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盟是什么意思
商业联盟
商业联盟是指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商家,或者同行业、不同层次的商家,通过网站联盟或组织机构联盟的方式,为了实现共同的利益,形成的商家联盟。
2、利购商盟被查
shi
de
源于一家商家的违规操作
现在已经查明了
公司也正常运作了
就此,呼吁所有会员:
1:
正确使用全球兑换劵2:
杜绝套现行为
3:
给与好商家好评,让好商家能够快速提升级别
4:
大家遵守规则,共同维护
3、利购商盟全球兑王总被警察带走
公司对商家实行了信誉等级制度考核和升级,
并对一些不良商家进行了查处
(主要是有套现行为的或者帮助某些人套现的商家,尤其是苹果手机销售商),
暂时没有给这些商家结款,并且进一步调查。
感谢王总为公司的突出贡献
也希望所有会员:
1: 正确使用全球兑换劵
2: 杜绝套现行为
3: 给与好商家好评,
让好商家能够快速提升级别
4: 大家遵守规则,共同维护
4、金蚂蚁互助理财是什么
不知道这个
可能护国寺一个新的小平台吧
EGD网络黄金 全球共赢经济加密数字资产现在也正式获得了政府机关的批准,并准备开始了崭新的事业。裴蕾郑重承诺:利购商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及全球兑消费型兑换劵以及大EGD我们不会放弃,让大众消费、让世界免费、这是我们初衷,我们肯定不会放弃,请会员们放心。
5、黄金网络,为什么还要拉人头,拉一个返1000元
想拉就拉,不想啦不拉,随个人心愿,辣与不辣都zhuan
网络黄金EGD全球兑模式启动大会于2015年12月23日于香港亚洲国际博览馆举行,盛况空前! 网络黄金全球兑启动会议来自世界各地的约6000多人参加, 网络黄金全球兑启动会议场地所限不得不分会场。主要资讯如下:
1.网络黄金EGD,裴总描绘未来世界美好蓝图。未来世界是未来消费者的乐土。必将让世界走向共赢!
2. 网络黄金全球兑启动会议在香港已完成与八达通卡合作,涉及交通、旅游、娱乐、餐饮等方方面面!惠及内地和香港居民。
3. 网络黄金全球兑仅仅一个月,目前签约区县代理115个,铂金代理340人,黄金代理128人。利购对接商家850家,上线商家661家。截止2015年12月21日兑换15.82亿元。
4. 网络黄金全球兑启动,按照当前公司发展数据分析,2016年年底将完成全国近2/3的区县代理设置。建立覆盖全国的利购兑换商盟。预计将实现几千亿张兑换券兑换!使1800万块EGD实现使用流转,EGDsuper价格将超出想象。广大会员、代理商、加盟商将因此获得可观收益!
5. 网络黄金全球兑广州无界商盟继成功对接携程、京东、沃尔玛、联通、移动、电信、中粮集团等大型企业集团之后,将继续致力于大型客户的合作,以联合发行免费购物卡等方式让消费者更便利的去免费消费。
6.未来世界正式签约某大型慈善机构,开启助学助残活动。让世界财富更广泛惠及广大民众!
7.EGD现场正在签约VISA,让消费者手持一卡,免费走天下!8.EGD全球法律顾问介绍区块链技术及当前应用,分析其法律适用性。指出EGD定位为商业积分是人类伟大创举,全球兑商业模式为伟大设计!必将为人类带来福音!
9.自2016年3月起,公司将正式为会员开启快乐之旅,公司将会在世界各地举办会议、旅游等,让消费者真真感受生活之快乐!乘万吨豪华游轮畅游世界即将启航。接下来行程精彩不断!
6、3m互相理财怎么样会不会崩盘
什么不懂得可以问我,一起挣点零花钱,我们一起努力不过事先说明一点,不能
投资太多,因为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况且这个还是个资金盘,一旦崩盘将会血本无归
的,可以在自己能力允许的情况下适当的投一点,一旦形势不好我会告诉大家的
MMM游戏规则:会员之间汇款,一对一甚至多对一,资金量为60-60000元人民币,15-30天周期限制
流程:开始排队,14天内会配对成功,获得信息进行转账,第15天开始可以提取“本息”(也就是成为其他玩家配对的对象),最多至30天将强制结束并提取“本息”。利息从排队日算起每日1%。
奖励机制:
1、推荐奖:被推荐人进行一次操作,推荐人将得到10%奖励。
2、管理奖(六代管理奖):
第一代 5%
第一代 3%
第一代 1%
第一代 0.5%
第一代 0.3%
第一代 0.1%
资金流动:
假设一:资金A,游戏时间为做短周期15天,进入游戏环节
则:进入的一瞬间,资金A将产生推荐奖、管理奖,即:(10%+5%+3%+1%+0.5%+0.3%+0.1%)A=19.9%A
同时,排队日起每日1%,15天将产生15*1%A=15%A。
由此可得:资金进入的那一刻即产生19.9%A的费用,同时经过15天后提款时候产生利息(之后同等费用,后面解释)15%A,共计:19.9%A+15%A=34.9%A
即:15天为周期的时间内,资金A所产生的费用为34.9%A。
已知:此游戏为会员之间汇款,资金无增值可能,资金A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其他资金进行
填补
由此可推出15天周期资金A的衰减率:34.9%A/15≈2.3267%A
假设二:资金A,游戏时间为做短周期30天,进入游戏环节
则:进入的一瞬间,资金A将产生推荐奖、管理奖,即:(10%+5%+3%+1%+0.5%+0.3%+0.1%)A=19.9%A
同时,排队日起每日1%,30天将产生30*1%A=30%A。
由此可得:资金进入的那一刻即产生19.9%A的费用,同时经过30天后提款时候产生利息(之后统称为费用,后面解释)30%A,共计:19.9%A+30%A=49.9%A
即:30天为周期的时间内,资金A所产生的费用为49.9%A。
已知:此游戏为会员之间汇款,资金无增值可能,资金A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其他资金进行填补
由此可推出30天周期资金A的衰减率:49.9%A/15≈1.6633%A
已知:资金利息为自然日结算
则:自然日为离散型变量,变量范围在15-30天周期内
由此可得:资金A的衰减率为离散型数据(附资金A的15-30天周期衰减率表)
问:为什么时间越长资金衰减率越小呢?
答:费用的产生是由两部分组成:一、推荐奖、管理奖,此为资金的百分比固定费用。二、每天1%A资金的费用。由此可以看出,第一部分是百分比固定费用,用时间进行均分,是反比关系,而第二部分会随着时间推移而增长,同样同时间进行均分是成正比关系。那么问题就出在第一部分:推荐及管理奖上,导致的结果是时间越长,每天均摊的推荐及管理奖将减少。所以,时间周期越长,资金衰减率越小。
注:根据市场投资者心理分析,在无风险且稳定、可预期的高汇报等条件的诱导下,所有玩家将趋向于30天周期玩法,且30天周期玩法的资金衰减率比15天周期玩法衰减率要低39.8856%,更利于游戏的持续,所以我们套用周期30天进行计算,且30天资金衰减率为1.6633,3无限循环,为计算方便,遂舍弃取1.6633%,更有利游戏持续。
据说,全球会员量已达1.38亿会员。
假设三:已有1.4亿会员,且全部会员均参与游戏,且全部会员投入最大资金即6万人民币,且全部会员游戏周期为30天,且全部会员30天出局后第一时间再次参与游戏,且无新吸纳会员。
则:
总资金量:1.4亿*60000=84000亿(由于数字巨大,为便于直观体现,计算中均带有单位,如需要可自行换算推导)
30天周期资金衰减率:1.6633%
由此可得:日资金衰减量:84000亿*1.6633%=1394.172亿
设:游戏维持天数为X
则:84000亿-1394.172亿*X=0
推出:1394.172亿*X=84000亿
推出:X=60.2508155378246
由于天数为离散型数据,可得出结论:在无新吸纳会员,且满足设定条件一的情况下,游戏至多持续60天。
假设四:已有1.4亿会员,且全部会员均参与游戏,且全部会员投入最大资金即6万人民币,且全部会员游戏周期为30天,且全部会员30天出局后第一时间再次参与游戏,且吸纳新会员,且游戏永久持续。
设:游戏维持一天所需要吸纳新会员数为X
则:X-1394.172亿≥0(已约分,具体可自行推导)
推出:X≥1394.172亿
由于游戏规则限定每人至多6万资金
则:每天需要吸纳会员数:1394.172亿/60000=2323620人,即每日约新进会员232万人。
看到这里,某些人可能会说这里只是理论假设前提下得出的结论,某人也可能会说游戏人数太多资金量太大,某人可能会说什么资金流动不是一般人能懂的,一口一个金融一口一个精算,一口一个运行四年,但你不可否认的是这个游戏的规则,本质上来讲只要有人参与这个游戏,那么必然会产生费用,也就是资金缺口,资金填补缺口的唯一方式就是新注入资金进行填补,这种方式即拆东想补西墙,在拆和补的过程中缺口会越来越大,这个游戏规则是无法否认的。
话说到这里,可能某些人就想说了,我才不管他能运行多久,只要钱拿到手里就好了。对于此,我也只能说:呵呵。
有些人又说了,我做推荐人拿推荐管理奖就好了,那我问你,别人给你的信任,你将这份信任置于何地?
题外话:MMM之所以能参与到这个游戏中,他们掌握了第一手情报,一旦面临崩盘,他们会提早结束游戏,座看最后一批掉进资金漏洞的深渊当中。而这只是个游戏,没有任何的法律能约束,附上一张图:
很有意思,人助人的团体,互助会员,帮助。
这几个词汇将MMM撇的一干二净,你们自愿打钱,名为相互帮助,而MMM,也只是为你们的“帮助”提供帮助而已。我再次呵了个呵。
止于此,衷心祝愿我的朋友不是最后一个填补漏洞的人。
吐槽一下:。。。。。。想吐槽的太多,吐槽能量过剩,我爆体而亡了。
7、利购商盟 全球兑是传销吗
1.单纯一个品牌无法确定其是否属于传销范畴,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2.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8、国家支持网络黄金全球兑利购商盟这个经营模式吗
shi de
网络黄金积分不是货币; 因为其不行使定价和支付的职能,不会影响人们按照以往各国法定货币消费的支付习惯,也不会对各国原有货币和税收体系造成冲击。
网络黄金积分是全球统一商业积分 作为一种加密数字资产,网络黄金积分只用于消费者和商家以及消费者之间的赠送或者交易。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在交易完成时即完成交割,不存在后续的法律纠葛。其本质属于资产的民事买卖行为,建立在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