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跨境支付平台有哪些?
就目前而言,全国支付宝,智付,快钱等27家有跨境支付资质的金融机构,并获得外管局跨境外汇结算业务试点资格,以上是跨境支付平台需要满足的要求。
2、第三方的跨境收款平台有哪些,选择哪个比较好?
一直用的杭州的一家跨境支付公司,叫“连连支付”,他们的服务很贴心,收款到账速度也很快,而且费率较其他公司也比较低,甚至有些平台还0费率,有时候做活动也是0费率。
他们支持的电商平台也很多AMZ、ebay、wish、shopee等都支持,基本常用的币种也都支持,重点是他们的支付牌照很齐全,感觉用起来很放心。
3、目前跨境电子商务拥有国内合法的支付牌照企业有哪些?境外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直接提现过来是否有风险?
目前拥有国内支付牌照的企业有30多家了,活跃在市场的主要由连连、pingpang、汇付天下、富友等平台;但是境外的支付平台是没有国内的支付牌照的,境外支付平台向境内支付借用的是境内支付企业的牌照通道进行支付的,因为只有境内的企业才可能申请境内的支付牌照;尽量选择拥有境内支付牌照且相对较大的支付企业进行收款和支付,这样安全性更高。
4、有哪些第三方支付公司获得跨境支付资格
国内知名的有银联,快钱,财付通,支付宝。
跨境支付也都需要获得境外国家的支付许可证。云中万维拥有巴西本国的支付许可证。
5、拉卡拉跨境支付有做吗?业务线都有哪些?
拉卡拉有布局跨境业务,主要业务为境内商户、个人提供的人民币和外币的收付款业务。
6、拥有跨境支付牌照的上市公司
1、成都摩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北京畅捷通支付技术有限公司3、上海新华传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4、南京苏宁易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深圳市腾付通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拓展资料
一、2010年3月31日,卫士通公司出资1000万元在成都市高新区设立控股子公司成都摩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Mo宝支付"),并从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法人代表为谭兴烈,注册资本3900万元,持股比例43.47%。Mo宝支付拥有人民银行颁发的"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全国)"支付牌照。
二、2016年10月24日,用友网络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人民币19,556.08万元的价格收购北京畅捷通支付技术有限公司(简称"畅捷通支付")55.82%的股权,并拟以人民币10,000万元向畅捷通支付增资。上述股权收购和增资后,公司持有畅捷通支付85%的股权。
三、2008年10月15日,新华传媒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华传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新华电商"),注册资本3000万元。2012年6月,新华电商通获得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牌照,支付业务为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仅限上海市),代表产品为"新华一城卡"。新华一城卡主要用在B2C电子商务网站"新华一城网"上,新华一城卡包括各种会员卡、积点卡、上海文化卡、书香卡等(崇明卡、书香券暂时不在使用范围内)。单笔订单付款时仅支持单张卡片支付,且支付金额小于等于卡片余额,卡片支付不再提供发票。新华一卡通官网暂时不能打开。
7、跨境支付平台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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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除了支付宝和智付,获跨境支付资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还有哪些?
银联,快钱,财付通,支付宝,智付等。国家外汇管理局在2015年发布了《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钱宝高级银行合作经理樊丽芸针对大家关心的一些问题,根据自身多年行业经验给大家做了一些解读。
一、关于试点资格申请——全面放开
《指导意见》对开办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支付机构采取名单化管理,支付机构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后,只需经外汇局分局审核后,即可在20个工作日内获得正式书面文件,并完成“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仅针对货物贸易),同时抄报国家外汇管理局。与2013年(仅限上海、北京、重庆、浙江、深圳五个城市,全部由总局审批)相比,试点资格申请已全面放开,原有的22家试点机构将面临众多新增支付机构的挑战。
二、关于单笔交易金额——提升到5万美元
《指导意见》将原有的“货物贸易单笔交易金额不得超过等值1万美元,服务贸易单笔交易金额不得超过等值5万美元”修改为单笔交易金额上限一律为5万美元。此处提高单笔交易限额对于促进跨境电商的发展有推动意义,更大程度地满足了无人飞行器等技术含量高、货品单价高的小型跨境电商结汇需求。
三、关于备付金收付——允许轧差结算
《指导意见》规定,在满足交易信息逐笔还原要求的情况下,支付机构可以办理轧差结算。此项修改将大大节约跨境电商和支付机构的结算成本,同时缩短业务办理时间。目前,因试点情况良好,交易量迅猛增长,在大部分操作还是手工处理的情况下,轧差交易能够减轻支付机构和合作银行较多的工作量,有利于试点业务进一步发展。同时须注意应对实际收付款和原始收付款两类数据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四、关于合作银行——不再限制数量
《指导意见》不再对备付金合作银行及备付金账户数量进行限制,给予了支付机构更大的操作空间,有利于促进支付机构与更多银行开展跨境外汇支付试点业务。
五、关于信息申报——小金额汇总录入
对于单笔金额等值500美元(含)以下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指导意见》要求合作银行将区分币种和交易性质汇总后,以支付机构名义逐笔录入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系统,不再需要全部逐笔录入。此项修改也将大大简化合作银行的信息申报工作,有助于业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