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以下称电子商务出口)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货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不予出口退(免)税或免税的货物除外,下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政策:
1.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已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2.出口货物取得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且与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一致;
3.出口货物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
4.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外贸企业的,购进出口货物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分割单)或海关进口增值税、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且上述凭证有关内容与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有关内容相匹配。
二、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货物,不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1.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已办理税务登记;
2.出口货物取得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
3.购进出口货物取得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
三、电子商务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免税政策的,由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按现行规定办理退(免)税、免税申报。
四、适用本通知退(免)税、免税政策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是指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和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企业。
五、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提供交易服务的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不适用本通知规定的退(免)税、免税政策,可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2、跨境电商国内如何交税
一、正面回答
增值税和所得税:增值税是货物销售后需要缴纳的税种。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所得税指国家对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征收的一类税收。
二、分析详情
跨境电商在跨境贸易中需要有不同考量,包括了解本国与目标国之间的贸易协定、税收协定等,以此最大程度上降低关税。另外,根据不同税收协定,跨境电商如需要在本国缴纳所得税,则可以根据已在目标国缴纳所得税之后的差额,进行补交税,了解税收协定的本质是帮助企业或个人在境内外不需要被双重课税,需要充分利用抵免政策。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高度正相关,二者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且互为因果关系。影响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的因素有协同环境、协同机制、协同关系、协同能力、协同意愿、个体特征、协同预期等。
三、跨境电商需要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跨境电商企业需要在股权架构、资金安排以及税务合规及筹划上做功课,尽量合规合法的少交税、晚交税及不交税,减少因不了解全球税制而缴纳高昂的学费,也进一步提高跨境电商自身的竞争力。
3、注册跨境电商公司国家有哪些优惠政策
注册跨境电商就上多有米,深圳前海注册的政策方面的优势:
1、前海跨境人民币政策,对低成本资金进入电商领域进行了有利的引导;
2、前海与香港的国际化投资环境,对国外大型知名电商进行了有利的引进;
3、深港两大世界级的港口与机场群分布在前海30公里半径之内;
4、前海已经将电子商务相关类型企业列入财政部前海产业优惠目录中,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政策的优惠和便利使得深圳很多的跨境电子商务完成对低成本融资进入前海自贸区的实现;
5、前海自贸区拥有优越的配套条件设施并且在通关方面速度优势明显的保税港区;
6、前海发展跨境电商业务,拥有非常优越的条件;
7、前海的核心功能区是保税港区,深圳海关和前海管理局在前海湾保税港区推出前海“跨境易”服务模式,采取分送集报、合并同类项、产品提前备案等通关监管措施;
8、跨境电商出口业务通关、结汇、退税瓶颈等已全部打通,跨境电商使用一些第三方支付平台直接转入外汇的行为将会被允许;
9、国家质检总局去年专门出台相关意见,前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疫监管模式的探索”将会被支持。
4、跨境电商要交税吗
一、正面回答
对综试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1、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日期、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2、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
3、出口货物不属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取消出口退税的货物。
二、分析详情
纳税人提供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的,应单独核算跨境服务的销售额,准确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其免税收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提供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的,应单独核算跨境服务的销售额,准确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其免税收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关于跨境电商新政策的变化有哪些?
1、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将不征收征收行邮税,而是征收货物的关税和在进口环节中征收增值税、消费税。
2、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5、个人跨境电商免税政策
法律分析: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26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但年度交易总额超过年度交易限值的,应按一般贸易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6、2022国家扶持跨境电商政策
一、正文回答
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扶持政策免税优惠政策综试区内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货物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该项政策扶持可为相关企业及个人节省30%到40%税赋成本。销售额补贴政策相关跨境电商平台给予店铺卖家10%销售额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
二、分析
为了促进跨境电商的发展,国家在政策层面不断发力支持。自2014年起,政府工作报告每年都会提出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的内容,从扩大试点、设立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到降低关税、支持海外仓建设等。在此基础上,政府支持跨境电商发展的各项具体政策不断出台。进入2022年,国家在政策层面进一步加大了对跨境电商发展的支持。2022年年初,相关部门批准了新设27个跨境电商综试区,这是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在七年时间里的第六次扩围。截至目前,我国跨境电商综试区已达到132家。
三、跨境电商是什么?
跨境电商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电子商务平台和在线交易平台。跨境电商作为一种国际贸易新业态,是将传统国际贸易加以网络化、电子化,以电子技术和物流为主要手段,以商务为核心,把传统的销售、购物渠道移到网上,打破国家与地区有形无形的壁垒,因其能减少中间环节,节约成本等优势,在全世界范围内迅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