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中的双备案是什么意思
企业备案和商品备案
关于资质的备案流程,和需要提交的表单和资料?
每个跨境电商口岸的备案资料流程和表单,有所不同,具体可以登录当地电子口岸了解,一般都会有详细介绍。
跨境电商的商品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和表单?
跨境电商的商品备案,按照进口商品法规来进行备案,比如化妆品、医疗器械和药品是在药监局备案,按照不同的产品备案的资料和表单不同,具体可到相关的政府官网进行资料下载!
以上,不懂可继续追问!
2、跨境电商备案需要哪些步骤
本文根据腾博国际实际办理经验撰写,未经同意,不得转载!如有侵权,追究到底!
一、什么企业需要办理跨境电商备案?
进出口贸易类公司;想要申请开展跨境电商海关业务但未在海关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的企业需进行备案;打算在前海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企业需进行备案。
二、企业办理跨境电商备案的基本条件
1、备案企业须为境内注册企业,境外企业需找境内企业代理业务
2、企业须有进出口权
3、电商类企业要有网上商城
对大部分跨境进口电商从业者来说,除了进行跨境电商备案之外,支付合规是一个特别大的分水岭,其中支付对跨境商家来说可分两类:
一、没有海关对接备案自己推单
之前没有自己平台在海关备案推单,这一类很多之前都是由零售分销代完成操作,现阶段需要自己去开展业务的海关备案对接,自己推单。完成备案过程就要根据需要落地的海关要求,提供相关资质,系统对接等流程。
从19年1月1号之前到现在,很多有跨境业务的平台或多或少都去对接了一些主要供应商集中的地方海关备案,最近跨境电商技术很忙。
从多个跨境电商交流得知,当地监管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2018年第194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海关注册登记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2018年第219号)规定:要求跨境相关企业应当于2019年3月31日前按照规定办理海关注册登记或者补充提交资质证书等手续。逾期未按规定办理的,其海关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信息不再有效,也就是说,不能开展跨境进口电商业务。
3、跨境电商公司需要备案吗怎么备案
需要备案的。每个跨境电商口岸的正常,有所不同,不过都需要企业备案、产品备案,具体可以登录当地电子口岸了解,一般都会有详细介绍。如果是进口跨的话,你还需要推三单给海关清关放行,保税仓才能发货,三单是指支付单、订单、运单。希望能帮到你,谢谢采纳。
4、进口化妆品备案,跨境电商模式,许可销售问题?
进口化妆品备案,跨境电商模式,许可销售问题
国内A公司 在国内对日本企业的 C系列化妆品做过备案,若是日本企业 对 国内B公司 授权许可销售 C系列化妆品,是否可以?
不同品牌,日本公司可以另外授权B公司,相同品牌不可以
保税区备货,报关C系列化妆品,是不是需要A公司的许可?
如果A公司已做备案,报关需要A公司同意,A做的总代可以分销给其它代理
日本直发就不需要备案了
直发的化妆品是有备案过就不用,如果无备案是需要药监局备案的
5、首次进口化妆品跨境电商报检需要递交些什么资料
首次进口化妆品跨境电商报检需要递交的资料
(5)电商法跨境电商化妆品备案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进口化妆品及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实行申报审核制度:进口化妆品需领取《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需领取《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均简称《批件》),未领取《批件》的进口化妆品及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不得在中国大陆市场上销售。国家将对未领取《批件》而在中国市场上销售的国产特殊用途及进口化妆品进行处罚。
所有进口化妆品(特殊及非特殊)销售前必须经中国国家卫生部备案批准(具体主管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
一、申报手续流程
准备样品/资料---送 检---准备送审资料----申 报---取得批件
二、申报周期、费用
●周期:
1.卫生部备案周期:
普通产品:整个申报过程约持续4个月左右。
特殊产品:整个申报过程约持续6个月左右。
2.中文标签审核:
此项在进口通关进行,不需提前备案。
●费用:包括检验费、申报费等,具体见下表:
项目 单个产品费用(万元/个) 备注
检验费 普通 0.48~0.78
特殊 0.71~3左右
备案费 0.20
三:进口化妆品注册申报所需资料:
(1) 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申请表
(2) 产品配方
(3) 功效成份、使用依据及功效成份的检验方法(特殊用途化妆品)
(4) 生产工艺及简图
(5) 产品质量标准(企业标准)
(6) 卫生部认定的化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7) 产品包装(含产品标签)
(8) 产品说明书
(9) 受委托申报单位应提交委托申报的委托书
(10) 产品在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11) 来自发生"疯牛病"国家或地区的产品,应按要求提供官方检疫证书;
(12)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另附未启封的完整产品样品小包装3件。
2010年4月之后申报进口化妆品注册需提交哪些资料及要求?
答:根据最新申报受理规定规定:
1、申请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三)产品配方;
(四)生产工艺简述和简图;
(五)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六)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七)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八)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九)申请育发、健美、美乳类产品的,应提交功效成份及其使用依据的科学文献资料;
(十)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十一)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十二)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十三)可能有助于行政许可的其他资料。
另附许可检验机构封样并未启封的市售样品1件。
2、申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三)产品配方;
(四)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五)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六)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七)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料;
(八)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九)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十)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十一)可能有助于备案的其他资料。
另附许可检验机构封样并未启封的市售样品1件。
3、 申请化妆品新原料行政许可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化妆品新原料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研制报告
1)原料研发的背景、过程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2)原料的来源、理化特性、化学结构、分子式、分子量;
3)原料在化妆品中的使用目的、依据、范围及使用限量。
(三)生产工艺简述及简图;
(四)原料质量安全控制要求,包括规格、检测方法、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及其控制等;
(五)毒理学安全性评价资料,包括原料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六)代理申报的,应提交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可能有助于行政许可的其他资料。
另附送审样品1件。
4、申请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名称命名依据;
(三)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四)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五)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六)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七)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生产卫生条件审核意见;
(八)申请育发、健美、美乳类产品的,应提交功效成份及其使用依据的科学文献资料;
(九)可能有助于行政许可的其他资料。
另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封样并未启封的样品1件。
5、以上申请化妆品行政许可的,应按照《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的要求提交有关资料,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如下:
(一)首次申请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的,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4份,复印件应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二)申请备案、延续、变更、补发批件的,提交原件1份;
(三)除检验报告、公证文书、官方证明文件及第三方证明文件外,申报资料原件应由申请人逐页加盖公章或骑缝章;
(四)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使用明显区分标志,按规定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
(五)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六)申报内容应完整、清楚,同一项目的填写应当一致;
(七)所有外文(境外地址、网址、注册商标、专利名称、SPF、PFA或PA、UVA、UVB等必须使用外文的除外)均应译为规范的中文,并将译文附在相应的外文资料前;
(八)产品配方应提交文字版和电子版;
(九)文字版与电子版的填写内容应当一致。
6、为什么 ,4.8 跨境电商新政策后,从日本进口化妆品需要报备?
2016年4月8日,进口化妆品跨境电商模式,需要在药监局报备,就是备案,原因是保证市场良性发展,维护消费者权益。
(6)电商法跨境电商化妆品备案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意见,现就《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有关商品备注说明如下:
一、关于“配方奶粉”备注中“按照食品安全法应当注册而未注册的除外”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注册。由于《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仍在制定过程中,目前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时,暂不需要获得相关产品的配方注册证书。
从2018年1月1日起,在我国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包括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依法获得产品配方注册证书。届时,获得产品配方注册证书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名单,将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对外公布。
二、关于化妆品备注中“首次进口的化妆品除外”
《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条例》规定,首次进口的化妆品必须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化妆品许可批件(其中,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为备案凭证)。根据上述规定,今后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化妆品,应当是按照相关规定取得许可批件(包括备案凭证,下同)的产品。
目前,已获得进口许可批件的化妆品数量达到13.6万多种,具体名单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数据查询”栏目“进口化妆品”数据库中对外公布,涵盖了绝大部分国际知名品牌和主流产品,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可以选购到品牌、品类范围足够丰富的化妆品。
下一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充分考虑电商发展实际,加强对上述政策的调研,完善配套监管措施,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跨境电商健康发展。
7、境内跨境电商备案需要准备的资料都有什么?
境内跨境电商企业备案所需材料:
1.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备案信息表;
2. 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复印件);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和复印件);
4. 质量诚信经营承诺书;
5. 消费者自用承诺声明主要要求;
6. ICP备案号或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
7. 进出口商品质量保证;
8. 不合格商品召回承诺。
8、境外化妆品可以不用cfda备案直接卖到中国消费者吗
境外化妆品需要在药监局cfda备案
首先要了解的是,我国对于化妆品有一个基本的分类:特殊用途化妆品和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特殊用途化妆品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美白)、防晒等具有独特功效的化妆品。我国把药妆也归类于特殊用途化妆品。
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则是不含有以上特殊功效的,比如单纯的润肤水之类,祛痘、去皱、抗氧化等现在都算非特。
两者的备案信息分属不同系统,特殊类采用的是注册制,非特使用的是备案制。
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跟进口化妆品(包括特殊和非特)属于一个系统,可以直接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化妆品栏目查询。
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信息则在国产非特类化妆品备案服务平台查询。
两个平台只是分类不同,并不存在“非特都是野鸡备案”和“非特平台都是未审查”的说法。
国产化妆品备案信息分为卫妆准字(非特)和卫妆特字(非特),进口化妆品分为卫妆备进字(非特)和卫妆特进字(非特)。
2008年9月1日,进口化妆品、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和化妆品新原料的许可受理工作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从此卫妆特字、卫妆备进字和卫妆特进字变更为国妆特字、国妆备进字、国妆特进字。
(8)电商法跨境电商化妆品备案扩展资料:
备案是对化妆品成分和技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一种公示。
特殊用途化妆品作为强调独特效果的产品,所含的物质可以对人体产生影响,如果添加了违禁物质或者某些成分过量都可能会对人造成伤害。所以,国家对于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审批很严格,相关产品上市前需要获得行政许可批件,并在网上备案。
进口化妆品因为企业和生产厂家可能都在国外,不确定因素多,无论是特殊还是非特,也都需要行政许可批件和备案。
此前,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需要在产品投放市场两个月内在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放《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
2013年政府发布了《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规定自2014年6月1日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上市前应按照《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信息备案规定》的要求,进行产品信息网上备案,备案信息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确认,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政务网统一公布。
也就是说,2014年以后,所有类型的化妆品在上市前都需要备案。