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问责制??政府内部问责还是有专门的问责组织?
问责制是指问责主体对其管辖范围内各级组织和成员承担职责和义务的履行情况,实施并要求其承担否定性后果的一种责任追究制度。
我国当前对行政问责的理解和适用还处于初级阶段,比如将问责简单等同于领导引咎辞职、等同于上级对下级吏治的整顿、等同于出现事故后的惩罚举措。上述举措其实在古代封建社会甚至奴隶社会就已经实行,如果将现代意义上的问责制简单等同于上述举措,显然还没有真正触及问责制度的根本意义。 理解问责的含义,首先要从政治高度理解。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就决定了我国的政府机构是责任政府。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不仅是立法机关,而且是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是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行政机关对权力机关负有严格的政治责任。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落实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根本保证是责任政府体制,即人民代表大会向人民负责的体制和其他国家机关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体制。行政问责制度是实现责任政府的必要手段。 全面理解问责制,还要在观念上加深对行政问责制度的深层理解。实际上,行政问责并不仅仅是让政府官员事后为其行为承受相应的责任。行政问责制的重点在于预防政府官员失职失责行为的发生,时刻提醒政府官员注意自己的言行,及时化解政府官员失职失责行为产生的不良后果。就此而言,行政问责制的重心不应该仅仅放在责任追究方面,而是要注重责任预防。要有效地防止相关责任的发生,就需要实行制度性、常态性问责。制度性、常态性问责意味着行政主体必须按照制度规定,依照程序接受问责主体(立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公众等)经常性的质询、听证等,经常向有关方面汇报工作,对问责主体的询问要做出及时而令人满意的答复等等。 问责制要通过程序保障官员在责任面前人人平等
2、加强环境问责机制体现了什么?
加强环境问责机制体现了保护环境的决心。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人民福祉和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在充分考虑环境承载能力与资源可持续性的基础上,构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机制。
奖罚问责机制。从严明奖罚入手,制定科学、合理的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切实做好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大力支持节能、环保企业发展,坚决抑制产能过剩项目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严格把住环境质量关;
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下大力气集中解决一批事关国计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积极做好突发环境危机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态环境损害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2)问责制与全球化治理扩展资料:
加强环境问责机制,也要同时树立和强化“防患于未然”的理念,继续加大大气、土壤、水等重要资源污染治理力度,不断强化核辐射监管能力,有效改善环境、防范环境风险;
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机制,完善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应急体系、防治体系以及调查评价体系,提前做好重点治理和搬迁避让等防范措施和准备;
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建设,不断优化和细化信息发布细则和预案;加大对地震、泥石流以及海啸等突发自然灾害的监测分析和预报工作,不断提升对自然灾害的防御能力。
3、岗位责任制与问责制有什么区别?
1. 范畴不同。岗位责任制主要在企业等经济组织实行,问责制的原理与内涵跟岗位责任制相通,主要在政治组织实行,也包括企业的政治和行政行为。
2. 重点不同。岗位责任制必然包含问责,但在实行中有所弱化,重在强调正面引导作用。问责制,针对性更强,放大了责任追究,强调失察、失职的责任承担。
3. 对象不同。岗位责任制主要在事务层面推行,针对人群大多是普通劳动者;问责制在政务和经济、技术等关键岗位试行,针对重点(所谓领 导)和特定岗位人员。
4.境况不同。目前岗位责任制比较完善,得到了普遍推行,所遇阻力相对小;问责制的制度建设滞后,是非对错界限不明确,受到较大抵触,试行中步履蹒跚。
4、官员问责制的好处和坏处。
只有好处 没有坏处 不用问责的话 想建就建 想拆就拆 造成巨大浪费 今天这个政策 明天那个政策
5、联系实际谈谈全球变化在我国的表现原因及可能措施
气候变化是国际社会普遍关心的重大全球性问题。 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国 家,对气候变化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面对当下愈来愈严重的全球变暖等气候变化的问题, 中国成立了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机构,并根据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 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政策和措施,为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可是任重而 道远,将来中国必将在气候变化上迈出更远的步子,也相信气候变化影响日益显现的同时。 各国携手应对气候变化,共同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已成为当今世界的主流。 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 全球气候变化对现在的影响: 1.陆地地区低温天气(包括白天和晚上)和霜降出现频率降低,可能性超过90%。 2.炎热天气(包括白天和晚上)出现频率增高,可能性超过90%。 3.绝大多数陆地地区热浪更频繁出现,可能性超过66%。 4.极高海平面出现率提高,可能性超过66%。 5.自上世纪70 年代以来全球受干旱影响地区增多,一些地区的可能性超过66%。 6.热浪更频率席卷绝大多数陆地地区,可能性超过66%。 7.自1970 年以来北大西洋热带气旋活跃性增强,一些地区的可能性超过66%。 全球气候变化对将来的影响: 1.雪盖区萎缩、永久冻结带解冻加速以及海冰数量减少,可能性超过99%。 2.酷热天气、热浪以及强降水出现频率增高,可能性超过90%。 3.热带气旋强度升高,可能性超过66%。 4.高纬度地区降水增多,可能性超过90%。 5.亚热带陆地地区降水减少,可能性超过90%。 6.包括美国西部和地中海盆地在内的很多半干旱地区水资源减少,可能性超过90% [ 2 ] 1.3 全球气候变化对全球局势的影响 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给人类安全带来前所未有的威胁,极大地冲击了传统的安全观。就安全观 念而言,通常认为其中包括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两个基本方面。传统安全观重视的是政治 与军事层面上的国家安全,尤其强调领土安全,认为维护安全的主要手段是军事力量,战争 是解决国家间的矛盾和冲突的主要方式;在非传统安全观中,强调的是除军事、政治上对国 家的威胁以外,其他对主权国家及其公民的生存与发展构成威胁的因素,如经济安全、生态 和环境安全、信息安全、能源安全等,此类问题都是由非政治和非军事因素引起,并具跨国 性和不确定性的特点。
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 2.1 推进节能减排 一是淘汰落后产能。2006 年~2008 年,我国淘汰落后的炼铁产能6059 万吨、炼钢产能4347 万吨、水泥产能1.4 亿吨、焦炭产能6445 万吨;到2009 年上半年,已关停小火电机组5407 万千瓦,提前一年半完成了“十一五”关停 5000 万千瓦小火电机组的任务。二是优化能源结 构。截至 2008 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利用量已达 2.5 亿吨标准煤,水电装机容量、核电在建 规模、太阳能热水器集热面积和太阳能生产能力等均居世界第一。三是推动技术进步。加快 节能减排技术的研发,攻克一批促进节能减排的关键和共性技术;全面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 程和重点环境治理工程;加快建立节能技术服务体系,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培育节能和环保 服务市场。四是增加森林碳汇。积极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草原建设和管理、自 然保护区建设等生态建设与保护政策,进一步增强林业作为温室气体汇的能力。近5 年来, 中国森林蓄积量以每年近1 亿立方米的速度在增长,森林覆盖率从20 世纪90 年代初的14% 提高到 20%,人工造林保存面积居世界第一。五是加强基础管理。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统 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实行耗能产品最低能效标准,扩大强制性能效标 识的实施范围;切实抓好电力、钢铁等重点耗能企业以及建筑、交通行业和公共机构的节能 工作,加强了重点耗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对重点污染源实施了在线监测,推进重点流域区域 污染治理和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广不同模式循环经济的典型经验。六 是完善政策机制。设立节能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节能重点工程、高效节能 产品、合同能源管理等。对开展节能、发展循环经济和进行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采取了减 税免税政策;对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工程,实行“以奖促治“政策,财政给予一定的奖励资金; 对生态保护任务艰巨的地区,研究实行生态补偿的机制。 [ 3 ] 2.2 可持续发展 气候问题与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为此,中国政府对气候变化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并采取 了7 项积极的应对措施: 第一,组建了国家气候变化协调机构。 第二,积极参加了有关气候变化的国际谈判。 第三,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措施,如制定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 略,将应对气候变化作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努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积极发 展优质能源,努力改善能源结构;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支持在农村和边远地区 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展大规模植树造林活 动。 第四,认真履行在公约下承担的具体义务。 第五,开展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的气候变化意识。 第六,开展关于气候变化的科学研究。 第七,为实施议定书做好准备。 2.3 全球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自从气候问题提出以来,国际为应对气候问题举行了一系列会议。最近, 新一轮联合国气 候变化大会于11 月28 日至12 月9 日在南非德班召开,这是国际气候谈判的又一次重要会 议。国际社会对此次会议高度重视,会议之前有关国家就纷纷行动起来,通过多边和双边斡 旋等方式给会议预热、通气。 今年以来,有关方面已先后在曼谷、波恩和巴拿马召开了气候变化谈判非正式会议, 强烈呼吁各国加强“诚意谈判”,为推动德班会议取得预期成果做出努力。与曼谷和波恩会 议相比,巴拿马会议进展明显,增添了人们对德班会议的信心。非洲国家领导人则把今年8 月在开普敦举行的世界经济论坛非洲会议作为舞台,呼吁非洲国家团结合作,统一立场,促 使大会获得成功。9 月初,太平洋岛国在新西兰最大城市奥克兰召开峰会,呼吁太平洋岛国 论坛成员国和国际社会就气候变化等问题加强合作。 欧盟领导人秋季峰会10 月23 日在布鲁塞尔召开,会议就德班会议达成欧盟内部统一的 谈判立场,与会欧盟领导人一致表示在一定条件下,欧盟愿意认可《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 期,在去年坎昆气候大会成果的基础上,努力促成德班大会取得均衡而又卓有成效的结果。 欧盟领导人上述表示对德班会议来说算是一件好事,有助于提升人们对德班会议的期待和信 心。 不久前,美国气候变化特使和欧盟委员会气候变化官员先后对中国进行穿梭访问,与中 方就气候变化问题展开磋商,为德班会议的召开做好先期准备。作为气候谈判的重要参与者, 中国政府对谈判一直持积极立场,一再表示愿意与各方一道推动德班国际气候会议取得积 极、全面和平衡的结果。 可以说,围绕德班会议的全球预热活动正如火如荼地展开。然而,由于各方利益诉求不 同,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责任缺失、迟疑消极,使得德班会议仍然面临许多难题。首先,《京 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和第二承诺期能否有机衔接,是判断德班会议成功与否的核心指标。 然而一些发达国家并不愿意接受第二承诺期,试图抹杀国际社会在气候谈判中业已取得的成 果,另建一套符合一己利益的全新框架和原则。对此,发展中国家予以坚决拒绝。其次,发 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承诺的资金和技术援助缺乏保障机制,难以落实,特别是有关2013 年 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1000 亿美元的援助资金目前还是零,谈判任务异常艰巨。再 次,发达国家减排指标仍是悬而未决的问题。发达国家在坎昆会议期间提出的中期减排指标 低于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提出的25%至40%的减排要求。发达国家如不能承诺 大幅度提高其减排水平,必定会极大阻挠谈判进程。 [ 4 ] 当前,从各国纷纷预热德班会议看,应对气候变化,践行低碳发展已经成为全球关注 焦点和世界各国共识,国际社会在应对全球变化问题上的热情并没有减退,但是光有热情还 远远不够,现实更需要有关国家拿出具体行动来,特别是发达国家更应该兑现承诺,按照“巴 厘路线图”的授权,推进《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在实施方面迈上新 台阶,以维护全人类的共同利益。 3 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取得的积极成果 3.1 促进新能源开发 我国新能源的开发,特别是可再生能源的技术创新,有效开发和利用生物质能、风能、太 阳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新型能源是我国战略持续发展的重要选择,大力发展低碳经济,有 力的促进了我国经济的转型,增强能源企业的竞争力。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 3.2 促进社会发展 除了通过制定和完善立法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我国还有效开展了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 方面的法律执行和监督工作,在节能减排方面取得明显成效。2008 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 总值能耗同比下降4.59%,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减少4.42%和5.95%。近三年 累计,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0.08%,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减少6.61% 和8.95%。2006 年到2008 年,已依法关停小火电2157 万千瓦、小煤矿1.12 万处,淘汰落 后炼铁产能4659 万吨、炼钢产能3747 万吨、水泥产能8700 万吨。这些工作成效,为应对 全球气候变化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肯定和评价。 [ 5 ] 3.3 提高国际地位 我国积极促进国际合作以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首先,中国代表团的积极斡旋为大会注入了推动力。通过与基础四国(中国、印度、巴西、 南非)、“77 国集团+中国”、小岛国联盟以及一些非政府组织积极沟通,彼此增强了共识 和团结。同时,针对《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绿色气候基金等核心问题,中国代表团分 别与美国、澳大利亚等“伞形国家”沟通,推动了整个气候变化谈判进程,维护了发展中国家 的利益。 其次,积极展现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与成就。在德班气候大会期间,中国代表团举 办了23 场题为“中国角”的系列边会、交流与宣传活动,吸引了大量与会代表和媒体记者。 这是中国政府代表团在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期间首次举办大规模、全方位、立体化的展示和 对话活动,成为外界深入了解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成果的一个重要窗口。 第三,就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积极提出倡议。在德班大会第一天的开幕式上,中国即代表 基础四国发言,提出“公平原则”,明确指出不仅要看国别的二氧化碳总排放,也要看人均排 放和历史人均累积排放,以公平、公正地解决温室气体累积所导致的气候变化效应。在6 日举行的“中国角”系列边会上,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王玉锁发出了主题为“用我所能善待明 天”的全球技术合作倡议,倡导各国加大清洁能源技术研发与投资等,得到了美国杜克能源 公司等合作机构的充分认可与支持。 第四,用实际行动表明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推进国际合作的决心与诚意。就在德班大 会召开前一个月,中国国务院讨论通过了《“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提出到 2015 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 年下降17%的目标要求,得到了《联合国气 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菲格雷斯等人的赞许。会议期间,中国代表团团长解振华 表示,在满足五项条件的前提下,中国可以参加2020 年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框架协议。此 外,根据参会的中国企业代表介绍,在中国政府的指导和推动下,中国企业已将发展低碳经 济作为企业的战略重点,将追求经济、社会、环境综合价值最大化视为企业价值的核心要素, 在行动中承担责任,实际上已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做出了突出贡献,大大提高了中国的国际 地位 [ 6 ] 。 4 中国应对当下及将来气候问题的政策 在我看来,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还有很长的一短路要走。而以下政策是必须坚定 实施的。一是加强法制建设和战略规划。制定专门的应对气候变化法,并根据应对气候变化 工作的需要,对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标准等作出修订。 二是加快经济结构调整。通过 政策调整和体制创新,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 业过快增长。 三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进一步统筹协调低碳发展战略与其他资源环境政策, 支持循环经济技术研发、示范推广和能力建设,努力提高资源产出率。是提高适应气候变化 能力。重视应对极端气候事件能力建设,提高农业、林业、水资源、四是卫生健康等重点领 域和沿海、生态脆弱地区适应气候变化水平。从而能够发挥出积极建设性作用,努力推动谈 判进程,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重要贡献。
6、什么是问责,什么是问责制
问责是追究政府官员的责任,意即权责对等,是政治文明的体现,要建立责任政府,需要建立完善的行政问责制,最近的一系列问责事件,反映了高层治理官员队伍的决心。
问责制是指问责主体对其管辖范围内各级组织和成员承担职责和义务的履行情况,实施并要求其承担否定性后果的一种责任追究制度。
问责制特点
首先,它区分了责任,是谁的责任由谁来承担。
其次,它重点追问的是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领导者,
既不会“一竹篙打一船人 ,把所有的责任人同等处理,更不会“只拍苍蝇不打老虎”, 只是拿具体责任者问罪。
第三,
问责制问的是“责”,追究的是具体问题的具体过错,不问功劳苦劳,不搞将功抵过,是真正的赏罚分明。
行政问责
所谓行政问责制,是指一级政府对现任该级政府负责人、该级政府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所管辖的部门和工作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以致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贻误行政工作,或者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给行政机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资料来源:http://ke.baidu.com/link?url=V3AAJOD8v5l9FX--Fy7iosiq
7、卓越治理的从治理(governance)、善治到卓越治理
卓越治理由社会系统工程专家组、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治系统工程中心与北京实现者社会系统工程研究院以社会系统工程架构综合集成多种世界化治理资源,于1994年提创,并得到了持续的集成和创新.
治理(governance),亦被译作施政或治道等,是1个涉及社会调控、尤其是世界化时代社会调控的重要政治概念.
◆ 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Commission on Global Governance)对治理的定义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它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
◆ 世界银行认为:治理指行使政治权力来管理1个国家的事务,建立有效的公共服务、可靠的法律制度以及对公众负责的行政当局.
◆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ited Nations Development Programme, UNDP)在其1997年政策文件 中确定治理是指“行使经济、政治和行政权力,管理国家各级的事务.治理包括一些机制、过程和机构,使公民和群体能够借以表达他们的利益、行使他们的法律权利、履行他们的义务和调解他们之间的分歧”.这个定义获得秘书长的促进综合响应联合国会议和首脑会议机构间工作分队的认可.在过去10年,由联合国系统支助的国家一级治理方案数字已大为扩大.
◆ Jon Pierre认为: “治理是指具有不同宗旨和目标的广泛行为者之间进行持久的协调和取得一致”.这些行为者可以包括政治行为者和机构、利益集团、公民社会、非政府组织和跨国组织.这个定义说明,传统的国家政府虽然必须应付来自上述行为者的内部挑战和外部挑战,但以前政府独揽的某些职能可能由上述某些当事方取代.
◆ Pierre的治理定义以社会为中心,而Peters和Pierre 提供的治理定义则更倾向于以国家为中心.尽管他们认为“治理是指国家与社会之间不断改变的关系和日益依靠强迫性较少的政策手段”,他们坚称“国家仍然是很大的权力中心”,因此他们觉得治理是“国家发挥1项领导作用、制定优先事项和确定目标的过程”.这点符合国家的作用是“指导”社会和经济这个概念.
◆ Hirst 为治理提供了1个较为笼统的定义.他声称:“治理的一般定义可以是指控制或领导1项活动或1批活动的手段,以便能够根据某些既定标准交付可以接受的一系列成果”.
◆ 加拿大的治理研究所(Canada’s Institute of Governance, 2002) 认为:“治理是社会或组织作出重大决策、确定谁为参与者和参与者如何负责的过程”.
◆ 罗伯特·O·基欧汉和约瑟夫·S·奈对治理的定义是:“正式的和非正式地指导并限制1个团体集体行动的程序和机制.”
由于政治系统的主要功能是向社会复合体输出调节价值过程的具有约束力的权威性决策, 所以治理的主体并不限于作为公共权力机关的政府,政府的“统治”(government)只是治理方式之一.无论在内涵还是外延方面,“治理”都比“统治”或政府控制更大.世界化时代的某些社会调控领域,甚至出现了从依靠政府的统治走向不依靠政府的治理(governance without government)的趋向.
在有效实现公共管理的社会调控活动中,治理是1种多种主体与多种方式的综合集成,它涉及/包括但不限于:
◆ 治者(如国家)与被治者(如公民)(the government and the governed)的平衡与协同;
◆ 权力与权威的平衡与协同;
◆ 强制与自愿的平衡与协同;
◆ 政府与非政府的平衡与协同;
◆ 公共机构与私立机构的平衡与协同;
◆ 传统的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包括新公共管理)以及1种新兴的强调网络化、更大的开放性及公民社会和私人部门间合作性的回应治理模型的平衡与协同.
世界化时代治理主体的表现形态,既可以是政府机关,也可以是私立机构,以及作为非政府组织或非营利组织的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 或所谓“第3部门”(the third sector).这些治理主体往往通过有效合作而形成进行/参与公共治理(包括地区治理、国内治理甚至世界治理)的复合主体活动.世界化进程使得政府机关、私立机构和“第3部门”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网络化而难分彼此,跨政府关系网络、跨国关系网络变得日益重要.
在《鲍德里奇卓越绩效准则》(Baldrige Criteria for Performance Excellence)中,治理是指在组织的监管(stewardship)中所实行的管理和控制系统.包括组织的所有者/股东、董事会和首席执行官的责任划分.公司的章程、议程和方针规定了各方的权利和责任划分,阐述了组织应如何导向和控制以确保所有者/股东及其他相关方的责任归属明确、运营活动的透明以及对于所有相关方的公平对待.组织的治理活动包括批准战略方向、监视和评价CEO绩效、继任安排、财务审计、高管薪酬的确定、风险的管理、信息的披露、向股东的报告等.确保有效的治理对于实现利益相关方(stakeholder)及社会的信任以及组织的有效性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在治理基础上引申出的“善治”或“善政”概念,顾名思义,就是好的治理、好的政治.
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时任世界银行行长的Barber B. Conable指出:“善治”(good governance)是指“有效的公共服务、可信赖的司法系统、对公众负责的行政管理.”
世界银行认为,善治需要健全的公共部门管理(效率、实效和节约)、问责制、信息交流和自由流通(透明性)和有利于发展的法律框架(司法、尊重人权和自由).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前海外开发署(现为国际开发部)似乎同意世界银行的看法,以着重4个主要组成部分来确定善治的意义,被称为——
◆ 合法性(政府应得到被统治者的同意);
◆ 问责制(确保透明性、对行动负责和媒体自由);
◆ 能力(有效的决策、执行和服务供应);
◆ 以及尊重法律和保护人权.
Surendra Munshi认为, 善治“意味到参与性的治理方式,这种治理以负责、问责和透明的方式运作,以效率、合法性和协商一致的原则为基础,目的是促进每个公民的权利和公共利益,从而表示政治意志的行使,以确保社会的物质福利和带来社会正义的可持续发展”.
Hirst为善治提供了1个更为精确的定义. 他提出,善治“是指创造1个有利于私人经济行动的有效政治框架:稳定的政权、法治、配合各国政府能够实际发挥的作用的有效国家行政机构和独立于国家之外的强大的公民社会.”
卓越治理的内涵和外延均远远大于“善治”或“善政”(good governance)概念,其综合集成的领域极其广阔,包括但不限于:
◆ 系统思维(Systems Thinking)/系统科学(Systems Science)/系统工程(Systems Engineering)框架;
◆ 复杂系统(Complex Systems)理论与方法;
◆ 文明演化研究;
◆ 社会系统工程(Social System Engineering, SSE);
◆ 东西方哲学及历史文化,尤其是东方的和谐理念;
◆ 人类文明或社会系统的三元结构(the triad structure of human civilization or social system);
◆ 治理(governance)及善治(good governance)的思想与理论;
◆ 安全与发展(Security and Development, S & D) ;
◆ 对象导向(object-oriented) 思想、方法与技术规范;
◆ 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apability Maturity Model Integrated, CMMI) ;
◆ 人员能力成熟度模型(People Capability Maturity Model, P-CMM) ;
◆ 系统安全工程能力成熟度模型(Systems Security Engineering Capability Maturity Model, SSE-CMM) ;
◆ 指挥与控制研究(C2)及其后续成果 ;
◆ 社会系统博弈模型;
◆ REALIZER愿景(REALIZER Vision) ;
◆ 联合国公共服务奖(United Nations Public Service Award);
◆ 日本戴明质量奖(The Deming Prize);
◆ 美国鲍德里奇国家质量计划(Baldrige National Quality Program)的《鲍德里奇卓越绩效准则》(Baldrige Criteria for Performance Excellence) ;
◆ 欧洲质量管理基金会(European Foundation for Quality Management, EFQM)开发的卓越模型(Excellence Model);
◆ 欧盟公共管理质量大会(Quality Conference for Public Administrations in the EU)发布的《通用评估框架》(Common Assessment Framework, CAF) ;
◆ ISO质量管理标准(ISO 9000 Series+);
◆ ISO/IEC 15288标准《系统工程:系统生命周期过程》(Systems engineering – System life cycle process);
◆ 社会责任(Social Accountability)标准;
◆ 敏捷建模(Agile Modeling)与敏捷管理(Agile Management);
◆ 精益管理(Lean Management);
◆ 6σ管理;
◆ 软件工程(Software Engineering)与CASE(Computer Assisted Software Engineering);
◆ 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与知识工程(Knowledge Engineering, KE);
◆ 泛系理论(Pan-systems Theory);
◆ 灰色系统理论(Gray Systems Theory);
◆ 项目管理(Project Management, PM);
◆ 联合国文件和国际社会治理规范;
◆ 美学与艺术;
◆ 信息与通信技术(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ICT)等.
在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于20世纪90年代委托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举办的多期“全国地/市政法委书记暨司法局长轮训班”上,由社会系统工程专家组成员讲授的社会系统工程系列课程,对卓越治理的理念、准则和理论进行了早期的宣传与推广.
8、为什么推行问责制
第一:现代意义上“问责制”,它的理论依据来自于西方关于民主政治的思想,问责制度的全部正当性在于“权为民所授”。治理者的权力被认为来源于被治理者的同意和让渡,并用来保护被治理者的自由和权利,治理权力的人民来源以及人民授权的最初目的决定了治理者必须对被治理者负责。也就是说,政府在授予权力时已被赋予相应的责任,如果政府及其官员违背了自己的责任,那么人民作为权力的终极拥有者就可以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我国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从本质上讲是一种个人负责制,行政领导在行政活动中可以全权领导和处理组织中的一切事物,起到领导和关键作用,那么相应的要求责任主体单一化,以此培养行政领导者的高度责任感。
第三:现代社会充满了诸多风险性和不确定性,决策过程中的临时性、非正式性以及果断性都不可避免,在这种情形下只有实行“问责制”才能使政府及其领导和负责人更好更有效更及时地回应社会的诉求和需要。
第四:“可问责”这样一种政府理念,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人为本、对人民负责的理念,有利于政府的依法行政,是我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
9、如何建立健全问责机制,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建立健全问责机制,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措施:
一是深化“分责”认识,让“两个责任”成为自觉。提醒他们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忠于职责、勤于履责、敢于担责,切实把“两个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二是细化“定责”设计,让“两个责任”明确易行。使“两个责任”的落实更加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提供了制度保证,真正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有据可循,有章可依。
三是强化“履责”考核,让“两个责任”落实到位。主要负责人以落实“两个责任”为主要内容,进行述职述责述廉。“三评”,即个人自评、干部测评、委员议评。通过建立完善“两个责任”各项工作机制,着力构建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两个责任”落实保障体系,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四是硬化“失责”追究,让“两个责任”保障有力。坚持将作风建设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基础,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探索建立了以电视、报纸、广播、网站、微博和微信“六位一体”的媒体联动问政机制。
(9)问责制与全球化治理扩展资料:
强化“两个责任”落实的对策建议 :
一要“定责”,切实解决好“责任定位不够准确”的问题。问责的前提是严格的职责划分。没有明确责任体系的问责制度只是一种摆设。
二要“明责”,切实解决好“责任分工不够明确”的问题。落实责任,既要有思想上的自觉,更要有行动上的自觉。
三要“述责”,切实解决好“责任落实缺乏监督”的问题。党委主体责任有没有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是否履行,要有一个行之有效的监督抓手,也要有一个载体和平台发动群众参与监督“两个责任”是否得到落实。
四要“考责”,切实解决好“责任制落实考不考一个样”的问题。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制度,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领导班子考核与领导干部个人考核相结合。
五要“问责”,切实解决好“责任制落实好不好一个样”的问题。首先要“签字背书”倒逼追责。
10、问责制有什么重要意义
问责制的重要意义是:
1、问责制是新时期党和国家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服务型政府、廉洁型政府、人民满意政府建设,努力提高各级政府的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决策,对于加快政府行政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2、问责制的重点在于预防失职失责行为的发生,及时化解失职失责行为产生的不良后果。
3、问责制的制度化、常态化,使官员能够准确预测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从而避免失职失责行为的发生,也有利于对民众权益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