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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产品预审怎么填

发布时间: 2023-02-18 18:09:51

1、外贸出口退税具体怎么操作?

出口退税申报是指出口企业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要求退还出口产品已纳税款的一种法定手续,也是税务机关据以审核批准应退税额的重要环节。

出口退税申报业务操作程序
一.单证收集整理

(一)配齐“两单两票”

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出口货物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出口货物收购增值税发票(出口退税专用联)、出口销售发票。

(二)整理单证

按核销单、报关单、发票的顺序放在一起,组成一个退税关联;并将当月收齐的退税单证以发票所在的当月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的顺序整理,在外销发票右下角写上关联号,关联号为三位数,例如001、002等。

二.检查单证

(一)检查内容

(1)核销单、报关单的有关印章是否齐全。核销单上有四个章,即国家外汇管理局监制章、出口企业公章(骑缝章)、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的海关验讫章(骑缝章)、当地外汇管理单位的收汇核销章;报关单上应有出口货物签发单位的验讫章。如缺少上述印章,应马上退回有关单位补盖公章;如核销单上有关单位公章盖偏,请及早复印核销单存根附在核销单退税联后面。

(2)检查“两单两票”之间的内容是否符合退税要求。

①核销单上的栏目是否填全;

②核销单、报关单、发票上的出口货物名称、数量、成交价格是否一致;

③核销单上的报关单号是否和报关单编号一致,报关单上的批准文号是否和核销单上的编号一致;④发票上企业外销法人章、销售收入章是否已加盖,销售收入、离岸价、入账凭证号码是否已填全。

(二)检查收汇

根据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检查每笔收齐单证的退税业务是否足额收汇。收汇金额可以外汇管理部门确认的核销金额加上在核销单上注明的其他费用,如果收汇金额少于该笔业务离岸价的95%,那么则应按实际收汇金额计算申报出口退税,如果收汇金额少于离岸价但大于该笔业务离岸价的95%,则可以离岸价全额申报出口退税。

三.出口退税预申报

(一)申报要求

出口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收齐出口货物退税所需的有关单证,使用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出口货物退税电子申报系统生成电子申报数据,如实填写出口货物退税申报表,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H货物退税手续。逾期申报的,除另有规定外,税务机关不再受理该笔出H货物的退税申报,该补税的应按有关规定补征税款。

(二)预审

出口单位申报出口货物退税时,税务机关及时予以接受并进行初审。经初步审核,出口商报送的申报资料、电子申报数据及纸质凭证齐全的,将缴款书信息(输人数据库)与报关单信息(出H)分别输入退税申报专用程序后,制成出口退税预审软盘,报送税务机关进行预审。预审通不过的,税务机关不予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税申报,并要当即向出口单位提出改正、补充资料、凭证的要求。企业应撤销该退税单证,并调整申报数据。

(三)退税申报软盘的申报

软盘上应注明:①企业海关代码;②企业名称;③当年度第××次申报;④申报年月;⑤申报退税额。

税务机关受理出口商的出口货物退税申报后,应为出口商出具回执,并对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情况进行登记。

四.出口退税正式申报退税凭证的装订

装订顺序为:①出口凭证封面;②出口退税免抵退税审批汇总表;③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④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⑤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汇总表;⑥退税进货凭证明细表;⑦退税申报明细表;⑧核销单、报关单、外销发票。其中⑥、⑦另备一份不要装订,随单证一起报送,以供税务机关人员审核时用。装订退税单证时,月份之间用白纸隔开,在白纸上注明月份、关联号数、是否已全部申报。如果本月有发票号码不须正式申报的,如:开错发票已重开红票冲转、已办理退运等,也应在纸匕注明。

五.出口退税申报的审核审批

税务机关受理出口单位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报凭证、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进行审查,并核实申报数据之间的逻辑对应关系。

(一)重点审核内容

(1)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报表种类、内容及印章是否齐全、准确;

(2)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的电子数据和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是否一致;

(3)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凭证是否有效,与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明细内容是否一致等。

(二)重点审核的凭证

(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出口货物报关单必须盖有海关验讫章,注明“出口退税专用”字样的原件(另有规定者除外),出口报关单的海关编号、出口商海关代码、出口日期、商品编号、出口数量及离岸价等主要内容应与申报退(免)税的报表一致。

(2)代理出口证明。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上的受托方企业名称、出口商品代码、出口数量、离岸价等应与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内容相匹配并与申报退(免)税的报表一致。

(3)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必须印章齐全,没有涂改。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开票日期、数量、金额、税率等主要内容应与申报退(免)税的报表匹配。

(4)出口收汇核销单(或出口收汇核销清单,下同)。出口收汇核销单的编号、核销金额、出口商名称应当与对应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批准文号、离岸价、出口商名称相匹配。

(5)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各栏目的填写内容应与对应的发票一致;征税机关、国库(银行)印章必须齐全并符合要求。

(三)电子信息核对

(1)出口报关单电子信息。出口报关单的海关编号、出口日期、商品代码、出口数量及离岸价等项目是否与电子信息核对相符。

(2)代理出口证明电子信息。代理出口证明的编号、商品代码、出口日期、出口离岸价等项目是否与电子信息核对相符。

(3)出口收汇核销单电子信息。出口收汇核销单号码等项目是否与电子信息核对相符。

(4)出口退税率文库。出口商申报出口退税的货物是否属于可退税货物,申报的退税率与出口退税率文库中的退税率是否一致。

(5)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日期、金额、税额、购货方及销售方的纳税人识别号、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是否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信息核对相符。

在核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协查信息。暂未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协查信息的,税务机关可先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信息,但必须及时用相关稽核、协查信息进行复核;对复核有误的,要及时追回已退(免)税款。

(6)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电子信息。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的号码、购货企业海关代码、计税金额、实缴税额、税率(额)等项目是否与电子信息核对相符。

六.办理退税

税务机关将出口单位申报的手续齐备、内容真实的资料进行审核无误后办理退税手续。

2、在国际贸易中进口商和出口商要做的事情分别是什么

出口商先跟进口商签订对外销售合同,在合约条款里注明采用的付款方式,比如T/T,L/C等,然后出口商再跟工厂签订对内销售合同。

进出口商成交后,进口商开信用证或电汇定金,出口商同时与工厂下订单,工厂出货开专票给出口商,出口商缮制单证清关,进口商支付货款清关。

其实在整个国际贸易流程中,出口商要做好多事情:几乎包揽所有单据。

例如合同,信用证开征申请,发票,装箱单,装船通知,报关报检,出口收汇核销单,进口商只要审查对方发来的单据,和信用证开证最后付款就可以了。

出口商制作单据时一定要保证单单一致,单证相符,否则容易造成货款拒付。

进出口贸易公司主要做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国际贸易产品预审怎么填扩展资料:

一、内资进出口公司经营范围

对于国内的个人或企业投资注册进出口公司来说,其进出口方面的经营范围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即“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并且对其进出口产品目录不需要详细的写明。

二、外资进出口公司经营范围

一般来说,外资进出口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跨越多个行业,不仅可以做贸易,同时还能涉及服务或咨询的内容。

但是一般在其经营范围中,有关于进出口业务的描述,还是要求将所从事的进出口产品的清单进行清楚详细的填写。比如从事工艺礼品、电子产品、棉纺织品的进出口业务、佣金代理以及相关配套服务。

三、关于进出口公司经营范围的规定

一般来说创业者在注册进出口公司时,其经营范围在公司查名时需要予以确认,之后的工商注册登记等机构审批,一般来说还是要以公司名称核准时报填的经营范围为标准。

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也称通商,是指跨越国境的货品和服务交易,一般由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所组成,因此也可称之为进出口贸易。国际贸易也叫世界贸易。进出口贸易可以调节国内生产要素的利用率,改善国际间的供求关系,调整经济结构,增加财政收入等。

国际贸易专业属于经济学学科范畴,主要以经济学理论为依托,包括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世界经济学概论、政治经济学等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既然是经济学类的,自然离不开对数学的学习了,微积分、线性代数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是必不可少的,学习计量经济学、

国际经济学、统计学等学科必须要有比较扎实的数学基础。从事国际贸易,英语应当是相当好的,不仅仅是书面英语,比如外贸英语函电,口语也是相当重要。

学习完上述全部内容之后,还要学习譬如工科类的知识,即行业知识,作为对专业知识的补充,为日后进入工作岗位提供便利。虽然各行各业有各自的专业知识。

但掌握了国际贸易理论知识之后,就可以比较方便的学习行业知识了,从事专职工作也得心应手。

综上所述,想要在国际贸易领域取得较好的成绩和长远发展,必须学好英语和经济学知识,了解国内外相应的法律法规。

3、注册的进出口贸易公司,经营范围是怎么定的?

1、进出口贸易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可选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销售,电子产品、工艺礼品、办公用品等的销售,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工程等咨询服务或贸易类经营范围。

3、内资进出口贸易公司从事进出口的产品清单不需要列明,只需要经营范围中有“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即可,外资进出口贸易公司需明确进出口商品目录清单。

(3)国际贸易产品预审怎么填扩展资料:

贸易公司一般指从事货物和劳务交易的公司。其业务范围包括购买、销售和其他如进行营业活动,也可以用经纪人或代理商身份从事活动。但贸易公司不论采用哪一种方式从事业务活动,其职能都只是开发票。从国际税收方面看,跨国纳税人在国际避税地建立贸易公司是逃避国际税收的又一条途径。跨国纳税人通过建立贸易公司避税的典型模式是: 甲国的产品生产公司把产品销售给建立在避税地的乙国贸易公司,然后再由乙国贸易公司把产品转售给丙国客户,并从中留下一部分利润,从而逃避本应在甲国应负担的一部分所得税。

4、注册的进出口贸易公司,经营范围是怎么定的?

进出口外贸公司的经营范围=普通的贸易公司的经营范围+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贸易公司经营范围包含以下16种:

(1)各种进出口商品的品质、卫生、安全质量检验(包括感官的、物理的、机械的、化学的、生物的和微生物检验)

(2)各种进出口商品的数量鉴定(包括衡器计重、水尺计重、容量计重),以及整批货物和包装内货物的数量鉴定(包括件数、长度、面积、体积等)。

(3)各种进出口商品的包装、标记鉴定。

(4)各种进出口货物的货载衡量。

(5)进口货物承运船舶的舱口检视、监视卸载、载损鉴定和进口商品的残损鉴定。

(6)出口货物承运船舱、车厢和集装箱的有关清洁、卫生、密固、冷藏效能等适载条件检验,以及积载鉴定和监视装载。

(7)进出口商品的承运船舶,宣布共同海损后的海损鉴定(积货鉴定)。

(8)为有关国家对进口商品实行全面监管制度提供装船前检验服务。

(9)其他检验鉴定业务,如财产鉴定评估,价格比较,审核签发价值证明书,抽取或签封货物样品,出口成套设备从设计审查到监造,出口商品从原料检验到成品验收乃至装船前检验。

(10)进口商品在生产国或装运地检验或代办委托国外检验机构进行装运前检验。

(11)各国安全认证代理申请服务。

(12)各国安全认证技术咨询服务。

(13)国外认证机构委托的工厂跟踪检验服务。

(14)产品预验及客户委托的其它安全测试服务。

(15)承接EMC测试,出具CB测试证书与测试报告。

(16)ISO9000、QS9000及ISO14000质量体系认证咨询服务。

按进出口公司的类型(2种)其经营范围的填写标准:

①外资进出口公司

经营范围怎么写:可以跨越多个行业(贸易、服务、咨询等内容)。有关于进出口业务的描述,还是要求将所从事的进出口产品的清单进行清楚详细的填写。比如从事工艺礼品、电子产品、棉纺织品的进出口业务、佣金代理以及相关配套服务。

②内资进出口公司(拥有进出口权的内资公司)

经营范围怎么写: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对其进出口产品目录不需要详细的写明。

(4)国际贸易产品预审怎么填扩展资料

注册进出口公司所需的材料:

1、全体投资人(股东、法人、监事)身份证复印件;

2、注册资金(认缴制),公司名称(5-8个),经营范围;

3、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房产登记信息表(实地注册),如果选择园区注册,次步骤可以忽略。

注册进出口公司流程

1、核名

时间:3—5个工作日

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向工商局提交核名申请。

结果:核名通过,去工商局现场拿到《核名通知书》。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2、递交工商材料

时间:5—10个工作日

操作:核名通过取到名称后,确认地址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预约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结果:拿到营业执照(同步刻公章,法人章及财务章)

3、银行开户

时间:5个工作日左右

操作:带上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公章原件,以及办事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到银行企业开户窗口办理;

结果:获取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及相关信息

4、核定税种

核定税种指由相关的税务机构专管员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以及经营范围的情况,正确核定企业的所属税务种类和应该缴纳的税金额度。而这些关系到企业后期正确纳税及公司稳定经营。

参考资料:网络-国际贸易公司



5、国际贸易买卖合同里面具体填写什么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具体内容因各个交易的具体情况不同而不同。而且,在以信件、电报或电传形式签订合同时,合同的内容常常可能并不十分规范。但是,一般而言,可以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归纳如下:
(一)合同名称等表明合同自身的情况
除合同名称外,在这部分内容中还应当包括合同号,即通常由一组数字和字母所组成的号码。
(二)合同当事人的情况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必须将双方当事人的情况规定清楚,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明确谁是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主体。通常,是通过以下各项内容来规定当事人的情况的: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2.当事人的国籍;3.当事人的注册地址或营业地点或住所;4.当事人的电话、电传、电报及传真号码;5.当事人的银行账户。(三)签订合同的时间与地点
为了确定当事人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开始的时间,以及计算合同中所规定一些履约期限,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合同订立的时间。
同时,也应当在合同中将签订合同的地点规定清楚,因为在很多情况下,合同的订立地与合同的法律适用紧密相关。
(四)合同标的的名称、种类、范围、质量、标准、规格和数量
为了明确特定合同项下的特定标的,就应当在合同中把合同标的的名称、种类和范围作明确的规定。不过,为了明确特定合同项下的特定标的,仅仅规定标的的种类和范围是不够的,还必须对合同标的的质量、标准、规格和数量加以规定,才能达此目的。
对于散装货物和其他不容易精确装运量的货物等,在规定合同标的数量时,通常需规定溢短装条款。
(五)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合同当事人双方履行其合同义务,都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来进行。因此,合同中必须把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作明确的规定。
(六)价格条件、支付金额、支付方式和各种附带的费用支付货款是买方的基本合同义务之一。相应地,收取货款是卖方的基本合同权利之一。因此,合同中必须明确地规定价格条件、支付金额、支付方式和各种附带费用.
在现代国际贸易实务中,当事人经常采用国际商会《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国际贸易术语亦即价格术语,作为价格条件。此种价格术语是以货物的单价所包括的内容来表示的。
在支付金额条款中,应当规定支付货款的币种和合同总价格。
在支付方式条款中,应当规定支付货款的具体方式,如现金支付、汇付、托收或信用证。还应当规定付款的期限,以及是否允许分期付款等事项。
在采取跟单托收和跟单信用证付款的情况下,应当进一步规定以跟单托收或跟单信用证付款时的全部条件。应当注意的是,这里的付款条件,是指单证化的付款条件。还应当注意的是,在现代国际贸易实务中,通常当事人会在合同中引用国际商会的《托收统一规则》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因此,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条件不应与《托收统一规则》或《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中的相关规定相矛盾。
(七)包装与唛头
为使卖方依一定的规则履行其交货义务,在合同中应当规定货物的包装与喷头。
在规定包装条款时,应当注意到货物的特性、具体运输方式及运输时间的要求。
所谓“喷头”,即“运输标识”(shippingmark)。在货物上喷刷唛头的目的,是为了方便货物运输、划分与移交。
(八)运输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很多都涉及到货物的运输。合同中的运输条款主要应当规定以下内容:运输方式;装运时间与地点;目的地;转运与分批运输事项;运输中的通知、联络事项等。
应当注意的是,在合同采用价格术语的条件下,运输条款的内容应当与合同中所使用的价格术语相协调。
(九)单证
为使卖方能够在合同规定的条件下收取货款,合同中必须规定单证条款,在以托收和信用证为支付方式的场合,尤其如此。
应当注意的是,单证条款必须与合同中的付款条件条款相协调,在采取跟单托收和跟单信用证付款方式时,尤其如此。
(十)保证
这里的“保证”,是指卖方对货物品质的保证。为确保卖方所交货物是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在合同中应当规定保证条款。
在保证条款中,应当规定保证的内容,通常是规定卖方保证其所交货物符合一定的标准。此外,还应当规定保证的期限,以及卖方违反保证时的处理方法等。
(十一)检验与索赔
买方对货物具有检验的权利。在合同中规定检验条款的目的,就是为了规定买方行使其检验权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其检验权丧失的条件等事项。
因此,在规定检验条款时,一般应当把检验的时间、地点、方式和检验权丧失的条件规定清楚。
应当注意的是,检验货物是买方的一项权利。因此,在检验货物条款中应当规定由买方或者其委托或授权的第三方来检验货物。除非合同中有相反的明确规定,卖方或者其委托或授权的第三方在任何时间对货物所进行的检验,均不能取代、否定或排斥买方检验货物的权利。
(十二)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许多合同中都有的一般性条款,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也不例外。
在规定不可抗力条款时,通常应当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内容和范围、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当事人应当采取的措施、第三方机构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以及不可抗力对当事人合同权利义务的影响和后果等事项,逐一规定清楚。
(十三)法律适用及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应当规定法律适用条款和关于解决合同争议的条款,以使合同能够依据于一定的法律基础之上,并在一旦发生合同争议时,根据一定的法律和采取适当的途径来解决争议。
在法律适用条款中,通常规定了当事人双方所选择的支配他们之间合同的法律,这常常是某一个国家或某一个法域的法律,也可以是一定的国际统一实体法。法律适用条款的内容,主要是根据国际私法规则来确定的。应当注意的是,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中,现代的通常作法是采取分割的方法来处理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因此,一个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不同部分,可能受不同的法律支配。
解决合同争议可以有诸如协商、调解、仲裁和司法诉讼等不同的方式。合同中应当规定采取适当的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争议。
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当事人通常愿意在其合同中订入仲裁条款。一般地,仲裁条款中应当明确地规定关于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的事项、选定的仲裁机构,以及仲裁地点和仲裁裁决的效力等项内容。
(十四)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合同效力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可以用一种文字作成,也可以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成。在合同中应当规定合同所使用的文字,以及修改或补充合同的文件和履约函电所使用的文字。
应当注意的是,在合同以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成的情况下,应当规定以合同的某一种文本为准,以免因不同合同文本的条文发生歧义,而对确定合同规定的内容造成不应有的困难。
此外,在合同中还应当规定合同生效的条件、时间、有效期,以及合同效力终止的条件等事项。
(十五)其他
对于因交易的特殊情况所可能产生的特殊事项,可以在这一部分中加以规定。因此,在一些合同中,这一部分被称为合同的“特殊条款”。

6、国际贸易流程

国际贸易通常有十个流程:报价、订货、付款方式、备货、包装、通关手续、装船、运输保险、提单、结汇。

报价:

在国际贸易中一般是由产品的询价、报价作为贸易的开始。其中,对于出口产品的报价主要包括:产品的质量等级、产品的规格型号、产品是否有特殊包装要求、所购产品量的多少、交货期的要求、产品的运输方式、产品的材质等内容。
比较常用的报价有:fob"船上交货"、cnf"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等形式。

订货:

贸易双方就报价达成意向后,买方企业正式订货并就一些相关事项与卖方企业进行协商,双方协商认可后,需要签订《购货合同》。在签订《购货合同》过程中,主要对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包装、产地、装运期、付款条件、结算方式、索赔、仲裁等内容进行商谈,并将商谈后达成的协议写入《购货合同》。这标志着出口业务的正式开始。通常情况下,签订购货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盖本公司公章生效,双方各保存一份。 

付款方式:

比较常用的国际付款方式有三种,即信用证付款方式、tt付款方式和直接付款方式。

备货:

备货在整个贸易流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须按照合同逐一落实。备货的主要核对内容如下: 

货物品质、规格,应按合同的要求核实。

货物数量:保证满足合同或信用证对数量的要求。 

备货时间:应根据信用证规定,结合船期安排,以利于船货衔接。 

包装:

您可以根据货物的不同,来选择包装形式(如:纸箱、木箱、编织袋等)。不同的包装形式其包装要求也有所不同。 

1、一般出口包装标准:根据贸易出口通用的标准进行包装。
2、特殊出口包装标准:根据客户的特殊要求进行出口货物包装。
3、货物的包装和唛头(运输标志):应进行认真检查核实,使之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通关手续:

通关手续极为烦琐又极其重要,如不能顺利通关则无法完成交易。 

属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须办出口商品检验证书。 

目前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主要有四个环节: 

接受报验:报验是指对外贸易关系人向商检机构报请检验。 

抽样:商检机构接受报验之后,及时派员赴货物堆存地点进行现场检验、鉴定。 

检验:商检机构接受报验之后,认真研究申报的检验项目,确定检验内容。并仔细审核合同(信用证)对品质、规格、包装的规定,弄清检验的依据,确定检验标准、方法。(检验方法有抽样检验,仪器分析检验;物理检验;感官检验;微生物检验等) 

签发证书:在出口方面,凡列入〖种类表〗内的出口商品,经商检机构检验合格后,签发放行单(或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以代替放行单)。 

须由专业持有报关证人员,持箱单、发票、报关委托书、出口结汇核销单、出口货物合同副本、出口商品检验证书等文本去海关办理通关手续。
○箱单是由出口商提供的出口产品装箱明细。
○发票是由出口商提供的出口产品证明。
○报关委托书是没有报关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委托报关代理行来报关的证明书。
○出口核销单由出口单位到外汇局申领,指有出口能力的单位取得出口退税的一种单据。
○商检证书是经过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或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而得到的,是各种进出口商品检验证书、鉴定证书和其他证明书的统称。是对外贸易有关各方履行契约义务、处理索赔争、议和仲裁、诉讼举证,具有法律依据的有效证件,同时也是海关验放、征收关税和优惠减免关税的必要证明。 

装船:

在货物装船过程中,可以根据货物的多少来决定装船方式,并根据《购货合同》所定的险种来进行投保。拼装集装箱,一般按出口货物的体积货重量计算运费。 

运输保险:

通常双方在签定《购货合同》中已事先约定运输保险的相关事项。常见的保险有海洋货物运输保险、陆空邮货运输保险等。其中,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所承保的险别,分为基本险别和附加险别两类: 

基本险别有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allrisk-a.r.)三种。

平安险的责任范围包括:由于海上自然灾害引起的货物全损;货物在装卸和转船过程中的整体灭失;由于共同海损引起的牺牲、分担和救助费用;由于运输船只触礁、搁浅、沉没、碰撞、水灾、爆炸引起的货物全损和部分损失。

水渍险是海洋运输保险的基本险之一。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其责任范围除了承担平安险所列各项风险外,还承担恶劣气候、雷电、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的风险。一切险的承报保责任范围相当于水渍险和一般附加险的总和。 

附加险别。附加险别有一般附加险和特别附加险两种类型。一般附加险有偷窃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淋险、抽窃短量险、渗漏险、破损破碎险、钩损险、混杂沾污险、包装破裂险、霉变险、受潮受热险、串味险等。特别附加险有战争险、罢工险等。 

提单:

提单是出口商办理完出口通关手续、海关放行后,由外运公司签出、供进口商提货、结汇所用单据。 

所签提单根据信用证所提要求份数签发,一般是三份。出口商留二份,办理退税等业务,一份寄给进口商用来办理提货等手续。 

进行海运货物时,进口商必须持正本提单、箱单、发票来提取货物。(须由出口商将正本提单、箱单、发票寄给进口商。) 

若是空运货物,则可直接用提单、箱单、发票的传真件来提取货物。 

结汇:

出口货物装出之后,进出口公司即应按照信用证的规定,正确缮制(箱单、发票、提单、出口产地证明、出口结汇)等单据。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有效期内,递交银行办理议付结汇手续。

(6)国际贸易产品预审怎么填扩展资料:

国际贸易的重要作用:

一,国际贸易对国民的作用

增加国民福利、满足国民不同的需求偏好、国际贸易提高国民生活水平、国际贸易影响国民的文化和价值观、提供就业岗位

二,国际贸易对企业的作用

强化品质管理,提高企业效益、在产品品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有利于国际间的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有利于企业自我改进能力的提高、有效地避免产品责任。

三,国际贸易对单一国家的作用

调节各国市场的供求关系、延续社会再生产、促进生产要素的充分利用、发挥比较优势,提高生产效率、提高生产技术水平,优化国内产业结构、增加财政收入、加强各国经济联系,促进经济发展。

四,国际贸易对世界的作用

国际贸易是世界各国参与国际分工,实现社会再生产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国际贸易是世界各国间进行科学技术交流的重要途径、国际贸易是世界各国进行政治、外交斗争的重要工具、国际贸易是世界各国对外经济关系的核心、国际贸易是国际经济中“传递”的重要渠道。

(6)国际贸易产品预审怎么填扩展资料:国际贸易—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