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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陷阱克服方法

发布时间: 2023-03-15 17:57:32

1、中国陷于比较优势的原因 如何克服!

所谓“比较优势陷阱”是指一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完全按照比较优势,生产并出口初级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则在与技术和资本密集型产品出口为主的经济发达国家的国际贸易中,虽然能获得利益,但贸易结构不稳定,总是处于不利地位,从而落人“比较利益陷阱”。
比较优势陷阱可以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是初级产品比较优势陷阱。它是指执行比较优势战略时,发展中国家完全按照机会成本的大小来确定本国在国际分工中的位置,运用劳动力资源和自然资源优势参与国际分工,从而只能获得相对较低的附加值。并且比较优势战略的实施还会强化这种国际分工形式,使发展中国家长期陷入低附加值环节。由于初级产品的需求弹性小,加上初级产品的国际价格下滑,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条件恶化,甚至是贫困化增长现象的出现就不可避免了。
第二种类型是制成品比较优势陷阱。由于初级产品出口的形势恶化,发展中国家开始以制成品来替代初级产品的出口,利用技术进步来促进产业升级。但由于自身基础薄弱,主要通过大量引进、模仿先进技术或接受技术外溢和改进型技术等作为手段来改善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并有可能进入高附加值环节。但是这种改良型的比较优势战略由于过度的依赖技术引进,使自主创新能力长期得不到提高,无法发挥后发优势,只能依赖发达国家的技术进步。
比较优势陷阱之所以形成,首先是因为比较优势理论所讲的比较优势产品是本国产品间的比较,而在一国国内具有优势的产品并不一定在国际竞争中具有竞争优势,而竞争优势才是产品通过市场检验的资格。所谓竞争优势是指企业在向顾客提供有价值的商品或劳务时所创造的独特的并持久的属性,这种属性可能来自于产品或劳务的本身固有的属性或产地,也可能来自于生产方法等。具有竞争优势的产品应是具有垄断性的产品。随着全球化进程加快,资本、劳动力、资源等生产要素可以在国际间流动,再加上技术的进步和对人力资本投资增加,推动了资本对劳动力的替代、新材料对资源的替代以及劳动力素质的提高对数量不足的弥补,使得大部分发展中国家所具有的自然资源和劳动力的比较优势,在国际竞争中已不再具有垄断优势,所以根据本国拥有的比较优势来参与国际分工,虽然可以获得一定的贸易利益,但却不能缩小与发达国家的经济差距。其次是由于不同的要素会带来不同的利益。各国的经验表明,制成品的出口比初级产品出口带来较大的利益,而制成品中,技术和资本密集型产品出口一般要比劳动和资源密集型产品出口带来更多的利益。这就是刘易斯所说的:“如果增长的引擎是较发达的国家的工业产品和欠发达的国家的初级产品的出口,那么较发达国家的引擎就比欠发达国家的引擎转动的略微快一些。”第三,现实中的国际贸易市场结构使比较优势理论的前提出现问题。比较优势理论的前提假设是国际贸易发生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条件下,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中,商品价格等于边际成本和平均成本,国际间商品价格的差异反映了一国的比较优势,比较优势可以直接形成竞争优势并成为引发对外贸易的经济变量。而在现实中的国际贸易市场结构是不完全竞争的,商品价格大于边际成本和平均成本,不能如实地反映一国的比较优势,从而引起贸易福利的不均衡分配。规模经济、技术进步成为引发国际贸易的新经济变量,这使得仍按照比较优势理论指导开展国际贸易的发展中国家陷入了比较优势的陷阱。
国际贸易发展的现实表明:比较优势战略不能改变发展中国家经济落后面貌,也无法改变国际贸易利益分配中不公平现象。比较优势战略由于过分地强调静态的贸易利益,而忽略了贸易的动态利益,即对外贸易对产业结构的演进、技术的进步以及制度的创新的推动作用。长期执行单纯的比较优势战略会造成一国的产业结构不能得到升级,而且具有固化原有产业分工的作用,使发展中国家处在国际分工的不利地位。由于侧重于发挥资源和劳动力的优势,还会引起对与强化资源和劳动力优势关系不大的先进技术特别是劳动替代技术或资源替代技术的不重视甚至是排斥,这会使发展中国家享受不到现代高新技术进步带来的利益。长期执行比较优势战略还会使国内的要素所有者收入发生分化,产生出一批既得利益者。在现有贸易制度下的既得利益者会采用各种方法阻止对制度的创新,而另外的人又因为经济和政治的影响力低,无力改变现有制度,使发展中国家无法突破贫困制度陷阱。所以发展中国家必须要调整自己的贸易发展战略,突破比较优势战略的束缚,实行竞争优势战略。所谓竞争优势战略就是指以技术进步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产业结构升级为特征,全面提高本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以具有竞争优势的产品参与国际竞争,分享国际贸易利益的一种强调贸易动态利益的贸易发展战略。它强调贸易利益的动态性和长期性,为了获得稳定的、长期的贸易利益,甚至可以牺牲一些中短期的比较优势。竞争优势战略注重产业内部的交换关系和产业的生产率以及产业替代的因果关系,能适应当前国际贸易中产业内贸易不断上升的趋势,它所关心的是如何将一国的潜在优势转变成现实的竞争优势。竞争优势战略是发展中国家改变在国际贸易中不利地位,充分发挥对外贸易作用的一个必然选择。

2、运用政治常识有关知识回答我国应当怎样正确认识和处理贸易摩擦

分析近期针对中国贸易摩擦频频发生的原因主要在于:一方面,中国的贸易增长方式还相对粗放,主要依靠低成本数量扩张,内部竞争过度,出口效益不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缺乏自有品牌和营销网络,不少产品仍处于国际分工价值链的低端环节,商品附加值低等。另一方面,随着我国与世界各国经贸关系的日益加深,矛盾也日益突出,贸易摩擦频频发生,已经进入贸易摩擦多发期。这个问题既是摆在政府和外经贸主管部门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也是一项挑战。
一、正确认识贸易摩擦的性质和频频出现的原因。

1、贸易摩擦作为世界经济运行中的必然现象长期存在。摩擦不仅存在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存在于发展中国家之间,同样存在于发达国家之间。贸易摩擦的增加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突出特征。在经济全球化日趋加速的当今世界,每个国家都把取消本国贸易壁垒作为一种换取进入他国市场利益的成本,在贸易保护思维原则下推动贸易自由化的发展。许多西方国家在其经济发展受挫时均无不强化贸易保护主义政策,以追逐本国经济利益最大化。故贸易摩擦和纠纷的存在有客观普遍性,并非仅就中国而言。

即便是当今领导世界贸易走自由化道路最有成就的世界贸易组织,也仍对各国利益冲突持务实态度,承认贸易保护在双边和多边谈判中的重要作用,并提供争端解决机制。因此,贸易摩擦在国际贸易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具有必然性。

世界经济这块“蛋糕”是有限的,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融入世界经济的速度加快。随中国经济与国际经济融入度不断加大,反倾销、反补贴等国际贸易中的“刚性”壁垒不时冲击中国,使我进入经贸摩擦频发时代。它说明中国的融入对已有的国际经济产生了冲击,也说明贸易伙伴已经开始利用世贸规则来应对我国的挑战。这恰恰证明了中国在世界贸易中已经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2、贸易摩擦主要呈现四个特点:

首先是摩擦数量居高不下且呈增长之势,强度也在增大。从数量上看,根据WTO统计,在WTO成员发起的反倾销调查中,约每7起就有1起涉及中国出口产品。近期欧盟对我国鞋类发起的系列反倾销调查,仅仅广东一个省的涉案金额就上亿美元。

其次是贸易摩擦逐渐从传统市场扩散到新兴市场。美国、欧盟、日本、东盟和加拿大是我国的主要出口国,这些出口市场仍是今后贸易摩擦的“主战场”,双方的贸易关系将会出现“发展中摩擦,摩擦中求发展”的局面。而我国对俄罗斯、印度、南非、墨西哥等新兴市场的出口,年递增在25%以上,与这些新兴市场的贸易关系将会呈现“大问题不多,小问题不断”的局面。

再次是贸易摩擦的将从单个产品逐渐扩散到产业,最后直抵政策和制度层面。外贸发展的早期和中期,贸易摩擦更多是集中于单个产品。随出口产品品种的不断增加,出口产品结构的不断优化和改善,我国与国外的贸易摩擦开始针对某些产品群或产业。而且,在今后的贸易摩擦中考验的已不单纯是平息贸易争端的能力,更主要的将是考验制定政策和创建制度的水平。

最后是贸易摩擦的直接诱因将呈现多形态性。贸易摩擦多发期的到来有它的必然性。贸易摩擦增长与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状况是密不可分的。它是我国贸易规模不断扩大的一个副产品、是我国出口产品竞争力不断增强的一种负反应,与我国市场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有一定的关联性。对于一个贸易大国来说,贸易摩擦多是一个常态,关键是如何合理解决。

从发展趋势看,今后外国与我国在农产品、纺织品、金融服务,高技术等领域,在出口量、世贸组织承诺、政策透明度等政策协调方面的摩擦还将加剧。广州作为中国的外经贸重镇,肯定会受到高强度和高密度贸易摩擦的影响。

二、应对贸易摩擦的对策。

首先,贸易摩擦必须在可控范围内,不致给两国关系造成破坏性影响。在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加快的背景下,各国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日趋加深。维护国际经济总体上相对稳定符合各方利益。经济高速增长对周边国家甚至世界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日趋重要,世界各国也在我经济发展中受益匪浅。中国不仅是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接受国,而且正逐渐成为资本的输出国,为世界各国带来商业机会。从近年中国经济增长对亚洲经济的拉动作用中,国际社会越来越清楚地看到,日本、美国等西方经济在亚太经济中的影响力有所下降,而中国经济在东亚国家和地区经济增长中的作用显著上升。而亚洲经济走势与美欧日等西方国家经济利益紧密相关。因此,中日、中欧、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不会给中国对外关系造成严重破坏。中外经贸摩擦完全有可能控制在一定程度和范围以内。

坚持合作、相互妥协、避免对抗是解决经贸摩擦的重要手段。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区域经济一体化则是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里,世界各国在经济相互依存不断增加的同时,摩擦也在加剧。国际贸易争端发展史告诉我们,大国解决贸易争端的手段主要是合作而不是对抗,历史上,日美贸易摩擦最激化的时候,恰恰也是日美经济合作向纵深推进的时候,正是贸易摩擦才为日美深层次的经济合作创造了新的发展机会。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贸易大国,履行诺言,对外开放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因此,争取对内和对外的双向开放,通过双边或多边贸易谈判,促使他国扩大市场准入,扩大中国产品出口,将比实行贸易报复更为理性和主动,也符合国际上解决贸易争端由限制进口转入扩大出口的主流。尽管我与某些国家的经贸摩擦带有一定的意识形态色彩,但终归属于经济领域争端。国际经贸摩擦的历史证明,摩擦双方经过激烈的讨价还价最后相互妥协者居多,以对抗方式解决经济摩擦只能造成两败俱伤的结果。如何相互协调,在解决贸易摩擦问题上实现合作,应该是解决问题的明智选择。

贸易问题不完全是摩擦各方经济利益的争夺,有时也反映一些国家的政治意识和长远战略,因此,在正确处理对外经贸摩擦的同时,除必须强化经济安全意识以外,还必须在自身发展战略、利用多边机制等方面制定对策。具体地讲,解决贸易摩擦问题对外要据理力争,对内则不能回避贸易摩擦中反映出的自身问题。对诸如贸易秩序混乱、牺牲环境、忽视劳工权利保护、不重视产品质量等问题,要以全局观念,从源头抓起,通过综合治理坚决予以校正。要以创建环境为着力点,妥善应对贸易摩擦。应对贸易摩擦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更事关企业的切身利益。因此,在应对贸易摩擦过程中,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各相关部门、中介组织、企业以及消费者之间必须密切配合,形成双赢。

就广州市政府而言,从根本上应对贸易摩擦的对策在于:首先,建立科学的外贸政策及实施效果评判指标体系,作为走在全国外贸前列的广州,应当将注重效益、“以质取胜”确立为地方外贸政策的核心;其次,改变对出口数量持续增长的一味追求,在巩固现有外贸市场份额的基础上,扩大国内市场对广州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和影响,制定内外兼顾的贸易政策;第三,加快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加工贸易的质量;第四,按照市场经济公平竞争和WTO国民待遇的原则,尽快实现对我市外资企业的国民待遇原则,取消各种"超国民待遇"的优惠,强化对外国资本的管理与引导,防止广州经济陷入“引进依赖陷阱”;第五,在不违背WTO规则的条件下,加强主管部门——外经贸局对进出口管理的主动性和宏观性,规范市内经营秩序,避免盲目性和恶性竞争,避免或减少在国际竞争中遭受更大的损失。

在基本措施的基础上,还要分别做好进出口预警机制、贸易产业救济、国际谈判以及中介服务等四方面的工作。首先应尽快建立和不断完善进出口预警监测机制。有效的地方性预警机制不要求数据的宏观全面,但强调重要产品的出口数量、价格监测系统的微观敏感。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出口企业四体联动,争取地区产业保护工作的主动权,也能为国家全局性的应对提供数据来源和有效支持。其次,加强包括对出口产业遭受其他可替代产品冲击可能受到的损害监测,以及我市产品出口可能招致进口国“二反一保”措施的监测。通过对重点行业、重点产品、重点国家和地区市场变化的监测、整理、分析,疏通预警渠道,快速反应。企业产品在国外销售遭遇到不公平竞争和待遇时,预警“雷达”一旦发现目标,警示信息就将通过不同渠道汇总到市外经贸主管部门,并及时发布给相关企业。政府相关部门同时向企业提供准确的国际市场情况及各国的具体贸易政策法律情况,实现产业保护工作的前置化,以有效保护产业的安全。第三,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加强与境外的国际协作与交流,及时进行进出口动态分析和沟通,争取对贸易摩擦的相互理解和谈判。积极参与国际多边投资框架谈判和区域经济合作,加快商签自由贸易协定,加强双边经贸磋商,减少和排除境外贸易投资壁垒;组织相关推介活动,为企业造桥搭台。最后,政府主管部门还要强化应诉立法,加大奖惩力度,把反倾销应诉与出口管理手段结合起来,以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必须注意,广州市政府的职能要按照WTO规则转变,政府只管政府该管的事。其他有的靠市场,有的通过中介组织发挥作用,在国际通行的做法是由行业协会、行业商会来协调完成商业行为和对外贸易谈判。但是我市这方面非常不足,由于专业人才的欠缺,一些企业被动地与国外企业进行谈判、交易,所以我们亟需建立有能力的、能充分代表企业利益的中介去谈判,使企业能够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按照WTO的规则处理贸易摩擦,降低贸易摩擦对广州外经贸的不良影响,并将之视为转化为加深国际贸易自由化程度,调整自身经济产业结构的契机。这是广州市外经贸部门对最近贸易摩擦情况的基本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