符合减免政策的残疾人可在纳税年度终止后办理上一年度减免申请。提示各位的是申请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就是可申请三年之内的个税。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征实行“先征后退”原则。就是先按规定缴税,之后办理退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等级为一至六级的伤残军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不超过5000(含)元的减征100%,超过5000元至20000(含)元的部分减征50%,超过20000元的部分减征0%。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等级为七至八级的伤残军人,其个人所得税减征幅度按中度残疾人的50%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3、残疾人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一、正面回答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二、分析
纳税人本期应退增值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本期应退增值税额=本期所含月份每月应退增值税额之和。月应退增值税额=纳税人本月安置残疾人员人数×本月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月最低工资标准,纳税人本期已缴增值税额小于本期应退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年度内以前纳税期已缴增值税额扣除已退增值税额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纳税期退还。
三、即征即退政策的享受范围?
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提供营改增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税目范围的服务取得的收入之和,占其增值税收入的比例达到50%的纳税人。不适用于:上述纳税人直接销售外购货物以及销售委托加工的货物取得的收入。可享受与不得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销售额,应分别核算;不能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优惠政策。

4、残疾人退税标准

一、正面回答
1、持有残疾人证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残疾人;
2、持有残疾军人证等级为一至六级的伤残军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不超过5000(含)元的减征100%,超过5000元至20000(含)元的部分减征50%,超过20000元的部分减征0%;
3、残疾程度为轻度,即持有残疾人证等级为四级的残疾人;
4、持有残疾军人证等级为七至八级的伤残军人,其个人所得税减征幅度按中度残疾人的50%计算。
二、分析详情
减征原则,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征实行“先征后退”原则。就是先按规定缴税,之后办理退税;减征对象,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减征范围,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所得。
三、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免退税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减免年度个人完税证明;
2、身份证、残疾人证(两面)各复印四份;
3、银行卡复印三份;
4、退税申请一式三份。

5、残疾人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

残疾人工资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如下:
一、残疾人减免个税范围: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可减征30%的个人所得税。
二、残疾人个人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分以下情况:
1、个人从事经营取得的所得可减征100%个人所得税,但对所得畸高的,即年所得在3-5万元(含5万元)的,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年所得在5万元以上的,不予减征个人所得税。
2、因生产经营需要雇请1-2个帮手的,可减征30%个人所得税;对雇请3个以上帮手的(含3个),不予减征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6、残疾人可以退税吗

法律分析:残疾人员可以退税,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仅限于劳动所得,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但是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第二条所列的其他各项所得,不属减征照顾的范围。政策中对残疾人规定,是指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综合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员,需有经法定的审批程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五条 残疾人员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仅限于劳动所得,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对于税法第二条所列的其他各项所得,不属减征照顾的范围。

7、残疾人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

1.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盲人按摩机构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纳税人本期已缴增值税额小于本期应退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年度内以前纳税期已缴增值税额扣除已退增值税额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纳税期退还。年度已缴增值税额小于或等于年度应退税额的,退税额为年度已缴增值税额;年度已缴增值税额大于年度应退税额的,退税额为年度应退税额。年度已缴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不得结转以后年度退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三条 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

第四条 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综合协调,并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国务院制定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的意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残疾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