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在出口退税筹划时应当考虑哪些因素
企业出口退税的税务筹划巧用贸易公司,可以降低无法抵扣的增值税税基。
我国的出口贸易方式,主要有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两种,对不同的企业来说,有不同的出口退税方法,生产型企业与外贸型企业的退税大不相同,这与我国的出口退税制度相关,出口退税是由出口商品和对应出口退税率算出来的。不同类型州差败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不同。对于生产型企业,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的离岸价-免税购进的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而对于外贸企业,不予退税额=购进金额×(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可以看出,生产型企业在出口退税成本中的变量,受离岸价格的影响很大,实际上很多出口商,尤其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很难把这部分成本转嫁出去。
对于贸易企业来讲,影响比较大的是采购价格,采购价格越高,成本越高,所以在筹划出发点和考量的时候,应该重点考虑公式当中变量的因素。对于生产型企业来说,企业可以自己出口也可以委托第三方贸易公司进行出口。
生产方式带来税负差异
魔鬼藏在细节里,加工模式的不同,带来的节税效果也不一样。
加工贸易,分为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两种。在来料加工中,我方与外商只是委托加工关系,进口料件及加工后成品均为外商所有,出口不享受退税。在进料加工中,海关暂缓征收料件进口全部税款,加工成成品出口后,可以退还成品所对应料件的进口环节税。
一般来说,影响出口税收产生差异的因素主要有3个,即征税率与退税率的大小、耗用国产料件的多少和企业利润水平的高低。
举例来说,某个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为国外加工一批货物,进口保税料件价格为2000万元(以下单位均为人民币),加工后出口的价格为3500万元,为加工产品所耗用的国内原材料等费用的进项税额为70万元,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出口退税庆清率为13%。(假设没有内销,货物全部出口)
先看第一个影响因素,如果企业采用来料加工贸易方式,企业不用缴纳增值税税款;若采用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套用前面的公式,当期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为60万元,当期应纳税额为60-70=-10(万元),企业能得到10万元的增值税退税。但是,如果将出口退税率改为11%,那么,当期不予免征和抵扣的税额为90万元,当期应纳税额为90-70=20(万元),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只因退税率的变化,企业就要交纳20万元的增值税。
耗用国产料件的多少,对税收也有较大的影响。来料加工方式下,国产料件的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减,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能否退税,从而左右加工贸易方式的选择。
仍采用前面的例子,如果将国内原材料等费用的进项税改为50万元,则当期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为60万元,当期应纳税额=60-50=10(万元)。当国内采购料件少,也就是进项税额低时,若采用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可抵减的进项根本不足以抵销项税额。相反,如果进项税额大,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下,抵减额可以办理出口退税,其业务成本就会等于或者小于来料加工贸册颤易方式的成本。在来料加工贸易方式下,进项税额越大,由于不能办理退税,就会存在出口成本随着国产料件的增加而增大的现象。
利润水平也需考量
利润与税金,似乎总是鱼和熊掌。
最后一个影响因素是企业利润水平的高低。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下,利润越大,当期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就会更大,那么,当期应退税额就会变少。如果利润少的话,当期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也会小,退的税就多一点。
在实际操作环节中,企业应根据实际业务的需要,综合考虑上面的3种因素,找出一个最佳的经营方式,使税收负担降到最低。
2、出口退税需要注意什么?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销售行迅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衫带郑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
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一般情况下,出口企业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免)税的货物,必须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但是,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下同)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中一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外商投或颂资企业经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收购出口的货物除外.
3、出口退税要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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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出口退税需要满足的三大条件是什么?
出口退税一般分为两种, 一种是退还进口税,即出口产品企业用进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产品出口时,退还其已纳的进口税;还有一种是退还已纳的国内税款,即企业在商品报关出口时,退还其生产该商品已纳的国内税金。
实行出口退税主要是为了鼓励出口,降低出口货物的价格,提高本国货物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那么,哪些企业可以办理出口退税?办理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接下来就跟誉商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首先,哪些企业可以办理出口退税?
一种是具有外贸出口经营权并承担国家出口创汇任务的企业,经过经贸主管部门批准,享有独立对外出口经营权的中央和地方外贸企业、工贸公司和部分工业生产企业可以进行出口退税。而另一种则是委托出口的企业主要指具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理出口,承担出口盈亏的企业。
想要进行出口退税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出口退税的企业必须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单位,具有法人地位,有完整的会计工作体系,独立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资金平衡表,且在银行开设独立帐户,经营范围有出口产品业务等。
2.出口退税货物需要在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内。要求货物在增值税和消费税征收范围内,主要是为了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一般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3.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并且退税率不为零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税或者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4.货物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并且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这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进行退(免)税。
需要注意的是,因为办理出口退税有可能会涉及到企业进出口事宜,因此需要办理出口退税的企业,一定不要忘记看一下自己是否需要办理进出口经营权。
5、出口退税企业注意事项有哪些?
出口退税企业注意事项:
1、生产型退税企业要符合税务局对生产型企业认定标准;
2、贸易型退税企业进货发票与报关单(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必须保持一致;外贸企业出口货物与内销货物的进项发票分开开具;
3、必须与退税企业名义报关出口;
4、收汇金额必须与报关金额币种及金额总体保持一致;
5、备案单证齐全;
6、交易真实合法;
7、4月15日之前必须完成上年度出口数据的申报;
8、以报关单的出口日期确认收入;
9、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确认出口收入以报关单的FOB价及出口当月第一个工作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开具发票;
10、贸易企业出口当期对应的进项税额在增值税申报表填列待抵扣进项税额中的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
11、贸易企业出口报关时货源地要与供应商地址一致;涉及多票多地采购的填写最高退税率货源地,另其他货源地在备注栏注明;
12、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商品名称、数量、重量与出口运输单据保持一致;
6、出口退税税率按什么算
出口退税的退税率是,根据出口货物退税计税依据计算应退税款的比例。包括增值税退税率、消费税退税率或单位产品退税额。由于消费税退税率或单位产品退税额与征税完全相同,这里主要介绍增值税退税率。下面我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1994年税制改革后,我国出口产品的增值税退税率与征税税率是一致的,但在执行中发现存在少征多退、退税额增长速度远远大于征税增长速度,退税规模超出财政负担能力等问题。为了既支持外贸事业发展,又兼顾财政紧张的实际情况,国务院先后两次调低了出口货物的退税率。自1996年1月1日起(含1月1日),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按照下列税率计退增值税。
(1)煤炭、农产品出口退税率为3%;
(2)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的工业品和除煤炭、农产品以外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的货物(如小农具、农药、化肥等),以及从小规模纳税人收购的符合退税条件的货物(农产品除外),出口退税率为6%;
(3)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的一般工业品,出口退税率为9%;
(4)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出口的货物,其支付的工缴费部分的退税率为14%。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出口退税的"从低退税"原则,考虑到征税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对出口的农产品,如果专用发票注明的税率是17%,也只按3%的退税率计算退税;对出口的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的工业品和一般工业品,如果专用发票注明的税率是13%,则分别按3%和6%的退税率计算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