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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人民币业务政策汇编

发布时间: 2022-07-11 04:07:46

1、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需要注意的方面和手续流程是什么?

【操作流程】

1.准备相关资料。主要包括:(1)企业信息情况表;(2)营业执照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4)人民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提出业务申请。将上述资料提交银行。

3.完成信息激活。银行复核通过后,留存企业信息表等资料,在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中激活企业信息。

2、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是什么?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是指以人民币计价并作为支付手段的跨境结算业务以及相关的金融服务,包括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等。

对企业而言,就是有条件的企业在自愿基础上以人民币进行的跨境贸易和投资;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就是在人民银行规定的政策范围内,为企业或个人提供跨境人民币相关的结算服务。

企业可办理的跨境人民币业务主要类型:货物贸易进出口、服务贸易、外商直接投资、境外直接投资、外商投资企业人民币境外借款、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非金融机构境外放款、全口径跨境融资、企业境外发债、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等。

跨境人民币好处

跨境人民币可以节省汇兑成本;增加资金收益;规避汇率风险;优化风险管理;降低交易费用;锁定成本收益。相对于外币可以说是好处多多、优惠多多。

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以后,制度障碍减少,贸易结算不纳入核销管理、投资结算行政审批环节减少。

业务手续简化,企业报关、结算和退(免)税不需提交核销单;资金到账快捷,企业出口收入不用先进待核查账户,可直接入账;资金使用自由,企业可按规定将出口收入存放境外,开展贸易和投资结算等。

3、人民银行:支持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这会推动哪些行业的发展?

根据题主的问题,我的回答如下。扶持外贸新业态,政策暖风频频吹起。2022年6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报道,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了《关于支持外贸新业态人民币跨境结算的通知》,支持银行和支付机构更好地服务外贸新业态发展。专家表示,有关部门将继续加强对外贸和外商投资的金融支持。国家经济战略研究院金融研究室主任何岱新表示:“中国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基本形态正在形成,逐渐成为外贸快速增长的领域,更需要规范,更需要政策支持。”《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加大对外贸新业态的支持力度,完善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中跨境人民币业务的相关政策;将支付机构跨境业务范围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扩大到经常项目;明确银行、支付机构等相关业务主体的展示备案要求;明确业务真实性审核、反洗钱、反恐融资、反逃税、数据报送等要求,压缩银行和支付机构对会展业的责任,防控业务风险。

《通知》指出,在“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调查”三项原则的基础上,境内银行可与依法取得互联网支付业务牌照、具有法律资格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和清算机构合作,为市场交易主体和个人提供经常项目人民币跨境结算服务。《通知》还明确,《通知》中规定的涉及提供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的支付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证。对人民币跨境结算有真实的跨境业务需求。具有完善的内控制度和跨境业务相关专职人员,能够按照《通知》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做好商户信息收集与接入管理、交易信息收集、跨境业务真实性与合法性审核等工作。有反洗钱、反恐融资、反逃税等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的具体制度和措施;具备反洗钱、反恐融资、反逃税系统处理与对接等相关的高效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能力。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规经营,风控能力强,近两年无严重违规行为。

在谈到下一阶段优化跨境人民币经营政策的措施时,前几天,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局局长李斌表示,有关部门将在市场驱动和企业自主选择的基础上,继续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外贸稳定质量的意见》,稳步扩大本外币资金池整合试点,研究优化人民币结算企业重点监管清单制度。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业务流程,为企业提供人民币贸易融资结算等综合金融服务,稳定外贸和外商投资基础市场。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4、港澳台个人跨境人民币汇入汇款的规定有哪些

超过5万美元要报备。

原兑换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外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原兑换水单办理,原兑换水单的兑回有效期为自兑换日起24个月。

境外的投资,股票,证券类账户直接汇入境内个人账户的外汇是无法入账的,原因是根据外汇管理局的规定对于境内居民向境外投资有限制不得投资于房产,股票,基金等证券类产品。

所以直接从这一类型的公司账户汇入的钱是无法入账的。另根据外管局的规定汇入金额大于等额3000美金的也要先办理申报并有银行审批后才可入账。



(4)跨境人民币业务政策汇编扩展资料: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境外个人经常项目外汇汇出境外,按以下规定在银行办理:

1、外汇储蓄账户内外汇汇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2、手持外币现钞汇出,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还应提供经海关签章的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办理。

第十四条:境内个人外汇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按以下规定办理:

1、外汇储蓄账户内外汇汇出境外当日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下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办理。

2、手持外币现钞汇出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海关签章的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办理。

5、银行怎样营销跨境人民币业务

当前,跨境人民币业务的政策背景己经基本完善,从最前沿的政策趋势来分析,笔者认为跨境人民币业务未来的发展方向将围绕循环机制的完善,人民币定价及人民币自由可兑换展开。
1.循环机制的完善。
人民币要国际化,第一步必然是人民币的输出。但是,境外企业持有人民币后,一旦发现所持有的人民币缺乏有效的投资渠道,对应的金融产品医乏,其对人民币结算的热情将大大降低。因此,提高境外交易对手持有人民币的意愿是重中之重,而改善人民币循环机制正是与之对应的最佳解决方案。
人民币循环机制包括回流机制及外循环两个方面:
2011年,在试点推出两年后,当境外人民币累计到一定体量后,要求扩大人民币回流的呼声越来越高。2011年年中发布的《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标志着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FDI)业务的正式开闸,FDI的推出是人民币继货物贸易项下出口后最主要的人民币资金回流通道,2012年全国实现人民币FDI2500亿元。此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RQFII的推出等都为人民币资金回流提供了新的途径。
除“回流”外,人民币“外循环”也非常重要。所谓“外循环”,即人民币在离岸市场上的运用,加强外循环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是扩宽离岸市场的金融产品,其二是增加人民币离岸中心的数量。下阶段跨境人民币外循环的发展,一方面离不开人民币的海外路演、推广;另一方面也要求加大引进国外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和其所属国际资产管理中心,使人民币资产成为其管理的重要产品,形成规模较大且长期持续的人民币资产需求,增强了对离岸人民币的投资意愿,将更多离岸人民币资金留在境外,而不必急于回流内地。
2.人民币定价。
人民币国际化的核心就是金融定价权,借助我国庞大的经济体量、日趋完善的金融体系和相对齐备的要素市场,人民币定价并非梦想。跨境人民币业务的未来发展也将围绕这一目标展开。值得注意的是,自2013年1月起我国海关首次增加了以人民币计价的月度进出口数据公布,相比原先统一采用美元计价可以说是一大进步。相信随着货币市场、国债市场、外汇市场的进一步扩容,人民币跨境相关的融资、担保、直投、债券发行、股票发行等关联产品的发展将进一步加快。在此背景下,人民币对境外金融市场将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人民币定价也将更具话语权。人民币定价中心的确立,反过来也促使跨境人民币业务更好地发展。
3.人民币自由可兑换。
从我国情况看,十年来,我国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宏观调控的能力和水平也有新的提升,取得显著成效;以银行业为主体的金融机构改革取得重要突破;金融市场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利率市场化改革向前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更加完善,基本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基础进一步夯实,条件更趋成熟。央行现阶段推出的跨境人民币资本项目创新,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的开闸均将资本项目开放向前推进了一步,而本币资本项目跨境业务本身是人民币自由可兑换的重要内容。因此,人民币自由可兑换己进入既定议程,其未来可兑换的发展趋势不会轻易改变,而作为其主要载体的跨境人民币市场需求也会越来越大。

6、中国银行对公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是否可以享受出口货物退税、免税政策

中国境内企业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贸易,按照规定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最新业务变动请以中行官网公布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7、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需要注意的方面有哪些?手续流程是什么?

第一节,企业首次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需要在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中激活企业信息。

【操作流程】
1.准备相关资料。主要包括:(1)企业信息情况表;(2)营业执照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4)人民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提出业务申请。将上述资料提交银行。
3.完成信息激活。银行复核通过后,留存企业信息表等资料,在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中激活企业信息。
【注意事项】
1.企业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资料,并由银行将企业信息完整录入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
2.企业办理对外直接投资人民币业务或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业务还需进行对外或对内直接投资合规性信息登记。
第二节 ,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为进一步提高跨境人民币结算效率,便利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企业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结算,2013年7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简化跨境人民币业务流程和完善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13]168号),进一步简化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
【操作流程】
1.准备相关资料。主要包括:业务凭证或《跨境人民币结算收/付款说明》
2.提出业务申请。将上述资料提交银行。
3.银行为企业办理相关手续。银行审核业务真实性后,为企业办理相关业务手续。
【注意事项】
1.银行可在“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尽职审查”三原则的基础上,凭企业(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重点监管名单内的企业除外)提交的业务凭证或《跨境人民币结算收/付款说明》,直接办理跨境结算。
2.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重点监管名单内的企业办理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时,银行要严格进行业务真实性审核。
3.企业将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所获得的人民币资金留存境外的,应当向其境内结算银行提供留存境外的人民币资金金额、开户银行、用途和相应的出口报关等信息,由境内结算银行将上述信息报送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重点监管企业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所获得的人民币资金不得存放境外。
第三节 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
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来华进行投资的业务属于资本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
【流程说明】
1.境外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需经过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并获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经工商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再到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办理对内直接投资合规性信息登记。
已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发生名称、经营期限、出资方式、合作伙伴及合资合作方式等基本信息变更,或发生增资、减资、股权转让或置换、合并或分立等重大变更的,应当将上述变更情况报送注册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2.境外投资者向银行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或备案文件等有关材料后,银行应当进行认真审核,登入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有关信息后,方可办理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
3.外商投资企业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向银行提交营业执照等材料,申请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境外投资者汇入的人民币注册资本或缴付人民币出资应当按照专户专用原则,开立人民币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存放,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被并购境内企业的中方股东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申请开立人民币并购专用存款账户,专门用于存放境外投资者汇入的人民币并购资金,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第四节, 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
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是指境内机构经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使用人民币资金通过设立、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设立或取得企业或项目全部或部分所有权、控制权或经营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境内机构在获得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证书后,到人民银行办理对外直接投资合规性信息登记,即可到银行办理相关业务。
【流程说明】
1.境内机构经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核准,颁发《境外投资批准证书》。
2.境内机构到人民银行办理对外直接投资合规性信息登记,。
3.境内机构在外汇局办理前期费用汇出或境外直接投资登记手续后,到银行办理人民币资金汇出或前期费用人民币资金汇出。
4. 境内机构因境外投资企业增资、减资、转股、清算等人民币收支,可以凭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文件到银行直接办理人民币资金汇出入手续。

8、跨境人民币政策330号文解读

法律分析:(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境内银行可在“展业三原则”的基础上,凭优质企业提交的《跨境人民币结算收/付款说明》或收付款指令,直接为优质企业办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以及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包括外商直接投资资本金、跨境融资及境外上市募集资金调回等)在境内的依法合规使用。境内银行开展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应通过省级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优质企业的认定标准和动态调整机制等风险防控措施,并将具体实施方案向所在地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报备后实施。

(二)支持贸易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境内银行在满足交易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的条件下,可按相关规定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等贸易新业态相关市场主体提供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支持境内银行与合法转接清算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合作为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相关市场主体提供跨境人民币收付服务。

(三)根据商事制度改革,及时调整对业务办理及审核的要求。企业办理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相关业务时,无需提供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或备案文件。银行可将企业营业执照、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系统披露的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等,作为业务审核、账户开立、企业信息登记依据。企业办理来料加工贸易项目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时,无需向其境内结算银行提交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如后续有新的政策变化,应及时对所涉业务资料审核要求、审核流程等内部业务制度进行调整,按新的内部业务制度进行展业。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的通知》

第四条 优化跨境人民币业务重点监管名单形成机制。将“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重点监管名单”调整为“跨境人民币业务重点监管名单”,由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更新名单认定标准,完善名单形成制度和流程,支持外贸企业发展。

第五条 支持单证电子化审核。境内银行可使用企业提交的纸质形式或电子形式的收付款指令代替《跨境人民币结算收/付款说明》,企业提交的收付款指令应满足国际收支申报和跨境人民币业务信息报送要求。境内银行可通过审核企业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单证或电子信息为企业办理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银行应确保电子单证或电子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以及使用的唯一性,并在5年内留存电子单证或电子信息备查。

第六条 优化跨国企业集团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安排。跨国企业集团指定作为主办企业的境内成员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异地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办理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