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部门公告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将会带来哪些影响?
这次调整主要是关于北京冬奥会的相关产品,也包括一些生活用品。调整后,居民购买相关商品将更方便、更便宜。在一定程度上,北京冬奥会不仅让很多人关注了这些有趣的冰上运动,也让很多人爱上了这些运动,很多消费者都在期待购买相关运动的产品。之后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滑雪装备已经被列入电商零售的进出口清单,消费者可以以更低的价格买到相关产品。
零售业在经济中一直占据重要地位。在时代发展的过程中,电子商务的势头猛增,电子商务零售也在不断发展,为人们足不出户就能买到合适的商品提供了便利。国外商家也抓住这一发展势头,看好中国市场。跨境电商零售抓住了机遇,发展迅速。现在跨境电商零售已经占据了很大一部分。为了更好地规范,国家适时调整跨境电商进口清单。这是八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公告。
公告发布后,电子商务零售的进口清单中将增加许多商品。这份清单进一步优化后,网民重点关注的几类商品将享受相关电商优惠,用户购买商品的渠道将更多。在这份商品清单中,我们可以看到,滑雪装备和高尔夫装备被列入电商零售的进口清单,同时,与这些装备相关的配套产品也被列入商品名称。电商零售进口清单进一步丰富后,居民消费能力将得到满足。
正是因为很多人对这些ice项目有着浓厚的兴趣,这些项目的附属产品才会成为电商零售的进口清单之一。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消费品的需求在不断变化,对国外产品的需求也在增加。为适应不断变化的消费需求,国家八部门近年来联合增加了滑雪装备、家用洗碗机、番茄汁等29种消费需求较高的商品,删除了剑这一项。根据近年来税目的变化和调整,对相关税目进行了技术整合。
2、2020年6月份海关总署发布的9810跨境出口海外仓监管方式是否能落地实施?
2020年6月发布的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增加了跨境电子商务出口9710、9810监管方式,
(1)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710”,全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
(2)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全称“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简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适用于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
9810行业内称为“海外仓”模式,国内公司把货物报关出口至海外仓,并没有实际销售,从财务的角度来看,风险报酬并没有转移,财务不能确认收入;从税务的角度来看,主要的风险报酬没有转移,增值税纳税义务时点没有发生,就不能确认增值税收入及所得税收入,更不能申报出口退税了;要等卖家将货物实际销售后才能确认收入并申报退税;
这里面有三个问题:
(1)需要按照实际平台销售收入来确认增值税收入,增值税收入能否做到“无票免税”,还需等待政策出台,从财税〔2018〕103号指的是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享受无票免税,即9610监管模式出口的才适合;
(2)目前来看,跨境电商的利润率还是比较高的,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暂时还没有落地,很多企业担心所得税税负成本,你懂得了;
(3)即使有进项专票企业申报退税,也要等到货物实际出口后才可以申报,一旦销售周期较长的时候,企业的资金压力可想,跨境电商企业好像没有不缺钱的;
所以9810监管方式估计会流产;
3、跨境电商1239模式下通关单是哪个环节出
保税进口海关监管码1210和1239的区别2016年12月6日,海关公布 《海关总署公告2016第75号(关于增列海关监管当时代码的公告)》,对比下1210和1239监管代码的问题:
首先先把两个通知原文对比一下。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75号(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的公告) 为促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发展,方便企业通关,规范海关管理,实施海关统计,决定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39”,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A”,简称 “保税电商A”。适用于境内电子商务企业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一线进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二、天津、上海、杭州、宁波、福州、平潭、郑州、广州、深圳、重庆等10个城市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暂不适用“1239”监管方式。上述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
(3)哪个公告里面显示跨境的模式扩展资料:
《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日前印发,国务院新闻办公室7日举行介绍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过渡期后有关政策吹风会。
商务部部长助理李成钢在会上介绍,《通知》明确了过渡期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有关监管安排,《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监管的总体原则。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不同于一般贸易,主要是满足国内居民品质化多元化消费需求,必须是直接面对消费者且仅限于个人自用。
基于这一前提,明确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
二、是统筹考虑促进行业发展和保护消费者权益要求,明确各参与主体责任。
例如,跨境电商企业承担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跨境电商平台须在境内办理工商登记、履行先行赔付责任,境内服务商受托承担如实申报责任,消费者承担纳税义务,政府部门需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实施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等。
三、是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扩大政策适用范围。《通知》在现行15个试点城市基础上,将政策适用范围扩大至北京等22个新批跨境电商综试区城市,进一步完善区域布局,促进行业发展,也更好满足居民消费需求。
关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在税收和商品清单方面的情况,财政部关税司司长冯晋平表示,税收政策调整主要包括3个方面:
一、是将年度交易限值由每人每年2万元调整至2.6万元,今后随着居民收入的提高,相机调增;同时,将单次交易限值由每人每次2000元调整至5000元。
二、是明确完税价格超过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通过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
三、是明确已经购买的电商进口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商品清单调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将部分近年来消费需求比较旺盛的商品纳入到清单商品范围,增加了葡萄汽酒、麦芽酿造的啤酒、健身器材等63个税目商品。第二,根据税则税目调整情况,对前两批清单进行了技术性调整和更新,调整以后的清单目前一共是1321个税目。
海关总署口岸监管司司长王炜介绍,目前海关经过多年实践已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完整的监管制度,尤其是这次新政出来以后,对电商企业、电商平台、物流企业、支付企业都有明确的规定,质量安全保障等制度是比较完善的,可以保证通过跨境零售进口商品的品质。
4、跨境电商的主要模式
跨境电商按照不同的类型可以分为不同的模式
1. 按照交易类型可以将跨境电商模式分为:B2B、B2C、C2C
B2B是Business-to-Business的缩写,是企业对企业的商业模式。是指企业与企业之间通过专用网络或Internet,进行数据信息的交换、传递,开展交易活动的商业模式。它将企业内部网和企业的产品及服务,通过 B2B 网站或移动客户端与客户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网络的快速反应,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从而促进企业的业务发展。
B2C是Business-to-Customer的缩写,是企业对个人的商业模式。也就是通常说的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产品和服务商业零售模式。
C2C即 Customer(Consume) to Customer(Consumer),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商业模式。比如一个消费者有一台电脑,通过网络进行交易,把它出售给另外一个消费者,此种交易类型就称为C2C电子商务。
2. 按照经营主体可以将跨境电商模式分为:平台型、自营型、混合型(平台+自营)
平台型模式,即邀请国内外商家入驻的模式来进行运营的。
平台型跨境电商知名的主要包括:阿里巴巴国际站、敦煌网、速卖通、eBay、Amazon、天猫国际等。
自营型跨境电商平台主要包括:兰亭集势、DX、米兰网、网易考拉、京东全球购、聚美优品、小红书等等。
要想更好进入跨境电商行业,则需了解清楚跨境电商模式的各种运营规则。
5、跨境电商监管方式9610到底是个啥
“9610”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电子商务”,俗称“集货模式”。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
商家将多个已售出商品统一打包,通过国际物流运送至国内的保税仓库(暂存区),电商企业拆大包按小包(单个订单包裹)逐个申报,为每件商品办理海关通关手续,经海关查验放行后,再由国内快递派送至消费者手中。每个订单附有海关单据。
(5)哪个公告里面显示跨境的模式扩展资料:
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的公告:
为促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发展,方便企业通关,规范海关管理,实施海关统计,决定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保税电商”。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与境内区外(场所外)之间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交易的零售进出口商品不适用该监管方式)。“1210”监管方式用于进口时仅限经批准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试点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
二、以“1210”海关监管方式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业务的电子商务企业、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内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经营企业、支付企业和物流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备案,并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实时传送交易、支付、仓储和物流等数据。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电子口岸-海关监管方式9610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的公告
6、跨境电商的模式有哪些
M2C是生产厂家直接面对消费者,中间节省了流通环节,而B2C是企业对个人, C2C是像团购、美团等
7、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通关的主要模式
1、9610-一般出口模式
一般出口模式(9610出口),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方式,电商出口商品以邮、快件方式分批运送,海关凭清单核放出境,定期把已核放清单数据汇总形成出口报关单,电商企业或平台凭此办理结汇、退税手续。
2、1210-保税出口模式
海关总署发布2014年第57号文件,自2014年8月1日起,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保税电商”,俗称“备货模式”。
1210要求开展区域必须是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试点城市的特殊监管区域,从2013年开始开展跨境电商试点城市的进行,第一批有上海、杭州、宁波、郑州、重庆、广州、深圳前海为前驱,后有福州、平潭、天津,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发展跨境电商,现在已经是10个试点城市了。
简单来说,商家将商品批量备货至海关监管下的保税仓库,消费者下单后,电商企业根据订单为每件商品办理海关通关手续,在保税仓库完成贴面单和打包,经海关查验放行后,由电商企业委托物流配送至消费者手中。
优点:提前批量存货到保税仓库,国际物流成本低,订货后立即从保税仓库交货,清关快,并及时响应售后服务需求,用户体验良好。
缺点:使用保税仓库有仓储成本,备货占用资金大。
适用:业务规模大,业务量稳定的阶段。可通过大批量订货或备货降低采购成本,逐步从空运过渡到海运降低国际物流成本。
3、9610-直购进口模式
海关总署曾发布2014年第12号公告表示,为促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业务发展,方便企业通关,自2014年2月10日起,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610”,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电子商务”,俗称“集货模式”。
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
由于跨境电子商务具有小额多单的特点,传统的B2C出口企业主要在物流中使用航空包裹,邮政邮件,快递包裹,快件等。报关主体是邮政或快递公司,不包括模块贸易。据海关统计,新增9610海关代码将分开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有利于监管。
简而言之,商家将多个已售出商品统一打包,通过国际物流运送至国内的保税仓库,电商企业为每件商品办理海关通关手续,经海关查验放行后,由电商企业委托国内快递派送至消费者手中。每个订单附有海关单据。
优点:灵活,不需要提前备货,相对于快件清关而言,物流通关效率较高,整体物流成本有所降低。
缺点:需在海外完成打包操作,海外操作成本高,且从海外发货,物流时间稍长。
适用:业务量迅速增长的阶段,每周都有多笔订单。
4、1239-保税电商A模式
18年12月6日,海关总署发布2016年第75号公告,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39”,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A”,简称“保税电商A”。与“1210”监管方式相比,“1239”监管方式适用于境内电子商务企业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一线进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同时,区别于“1210”监管方式的是,上海、杭州、宁波、郑州、重庆、广州、深圳、福州、平潭、天津10个试点城市暂不适用“1239”监管方式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
8、跨境电商都有哪些模式
跨境电商 顾名思义就是跨国通过互联网做生意。关键是运输 以及关卡的问题。不是什么产品都可以做跨境电商的。有些食品或生鲜 物流太远 搞不好就烂掉了。另外一个就是注意安全 收了钱 东西不见了 你还全世界找他们去吗?。。。。实体店或公司 增加了一个网络部而已。仅此而已吧。很多都是这种情况。不要听起来很酷似的 其实就是那么回事。现在比较流行的模式 是从海外采购回来 过了海关 来到内地 然后找一个仓库放起来 或放在那些保税区里。然后 开始 全国各地网上零售 宣传跨境电商。还有就是 从国外直接发货过来的 时间会比较久。主要就这两种方式。
9、跨境电商现有模式有哪些
根据不同的业务形态将进口零售类电商现有的主要运营模式分为如下五大类:
1、海外代购模式
2、直发/直运平台模式
3、自营B2C模式
4、导购/返利平台模式
5、海外商品闪购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